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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的主体完成消纳量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爱听歌的自行车
无奈的母鸡
2023-02-14 15:45:45

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的主体完成消纳量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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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0:23:2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在各地测算的基础上,我们统筹提出了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各地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和交易机构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域输送和各类市场交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在2021年1月底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能源派出监管机构报送2020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三、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各派出机构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监管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将加强跟踪监测,计划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督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研究提出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初步安排。

最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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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0:23:20

我能找到的是2015年山东省公司的政策,

如果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话,发电自己全部消纳,只享受0.42元的发电补贴;

如果是自发自用有富余的电量上网的话,就是发电量*0.42+上网电量*0.43.

如果是全额上网,就是电网按照每度电1元钱的标杆电价收购。

找到以下发改委的政策文章,请参考,具体以聊城供电局上网价格为准。

参考文件1:

继2019年1月初国家财政部就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召开座谈会后,1月1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就2019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召开了座谈会。十几家光伏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讨论,就电价政策草案提出了各自的意见。该草案虽然代表了电价政策的趋势,但并不具备太大可参考性,据悉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参会人员提的诸多建议进一步修改、调整。

据悉,该补贴方案是在多家机构提交的建议方案上综合而成。先划下方案的重点:

各类项目的补贴强度退坡超过40%(西藏地区地面项目除外)

——三类资源区集中式电站招标上限电价分别为0.4、0.45、0.55元/千瓦时;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价为0.1—0.12元/千瓦时(具体标准另定);

——全额上网模式分布式按当地资源区的集中电站招标上限价格执行;

——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全电量补贴0.15-0.18元/千瓦时。

按季度小幅降低电价

——地面电站需要在招标中标后第四个季度(含中标所在季度)建成并网,超过规定期限则按投运时招标上限价格执行;

——2019年后三季度,地面电站的招标上限电价和分布式光伏每季度降低2分钱/千瓦时。

此前,行业内有传言,2019年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为0.4、0.5、0.6元/千瓦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补贴降至0.1元/千瓦时、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降至0.15元/千瓦时,当然,也有其他版本的传言。可以看出,行业对电价的预期与此次讨论草稿的电价相差的范围并不太大。

从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基金有巨大缺口的角度看,在光伏行业实现完全去补贴的节点前,仍需要一部分的补贴规模。但有限的补贴资金支持下,如何既给出有支撑作用的电价,又能保障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装机规模,成为考验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难题——不管是光伏还是风电、生物质发电。

在就上述几个要点的讨论中,各企业代表在某些方面意见一致,也在某些方面有着不一样的观点。

一致的观点:多降补贴、多给规模

不管是传言中的电价,还是讨论草稿中的电价,都表明了行业较为一致的观点——多降点补贴强度、多给一些补贴规模。

在补贴退坡上,参会企业代表都认可把每年降一次电价的频率增加,以更高的频率推动补贴电价缓慢下降,以减少对补贴的需求量,但也有代表认为每个季度降一次的操作性有一定难度,半年降一次更合理。

主管部门领导在讨论会表示,之所以对电价进行详细计算,是希望能不降低项目收益率。

事实上,组件价格长期看是下降的,但短期看仍存在一定的波动。如何定价,确实是个难题。但如此大幅度的降低电价,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得到市场的投资响应,有待观察。

参考文件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科学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一)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批复的纳入财政补贴规模且已经确定项目业主,但尚未确定上网电价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指标作废的除外),2019年6月30日(含)前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规定执行;7月1日(含)后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执行。

(四)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二、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一)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二)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三)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于2019年4月28日

怕黑的大侠
超级的战斗机
2025-06-26 20:23:20
市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减四增”三年攻坚行动、“1+1+9”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部署,加强协调、强化调度、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市在全省16市2019年度“四减四增”工作评估中,综合成绩位居第一。现将有关情况报通报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四个结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39.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3.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5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降低21.3%;能源消费总量2660.08万吨准煤,煤炭消费量压减188万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11.5%;铁路货运增加量184.2万吨,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12833辆;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1.45%、15.38%,商品有机肥使用量达到36.7万吨。均已实现年度目标。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较2015年相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削减21.2%、19.42%、12.32%、11.72%。PM2.5平均浓度57微克/每立方米较2015年改善20.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7天,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12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对县区工作评估情况

