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回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的厂家或者公司?
深圳鹏兴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深圳鹏兴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废料回收加工、再生厂家,是一家新兴的环保企业。回收锂电池还是非常复杂的一件事儿电池持先要进行放电、拆解,粉碎,分选这些预处理项目,拆解之后的塑料和金属零件虽然可以回收,但回收的代价也是比较高的。
报废的锂电一旦损坏就很有可能释放出有毒气体,那号称环保的新能源车,反而会引发自然界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目前各个国家都在研究电动车的电池回收,电池的生产商必须为电池的收集处理和回收提供支持,让锂电池的生产和回收达到一个良性的循环。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回收与处理的方法:
1、以动力电池生产厂商为主,通过新能源车企通过销售渠道将废旧电池回收。回收回来的电池交给第三方企业处理,或者合资共同合作处理。
2、以第三方为主,由动力铁力电池梯次再生利用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车企共同合作,建立回收网点,将废旧电池回收利用。
3、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这个行业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这些再生利用企业之前大多处理过报废电器、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冶炼,有着比较成熟的自动化拆解的工艺流程。
第一批
序号 所属地区 企业
1、浙江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2、江西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3、湖北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4、湖南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5、广东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批
序号 所属地区 企业
1、北京 蓝谷智慧(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天津 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3、天津 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上海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5、江苏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6、浙江 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7、浙江 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8、安徽 安徽绿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江西 中天鸿锂清源股份有限公司
10、江西 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拓展资料】
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萌芽时期:
在公司出现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典型的企业形式;与独资企业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当时的合伙组织中最典型的就是家族经营团体。
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这种情况最早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寺院等宗教团体、养老院等公益慈善团体都取得了法人的地位。到了中世纪,有一些贸易团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尤其是其中从事海外贸易的组织。在中世纪英国,这样的组织享有相对合伙更大的独立性。
无限公司:
最早产生的公司是无限公司。但是,无限公司与合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取得了法人地位的合伙组织而已。
有关无限公司的第一个立法是1673年法国路易十四的《商事条例》,在当时被称为普通公司。在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又改名为合名公司。《日本商法典》中也规定有“合名会社”。无限公司在产生以后,曾经有过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无限公司已经退居次要位置。
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由15世纪出现的康曼达组织演变而来的。在康曼达组织中,一部分人出资,但是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人出力,但是承担无限责任。后来,康曼达组织发展为两种企业形式,一种是隐名合伙(有限合伙),一种是两合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以后,两合公司还演变出了一种新的形式:股份两合公司。但是最终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两合公司也没有得到很大规模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1555年,英国女皇特许与俄国公司进行贸易,从而产生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认为,股份有限公司起源于17世纪英国、荷兰等国设立的殖民公司,比如著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1807年,《法国商法典》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作了完备、系统的规定。到现在,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的德国。有限公司基本吸收了无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避免了两者的不足,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最早的有限责任公司立法为1892年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之后,1919年的法国,1938年的日本也相继制定了《有限公司法》。
2、鹏辉能源: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旨在全面实现长期合作。双方将就标准化、平台化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进行深入探讨与合作,共享资源平台,加速向前发展。公司将为上汽通用五菱多车型平台提供合适的动力电池系统,实现可持续共同发展公司将积极与上汽通用五菱合作开发和提供E-E-Bao等新能源汽车衍生产品,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综合生态链。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集聚服务体系、技术平台、销售平台等资源,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队利用。双方将开展废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合作,共同探讨废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方案,共同开发废动力电池回收商业模式,共享电池回收资源。
3、格林美:公司表示,非公开发展有利于加强公司从废电池回收到动力电池材料再造的全产业链建设,打通公司从动力电池原料到动力电池包的产业链。总股本为47.84万股,其中流通的A类股47.62万股,每股收益0.0900元。
4、光华科技:双方将在废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经济的模式,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总股本为3.74万股,其中已发行a股3.19万股,每股收益0.1000元。
拓展资料
据互动平台2020年8月26日报道,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是该公司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该项目处于研发试点阶段,年生产能力3000吨,已列入“无垃圾城市”建设先进应用技术试点(第一批)。总股本27.66万股,流通a股27.08万股,每股收益0.1100元。
电池回收上市公司有:
1、赣锋锂业:
赣锋锂业专注于深加工锂产品、锂电新材料、锂动力与储能电池、锂资源开发、锂电池回收利用等全产业链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特种无机锂、有机锂、金属锂及锂合金、锂电新材料、锂动力与储能电池等5大系列40多种产品。
是目前国内锂系列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加工链最长、工艺技术最全面的专业生产商,国内深加工锂产品行业龙头企业。总股本13.56万股,流通A股10.67万股,每股收益0.7900元。
2、鹏辉能源:
双方签署框架协议,旨在全面实现长期合作,双方将深度探讨并合作研发标准化、平台化动力电池系统,共享资源平台,加速正向开发;公司将向上汽通用五菱多车型平台提供适配的动力电池系统,实现可持续的共同发展。
公司将积极与上汽通用五菱共同开发并提供新能源汽车衍生产品,如E电宝等,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全面生态链;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集合服务体系、技术平台、销售平台等资源,积极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方面共同探索。
双方将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回收产业合作,共同探索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方案,共同开发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商业模式,共享电池再生回收资源;双方将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运营开展深度合作;双方将在无人驾驶场景进行探讨性合作。总股本4.2万股,流通A股3.15万股,每股收益0.1300元。
3、格林美:
公司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强化公司从废旧电池回收到动力电池材料再造的全产业链建设,并打通公司从动力电池原材料到动力电池包的产业链。总股本47.84万股,流通A股47.62万股,每股收益0.0900元。
4、光华科技:
双方将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内开展合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典范,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总股本3.74万股,流通A股3.19万股,每股收益0.1000元。
5、中化国际:
2020年8月26日互动平台回复,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是公司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环节,目前项目正处于研发中试阶段,年产能为3000吨,已纳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总股本27.66万股,流通A股27.08万股,每股收益0.1100元。
1、上汽集团600104:记者了解到,此次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探讨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将联手打造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闭环。
2、宁德时代300750:公司在电池回收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旗下的子公司湖南邦普,主营电池循环、汽车循环以及新材料,2016年废动力电池回收量2.5万吨。
3、中化国际600500: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是公司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环节,目前项目正处于研发中试阶段,年产能为3000吨,已纳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
4、南都电源300068:公司依托全资子公司华铂科技在全球铅回收领域龙头地位,打造锂电回收产业链。公司预计201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2020年市场总需求量或将达到244GWh,而中国市场在全球的份额有望达65%以上,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到136亿元。
5、雄韬股份002733:公司日前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赤壁的电池回收项目按计划推进中。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亿元,主要回收铅酸蓄电池及锂电池,其在回收铅酸蓄电池方面投资约6亿元,回收锂电池方面投资约为4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都电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