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增加千亿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央行增加千亿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为进一步释放我们的煤炭产能,中国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本次增加的1000亿元额度,将专门用于支持我们的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在我们的新增额度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以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
信号一、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要知道我们当前世界局势复杂演变,国际能源价格持续高位波动,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次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富煤的资源禀赋特点,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可根据我们企业信用状况下浮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的项目贷款。对于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金融机构发放的煤电企业购买煤炭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要求申请专项再贷款支持。
信号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我们的人民银行实施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通过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进了我们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切实的保障我们的市场供应,加快优质产能释放,加强价格和储备政策协调联动,发挥储备调节作用,强化储备和进出口调节。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促进煤炭进口。
本次《目录》的印发,我们认为主要体现了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目录》的内容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将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作为绿色产业的核心内容,着力提升绿色产业对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系统保护的支撑,服务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目录》基本实现了对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的覆盖。
二是切合现实国情。如煤炭清洁利用、煤炭清洁生产、清洁燃油生产在国际上普遍认为不属于绿色产业范畴,但煤炭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是我国最主要的一次能源,燃油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是我国重要能源,因此,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煤炭的清洁利用、煤炭消费的减量替代、符合国VI标准的汽油、柴油产品的生产等项目被纳入绿色产业,有利于《目录》发布后现行政策的稳定、逐步过渡。
三是引领绿色发展。《目录》既明确绿色产业的领域,又设置了较高的技术标准,引导绿色产业升级,促进绿色产业供给侧高质量发展。例如,节能锅炉制造子项,全面规定了锅炉的热效率、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技术标准,并对电站锅炉的污染物排放做了具体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的初始光电转化效率、一年内的光衰、以后的光衰分别提出了技术要求,可以有效促进绿色产业的技术发展,不给假冒绿色项目以可乘之机。
四是利于政策衔接。《目录》与国内外主流绿色标准保持接轨,基本涵盖目前主流绿色标准的内容,涉及节能与能效提升、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囊括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节能环保产业分类表、原银监会印发的《绿色信贷统计表》以及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绝大部分内容。为便于《目录》实施推广,本次发文明确将根据不同部门支持政策的现行实际,逐步制定以《目录》为基础的细化目录或子目录,并要求做好《目录》和既有绿色产业支持政策的衔接。既有政策的数据统计可按《目录》公布前、《目录》公布后分别进行统计,确保绿色相关政策执行的连续性。
中华网财经4月19日讯:央行官网4月18日消息,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23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其中,《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对此,中指研究院陈文静表示,首先,因城施策是当前政策主线,多地有望继续下调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
从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延续低温态势,供求两端均弱,购房者置业信心尚未实质修复,市场成交规模降幅明显,房企投资意愿不足。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各地积极落实“因城施策”稳市场、稳预期。
据中指监测,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有超70城出台房地产政策百余条,主要涉及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其中郑州、兰州、重庆、温州、南宁、菏泽、佛山、赣州等城市优化调整限贷政策,部分城市下调个人商业贷款首套或二套首付比例;另有多个城市下调房贷利率,4月14日,央行邹澜司长回答记者提问时曾指出,“3月份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一百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房贷利率,平均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不等。”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预计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下调商贷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优化“认房认贷”标准,多数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有望降至基准线4.6%,二套降至5.2%,通过降利率实现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释放购房需求,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实质性利好。
另外,近期多地疫情反复,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通知》提出“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该措施是对居民的实质性纾困,有利于稳定当前市场预期。
其次,金融机构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搞“一刀切”,有利于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根据中指监测,截至2022年3月31日,房企待偿债券余额共计26452.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合计6888.7亿元,其中信用债余额3305.7亿元,海外债余额3583.0亿元,房企仍处偿债高峰期。根据最新数据,2022年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8万亿元,同比下降19.6%,为历史最大降幅,其中国内贷款降幅超20%,企业资金压力不减。
《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去年以来,在部分房企风险显性化后,金融机构出现了应激反应,“避险”情绪上升,企业主体一旦出现违约情况,所有项目融资都会受到影响,误伤了房企部分优质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流动性风险。此次特别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有利于部分出险企业的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一般而言,优质的地产项目多分布在一二线和强三线等热点城市,债务结构清晰合理且具有良好的回款能力,此类项目未来资金支持力度或将加大,从而带动企业资金面得到改善。
再是、并购债融资加快推进,加速出险企业出清。
根据中指监测,今年以来,已有多家房企发行并购债,直接融资超100亿元,发行主体以国央企为主。同时,多家房企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备忘录,获得并购融资贷款额度。此外,多家银行及资管公司以发行并购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未来加大并购债融资支持力度,有利于加快债务违约的房企风险出清。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业调整阶段,房企对收并购整体持审慎态度,目前房企并购债资金也多用于合作项目。当下,房企对“自身安全”要求较高,对于标的物选择及出手时机更加谨慎。
