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众议院 参议院 清洁能源法案
经过近三个月持续性的党内党外磋商,民主党主导的美国众议院本周五终于表决通过了《2009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以下简称清洁能源法案)。尽管离参议院的投票及其最终成为法律还有一段很艰苦的路要走,但这一阶段性的胜利对正在进行的国际气候谈判及各国清洁能源相关行业来说,仍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竞选之初就明确表示将在美国实行温室气体减排、促进清洁能源及能效领域发展、并且重返国际气候谈判舞台,这一法案也是美国社会在这个方向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法案起草者表示,这个长达1201页的法案草案将在33个不同的领域为气候变化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这其中最重要的两个领域是:第一,排放权指标交易(cap-and-trade);第二,通过为电力公司设定必须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促进能效提高和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为美国的绿色能源蓝图奠定基础。具体来看,该法案包含了以下主要领域。
首先,从众议院通过的草稿来看,这个法案的最大亮点是,它提出了比奥巴马总统当初倡议的更为激进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在2005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到2020年减排17%(奥巴马的提议是14%),到2030年减排42%,2050年减排83%。法案一旦生效,美国85%的行业和领域将会被涵盖,基本上包括所有的电力企业和每年二氧化碳排放当量超过25,000吨的主要工业企业,这将比欧盟现行的气候变化法案的覆盖面还要广泛。要达到这一目标,该法案明确建议用“排放权指标交易”模式,即市场化手段。此前,业界一直就该选择市场化的手段还是税收政策的争论中争论不休。
其次,该法案要求所有的电力公司都需要在2020年时以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改进的方式满足其电力需求的20%。这其中15%需要来自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5%来自能效提高。对于无法达到15%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这一目标的州,可将这一目标降为12%,但将能效提到的目标升为8%。此外,该法案还为住宅、家电电器及相关工业规定了应达到的能率标准。
第三,在美国企业最为关注、也游说得最为激烈的排放指标分配方面,最新公布的草案里已经给出了讨价还价后的结果。85%的排放配额将免费发放,只有15%的配额将被出售;这和当初预计的100%出售相去甚远。其中,各地的输电公司将得到30%的免费配额并承担保护消费者受电价上升影响的责任。钢铁、水泥、玻璃及其它能源强度高的行业得到15%的免费配额,地方性的天然气输配公司将得到9%,电动车和其它技术先进的汽车制造商将得到3%,炼油业将得到2%。此外,许多正在筹建的煤电厂将被免为减排的义务,这一条款引起了环境团体的抗议,认为这将削弱该法案的总体减排目标。从立法的过程来看,这一法案尽管得到美国总统奥巴马、国会民主党领袖及诸多环境团体的支持,但自二月份为其听证起草以来,各方反对的声音也一直不绝于耳。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于两类,第一类是传统能源工业如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以及绝大部分的共和党议员,他们或者否认气候变化是一个事实存在的问题,或者无论气候变化是否事实存在,但不希望限制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利润空间。因此,这些共和党的议员们在众议院的投票中几乎都投了反对票。对法案另一类的反对声音主要来自比较激进的环保组织,如绿色和平等,它们认为该法案仍过于宽松,所提供的举措不足以解决人类正在面临的气候挑战。
即便是在民主党内部,自草案公布之初,来自不同州的议员立场也非常分化,其中最主要的批评力量来自严重依赖化石能源的州及主要的农业州。投票之前的一周,法案发起人、能源与商业委员会主席亨利•韦克斯曼才表示通过艰苦的谈判与农业州的议员和游说代表们达成妥协。自该议案草案四月初公布以来,这些议员及游说代表一直就 “碳补偿(offset)”中的农业项目类型,以及农业部在农业领域碳补偿项目的管理权限等问题对法案的初稿进行批评和游说。通过协商,这些农业州在推迟环保署制定限制生物汽油工业发展的条例,以及由农业部监督来自农业领域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等问题上得到让步。而另一个艰苦的谈判战场则是那些严重依赖化石能源的州,不过来自这些州的大部分议员由于考虑到已经在能源与商业委员会内部5月底投票前的协商中达成妥协,因此他们施加的压力不如农业州来得猛烈。
此外,钢铁行业的代表们该法案讨论期间一个活跃的游说力量。经过三个月的讨价还价,以美国钢铁协会领头的游说集团成功地将对如钢铁,水泥、玻璃等国际贸易比重高的行业的配额发放的逐步淘汰期从2020年延长到了2026年,并为这些行业争取到了15%的免费配额。不仅如此,该协会主席汤姆•吉布森还提议,该法案应加速执行一个条款,授权总统对从缺少温室气体排放限制的国家进口的高能源强度产品强制交纳“国际预留配额”。出自中美环保科技交流论坛
1978年,美国颁布实施《能源政策法》,并在1992年对其进行了修改;2005年,美国又修订实施了新的能源法案《国家能源政策法2005》(以下简称能源新法),该法是近40年来美国最为全面详细的能源法案,而且可操作性强!其最主要的内容,一是强调节能和洁能,二是增加能源供给,减少对国外能源依赖,并提出要提高各种可再生能源供应技术的竞争力;2007年,布什总统在国情咨文中,将美国的能源安全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再次提出通过开发替代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降低对海外能源的依赖。长期以来,美国也把保障能源安全作为其外交政策的一个核心目标。�
