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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痴情的万宝路
爱撒娇的夕阳
2023-02-14 07:33:47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2022

最佳答案
羞涩的诺言
背后的饼干
2025-06-29 13:09:38

2022年6月1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财政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高了部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

其中,《征求意见稿》将煤炭生产企业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至吨煤50元;金属矿山地下矿山提取标准由每吨10元提升至每吨15元,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提取标准由每吨2元提升至每吨3元、地下矿山提取标准由每吨4元提升至每吨8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提取标准由每吨1元提升至每吨2元;矿山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原来的2.5%上调到3.5%,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在原标准基础分别上调1.0%,其他类型建设工程提取标准均在原标准基础上调0.5%;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4%上调到4.5%,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2%上调到2.25%,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0.5%上调到0.55%。

《征求意见稿》还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新增了民用爆炸品生产、电力二类行业(企业),调整了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三类行业(企业)范围,单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修订后《办法》明确的适用范围包括: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和有色金属、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扩大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优化了安全费用监督管理机制。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7月13日,相关单位可通过财政部网站、应急管理部网站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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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野的小熊猫
冷傲的发夹
2025-06-29 13:09:38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1、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2)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3)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2、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石油,每吨原油17元;

(2)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3)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4)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5)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6)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7)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3、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5、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6、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7、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8、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9、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2)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3)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10、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扩展资料

使用和管理

一,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法规名称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2、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3、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4、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5、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6、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7、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8、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9、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静的微笑
粗犷的未来
2025-06-29 13:09:38
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酷炫的冬天
独特的金毛
2025-06-29 13:09:38
安全费用,是指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上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而煤矿维简费,是指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10元第七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根据《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规定: 企业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一般来说只要求生产矿井,但如果是基建矿井其实是没有这方面要求的。技改、基建矿井建设时所有的资金投入包括安全设施投入部分。当然也不是不可以提取,要知道这可是专款专用,以免因提取不当而出现问题。

(一)大中型煤矿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3元~8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2元~5元;

3.露天矿吨煤2元~3元。

(二)小型煤矿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10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6元。

有关企业分类标准,按现行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有关高、低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界定,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下发前,企业若已执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与本办法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第四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和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的,经报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安全费用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