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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

殷勤的石头
拉长的红酒
2022-12-24 10:07:40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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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06:14:52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0931)2755263。

兰州理工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111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基地、“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兰州理工大学专业:

现有9个学科门类,涵盖了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有16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工程学”、“材料科学”两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分别位列全国高校第11位、26位。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有工程硕士(18个授权领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兰州理工大学

最新回答
甜美的心锁
无奈的羊
2026-05-07 06:14:52

联系电话:023-65105286、023-65102374

联系部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邮政编码:400030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点学科介绍:

1、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2、国家重点学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材料学、工程热物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岩土工程、采矿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

3、重庆重点学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信息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工程、城市规划、市场营销、采矿工程、软件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车辆工程。

高高的棉花糖
顺心的老师
2026-05-07 06:14:52

电话如下:

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可知:

办公电话:0532-88957996。

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招生网址:zs.qust.edu.cn。

E-mail:  zsb@qust.edu.cn。

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61。

招生政策

美术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以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分配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在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音乐类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青岛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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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的往事
2026-05-07 06:14: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150001。

第三条 学校是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招生类别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国防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并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参加高考考生人数及占全国考生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计划招收3850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其中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提档比例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的100%-105%提档,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对于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录取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录取有性别要求外,其它专业录取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考生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总分、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分配成绩高考生的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国防生专业外语语种以总政治部要求为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口语。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测算值执行,下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产品设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

第十八条自动化类(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按大类招生(不含国防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3-6年,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经过自主选择式学习,根据所学课程确定拟毕业专业。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按大类招生(不含国防生),入学后第4学期可在类内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九条 学校产品设计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不单独组织术科考试,采用招生省份术科统考成绩。学校在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统考成绩均达到该省艺术类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报考学校的考生中,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相应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A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录取排名位于学校在该省(区、市)理工类招生计划前2%的英语考生,可报名申请进入陈赓班学习。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人文、经管等专业大类打通基础课程平台,在第二学期初,根据学生综合平均成绩,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本大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和不属于大类培养专业的学生(包括国际合作教育学院、软件学院所属专业,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英语专业等)除外]。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hrbeu.edu.cn/zhaosheng,咨询电话:0451-82519740,传真:0451-82533070。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451-8251961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聪慧的灯泡
妩媚的小熊猫
2026-05-07 06:14:52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高职专科升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冶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软件工程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中职升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高职专科专业人民武装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在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一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八年;本科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到八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教师63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405.28万元,图书14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其中,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

(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鞍山市职教城校区办学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人民武装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工学

工学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1

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404

冶金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二年

管理学

管理学

高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50107

人民武装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助学金1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10%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招办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加综合之和、数学、综合、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加综合之和、语文、综合、外语。

6.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2)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的综合分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 应用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5929368,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

感动的玫瑰
霸气的蜗牛
2026-05-07 06:14: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 华北电力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华北电力大学 ,英文名称:NorthChinaElectricPower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教育部与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

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 华北电力大学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 华北电力大学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 华北电力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 华北电力大学 (部标代码:10054)和 华北电力大学 (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两地录取结果不能互认。

第十一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中,英语、翻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含)以上,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

第十五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原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十八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办

邮编:102206

电话:010-6177337761773020(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E-mail:zs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 华北电力大学 (保定)招生办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31640312-7525336(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E-mail:ncepu_zs@163.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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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06:14:52
 

河南农业大学简介

学校源自创办于1902年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历经国立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河南农学院等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省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

学校现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授权点,80个硕士授权点,84个本科专业(方向)。建有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4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14人,教育部*特聘教授2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0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各类在校生34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

学校建有文化路、龙子湖和许昌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000余亩。拥有全方位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以及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信息共享平台。培养层次涵盖普通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各类人才。

学校先后主持完成了小麦、玉米、烟草、能源、泡桐、畜牧等多项国家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项目。近几年,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6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荷兰等40多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有技术合作和学术交流。

