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能源科技 > 正文

财政部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怎么领取

唠叨的未来
儒雅的哈密瓜
2023-02-15 04:20:29

财政部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怎么领取

最佳答案
俊秀的钢笔
大力的小伙
2025-05-06 13:27:35

财政部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去网上申请领取。国家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网上申请,提供所需资料,等待领取就可以。

最新回答
霸气的香菇
高贵的指甲油
2025-05-06 13:27:35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的比重已达到38.3%,其替代作用日益突显。而根据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信息,2019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至7.5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9.5%。其中,水电装机3.54亿千瓦(抽水蓄能为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93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8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995万千瓦。

不过,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8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为1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54.7%。在业界看来,导致这一局面主要因为2019年度光伏补贴政策的改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推出时间延迟,而其中根源问题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的 历史 使命似乎也已完成。

事实上,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就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包含其中尚未明确)。

以光伏为例,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2020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而鉴于此,业界推测,2020年大概率将成为我国光伏电站(户用待定)享受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财政部介绍,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2076万千瓦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二是调控优化发展速度,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每千瓦时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

靓丽的犀牛
高高的机器猫
2025-05-06 13:27:35
2022年空气能电补什么时候发放您好亲,2022年1月5日,村里发放了2021年度空气能电费补贴,每人补贴度数封顶为4000度,每度电补贴0.3元,因此每人最多可以拿到1200元电费补贴。

2022年6月24日,财政部官网正式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端庄的康乃馨
调皮的中心
2025-05-06 13:27:35
无需缴纳,即使收到了,也是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 月8 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光伏电站电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西北地区是0.25 元/度),另外一部分是国家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基金里面拨付的财政补贴。如果按公告解读,以后光伏发电企业从国家财政部拿到的光伏电价补贴将不用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对广大光伏发电企业来说将是利好消息。

据悉,公告自2013 年2 月1 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无限的自行车
细心的手套
2025-05-06 13:27:35

面对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以及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2020上半年中国光伏行业竟迎来了转折点,随着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增长多,平价时代上网时代正加速到了。

据发改委、能源局于2020年8月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定光伏平价上网项目规模为33.1GW,除了规模远超出市场预期之外,更首次超过补贴竞价项目装机规模的26GW。

2020上半年整体装机量也看到了喜人的变化,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11.5GW,同比增长0.88%。但对比起2018上半年与2019上半年所录得的-1.6%和-52.5%增速,2020上半年的同比数据却是近3年来的首次正增长;加上半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保持稳定增长情况,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同比上升32.3%、19.0%、15.7%、13.4%,因此,上下游共同发出了行业见底明确的重大信号。而近期政策利好及上游硅料价格抬升,更是加速了光伏行业持续景气的预期。

一般而言,当周期性行业进入顺周期,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更能快速得到修复或调整的机会,对于曾经处于“水深火热”企业来说,至暗时刻已经度过了,反而因此容易获得困境反转的机会,作为光伏发电领先企业协鑫新能源(0451.HK)或许会是其中之一。

公司股价自2020年6月份以来,累计最高涨幅已经超过102%,其背后的逻辑方向主要有哪些?接下来继续来看,协鑫新能源最新公布的中期业绩公告里面能否找到更多的证据。

战略转型迈出坚实一步,降负债成效显著,与中国华能集团合作下半年或有更多机会

据公告所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扣除已出售资产后,公司总装机容量约7043 MW,已并网容量约6957 MW,光伏电力销售量约3666百万千瓦时。由于自2018年起,协鑫新能源坚定不移地推进战略转型,大力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发展电站出表业务,上半年在扣除已出售资产后,光伏电站的规模有所减少,公司的收入规模因此小幅下降约14%至27.31亿人民币。

电站出表之后,公司对应的债务却发生了大规模的削减。例如,其与中国华能集团订立首批购股协议,出售七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约294MW,交易完成后项目约人民币15.8亿元的负债将不用再并表;又例如,于2018年和2019年公布分别向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上海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合共约1.6GW的电站资产,收回现金用作偿还债务,再加上项目相关的债务终止合并入账。令公司债务规模缩减合共约人民币94.3亿元。这些已公布的交易,累计出售电站规模接近1.9GW,负债规模下降却超过110亿之巨。