美国在未来矿产资源和矿业、能源业管理中将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战略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政府的一系列政策中,突出强调了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重要性
在2001年布什就任美国总统之初,就提出要加速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美国能源利用多样化,保障美国能源安全。在2006年2月就能源问题致美国人民的公开信中,再次强调了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在2003年总统的国情咨文中,布什总统宣布,将预算12亿美元从事氢能源计划(HydrogenFuelInitiative)研究,以改变对外国石油的依赖状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发展商业性可行的氢动力燃料和电池所需的技术,促进千家万户使用新型能源,减少对进口石油的需求,改善美国能源安全。
美国倡导使用氢和燃料电池,改善国家能源安全是基于以下判断和事实:①美国目前60%的石油消费来源于进口,到2025年石油进口额将达到68%;②几乎所有美国的汽车和卡车靠汽油行驶,这是美国目前进口如此多石油的原因,美国每天所消费2000万桶石油的2/3是用于交通运输;③氢是已知燃料中单位质量中所含能量值最高的物质;④在未来10~20年中,减少美国对进口石油依赖的最好方式是增加使用汽油电力混合的车辆,这种车辆对于当今的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可得的;⑤氢可从丰富的国内能源中进行生产,包括化石能源、核能和可再生能源;⑥长期来看,仅提高美国能源效率是不够的,到2040年,使用美国国内生产的氢来驱动交通运输车辆和其他设施可有意义地减少石油消费。
2005年5月25日,美国能源部宣布,在未来3年内,将从能源部科学办公室拨款6400万美元资助70个氢研究与开发项目。这些氢项目将着重解决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①氢储存材料;②燃料电池薄膜或从其他气体中分离出氢并提纯氢;③氢生产储存利用的毫微级(10-9)催化剂;④模拟或利用产生氢的生物学过程的氢生产方法;⑤从太阳能中生产氢。
同日,能源部和农业部共同签署了旨在开发更成本有效的方式从生物体资源中生产氢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能源部和农业部专家将定期会面,分享转变生物体成氢的技术和成本信息。可用于氢生产的生物体资源包括乙醇、庄稼和森林残留物、作为能源的作物如柳树等。
事实上,能源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一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其11个基本工作项目中,就有5个涉及具体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包括生物体项目、太阳能项目、氢燃料电池和基础设施技术项目、地热技术项目和风能与水电技术项目等。
(2)在联邦政府的拨款预算中,明显增加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拨款额度
美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是专门负责美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的管理机构。表4-2是美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的拨款额比较。由表4-2可见,从布什总统执政的2001年起,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拨款额比以前各年明显增加,这种增加是在美国经济走向下坡、其他部门经费缩减的情况下发生的,彰显了美国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的重视。
表4-2 1998~2005美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可比较预算
不仅如此,美国还增加了许多新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研究项目,如氢能源项目等,并在经费上加大投入。如2004财政年度,美国通过HydrogenFuelInitiative计划,对氢和燃料电池研究和开发项目的拨款为1.59亿美元。而在2005财政年度,在其他预算项目相继减少的情况下,在总统的预算要求中,又大幅增加了氢项目预算拨款,使用于氢和燃料电池活动的预算要求达到2.27亿美元。这事实上体现的是美国对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视。
(3)在联邦政府的战略规划和计划中,突出强调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在能源部直到2020年的战略规划中,将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列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在其能源战略目标中,提出 “研究可再生能源技术——风、水力、生物体、太阳能和地热”,“通过发展和改善技术,加速向氢经济的转变,使用可再生能源、核能和化石燃料生产氢”等。美国长期的能源战略和安全,不是发展单一的能源来源,而是范围广泛的能源供应选择。能源多样性(如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既有助于保障能源供应稳定,也有利于预防价格高峰。
(4)在权威专业组织的研究报告中,强调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在2001年5月出台的《国家能源政策报告》中,就明确建议加强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认为是解决美国未来能源问题的希望所在。在2004年2月4日公布的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NRC)题为“氢能源经济:机会、成本、障碍和研发需求”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氢能源经济对美国国家能源安全和环境有巨大的、根本性的好处。在未来50年,氢将变为主要燃料,可根本转变美国的能源体系”。