近期利好政策频出,从15日全面“降准”到18日央行强调“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楼市信贷环境和调控政策有望加快改善,尤其是降首付、降利率、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等将有效激发住房需求释放。从行业发展来看,购房需求并未消失,但短期需求端观望情绪较重,预计随着政策逐渐落地,购房者预期和置业信心有望逐渐企稳,而市场恢复节奏仍有赖于疫情的有效防控和各地政策的执行力度。
下为《通知》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及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要求,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促进金融资源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准确直达,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全力保障粮食、能源稳定供应。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普惠养老机构融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丰富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为落实好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精神,《通知》要求,发挥好民航应急贷款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再贷款落地,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支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
《通知》明确,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开展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和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提高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效率,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为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加速落地,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引导市场利率下行0.1-0.15个百分点,带动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至4.4%,为有统计以来的记录低点。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并肩奋进,扎实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及早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以赴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完)
附件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提出货币信贷、金融服务等30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受疫情和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受到疫情实质影响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
(二)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与商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银行提升客户获取、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针对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主动对接征信平台有关的金融、政务、公用事业、商务等不同领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四)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水平。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五)提供便捷金融市场服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进一步优化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提供多种服务渠道,调整部分业务开展方式,强化服务保障。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要利用前期已建立的“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发债企业,简化业务流程,适度放宽信息披露制式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六)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供应和现金安全卫生。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按需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
金融机构在必要时要采取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要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要建立财政-税务-国库-银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级国库要落实好助企纾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畅通退税资金拨付、退付通道,有效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安全直达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抓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
(七)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产销的金融保障。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适时增加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围绕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及时保障中央储备粮信贷资金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收购加工金融需求。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
(八)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加大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九)加大对物流航运循环畅通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企业融资需求。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多措并举加大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十一)加大对有效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做好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金融支持工作。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十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债券融资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或信用保证基金,重点为首贷、转贷、续贷等提供增信服务。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十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十四)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在推动平台企业网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平台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支持平台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场景化线上融资产品,向平台商户和消费者提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获客、数据、风控和技术优势,加大对“三农”、小微领域的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最大化惠企利民。督促平台企业规范开展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赋能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
(十五)加强对重点消费领域和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加大对普惠养老机构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绿色消费、县域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汽车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合理消费资金需求。
金融机构要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围绕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丰富信贷产品供给,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激发新市民创业就业活力。积极创新针对新市民消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住房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三、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