学校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长期以来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近年来,我校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规模与内涵并重,以改革为动力,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突出办学特色,正在努力建设一所以生命科学及其相关基础学科为先导、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正在朝着建设国际知名、更具特色与优势的一流农业大学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度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全称

河南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6。

第二章学校办学地点及条件

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95号,建有文化路、龙子湖和许昌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000余亩。拥有全方位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以及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信息共享平台。培养层次涵盖普通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各类人才。

第三章学校办学性质及历史沿革

学校源自创办于1902年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历经国立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河南农学院等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省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

第四章学校办学力量及特点

第一条,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14人,教育部*特聘教授2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0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各类在校生34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

第二条,学校现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授权点,80个硕士授权点,84个本科专业(方向)。建有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4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

第三条,学校先后主持完成了小麦、玉米、烟草、能源、泡桐、畜牧等多项国家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项目。近几年,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6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荷兰等40多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有技术合作和学术交流。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一条,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二条,所有专业实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农林院校仍然执行对省内第一志愿考生(不含艺术、体育)加20分一次性投档的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我校设立创新人才绍骙实验班。以培养拔尖创新素质人才为目标,在农学、园林、生物工程(生物制剂)、能源与动力工程、制药工程和生物工程六个一本专业招生,实行导师制,配备优质教学资源,经相关考核合格即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转段培养合格后硕士毕业;

第四条,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录取专业课采用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不得低于省定分数线,并以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方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五条,我校表演专业录取分三个方向,专业课分别采用体育舞蹈省统考(拉丁舞、标准舞方向)、音乐省统考(仅限舞蹈方向)、空乘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六条,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总成绩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加和方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男生身高要求4250px以上,女生要求4000px以上;

第七条,英语听力成绩将作为我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一条,普通本科专业理工类3700元/生·年,文史类3400元/生·年;普通专科专业理工类3600元/生·年,文史类3300元/生·年;

第二条,艺术类5700元/生·年;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费为14000元/生·年;专科学费为12000元/生·年;

第四条,住宿费依据考生实际入住标准为400-1100元/年。

第七章奖助学金等

第一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金额为1000-5000元/人;

第二条,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受奖学生达到在校学生总数30%左右;

第三条,困难学生可以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可享受在校期间免息等优惠政策;

第四条,学校设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五条,学校设有几十种社会奖助学金,如黄奕聪奖学金、益农奖学金等;

第六条,学校针对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毕业生就业

经过教育部严格评审,2011年,我校被授予全国就业50强高校。学校每年邀请1000多家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毕业生供需会,毕业生具有就业面广、就业率高的优势,毕业生就业率位居省内高校前列。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63558015,63558020,63558060,63558062;通讯地址为郑州市文化路95号;邮编为450002;

第二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条,学校所有普通高招录取信息以我校官网发布信息为准。学校网址为http://www.henau.edu.cn;

第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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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06:14:52
一、学校全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

二、学校代码:10623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

校 本 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六、录取原则

1、学校各省招生计划分配充分考虑各省经济发展及人才需求等因素,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1%,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3、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经加分后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各生源省份各批次招生录取执行相应批次招生录取政策。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10%之间。

5、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6、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本科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它专业学习;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体育舞蹈表演方向)、体育教育等专业要求女生身高4000px(含)以上、男生身高4250px(含)以上。

8、舞蹈表演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学校培养要求对该专业学生分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两个专业方向培养,其中舞蹈表演专业方向学生在学校艺术学院培养,体育舞蹈表演专业方向学生在学校体育学院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学校培养要求对该专业学生分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发动机方向)、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力机械及工程方向、水力水电动力工程方向)进行培养,汽车发动机方向学生在学校汽车与交通学院培养,水力机械及工程方向、水力水电动力工程方向学生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