(5)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中,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是国家的鼓励政策
在美国关于能源安全和能源政策的法律中,2005年布什总统签署的《能源政策法》代表了美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新的能源政策走向。《能源政策法》(2005)明确提出和规定了(政府通过税鼓励政策)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包括风能、生物体、沼气、地热能和太阳能等。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一则有利于保障能源安全,二则有利于保护自然环境,因而是近些年来美国政府和有识之士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
旨在打造
1、“岩上之屋”
“ 岩上之屋”一词出自奥巴马今年4月的一次演讲。他引述《圣经》中的比喻说,建在沙上的房子会倒掉,建在岩石上的房子则会屹立不倒。他解释说,美国经济就像着火的房子,要重振经济,除了尽快灭火之外,还需要重建经济基础,从而打造一个“岩上之屋”。也就是说,美国必须进行全面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 立新的经济增长点,那就是绿色经济。
目前,美国发展绿色经济有着多重考虑。首先,这有助于增加就业。奥巴马近期曾强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新能源的开发可能孕育一个全新的能源产业,为美国创造数百万就业岗位。全新的能源产业有望成为可以引领美国经济发展的新领域。
其次,发展绿色经济有助于确保美国能源安全。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不可再生,其中石油大部分产于地缘政治敏感的区域,减少对石油的依赖是美国朝野的一致主张另外,随着全球变暖加剧,各国都认识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紧迫性,这也使得对传统能源的进一步使用受到限制。
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对新华社记者说,发达国家要摆脱当前的金融危机,应寻找可突破的瓶颈领域进行投资。而它们将刺激经济和当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任务结合起来,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会是明智的选择。
2、“绿色新政”是系统工程
奥巴马的“绿色新政”可细分为节能增效、开发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多个方面。
在节能方面最主要的是汽车节能。按照新标准,到2016年美国境内新生产的客车和轻卡每百公里耗油不超过6.62升。奥巴马指出,美国因此减少的石油消耗量将与美国从沙特等四大石油出口国一年的石油进口量相当。
此外,美国将大力促进绿色建筑等的开发,通过设定建筑能耗标准,对节能产品提供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家庭提供节能补贴,鼓励建筑商发展节能建筑。另外,美国还正在制定全新的智能电网计划,以减少电力运输过程中的浪费。
新能源的开发则是奥巴马“绿色新政”的核心。在被认为是其“新政”标志的7870亿美元刺激经济计划中,与开发新能源相关的投资总额超过400亿美元。
按计划,在未来三年内,美国可再生能源的产量将翻一番在未来十年内,美国在可替代能源上的投入将达到1500亿美元。
还有一个方面是应对气候变暖。这很大程度上是美国“巧实力”的运用,通过一系列节能环保措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在全球应对气候变暖问题上掌控主导权。
3、“绿色新政”面临挑战
“绿色经济”尽管前景诱人,但也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将面对国内利益斗争。能源问题一直是共和党的传统利益范围。奥巴马大刀阔斧推动改革,势必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因此改革不会一帆风顺。
其次,美国人浪费式的生活方式已是根深蒂固。政府“绿色新政”是否会引起社会习惯势力的抵触从而导致改革夭折,还有待观察。
另外,产业调整带来了新危机,特别是粮食安全危机。金融危机爆发前,许多国家就已面临粮食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国家将原本生产粮食的土地用来生产更有利可图的生物燃料。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许多粮食不能自给的发展中国家可能面临新灾难。
有关“碳关税”的争议也是一大挑战。按照《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的条款,美国有权对来自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这种不考虑各国发展阶段和国情的做法其实是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德国、瑞典、印度等许多国家批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利益。
奥巴马政府认为,长期投资于可再生能源领域将催生新兴产业,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从而恢复经济活力。奥巴马政府计划未来十年投入1500亿美元资助新能源研究,为相关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并创造500万个就业机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中东和委内瑞拉石油的依赖。到2015年前,投入使用100万辆美国本土生产的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到2012年,保证美国人所用电能的10%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实施“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计划,到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降低80%。
