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煤炭 > 正文

煤炭税率最新2022年

自信的导师
妩媚的雪糕
2023-02-15 06:01:47

煤炭税率最新2022年

最佳答案
害怕的含羞草
积极的小丸子
2025-05-06 04:02:59

一、正面回答

煤炭税率是:

1、为制成型的无烟碳,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2、炼焦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3、未制成型的其于烟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六;

4、未制成型的其余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五;

5、煤砖、煤球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五;

6、未制成型的褐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7、制成型的褐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二、分析详情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率等于应税煤炭销售额乘适用税率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三十。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百分之二十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五十。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我国实行的煤炭资源税是从价计征,因此煤炭资源税税率是有一个税率幅度的,幅度是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每个地区根据煤炭资源的条件以及企业的承受能力的大小等来拟定煤炭资源税税率。

三、煤炭增值税的核算办法是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征收率,不可以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核算。

最新回答
心灵美的小甜瓜
称心的白云
2025-05-06 04:02:59

17%。根据查询煤炭行业发展前景 煤炭期货行情相关信息得知,2022年煤炭增值税税率是17%。国家出台对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计划,从2022年一季度开始,矿产品增值税率统一调整至17%。

任性的电脑
知性的八宝粥
2025-05-06 04:02:59
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增值税税率 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规定:“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三、本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色金属焙烧矿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4〕621号)同时废止。“因此,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定 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平常的缘分
舒服的酸奶
2025-05-06 04:02:59
2%至10%。煤炭资源税是地方税种,从价计征后条例规定的税率是2%-10%,各省的税率表是不一样的内蒙为9%,山西8%,宁夏6.5%,陕西6%,青海为6%,新疆为6%,云南5.5%,贵州5%,山东4%,重庆3%。甘肃、湖南、四川、广西,均为2.5%。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北、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北,均为2%。

直率的小丸子
精明的乌龟
2025-05-06 04:02:59
煤矿企业交消费税,资源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