9、合作培养专业(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

“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为校企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五个“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学校该类型本科设置有独立的院校招生代码,单独划定投档线进行录取;该类型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西华大学校本部就读,后三学年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

10、普通类录取规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及其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又无法满足其他专业调剂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11、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认可艺术类、体育类高考文化合格成绩。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学校美术类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文化合格成绩+专业合格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合格成绩择优录取。

(2)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5分、3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和第五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

12、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西华大学国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和各省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13、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考试成绩、身份等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

八、奖、助、贷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国家)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读完成西华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西华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现场咨询地址:西华大学校本部第三教学楼3D-208

电话咨询:028-87720918、87720097

录取结果查询:http://zb.xhu.edu.cn

十一、校内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监察处:028-87720011

缥缈的香烟
无语的往事
2026-05-07 06:14:52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清华大学将继续依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

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

3.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招生专业

考生需要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AssessmentforAdmission,简称“AAA测试”),在测试中“数学与逻辑”为必考科目,另一选考科目与自主选拔专业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过自主考核合格入选考生的高考录取专业也将在考生选考自主初试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确定。

自主选拔初试(“AAA测试”)科目

招生专业

院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建筑系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技术科学系

物理探究

土木工程

土木系

物理探究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系

物理探究

环境工程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国际班)

物理探究

机械工程

机械系

物理探究

测控技术与仪器

精仪系

物理探究

能源与动力工程

热能系

物理探究

车辆工程

汽车系

物理探究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系

物理探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机系

物理探究

电子信息类

电子系

物理探究

自动化

自动化系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

物理探究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交叉信息研究院

物理探究

航空航天工程

航天航空学院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物理探究

工程物理

工物系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物理探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工系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物理探究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院

物理探究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系

物理探究

物理学

物理系

数理基础科学

物理探究

化学

化学系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物理探究

生物科学

生命学院

物理探究

临床医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物理探究

医学实验班

医学院

药学

物理探究

生物医学工程

生医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经管学院

物理探究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方向)

阅读与表达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学院

阅读与表达

英语

外文系

英语(外文实验班)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社会科学实验班

社会科学学院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法学

法学院

法学(国际班)

阅读与表达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学院

为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将在自主选拔复试阶段,根据考生申请报名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基础来进行学科/专业面试,并给予表现优异者高考相关专业录取优惠政策。

参加“学科/专业面试”的学科/专业为:

1.信息学科(含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实验班、自动化、软件工程)

2.机械学科(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

3.经管学科(含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5.环境工程(含国际班)

6.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7.工程物理(含能源实验班)

8.数学与应用数学

9.物理学(含数理基础科学)

10.医学实验班

11.临床医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2.人文科学实验班

13.社会科学实验班

14.英语(含外文实验班)

15.法学(含国际班)

16.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五、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1、2013年12月22日9:00至1月2日9:00网上报名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AAA测试”网站报名(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提交成功后,需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签字,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http://join-tsinghua.edu.cn/):考生完成“AAA测试”网站报名后,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考生无需邮寄任何材料。

注册成功后,选择“普通自主”招生类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AAA测试”报名号、省份、中学后,上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a)在“AAA测试”报名网站提交、打印、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b)其他申请材料。如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1月12日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完成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审结果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初审结果并确认参加初试。未完成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初试考场。

3、3月1日初试

我校将“AAA测试”作为自主选拔初试,初试将在设于全国各地的考点同时进行;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等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

4、初试后3周左右公布初试结果

初试成绩及结果、复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等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初试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

5、公布初试结果1周左右复试

参加初试的考生,初审结果优秀或初试结果通过的,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举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面试;体质测试。

6、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六、录取认定方法与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各阶段测试成绩对于录取认定的使用办法为:

1)按“初试成绩+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对于参加体质测试且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将在已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基础上,给予额外的5-10分自主认定加分。

2)对于同时参加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的考生,再按“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的总分,分面试学科/专业进行全国排队,给予在高考中特定专业(或专业大类)加分录取的认定。

