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共40个城市,有谁知全部明细?
首批获得通过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天津、钦州、唐山、南京、武汉、洛阳、重庆、宁波、合肥、德州、威海、鹤壁、襄樊、铜陵、太原、株洲、珠海、深圳,西宁、建德铜陵(增补),福州,新余,等25个城市。
2010二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银川市、扬州市、涟水市、承德市、南宁市、柳州市、青岛市、烟台市、黄山、芜湖 、萍乡市,贵阳,丽江等18个城市。
金融危机的到来,迫使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重新调整。这正好促使我们从传统发展方式向科学发展方式转变。当前,铜陵产业层次低与产业结构不均衡已是十分突出的新难题。在新的起点上,我市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在全省率先从金融危机中走出来,关键是要主动抓住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铜陵产业结构现状的总体判断总体上看,铜陵产业结构呈现“二三一”格局,一产小、二产重、三产弱。2008年,我市实现生产总值325.31亿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8.43亿元、218.32亿元、98.56亿元,三次产业的比例为2.6:67.1:30.3,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1.6%,工业成为拉动铜陵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形成了铜加工、化工、电子、建材、纺织和能源工业并存的多元化产业架构。对铜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对策建议根据铜陵现状,我认为,铜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宜采取两步走的发展对策:第一步,到2012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达到35%;第二步,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业比重超过45%。具体而言:促进第一产业由小变特。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产业布局,重点培育生姜、凤丹、无公害蔬菜、花卉苗木、畜禽水产、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主导产业与产品,形成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进特色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着力打造都市型农业。促进第二产业由大变强。一是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围绕铜加工、化工、电子材料等主导产业,以高端化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高技术、高集约度和高附加值产品。到2012年,铜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二是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规模化为主攻方向,加快占领市场制高点,形成先发竞争优势。到2012年,新兴产业销售总收入力争突破500亿元。促进第三产业由慢变快。一是重点发展生产服务业,依托制造业优势,积极发展为制造业配套的生产服务业,着力做强做大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服务业。二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新城区和港口,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必须选准切入口,在重点环节上实现突破。据此,我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努力提升铜产业发展层次。铜陵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铜产业升级是战略重点,要作为主攻方向,应谋划打造国家级的铜产业中心。即要在拓展外延上下工夫。尽快争取国家在铜陵设立铜拆解示范区,并列入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项目;鼓励铜陵有色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控制占领国内外的铜资源。又要在深化内涵上下工夫。充分利用铜陵良好的技术基础,高标准建设铜精深加工园,引进一批铜深加工项目。二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主线,要充分利用铜陵作为循环经济“双试点”的优势,构建以循环型工业为载体,农业、服务业全面参与的循环经济产业圈,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的全面转型。工业领域重点围绕有色、化工、建材三大产业链,高标准建设滨江、横港两大循环经济园区;农业领域重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突出循环型生态农业试验区的建设,进而构筑一个覆盖全市的循环经济网络。三要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未来竞争的制高点不是在制造业而是在现代服务业。建议铜陵要积极谋划发展。要推进主城区“退二进三”,积极在西湖新区发展文化、体育、会展等产业,努力把铜陵打造成为皖中南现代商贸中心;要整合与开发55公里长江黄金水道的两岸岸线资源,加快横港物流园区建设,构建以现代化仓储为基础,以集装箱和件杂货业务为中心,立足皖中南、呼应上海港、面向国内外航运业务的区域性港口物流中心;要大胆超前谋划京福高铁两用大桥桥头经济园区的建设,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铜陵乃至安徽最具活力、最能创造财富的高新技术产业区、物流园区。四要精心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一方面,可从铜陵实际出发,通过引进与消化吸收并举,用3到5年左右的时间做大做强铜陵电子产业、装备制造业。另一方面,要无中生有,敢于高起点发展。如,软件产业是我国面向21世纪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也是无污染产业。铜陵钱码新发明的“通用汉字输入法”是小项目、大市场,产品附加值高,根据有关专家分析,钱码“新发明”技术的应用价值不低于安徽奇瑞的经济效益。因此,建议以开发利用钱码“新发明”为突破口,大胆发展铜陵软件产业。如钱码微型掌上电脑(功能是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功能的迭加)一旦开发成功,则铜陵的未来不可估量。五要放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应认真研究制定鼓励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的政策,可大胆对工龄满25年的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申请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办理退休手续;鼓励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并以辞职前工资基数、工龄为依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应制定适度的财政援助政策,成立发展非公企业专项基金等,促进非公企业快速发展。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银企合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着力缓解非公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六要大胆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建议在现有小分队招商的基础上,突出“大领导招大商”,建立高规格、精干的项目工作领导组,由市委领导亲自挂帅,负责我市重大项目的指导、策划、包装、招商、建设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对于市项目工作领导组确定的重大项目,经市委常委会认定后,实行“一项一策”,并确定市领导专人负责。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引智。主要抓住国家科研院所转企转制的“最后晚餐”的机会,组织专门力量与全国相关的科研院所充分接洽,争取一批实验室小试和中试的项目,特别是国家专利技术和列入“863”计划的项目进入铜陵相关园区。鼓励企业实行有效的知识产权入股、股权奖励、员工持股等激活人力资本,建立公平竞争、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市委政研室)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各地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和交易机构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域输送和各类市场交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在2021年1月底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能源派出监管机构报送2020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三、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各派出机构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监管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将加强跟踪监测,计划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督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研究提出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初步安排。
本条例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第三条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与开发并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破坏性开发利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第五条 省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资源进行调查。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提供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所需的资料与信息。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其上一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可再生能源种类、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机构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执行情况,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第十条 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履行项目审批、选址审批、用地或者用海审核等职责时,不得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场址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投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以及其他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承担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相关工作,并对依法需经国家批准或者核准的投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第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气候特征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法制定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法制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地方标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沼气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生物液体燃料销售和推广应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监督石油销售企业按照规定销售生物液体燃料。
这种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法律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以下事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农村、牧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组,可再生能源是指“从持续不断地补充的自然过程中得到的能量来源”。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随着能源危机和高油价的出现,对气候变化忧虑,还有不断增加的政府支持,都在推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激励和商业化。新的政府支出,法规和政策,协助业界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优于其他许多行业。过去的研究认为,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可以满足全世界能源需求的40%。如果可再生能源技术所得到的政府关注和财政支持能够达到核能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曾经得到的支持,那么风能和太阳能的成本将分别在2020—2025年和2030年与传统发电技术的成本持平。但到了2014年,此项研究已经过时,因为太阳能及风能的降价速度超乎预期,在许多市场都已经不需要补贴。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
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扩展资料:
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组,可再生能源是指“从持续不断地补充的自然过程中得到的能量来源”。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主要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随着能源危机和高油价的出现,对气候变化忧虑,还有不断增加的政府支持,都在推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激励和商业化。新的政府支出,法规和政策,协助业界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优于其他许多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