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国家的,为什么煤矿进行了私有化开采?
依据《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矿产资源是可以承包给私人开采的。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中国煤炭资源名义上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这促使中国产生了煤炭行业的国有私营现象,这是私营煤炭企业的许多悲剧源泉。其危害主要是没有恒产难以有恒心,这导致私营煤炭企业只关注短期收益,不考虑长远利益,导致私营煤炭行业竭泽而渔,带来局部煤炭资源被过度开采。煤炭过度开采本身是不经济现象,煤炭过度开采还增加了安全隐患,增大事故率。煤炭资源国有,造成煤炭资源被过度开发,造成矿井超负荷运行,这是煤炭事故较多的一个原因。
如果煤炭资源私有,煤炭拥有者就不急于开采煤炭资源了,就会按照自己的最大收益开采自己的煤炭资源。最大收益开采自己的煤炭资源,不是最大量的开采自己的煤炭资源,而是长远最赚钱的开采煤炭资源,至少不会短期内把自己的煤炭开采完。
国有国营照样难以实现煤炭资源的最佳开采,国有企业名义上是国有的,实际被具体的某个人某群人掌握,这某个人或某群人利益需求,难以与国家利益一致,照样会导致某个人或某群人只顾短期利益,不考虑长远利益,一样会竭泽而渔。国有企业还存在严重浪费现象。
煤炭这类自然资源属于单位时间内开发一点,煤矿经营者就能多得一点的自然资源,国有私营危害非常大,必然会导致过度开发,导致矿井超负荷运行。对于土地,比如耕地这类可以长期利用的自然资源,国有私营危害一般不大。现在的耕地制度,基本属于国有私营模式,当然耕地制度最好的模式依然是私有私营。
煤炭行业的改革方向应该是煤炭资源的私有化,煤炭经营权的私营化。暂时还没有实现法制化,是煤炭行业事故率比较高的重要原因。机械化程度较低,煤炭生产规模比较小,煤炭工人人均产煤少,也带来百万吨煤炭死亡率比较高,这是私营煤矿生产死亡率比较高的主要原因。煤炭生产的规模化或机械化,是煤炭产业前进的方向。
一: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属于国家不等于全民所有。只有国家才有所有权和分配权,个人只有有限使用权。
二:想采矿要办矿权。买卖矿权的收益属于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勘查单位和其他部门等等。 想开矿赚钱,首先要合法拥有矿权,然后才是合法开采合法赚钱。有的煤老板或者矿老板可能披着合法的外衣赚了黑心钱。
拓展资料
一: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当煤层离地表远时,一般选择向地下开掘巷道采掘煤炭,此为井工煤矿。当煤层距地表的距离很近时,一般选择直接剥离地表土层挖掘煤炭,此为露天煤矿。我国绝大部分煤矿属于井工煤矿。煤矿范围包括地上地下以及相关设施的很大区域。煤矿是人类在开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质层时所挖掘的合理空间,通常包括巷道、井硐和采掘面等等。
二:煤是最主要的固体燃料,是可燃性有机岩的一种。它是由一定地质年代生长的繁茂植物,在适宜的地质环境中,逐渐堆积成厚层,并埋没在水底或泥沙中,经过漫长地质年代的天然煤化作用而形成的。在世界上各地质时期中,以石炭纪、二叠纪、侏罗纪和第三纪的地层中产煤最多,是重要的成煤时代。煤的含碳量一般为46~97%,呈褐色至黑色,具有暗淡至金属光泽。根据煤化程度的不同,煤可分为泥炭、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四类。2018年,山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36座,退出产能2330万吨/年。
如果想写这方面的论文,可以从监管上下手,同时还要兼顾煤炭业对经济的影响。向国土资源部多收集些统计资料。
法律分析
煤矿是指富含煤炭资源的地方,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当煤层离地表远时,一般选择向地下开掘巷道采掘煤炭,此为井工煤矿。当煤层距地表的距离很近时,一般选择直接剥离地表土层挖掘煤炭,此为露天煤矿。煤是最主要的固体燃料,是可燃性有机岩的一种,根据煤化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泥炭、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四类。
矿产资源中的违法做法,主要有采矿中的违法做法、勘查中的违法做法、违背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做法。主要有三种常见的矿产资源违法做法。(1)无证开采:是指矿山公司及个人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未经审查准许,未获到采矿许可证,私行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私行开采国家限定的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产公司和其他公司矿区范围内采矿的做法。(2)越界采矿:是指越过了采矿许可证注明的矿区范围进行的采矿做法。(3)违法转让矿产资源:是指违背矿产资源法规,违法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但是,随着中国进入工业化中期,这种基建需求必然要逐步下降。但是原有的煤炭产能却是在极乐观的预计下建设的,产能过剩肯定要出现。但是,倒霉的是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国内经济的下滑,中央为了防止政治危机的出现,被迫采用极端的4万亿投资拉动经济。而这4万亿全部集中在固定资产投资行业,使的原本就过剩的煤炭产能进一步非理性扩张。
但是中国毕竟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在基建需求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再搞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只能是高通胀,加大贫富分化,激化各类社会矛盾,最终甚至导致社会动乱。这也是为什么同样的修铁路,08年就不如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的效果好的原因。
所以,明智的政府肯定要在金融危机过后,压缩固定资产投资,想方设法通过制度的变革改变经济结构,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消化4万亿的负面影响。这点您从本届政府的一些做法已经感觉到了吧。缩小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扩张的煤炭产能之间的矛盾就是您看到的煤炭行业的萧条。那些拍马屁的媒体整天夸这届政府如何英明。什么英明啊,不这么干就死路一条而已。哈哈。将来中国经济能再延续奇迹,就看体制变革的深度了。
问题挺复杂的,只能简单聊聊,供您参考。
不是寡头,沃尔玛是寡头,它依靠规模经济击垮竞争对手。汽车也是垄断,科技含量高,资金量大,不是容易进入的行业。
竞争性行业,例如种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