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煤炭销售合同诈骗银行贷款八个亿.应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不属于诈骗。这种一般会认定为合同纠纷,警察会让他去法院起诉你。
但如果说你给人家的样本是A煤,然后实际给的货全都是B煤,你的煤矿根本就不出产A煤的,带有欺诈嫌疑,即可认定为诈骗。
望采纳
自1931年5月31日国产的第一台 汽车 诞生起,90年的时间里我国出现了许多车企,也出现了许多优秀的企业家。
但“林子慢慢大了”,有正儿八经踏踏实实造车的,也就有动歪脑筋企图从中牟取利益的。
说起中国造车第一大忽悠,好多人说是“明天回国”贾跃亭,但是在中国,有“造车梦”的可不只有贾跃亭,还有青年 汽车 的创始人庞青年。
提到庞青年,我们或许还并不熟悉;但是如果提到“水氢车”、“水氢发动机”,大家一定都有所耳闻,庞青年就是始作俑者。
这个人比贾跃亭更早迷恋“造车”,并把造车当作杠杆,曾拥有一个名为青年 汽车 的“帝国”,曾一度出海收购瑞典知名 汽车 公司萨博 汽车 ;
被工信部Diss的庞青年,没有资质,却拿了50亿投资,留下总额1000亿的“承诺投资”,这融资能力相信贾跃亭看了都会流泪啊!
所以说,庞青年要是中国造车第二大忽悠,贾跃亭绝对不敢认第一。
然而,如今“骗子”庞青年,这个比贾跃亭还狠的造车大忽悠,终于倒了!
壹
你还记得曾火遍全网的“水氢车”吗?
点石成金,化水为油,青年 汽车 水氢发动机,加水就能跑,比马省草料,只喝水就能跑!
当时我们一听到“只烧水车就能开”的新闻,都是非常的激动,然而等到后来,发现事情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在项目遭遇滑铁卢、被大众质疑骗取政府补贴后,青年 汽车 集团的荒诞造车梦时隔三年终于画上句号。
前两天,金华青年 汽车 集团及其21家关联企业进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程序,21家关联企业债权人在2021年9月10日前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从2019年破产到2020年预重组、再到如今彻底清算,庞青年和青年 汽车 集团的造车剧本终于迎来了终局!
2月11日,正值大年三十,当每家每户都在为年夜饭忙活,为亲朋好友送新年祝福的时候,庞青年收到的,却是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的一纸破产文书。
根据这则公告,金华青年 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3月22日前,向金华青年 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这意味着,金华青年 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正式走下 汽车 制造的 历史 舞台。
事实上,早在2020年10月份,金华青年 汽车 所在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根据公司申请,已启动了预重整工作。
青年 汽车 创始人庞青年也曾经光环加身,于2006年和2009年两度获“风云浙商”的称号;但近年又诉讼缠身,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因涉嫌合同诈骗被立案侦查。
水氢燃料 汽车 风波,让他的昔日形象再度受损。庞青年的造车之路,已然崩塌!
贰
早前《中国经营报》曾多次揭露,这位来自浙江台州市天台县的商人,以极为相似的路数,亮相中国多个地方招商舞台,并在身后留下总额1000亿的“承诺投资”。
据报道,自2009年起,青年 汽车 进入了一个高速扩张的阶段。该公司董事长庞青年抛出了一个444亿元的总投资计划,布局触角涉及内蒙古鄂尔多斯、宁夏石嘴山、浙江萧山、浙江海宁、江苏连云港等地。
与之伴生的是,诈骗、停产、破产清算。
2013年,青年 汽车 实际控制人庞青年被警方以涉嫌诈骗刑事立案;青年莲花在2014年起被爆出资金紧张,大规模停产;2017年,青年莲花 汽车 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通过中国信息执行网查询可知,庞青年先后共有20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失信行为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
即便如此,过了花甲之年的庞青年也并未被地方政府彻底抛弃。
2018年起,青年 汽车 仍然亲密接触河南南阳、邓州,南通如皋等地,并获得了部分地方政府的支持,青年 汽车 所兜售的项目,正是此次引发热议的氢能源 汽车 。
车辆只需加水即可行驶,谁信?能量守恒定律不要面子啊!
