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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盗采煤炭资源案涉案矿主落网,他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还单身的小刺猬
跳跃的羊
2023-02-15 03:56:31

孝义盗采煤炭资源案涉案矿主落网,他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最佳答案
精明的大门
淡然的面包
2025-06-22 08:50:17

煤矿老板杜某可能违反非法的采集煤矿罪,他没有相应的开矿的资质和证明。盗窃国家公共资源罪,这处煤矿并非私有而是国有。非法集资和集合矿员罪,煤矿老板篡合多人采矿。过失致人死亡罪名,矿井出事导致煤矿死亡多人。山西的非法盗采煤矿事件导致22人被困井下,最终结果非常挂常遗憾,有20人成功升井得救,两人不幸死亡。这些被救助的矿工工人目前在孝义市人民医院救治,情况已经稳定,医院成立了专项的小组,进行一对一的多方位治疗。每床都搭配有一名医生,两名护士,更有心理干预治疗,保证被困人员的后续病情稳定。医疗的救助及时,挽救了大多矿工的生命。

国务院安委会对此事高度重视,进行严格的查办,挂牌督办,将山西煤矿的犯罪嫌疑人迅速抓捕,配合山西当地的调查组织进行取证立案,有力举措推动当地的案件办理。国防安委会除了迅速的做出打击非法采矿的有利举措,还开展新的规章和要求。针对于煤矿的过量开采导致塌方,安委会提出生产需要计划与统筹,避免违规的非法超采,在保证日常供应量的同时,加强人员组织的安全性,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煤矿老板的行为恶劣,无视国家国有资产的所属权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按照不合理的方式进行非法采矿,这次事件造成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其组织之下还有8名嫌疑人在此次抓捕中落网,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抓捕后,开始进行分别的定罪和立案。生命大于天,在金钱和利益面前,公安和会给予非法团队一定的打击帮助,帮助违法犯法的人早日回归正轨。

最新回答
开心的黑猫
懦弱的小天鹅
2025-06-22 08:50:17

可以参考以下资料

1、煤炭是许可证经营,没有煤炭证的公司是不能做开票的煤炭生意的,煤分类很多种,不同的产地不同的质量,价格都不一样,而且想低成本煤炭运输很困难,而且做煤要求有比较多的本钱运作。

2、根据你的煤源的质量来决定你要找的买家。如果是批量小的话,可以直接转手给其它供应商,或煤场。以加快资金回拢。

3、无论是找煤源还是找客户都要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不然都要冒很大的风险,因为煤矿是要求先付款后拉货,客户一般是要要求货到后付款,中间存在的风险都是由你的承当的。

贩煤其实挺好做的,首先看看你要找什么指标的煤,找找哪里有,了解一下煤价和运费,看看拉回去有多少利润,切记一点,一定要找一个化验室化验一下,看看煤场说的煤指标跟你化验的是否一样

疯狂的白云
伶俐的钢笔
2025-06-22 08:50:17
做煤炭生意必需要注意一个交纳矿产税的问题,不能随便拉煤,最好是要有发票;

从A地拉到B的做法一般是做中间商,这样做要先问清楚买家是否要票,发票可以冲税,当然煤价是不一样的;

交易完成后,正规公司还要交纳增值税的。

无辜的铃铛
过时的超短裙
2025-06-22 08:50:17
第一条 为了防治散煤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散煤的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散煤,是在商业服务业、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等领域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第三条 散煤污染防治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防治结合、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散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立散煤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散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散煤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散煤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散煤污染防治工作,发现本区域内的散煤污染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与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散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洁净能源替代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洁净型煤替代建设和退市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散煤设施设备拆改和单位、生产经营者燃用散煤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散煤销售的监督管理;

(五)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散煤运输的监督管理;

(六)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流动摊贩散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业生产活动散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八)其他散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业内自律管理,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散煤污染防治工作。第六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散煤污染防治公益性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公众散煤污染防治意识。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散煤污染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散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推进本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实现地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居民生活能源日常供应和应急保障机制。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已覆盖的区域,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划定禁煤区。

禁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销售和燃用散煤。第十条 禁煤区内,除运输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等工业用煤以及过境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的车辆外,禁止运输散煤。第十一条 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厢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防止遗撒造成环境污染。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销售散煤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燃用散煤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第十三条 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的车辆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进入禁煤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的车辆未使用封闭货厢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第十五条 在禁煤区内,城乡居民生活燃用散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