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不能入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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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相关规定:7类物品不能入境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光盘、计算机储存介质等;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新鲜水果、茄科蔬菜、土壤、犬和猫以外的活动物、动物产品、有害生物等;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或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等。
禁止入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储存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物、药品或其他物品;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禁止携带及邮寄物品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检疫物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扩展资料
常见物品携带规定
1、人民币: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限额为20,000元,超出的不准进出境。
2、外币:旅客携带外币进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旅客携带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进境须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旅客本次入境时的申报单核对放行。
出境旅客携带外汇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凭银行出具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
3、金、银及其制品携带规定
出境旅客携带在我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过50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的《特种发货票》放行。
4、中药材、中成药携带规定
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元;前往国外的,限人民币300元。
旅客携带用外汇购买、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专用章"的发货票放行。
麝香、虎骨、熊胆及其制品,以及超出规定限值的中药材、中成药不准携带出境。
5、文物携带规定
旅客携带文物进境,如需要复带出境,应在入境时向海关详细申报。
携带文物出境,海关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文物上盖的鉴定标志"火漆印"及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查验放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入境违禁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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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标志和出口商品使用的认证标志注明有商检机构代码。第五条 标志的颜色分:绿色为商检标志,红色为质量认证标志,黄色为安全认证标志,蓝色为卫生认证标志,标志的底色为白色。标志的材质为纸制,有耐热要求时为铝箔。第六条 标志的规格分为5号。各种规格的外圆直径尺寸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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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规格 1号2号3号4号5号 直径φ(mm)6045302010
</font>第三章 标志的申请第七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出口商品加工生产的企业或外贸经营单位,进口商品的国外厂商或其代理人自愿或根据商检有关法规规定,向国家商检局或商检机构以及国家商检局指定的机构申请办理标志。第八条 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必须向国家商检局及其指定机构申请安全认证标志,申请程序按《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第九条 自愿申请进口商品认证标志,应向国家商检局指定的机构申请办理;自愿申请出口商品认证标志,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根据国家商检局同外国有关机构签订的协议,或者接受外国有关机构的委托需要申请认证标志,应同所在地商检机构或国家商检局指定的机构申请办理。申请程序按《进口商品认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第十条 申请商检标志的商品,直接向有关商检机构办理检验手续并申请加贴商检标志。第四章 标志的使用第十一条 获准质量认证、安全认证或卫生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分别允许使用质量认证标志、安全认证标志、卫生认证标志。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允许使用商检标志。第十二条 认证标志由申请人按规定标示在产品或包装物上;
商检标志由商检机构按规定标志在产品或包装物上。第五章 监督第十三条 在认证合格或商检机构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允许使用相应的标志。
已获得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允许使用安全认证标志的商品,有《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况者,通知申请人暂停或停止使用安全认证标志。请求恢复使用安全认证标志时,申请人应向国家商检局重新申请。
经认证合格的商品及其生产企业,有《进出口商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者,由发证机构撤销其认证证书并停止其使用认证标志。被撤销认证证书的商品及其生产企业,自撤销之日起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根据国家商检局同外国有关机构签订的协议,或者接受外国有关机构的委托,经认证合格的商品,其认证标志的停止使用和重新申请按认证或委托协议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标志不得擅自加附、假冒或转让,对违反规定的,除吊销标志,追回已经加附标志的商品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凡要求在产品、产品包装物上印制或模压标志,或改变标志样式、颜色、规格、材质的,应向国家商检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更改标志样式制作方式申请书》(见附件2)并提供设计图案及说明,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国家商检局对标志样式、颜色、规格、材质、制作方式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行。第十六条 申请标志,按有关安全质量许可、认证和检验的规定收费,使用标志,需到指定单位购买并交付标志的印刷工本费。
回中国入境时,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以及动物制品不能带。
1、活动物
(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它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这些不能带。
2、肉类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还有水生动物产品都不能带。
3、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这些都不能带。
还有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并且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这些也不能带。
4、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苗木及其它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还有有机栽培介质不能带。
5、其他类
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还有国家禁止进境的其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
参考资料:中国青年网--出国、回国 这些东西别乱带!
(1)私人物品进口报关收件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单位、集体、组织等。
(2)衣服、鞋包、母婴用品、保健品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进境;手术刀、飞机零件、服务器、激光测量仪等等,用于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就不可以了哦~
(3)私人物品进口报关物品不在海关或检疫禁止进境的名录内,比如:毒品、象牙制品、管制刀具、仿真枪、酸奶这些,是明令禁止入境。
(4)假如说,你买了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700元,则未超限;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1400元,就超限了哦;但如果是1件衣服,价值1700元,由于是“单件不可分割”的,就不算超限。
(5)多个同款式同颜色的物品,如同一人分多次进口同种物品,这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