同时我们由中期业绩公告中看到,公司的负债率已较2019年底下跌约1个百分点至约80.8%,由于负债规模的快速下降,公司总融资成本较去年同期下跌约8个百分点。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半年的协鑫新能源推动了转型战略的加速,大力发展电站出表业务,在降负债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而与中国华能集团达成的战略合作,更是标志着其在该既定方向下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悉,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已公告的交易预期将于2020下半年完成。交易完成后,协鑫新能源及中国华能集团将进一步 探索 其他合作机会,以及积极推进其他批次之出售事项,双方计划在不久之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光伏电站事宜之协议。

我们判断,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集团合作模式的将带来积极的示范效应和“可复制性”,公司与国内中央直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的战略合作模式的打通,有利于协鑫与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发挥资源优势互补的优势,一方面既有机会帮助合作方找到提升项目收益的路径,对自身而言,加快引进资本,替换光伏电站项目的相关债务,以减少融资成本,以期待在光伏平价上网时代行业爆发成长之前顺利完成公司战略姿态“华丽转身”,以及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补贴发放问题的不确定性正逐步消除,平价时代协鑫新能源的轻资产模式有想象空间

2020上半年的业绩数据告诉了我们公司正向其既定发展方向顺利展开,而近期协鑫新能源股价大幅上涨,主要和两大逻辑相关,首先第一个是我们开篇所阐述过的行业见底及光伏平价时代开启的逻辑,第二个则是从近期公布的消息面判断,萦绕行业数年之久的光伏补贴发放问题或迎来了真正解决的时刻,这将大幅改变市场对光伏电站公司的因收到补贴而产生的现金流流入的预期。

为了促进光伏行业持续 健康 有序发展,国家于2020年下半年启动了大规模拨付,扩大补助项目,积极加大光伏发电被拖欠补贴的解决力度,预期将有效遏制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的补贴缺口进一步加大,让存量补贴将更快到位。2020年七月,财政部下发《关于下达二零二零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兑付所做出的具体安排,进一步明确新的办法和流程,明确了第一至七批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将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国家电网于2020年六月公布2020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协鑫获纳入2020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规模容量约1.5GW。另外,按中期业绩公告所示,协鑫新能源获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电站总规模已达到1.91GW。

由于协鑫新能源预期获纳入发电补贴的电站规模,以及相关补贴应收款项之收取机会将不断增加,因而有利帮助公司加速实现其降负债的战略调整目标。

展望未来,在行业进入新一轮景气周期之际,协鑫新能源能在光伏平价上网做什么业务,其实市场内的投资者是有所忽略的,这里说明了存在着不少的预期差或挖掘空间。我们认为,凭着协鑫新能源在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面具备强大的科研能力和雄厚的技术及经验累积,加上母控股集团在全产业链的深度布局及协同优势,协鑫新能源有望在多个环节中开创出新的商业模式,比如类似房地产行业中所采取的代建模式,加上已有的电站代运营 探索 路径,协鑫新能源完全有机会利用好的各种轻资产方式,再加上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产业运营及投资等机会。

只要行业成长性充足,只要公司在产业链有优势,实际上,协鑫新能源永远不会缺席这场即将席卷全球的能源革命。因此,公司中长期发展趋势大概率会遵循着力求快速完成调整,完成战略转型后快速以创新模式切入光伏平价时代,这两方面并驾齐驱,做好调整和寻求机会进攻,这是提供给投资者持续留意协鑫新能源未来发展的基本思路。

细心的冰淇淋
壮观的小蘑菇
2025-05-06 13:27:35
2022年没有下发完毕。

截至2022年底,新能源发电补贴拖欠累计约4000亿元,预计2028年电价补贴缺口达到峰值。财政部下发新能源拖欠的补贴4000亿的资金还未到位。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故意的猎豹
动听的雪糕
2025-05-06 13:27:35
你好我这里有北京的,请参考: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 》

财建[2009]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重要意义

(一)推动光电建筑应用是促进建筑节能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建筑用能迅速增加。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太阳能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城乡建设领域是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的主要领域,利用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解决建筑物、城市广场、道路及偏远地区的照明、景观等用能需求,对替代常规能源,促进建筑节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动光电建筑应用是促进我国光电产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国光电产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国,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的光电生产企业,已形成具有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的产业链条。但目前国内市场需求不足,过度依赖国际市场,加大了市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发展。推动光电建筑应用,拓展国内应用市场,将创造稳定的市场需求,促进我国光电产业健康发展。

