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烧煤违法吗
不违法,但有相关限制。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公民燃烧不合格燃煤而污染空气其实是违法的,只是考虑到现实情况,国家未要求有关部门严格依法管控而已。
煤是一种可燃的黑色或棕黑色沉积岩,通常发生在煤床或煤层的岩石地层中或矿脉中,煤主要由碳、氢、氧、氮、硫和磷等元素组成,前三者总和约占有机质的95%以上,是非常重要的能源。
第一条 为了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降低燃煤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煤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煤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煤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用煤单位使用的煤炭质量必须符合本市《低硫优质煤及制品》地方标准的规定。
本市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非低硫优质煤及制品。
国家和本市对低硫优质煤的使用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市和区、县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市煤炭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用煤单位在购煤后,应当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煤炭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使用煤炭质量的抽查监督。第六条 用煤单位违反本规定使用非低硫优质煤及制品的,由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该非低硫优质煤及制品交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变价收购处理。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煤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用煤单位使用的煤炭质量应当符合本市煤炭质量地方标准的规定。
本市禁止使用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的煤炭及制品。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煤炭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用煤单位在购煤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煤炭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使用煤炭质量的抽查监督。第六条 用煤单位违反本规定,使用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的煤炭及制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京津冀每年燃烧散煤量3600万吨,不到煤炭用量的10%,但对煤炭污染物排放量的贡献总量却达50%。”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节能炉具专业委员会主任郝芳洲表示,“散煤需要治理,但散煤燃烧替代战略应该如何推行?一些地方下发节能炉具补贴政策没多久,在气源短缺情况下,又出台了燃气壁挂炉补贴标准,由于脱离实际,政策难以执行。”
雾霾侵城之下,各地都在严控散煤燃烧,但受资源条件、市场供应价格、监管不力等因素影响,民用煤供应优质煤源仍然存在困难,治理散煤燃烧还需多方努力。
散煤主要是指小锅炉、家庭取暖、餐饮用煤等民用煤。从煤种上看,民用煤主要分为无烟煤和烟煤。目前,价格便宜但污染大的烟煤仍是广大农村散户使用最多的煤种,使用量占到七成以上,而且有相当数量是劣质烟煤。环保部公布的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散煤消耗量在6亿至7亿吨,占全国煤炭消耗量的20%,仅次于电力行业;排放二氧化硫接近1000万吨,排放氮氧化物320多万吨。
买好煤找优煤,清洁袋装无烟煤、洁净型煤、高热量型煤,都属于清洁燃煤,无烟无味,能有效减少雾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