对于美国政府的新能源政策,美国企业界人士表示热烈欢迎。丹佛市公共土地信托集团董事长布莱恩.柏特纳在接受采访时说:“这非常、非常令人激动。美国在新能源竞赛中已经落后。过去八年,我们没能去做我们应该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有许多事情要做,要做大量技术、研究、开发工作,但对未来必定是有益的。”
致力于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丹佛市混合动力能源集团总裁伍迪.伯尔德斯利告诉我,他对新政府的能源政策感到非常兴奋。他说:“它显示出奥巴马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性、减少碳排放这一非常重要的任务做出了实实在在的承诺。奥巴马政府还非常关注与燃烧煤等矿物燃料相关的全球气候问题。我们非常高兴今后能看到奥巴马政府在寻找替代能源方面创造越来越多的机会、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
美国分析分析人士指出,奥巴马政府对新能源的关注程度,可以和当年克林顿政府倡导互联网技术革命相提并论。新能源产业可能成为未来美国乃至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的火车头。
美国当选总统奥巴马18日在洛杉矶贝弗利山庄开幕的全球环境高峰会上就美国环保政策发表录像讲话。他的讲话意味着新一届美国政府的环境和能源政策可能发生重大转变。
奥巴马说,他就任总统之后美国将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挥领导作用,美国将再次积极投身有关谈判,以有助于把世界带入一个有关气候变化全球合作的新时代。奥巴马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首先是启动“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系统。其次是每年制定目标,最终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1990年水平,并到2050年再减少80%。美国每年还将在清洁能源上投资150亿美元,发展安全核能和清洁煤炭技术。他说,清洁能源投资不仅能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的依赖,而且将创造500万个与清洁能源相关的就业机会,帮助美国走出经济危机。他最后呼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奥巴马在竞选中多次就环保政策发出类似呼吁,但不少政界和工商界人士认为此举经济成本太高,今年年初一项类似的环保法案被国会否决。去年加州通过了一项旨在严厉控制汽车尾气排放的法律,被许多州仿效,但最后被布什政府否决,理由是州政府无权就温室气体问题制定法律。奥巴马在演讲中说:“等我成为美国总统后,任何希望鼓励清洁能源的州长将在白宫拥有一个伙伴;任何愿在清洁能源领域投资的公司将在华盛顿拥有朋友;任何愿意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将在美国获得一位盟友。”
这是他当选后第一次在国际上就这方面发表看法,网上其余的都是竞选期间的也可以参考。
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要点分析
美国企业签订自愿合作计划,保证在供应链的整个环节达到一定的节能减排量,政府则为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或政策倾斜,促使绿色供应链管理从强制性转变为鼓励性模式。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要点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绿色供应链的概念是在1996年,由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制造研究协会首次提出。作为世界上最早研究该领域的国家,美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如今已步入成熟。本文将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进程总结为三个阶段:
(一)萌发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
1969年,由美国总统尼克松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标志着美国环境管理体系的初步建立。1970年,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成立,为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90年代末)
1976年,《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案》(RCRA)的修订,开启了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初步发展。该法案之后又分别在1980、1984、1988和1996年进行了4次修订,其中规定了 “减少包装材料的消耗量,并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再利用”,逐步建立起美国废物循环利用的4R(recovery﹑recycle﹑reuse﹑reduction)原则。1986年,《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案》进一步颁布,确了美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要求,加强了产品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
(三)成熟阶段(21世纪初至今)