我校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时,将明确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具体优惠分值及使用办法。被我校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高考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特定专业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加60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序”。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10)62783000。

八、附则

1、申请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AAA测试”。在1月2日前,须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并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无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再次进行报名申请。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拔尖计划”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拔尖计划”申请。对于“新百年拔尖计划”初审未通过或初审通过仍想继续申请普通自主选拔的考生,仍需按前述自主选拔网上报名程序进行申请报名。

2、申请清华大学保送生选拔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如需参加我校普通自主选拔,则应按照前述程序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及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报名,但无须再上传任何材料。考生必须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普通自主申请。

3、我校自主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自动):(010)62782061

活泼的画板
大力的母鸡
2026-05-07 06:14:52
北京科技大学 转专业, 北京科技大学 大一新生转专业入学考试

一、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 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牵头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

地处首都北京、地理位置优越学校位于海淀区学院路,这里是北京最著名的高校聚集地,学风浓郁、人才云集、交通便利,21所高校组成的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开设跨校选修课,可以实现学习资源的最大共享。学校本科、研究生的培养均在学院路本部完成。

学科门类齐全,优势专业众多学校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门类齐全,专业涉及广泛。材料、冶金和矿业3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学科排名一直稳居前三,同时拥有机械、自动化、计算机、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以及经济管理类等众多优势专业。在以机械电子和自动化的相关科研为支撑的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中,我校连续六届稳居前三甲,其中两次夺冠。

二、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情况,学生毕业去向

特色培养专业多,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学校材料、冶金等专业在全国排名一直稳居前三,同时拥有机械、自动化、计算机、通信、土木、车辆以及经管类等众多优势专业。设有理科试验班、材料国际班、卓越工程师计划等精英人才培养项目,为行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

入学后转专业零门槛不设限,给学生二次选择。除外语保送生、提前批录取的学生外,所有必修课成绩合格的在校本科生在一、二年级末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同时试行双学位、第二专业以及辅修专业制度。

学生保研比例高,深造率高,就业去向好。近三年,学校本科生国内及国外读研率近55%,保研比例高达20%。出国交流机会多,包括联合培养、交换生、短期交流、公派留学等多种渠道。就业率连续三年保持95%以上,学生到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较高。

三、招生政策

1、学校在全国招生计划及在京招生计划

北京科技大学 本科招生计划3350人,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高职100人,只在北京市招生。在京本科招生计划总计197人,比略有减少,其中理工科招生计划为172人,文史类为18人,艺术类为4人,国防生为3人。

2、招生新特点

北京科技大学 理工科英语专业不再招生,卓越工程师计划的6个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计划)、机械工程(卓越计划)、自动化(卓越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计划)、冶金工程(卓越计划)和矿物资源工程(卓越计划)按照工科试验班类(卓越计划)统一招生,新生进校一年后开始分专业学习。

3、招生特色专业介绍

在京共有6个专业按大类招生,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经过1—2年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学习。

北京科技大学 大类招生专业名单

理科试验班前两年实行单独培养计划,第二学年末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配备学术导师,同时进入课题组重点培养。完成教学计划、综合排名在前5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硕博连读。未进入本硕博连读的学生仍有机会参与第七学期的保研选拔,其选拔条件由教务处统一规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按一级学科统一招生,两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表面科学与工程”共七个专业方向之一进行学习。

北京科技大学 近三年在京招生录取分数线

分数

年份

最低分(理工)

最高分(理工)

平均分(理工)

最低分(文史)

最高分(文史)

平均分(文史)

623

665

634

595

635

610

2013年

620

686

639

602

626

611

2012年

566

652

588

548

582

558

四、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105%以内。平行志愿省份,考生服从调剂,体检合格,一般提档后不退档。

专业级差: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加分政策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五、咨询方式

北京科技大学 校园开放日:6月19日;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咨询电话:62325294,62332893;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