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居间协议合法吗
合法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方/卖方) :
乙方(居间方) :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治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台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Z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两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
购销合同”字样
二、甸报酬的计算方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两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Z方居间费用元/吨,总额为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两方向甲方支付的第-笔贷款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元/吨, 付的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贷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已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服务费一般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居间费用的收取及数额。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中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居间合同的成立及费用居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居间人是否促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因居间人的居间作用而达成了合作协议,那么居间合同则成立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关于居间收费法律无统一标准,各个部门或者政府存在着针对本行业的居间收费标准。比如关于房屋中介,北京住建委即出台了相应政策,明确相关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我国的工程居间费一般是:3至5个点,具体由双方协商约定即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双方可在工程居间合同中对工程居间服务费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居间费支付合法的方法:
1、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
2、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居间费支付合法的方法:
1、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
2、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居间费支付合法的方法:
1、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
2、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
【法律分析】
合法,法律对居间服务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