(十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七)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
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企业原则上应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的服务水平,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十八)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政银企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业务的担保,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十九)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银行可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银行应提高企业经常项下跨境收付款效率。鼓励银行丰富人民币投融资产品,便利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动和国际合作领域中使用人民币。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深化政保银企四方合作,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二十一)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可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办理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业务。
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策长期可持续性和政策宣传落地效果
(二十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盘考虑利润、拨备和核销等因素,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持续做好金融支持工作。要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企业合规合理使用资金。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要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善政策落地长效机制。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绿色金融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随着我国 2030 碳达峰及 2060 碳中和目标的确立,商业银行作为绿色金融的主力军,已经加入低碳转型的进程当中。
2月2日,平安银行发布《202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字里行间透露出对绿色发展的身体力行。2020年,平安银行将“绿色金融”这一议题置于较为重要的地位,并以此作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
“绿色金融”议题被置于重要地位
平安银行已将绿色金融提升至战略层面。在平安银行制定的新《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20-2022)》中,指出全行应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中国”要求,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绿色金融,逐步提升绿色信贷组织管理和能力建设,打造绿色银行。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平安银行绿色信贷授信总额为702.32亿元,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22.78%,绿色信贷余额227亿元。
绿色银行需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在支持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绿色产业的同时,平安银行也主动压缩“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贷款项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
截至2020年末,“两高一剩”贷款余额483.02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1.82%,这一占比较去年下降 0.29 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得到压降。
2020年平安银行还两次参与国开行的绿色债券柜台发行,总承销规模达7000万元,通过柜台市场将气候变化、长江保护这些主题和理念传导至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客户。
在对公做精做强的要求下,平安银行对战略客户进行深度经营。2020 年,平安银行针对 60 个子行业或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出台独立风险政策,覆盖医疗 健康 、新能源 汽车 、清洁能源、绿色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钢铁、煤炭、造纸等行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时针对清洁能源、绿色环保、 钢铁、煤炭、造纸、供热、供气等领域的研究和政策制订,深入考虑了气候变化等环境因素。
转变能源结构将是实现中国 2060 碳中和的重要途经,平安银行积极响应国家经济脱碳的战略转型,向清洁能源行业提供大力的授信支持。
通过强化事业部专业优势,平安银行将能源金融事业部战略定位为聚焦经营清洁能源、绿色环保业务,加大对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垃圾发电等清洁能源行业的支持力度,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和产品推广,促进绿色信贷投放的有序提升。
在光伏行业,通过“银企直联+票据池”和新型供应链,创新供应链合作模式,向全球领先的太阳能企业提供 100 亿元票据池额度支持,年累计业务结算量 160 亿元。
在风电行业,通过专项信贷支持,向某电力公司在山东菏泽的风力发电项目提供 9.9 亿元长期项目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有效推动企业新能源业务发展。
在 汽车 行业,平安银行以低于市场同期的贴现利率助力龙头企业完成 15 亿元银承极速贴现贷款的投放,并协助客户向海外实体投放1500 万英镑贷款。目前已与各大新能源品牌建立总对总合作,围绕获客模式、合作模式、客户服务三大方向加快新能源领域 汽车 金融布局。同时将绿色发展理念传导至消费者,2020 年个人新能源 汽车 贷款新发放 65 亿元,服务客户 2.7 万户。
正如平安银行董事长谢永林在2020年业绩发布会上所说:“平安银行的业务结构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打造一张新的资产负债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转变也将朝向打造绿色银行迈进。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建成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但各银行对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的落实还需要更到位。部分银行由于在政策制定、客户选择以及业务统计时存在一定偏差,导致一些实际上属于绿色企业的客户目前还难以进入绿色金融的融资范畴。进一步统一和完善银行体系自身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银行业要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业务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和规划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银行业应明确和细化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风险的行业制定授信指引,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或投资政策,实施风险敞口管理制度。
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银行业需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不少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绿色信贷业务,主要面向经营发展规模较大的涉绿企业,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可向银行抵押担保的资产不足,往往难以获得融资支持。近年来,我国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商业银行应紧跟国家政策,以中小企业需求为核心创新推出更多满足实际发展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围绕大型企业的需求,银行机构应积极提供包含融资、信用担保、技术租赁、碳交易等在内金融服务。增强科技赋能,商业银行应利用好金融科技,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环保特许经营权、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兴业务。