进入21世纪,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在各州和各行业逐渐形成共识。2004年,美国政府颁布《包装中的毒物》(TIP),规定了包装物中重金属的最低含量。2007年,美国加州颁布了《加利福尼亚州电子废物回收法》,要求在加州销售的所涉及的电子设备需收费以支付处理报废电子产品的.花费。2008年,美国颁布《雷斯法案》,对美国可持续林业予以保护,以应对绿色木材需求扩大的消费市场。2010年,美国新增7个州通过了电子垃圾法案,以支付可能造成毒害的电子产品回收费用。至此,美国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已逐步完善和成熟。
二、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相关制度
(一)美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就已经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如《有毒物质排放清单》(TRI)制度首先就在美国创立,该制度规定美国部分行业须对化学物品生产运营各个环节予以报告。同时,美国政府推行企业环境信息自愿报告制度,以提升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形象。
(二)美国环境标志制度
1988年,美国政府开始推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也相应立法。美国环境标志制度主要包括绿色产品的,可以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和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符合可回收利用产品的,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再生标志”。
(三)美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美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起步早,主要通过总统行政命令推动,对美国市场的绿色化起到积极作用。1993年,克林顿总统颁布了总统行政命令12843号,提出了政府对保护臭氧层物质的采购要求,开启了美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发展。同年,总统行政命令12873号《联邦采购、回收和废物防止》,提出了环境友好型采购计划(EPP)。1998 年,克林顿总统又颁布了13101 号《通过废弃物减量、资源回收及联邦采购来绿化政府行动》。2000年,克林顿总统颁布第13148号《通过在环境管理的领导作用绿化政府》,要求将环境管理制度加入到各政府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中。2005 年,美国《能源政策法》明确提出了“联邦政府消耗电能的总量中”应有可再生能源的最低占比量。
(四)美国能源之星计划
1992年,美国政府开始推行美国能源之星计划(ESP),以推动产品节能标示体系建立,促进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和环境的保护。美国能源之星虽是非强制性认证,但已经在美国企业中达成广泛共识,目前该认证已经从早期的电子产品扩大到家电、建筑等多个行业。
三、美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措施
(一)美国政府出台经济刺激措施
为推动美国绿色供应链的发展,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市场激励政策,包括一是增加节能技术研发、绿色科技研究等相关补贴等二是对节能环保设备和技术开发项目给予低息或无息贷款,三是加大对新能源方面,例如风能和太阳能的投资四是实施鼓励节能环保的税收政策。
(二)美国政府提供相关教育培训
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培养绿色采购意识。例如美国联邦采购协会会为网民提供免费政府绿色采购培训美国大学必须为采购专业的学生提供政府绿色采购课程。
(三)美国企业自愿合作计划
为促进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美国联邦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推行企业自愿性伙伴合作计划。美国企业签订自愿合作计划,保证在供应链的整个环节达到一定的节能减排量,政府则为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或政策倾斜,促使绿色供应链管理从强制性转变为鼓励性模式。
(四)美国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联盟
美国一些企业主动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并组织与环保界、学术机构、供应商和消费者等共同组建成绿色供应链联盟。例如在1999 年, 美国Saturn公司、其供应商、Tennessee大学的清洁产品和清洁技术中心和美国环保署(EPA)组成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合作伙伴,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绿色供应链领域的发展。
(五)美国企业建立供应链指标体系
根据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相关环境法规,美国企业逐步建立绿色供应链指标体系,通过建立绿色信息平台,对上游供应商的绿色信息数据进行评估后择优筛选。同时,美国企业自发组织供应商环境交流会,对上游供应商提供绿色供应链管理培训,共同推动开发绿色产品。另外,美国企业逐步推行使用绿色供应链的管理工具,如全生命周期管理、环境绩效管理等。
(六)美国学术界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研究
在绿色供应链管理领域,美国学术界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美国领先采购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Advanced purchasing Studies)出版了《环境绿色供应链管理》代表了在绿色供应链领域的国际上最顶尖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