依据《临沂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评估实施细则》,我们聘请第三方机构对13个县区2019年度“四减四增”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优秀等次:罗庄区、兰山区、沂南县、河东区、郯城县。

良好等次:沂水县、兰陵县、临沭县、高新区、费县、平邑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沂市2019年度“四减四增”工作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另行印发)

三、今年以来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减少落后和过剩产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今年以来,全市高耗能行业投资下降1.6%,较去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完成65家化工、木业企业退城入园;整治“散乱污”企业1429家。主城区钢铁和焦化企业已全部完成关停,11家水泥(粉磨站)企业落实退城入园;实施主城区5处钢材市场搬迁,启动兰山商贸物流园区搬迁升级及16处市场搬迁计划。

(二)培育新增长动能 。 全力推进新动能建设,大力发展“四新经济”。今年1-5月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2%,高于全市投资15.6个百分点;“四新”投资增长12.4%,高于全市投资增速12.8个百分点;“四新”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47.2%,同比提高5.3个百分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了全市八大传统产业提升方案和《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拟在三年内每年推动500家企业升级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比60%左右。6月18日召开全市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动员推进会。启动全市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专项活动。

(三)减少煤炭消费 。一是 大力压减煤炭消费。截至6月底,全市未新增煤电机组。1-5月份,全市煤炭消费当量953万吨,同比减少约190万吨。 二是 全力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制定了《2020年全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抽检煤样245个,执法检查4117次,查处不规范网点13家、散煤47.5吨。 三是 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及“煤改电”。今年预计新增城区集中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500万平方米。2020年居民“煤改电”集中供暖1.07万户及配套电网建设需求调研和改造工作正在同步推进。

(四)增加清洁能源使用 。 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发电装机稳步提升,位居全省前列。截至5月底,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余能等发电装机323.28万千瓦,较2019年底提高6%、同比增长26%。2020年太阳能集热工作预计新增集热面积335万平方米;沂水县昆达生物沼气发电项目实现供热面积51万平米,费县、郯城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沂水沼气发电项目预计年底建成投产,可新增供热能力约250万平米;全市天然气消费量总量达到6.84亿方,同比增加10.7%。

(五)减少公路运输量。 一是 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我市2家企业成功获得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格;金兰、天源等物流园区向“公路港”转型,兰华、金亮建立“1+1>2”中小企业联盟,搭建第四方物流平台。 二是 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发布《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查处违法1.5万余起,劝返“国三”货车4300余辆次,主城区内货车日均通行量下降35%;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3672辆。 三是 提升交通运输绿色清洁化水平。全市各类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总数达到19073台,建设充电站394个、充电桩4318个;印发《临沂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1)》,目前上报6家,获批2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六)增加铁路运输量 。 一是 进一步完善铁路网络。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等4条专用线入选国家重点项目。目前,已建成铁路专用线11条、在建6条,沂水清沂山、兰陵金石、临港疏港铁路均已开工建设。 二是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临沂公铁联运物流园区华阳物流中心等5个项目入选山东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库,临沂市成功入选国家23个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七)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 一是 降低化肥使用量。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104030.11亩,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69.35%,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累计达82.2万亩。 二是 严格控制农药使用。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21份,完成统防统治面积500万亩,开展绿色防控面积638.25万亩,绿色防控技术示范覆盖率达39.10%。

     (八)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 安排部署有机肥替代试验4处,巩固有机肥替代核心示范区1.6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达到720万亩,上半年商品有机肥使用量达到26万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98.6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83.31%以上,推广标准地膜1万亩。

今年是“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截至6月底,推进方案确定的20项主要目标,已完成11项,正在推进9项;确定的123项重点任务,已完成87项,正在推进36项。市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四减四增”作为当前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聚焦“四减四增”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压煤、“公转铁”、有机肥推广等重点任务,加强调度,强化督导,攻坚克难,强力推进,确保完成“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任务目标。

阔达的指甲油
沉默的白开水
2025-06-26 20:23:20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暴躁的羊
寂寞的项链
2025-06-26 20:23:20
确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

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按超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一定幅度确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