(三)推动光电建筑应用是落实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重要着力点。推动光电在城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专业化应用,可以有效带动高新技术及节能环保领域的资金投入,可以促进建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电气、建筑安装、咨询服务等多个产业实现调整升级,对于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

为有效缓解光电产品国内应用不足的问题,在发展初期采取示范工程的方式,实施我国“太阳能屋顶计划”,加快光电在城乡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

(一)推进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启动国内市场。现阶段,在条件适宜的地区,组织支持开展一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争取在示范工程的实践中突破与解决光电建筑一体化设计能力不足、光电产品与建筑结合程度不高、光电并网困难、市场认识低等问题,从而激活市场供求,启动国内应用市场。

(二)突出重点领域,确保示范工程效果。综合考虑经济性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现阶段在经济发达、产业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积极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积极支持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离网式发电,实施送电下乡,落实国家惠民政策。

(三)放大示范效应,为大规模推广创造条件。通过示范工程调动社会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强示范工程宣传,扩大影响,增强市场认知度,形成发展太阳能光电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落实上网分摊电价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将光电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内容,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照明中积极推广使用。

三、实施财政扶持政策

国家财政支持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杠杆的引导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机制和模式,加快光电商业化发展。

(一)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予以资金补助。中央财政安排专门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予以补助,以部分弥补光电应用的初始投入。补助标准将综合考虑光电应用成本、规模效应、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将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成本降低的情况逐年调整。

(二)鼓励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为激励先进,将严格设定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标准与条件。财政优先支持技术先进、产品效率高、建筑一体化程度高、落实上网电价分摊政策的示范项目,从而不断促进提高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

(三)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将充分调动地方发展太阳能光电技术的积极性,出台相关财税扶持政策的地区将优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四、加强建设领域政策扶持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技术标准,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水平。

(一)完善技术标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动建筑领域中有关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贯彻和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促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实现一体化、规范化。各光电企业也应要制定本单位产品在建筑领域应用的企业标准,提高应用水平。

(二)加强质量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项目的质量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或不能实现项目预期节能目标的要责令改正。

(三)加强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能力建设。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相关机构,做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技术支撑工作;要积极为光电生产企业、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太阳能光电生产、设计、施工三者有效结合,提高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能力。

各地应建立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推进光电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托现有的建筑节能机构,由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抓紧制订光电建筑应用实施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协调项目实施工作,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2009]129号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0号)精神,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应用的示范推广。为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一)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给予定额补助。

(二)太阳能光电产品建筑安装技术标准规程的编制。

(三)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与推广。

第三条 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单项工程应用太阳能光电产品装机容量应不小于50kWp;

(二)应用的太阳能光电产品发电效率应达到先进水平,其中单晶硅光电产品效率应超过16%,多晶硅光电产品效率应超过14%,非晶硅光电产品效率应超过6%;

(三)优先支持太阳能光伏组件应与建筑物实现构件化、一体化项目;

(四)优先支持并网式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

(五)优先支持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应用光电项目。

第四条 鼓励地方出台与落实有关支持光电发展的扶持政策。满足以下条件的地区,其项目将优先获得支持。

(一)落实上网电价分摊政策;

(二)实施财政补贴等其他经济激励政策;

(三)制定出台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

第五条 本通知发出之日前已完成的项目不予支持。

第六条 2009年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20元/Wp,具体标准将根据与建筑结合程度、光电产品技术先进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予以适当调整。

第七条 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应为太阳能光电应用项目业主单位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申请补助资金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技术方案;

(三)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与建筑项目等业主单位签署的中标协议;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 申请补助资金单位的申请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经当地财政、建设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建设部门。

第九条 省级财政、建设部门对申请补助资金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核查,并于每年的4月30日、8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附表)。

第十条 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地上报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与评估,确定示范项目及补助资金的额度。

第十一条 财政部将项目补贴总额预算的70%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后,会同建设部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第十二条 示范项目完成后,财政部根据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达到预期效果的,通过地方财政部门将项目剩余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三条 补助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