庞青年曾解释,“水氢车”最大的秘密是一种“特殊催化剂”,特殊的催化剂,庞青年表示属于“商业机密”,连最厉害的化学家都无从得知。
科技 总要进步,将“不可能”变为“可能”从来就是人类的孜孜追求,能不能成功,远不是我等吃瓜人能辨明的。
然而,水变氢,氢变电,庞青年来来回回都解释不太清楚的原理明显是在“忽悠”,整个反应过程看起来也远不止加水加催化剂那么简单。
叁
随着“水氢车闹剧”不断发酵,庞青年和他的青年 汽车 集团被扒出了各种各样的“丑闻”:
公司司法风险高达641条,仅开庭公告都有106条,而青年 汽车 早已被法院列为了失信企业,庞青年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限制消费人员。
也是在那场贻笑大方的“水氢发动机”风波之后,63周岁的庞青年已经鲜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也许是不想面对自己的失败,又或许是在为自己的“造车梦”寻找下一根救命稻草。
其实,在造车之前,庞青年只是一个生产自行车轮胎的小人物,在看到 汽车 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时,赚到钱的他坐不住了。
庞青年本就不是一般的人,而他的眼界和野心,一直都比同龄人要大得多。这一点,从他的过往中便可窥见一二。
庞青年,1958年出生于浙江省天台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很有经商头脑的庞青年放过牛,卖过茶,开过拖拉机,在21岁时创办了一家胶袋厂,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1986年,庞青年投资26万元创办了浙江省磐安橡胶厂,成为了凤凰、永久等自行车厂家的供应商,并且在四年后成为了地区第一。
庞青年与 汽车 正式结缘是在上世纪90年代,起点是客车而非乘用车。
1993年,年仅35岁的庞青年成立浙江杭通集团并出任董事长;1995年,庞青年与北京北方车辆制造厂合资,成立了金华北方福来车辆有限公司,准备生产高档豪华大客车;1999年,庞青年斥资900万元收购了金华北方福来车辆有限公司的剩余股份,并将公司更名为金华青年 汽车 。
从庞青年的经营手法来看,其非常善用“噱头”营销,在接手青年 汽车 后,庞青年就立刻与德国尼奥普兰开始合作,并迅速占领国内的豪华客车市场;但真正让青年 汽车 走入大众视野的,还是当年的“萨博之争”。
肆
在大忽悠方面,庞青年可称得上是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我觉得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他骗过的钱比你们挣的钱多多了”。
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的那些气功大师们只是瞅准了人们内心对长生、保健的渴望,那么庞青年则更技高一筹,他居然将自己的生意经瞄向了地方政府。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11年,庞青年实际控制的青年 汽车 ,以收购萨博 汽车 成功并在鄂尔多斯投产为条件,与鄂尔多斯市政府签订协议,投资建厂的同时,由鄂尔多斯市政府配给青年 汽车 两项分别为6亿吨和7亿吨的煤炭资源。
然而,在收购萨博 汽车 尚未成功、生产线尚未投产、13亿吨煤炭指标尚未兑现之时,青年 汽车 即将煤炭指标转手卖予亿佳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收取2亿元定金。
庞青年还曾抛出一个444亿的总投资计划,欲在全国建立十大生产基地。投资的地方涉及济南、泰安、连云港、石嘴山、鄂尔多斯、海宁、六盘水等。如今,这些地方的项目几乎全部烂尾。
鄂尔多斯事件之后,青年 汽车 的负面消息就不断传来,从欠薪拖款到被列入失信名单,短短数年间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青年 汽车 ”相关的裁判文书就多达几百份。庞青年也前后二十余次被列入失信名单并被限制消费。
2013年,青年 汽车 实际控制人庞青年被警方以涉嫌诈骗刑事立案;
2014年,青年莲花在被爆出资金紧张,大规模停产;
2017年,青年莲花 汽车 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青年 汽车 还因产品问题吃了工信部的行政罚单。
2019年,庞青年另辟蹊径,高调宣布公司生产出全球首辆水氢燃料 汽车 ,而青年 汽车 帝国也就此开始崩塌,这出荒诞的玄幻故事,也终于到了结局的时候!
伍
作为一家传统车企,在遇到发展瓶颈的时候希望借助转型来实现突破,这无可厚非。
纵观全球 汽车 市场,无论是宝马、奔驰、奥迪等豪华品牌,还是奇瑞、吉利、荣威等自主品牌,都不约而同地在朝着新四化的方向稳步发展。
可偏偏庞青年是个不折不扣的商人,他最注重的,不是稳扎稳打,不是产品质量,不是技术基础,而是一个字——利。
为了逐利,庞青年屡次对外宣称自己的产品有多么优秀,以此来抬高自己产品的“身价”,但是没有强大的技术作为支撑,没有打好市场的基础,在路都没走稳的情况下,就想振翅高飞,到头来也不过是一场笑话罢了。
从曾经的无限风光,到现在的破产清算,金华青年 汽车 的结局不免引人唏嘘。
不过,相比它的惨败结局,仍然奋战在激烈竞争中的车企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扬长避短,脚踏实地,避免成为第二个青年 汽车 。
参考资料:
车轶事《老赖庞青年,梦碎「水氢车」》、
大江湖解局《中国造车第一大忽悠,倒了!》、
豪哥说车《骗子大王庞青年,辉煌又落寞的一生》、
柴狗夫斯基《骗了国家50亿!比贾跃亭还狠的大忽悠,终于现原形了!》、
快刀 财经 《起底庞青年:车加水能跑1000公里,是造车奇才还是“庞”氏骗局?》、
投资家《“庞氏骗局”轰塌,加水能跑1000公里的神车破产!创始人20余次被列失信名单!》
1、主观表现形式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合同诈骗的最后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占有后的财产转为他用或者自己挥霍,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只是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由于外在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比如资金周转困难,购买的材料不能及时到位等等,客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二者在主观方面的主要区别。
2、客观构成不同
合同诈骗罪在客观表现方面,是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要件,如冒用他人身份、伪造变造票据,开设空壳公司等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所列的设备条件等,行为人是根本没有的,这些只是欺骗当事人的,为的是让对方在合同上签字。在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不必冒用他人的身份或条件来欺骗对方,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行为人会夸大自己的能力或条件,虽然也有欺诈的行为,但较合同诈骗轻微的多。例如:某煤炭贸易公司在没有落实上游资源的情况下,为了营利即与人订立了煤炭买卖合同,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多方查找上游资源,仍未落实,但表示愿意偿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此案中,行为人虽在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下与他人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但从整个过程来看,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目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诈骗,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
3、履行合同的态度不同
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因为其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只是单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旦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便会销声匿迹或者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履行合同,更不会归还财产或赔偿对方那个损失。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都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且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履行诚意和积极性,一旦给对方造成损失,当事人会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