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煤方承担运费,运费怎么处理
往回开进项票,连煤的单价和运输费加一块
《办法》对运输费用的扣减凭据,明确为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并且,应税煤炭的计税销售价格不包括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煤炭购销企业购入煤炭时的运费、卸车费应作分录:
借 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拓展资料: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此外要勤快,多学多问多练。
1、购进不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运费: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名,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购进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运费: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名,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安装完工投入使用,和安装材料费、安装费,购进原价一并结转: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名,贷: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名。
您好!
账务处理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运输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铁路运输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抵扣进项税额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金额作为销售费用核算,税额作为进项税进行核算。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二、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运输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铁路运输增值税普通发票,运费金额和税额合计金额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运费计入商品成本,运费与销售货物一起做帐,会计分录:
(1)单位销售货物代垫运费时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货款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甲公司运费 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现金等 xx
(2)收回货款及代垫运费时
借:现金等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甲公司运费xx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货款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煤炭,
贷:物资采购,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煤炭。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期末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其它煤炭购运销合同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凡经铁路、港口运输的煤炭、签订煤炭购运销合同;不经铁路、港口运输的煤炭,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煤炭购运销合同,以矿务局(矿)为销方;以铁路局(分局)和港务局为运方;用煤企事业单位及煤炭经销企业为购方。第四条 煤炭购运销合同应在三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条 煤炭购运销合同应包括煤炭的数量(总数量和分月数量)、品种、质量、规格、价格、结算方式、交货时间、地点、发货人名称、收货人名称、发送车站、到达车站、违约责任等内容。
水陆联运的应明确换装港口。第六条 煤炭购运销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即告成立。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第七条 煤炭运销双方按合同规定的分月煤炭数量提出和编制煤炭月度运输计划,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应征得对方的同意。第八条 煤炭月度运输计划确定后,运销双方必须根据确定的月度运输计划编制旬日历装车计划,三旬的旬日历装车计划之和不得小于月度运输计划。第九条 煤炭购运销三方应当严格执行煤炭月度运输计划。销方按运销双方确定的货车在矿停留时间装车,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向购方发运煤炭;运方按旬日历装车计划确定的送车批次、时间、辆数向煤矿配送车体完整、技术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敞车,并按销方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的去向以及规定的运到期限,保质保量地运至到站,交给购方;对于运到的煤炭,购方应按规定的时间接卸。
水陆联运的煤炭应签订销方、铁路、水运和购方四方合同,明确品种、数量、质量、送车批次、时间、车船衔接、铁路和水运运费的结算办法等。第十条 由于特殊原因,煤炭购运销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规定的月度数量、品种、到达站、收货人时,必须提前45天商其他两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煤炭月度运输计划确定后,执行中的计划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煤炭购运销一方解除合同,必须在煤炭月度运输计划编制前45天提出,经其他两方同意并办理解除手续后,合同方可解除。月度运输计划编制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解除合同。第十二条 煤矿和铁路部门对煤车的交接,煤车运到站后收货人对煤车的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 价格及货款结算第十三条 煤炭的价格由煤矿和用户根据煤炭的品种、质量、规格、等级和市场行情协商确定。煤炭的运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煤炭货款按交货方式分为两种:在产地交货的,执行出厂价,用户承担运费;在销地交货的,执行到站价,煤矿承担运费。第十五条 煤炭货款和运费结算不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煤炭运费结算实行先交款后发运的办法;煤炭货款结算办法由煤矿和用户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可以用先发煤后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也可选用先付款后发煤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汇兑、支票等任一种方式。第四章 违反合同的责任第十六条 销方的违约责任:
1、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分月煤炭数量提出煤炭月度运输计划,每少提一车向运方和购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2、销方不能按合同规定装车发运,或者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去向请车和托运,比合同规定少完成一车向运方和购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3、销方所发煤炭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运方的违约责任:
1、运方的编制月度运输计划时,对于销方按合同规定的分月数量提出的煤炭月度运输计划削减,每削减一车向购销两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2、运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旬日历装车批次、时间和辆数向销方配送空车,或者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去向承运,每少完成一车向购销两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3、运方向销方配送的空车中如有车体破损、技术状态不良、未清扫干净的车辆,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向销方每车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