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银行业应建立起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绿色金融能够持续有效开展。促进绿色转型,人民银行在2018年将高质量的绿色债券和贷款作为中期贷款工具的合格抵押品。2021年,人民银行推出两个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即碳减排机制和中央银行绿色高效利用煤炭专项贷款工具,均以1.75%的低利率向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此外,人民银行于2021年5月发布了《绿色金融评估指引》,将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的绩效考核。这些激励措施均有助于加速绿色融资。对商业银行来说,接下来应把金融管理部门对绿色金融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完善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把绿色贷款、绿色票据等作为银行绩效考核的指标,商业银行也可以考虑成立绿色支行,专门负责处理绿色金融业务,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
环境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决定着绿色金融推进的成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银行业应公开绿色金融战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绿色金融发展情况。为了公平有效地实施绿色货币政策工具,在实践中需注意防范“洗绿”、低成本资金套利、绿色项目造假等各类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在实施支持绿色转型的货币政策工具的全过程中,均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例如,碳减排支持工具要求金融机构按季度公开披露其发放的碳减排贷款金额、利率、支持项目数,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人民银行会同其他部门和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披露信息进行核实。下一步,商业银行应继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对涉及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影响的授信或投资情况,能够依据法律法规、自律管理规则等主动、及时、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接受市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王强/文
近年来,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在绿色发展之路上不断 探索 前行,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积极优化信贷结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围绕“污染防治”“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等领域,大力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绿色贷款(人民银行口径)余额349.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4.81亿元,增长42.89%。
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导向
为发展绿色金融,助力污染防治,确保绿色金融理念落地生根,邮储银行北京分行近年来做了多方面努力。
在组织领导方面,该行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在2018年10月,第一时间成立了绿色银行建设领导小组,前中后台多部门分工协作,协同联动,深化落实。在制度体系方面,该行通过完善绿色银行建设相关制度,将绿色信贷发展理念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制定下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加强绿色银行建设三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内容,将绿色银行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到部门、支行、人员。
先要实现自身“绿色经营”
秉承绿色发展的理念,邮储银行北京分行逐步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有效推动自身的绿色经营。
电子银行凭借无纸化、低消耗、高效率的优势,已经逐渐成为践行低碳生活的绿色银行。近年来,通过推动电子银行的发展,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实现了对传统业务的绿色优化,同时让环保理念深入银行的经营管理,让绿色银行的概念深入更多员工与客户的潜意识中。据了解,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目前已开办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多个线上渠道,大部分传统柜台的银行业务已经实现线上转移。
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邮储银行北京分行持续加快电子银行发展速度,积极鼓励倡导客户使用电子银行。“一方面,大力创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快捷、更安全、更优惠的移动金融服务和产品;另一方面,邮储银行北京分行还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银行营销活动,促进客户使用电子银行。”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绿色银行产品创新和持续营销活动,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更积极的为保护环境奉献各自的一份力量。
据了解,截至2020年9月末,该行结存电子银行客户已达486万户,占整体个人客户的57%。而这些数据的背后其实也是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大力推动绿色银行的直接体现。
绿色信贷助力绿色企业腾飞
融资不畅是制约绿色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发挥普惠金融优势,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了清洁能源、节能减排、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能服务等民生类项目融资。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公共环境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环保企业,为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大型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服务。2017年,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产生资金缺口,但由于缺少担保物,融资遇到一定困难。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了解情况后,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及实际困难,通过引入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成功为企业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针对“绿色企业”,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的态度是明确的,不仅要加大扶持力度,还要长期“保驾护航”,让绿色企业能持续腾飞,进而反哺城市的生态建设。
产品创新扶持首都绿色产业
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将水电、核电、节能环保、文化 旅游 等行业列为鼓励进入类,将火电、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列为审慎进入类,明晰绿色金融重点支持方向与领域,持续优化信贷结构。
文化 旅游 产业由于其资源消耗低、可持续性强且经济效益明显,成为了实现绿色转型的一大突破口,是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途径之一,同样也成为了邮储银行北京分行重点扶持的一大领域。
在持续加大绿色产业支持力度的同时,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将限制性行业列为“审慎进入类”,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严控“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同时,邮储银行密切关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行业标准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产业转型升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影响,确保资产高质量。
按下绿色发展的快进键
打造更全面的绿色金融业务框架
据了解,秉持“成为全球领先的可持续发展银行”目标愿景,建设银行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规划(2022-2025年)》《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明确不支持境外新建煤电项目,将绿色、可持续理念融入经营管理,打造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租赁等类型的多元化体系。
以绿色转型为主基调制定年度信贷政策,重检修订光伏制造、光伏发电等多项行业信贷政策,将清洁生产、能耗水平、碳排放强度等纳入部分行业客户及项目准入标准。用好用足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贷款,明确加大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先进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