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加大清洁煤供应保证群众怎么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全国处于迎峰度冬用能高峰,部分地区天然气供需出现结构性、时段性、区域性矛盾,影响群众冬季采暖。推广使用清洁煤,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冬季供暖压力,也是推进散煤治理、构建清洁供暖体系的重要渠道。为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各地要把优先保障居民采暖用能放在首位,根据能源供应情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用能习惯,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因地制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供应。鼓励推广使用清洁煤替代劣质散煤,不得采取“一刀切”的限煤措施。
二、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重点产煤地区要按照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督促煤炭企业加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办理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手续。重点产煤地区要对已核准煤矿建设项目,积极协调办理采矿许可、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督促已建成项目及时开展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尽快投入生产;按照《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763号)要求,进一步加快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核增生产能力。
三、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重点产煤地区要引导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公告产能科学组织生产,积极挖潜增加产量和供应。推进煤炭洗选加工,提高原煤入选比重,提升煤炭产品质量。
四、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各地要强化煤炭产运需动态监测分析,以发电供暖和民生用煤为重点,制定完善和认真落实保障供应方案。发电企业要提高电煤库存,确保可用天数符合要求。铁路、港航企业要强化对煤炭运输的协调调度,加强运力组织安排,优先保障民生用煤运输需求。
五、健全清洁煤供应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清洁煤供应网络,合理布局销售网点,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购买使用清洁煤产品。加强煤炭质量跟踪监测和市场整治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抑制劣质煤炭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
六、推动燃煤设备升级改造。各地要强化节能环保要求,加快大型供暖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排放不达标的燃煤设备。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发展集中供暖,推广使用清洁煤锅炉,替代分散的燃煤小锅炉。在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地区,鼓励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炉具和清洁型煤。
七、加大清洁煤技术装备研发。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加大清洁煤技术装备研发投入,重点加强对煤质适应性的研究,实现多种煤质煤炭的清洁燃烧,降低燃煤的经济成本、环境成本、社会成本。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大清洁煤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紧要任务来抓。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协调处理好清洁煤供应中的问题,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为清洁供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热点背景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609680亿元,增长8.2%。
考试角度解读
一、提出观点
“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2022年我国经济走势仍然具备有利因素,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综合分析
1.从发展基础看,综合国力继续显著提升,2021年经济总量超过114万亿元,产业体系完备的优势持续彰显,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抗风险、抗冲击能力进一步提高。
2.从要素条件看,着力解决供给领域要素短缺问题,能源原材料供应保障显著增强。煤炭优质产能释放,价格明显回落,电力供应平稳有序。2021年集成电路产量较上年增长33.3%,汽车芯片供应逐渐加大。
3.从内生动力看,加快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消费增长潜力巨大。传统产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延伸拓展,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投资需求不断激发。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持续扩大。
4.从政策支撑看,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宏观、微观、结构、科技、改革开放、区域、社会“七大政策”组合效应持续释放。宏观政策仍有较大空间,政策储备工具较多,有能力保持经济平稳运。
三、参考对策
1.突出稳字当头,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提高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把握好政策的节奏、力度和重点,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围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精准实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切实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2.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形成稳增长合力。加强去年和今年政策的统筹协调,去年出台实施的跨周期调节政策效应将继续显现,今年也将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要做好有效衔接。加强部门间政策的统筹协调,做好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的有效衔接。各项政策出台前要做好评估分析,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要积极推进,有收缩效应的政策要慎重出台。
3.围绕经济平稳开局,政策发力要适当靠前。今年一季度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要把政策发力点适当向前移,做到早安排、早动手、早见效,以稳定的经济运行态势应对各种挑战。抓紧出台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及时研究提出振作工业运行的针对性措施。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近日,发改委下发通知指出,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形势严峻,迎峰度夏期间地区性、时段性供需偏紧情况仍然存在。要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做好电力稳发稳供,并务实推进煤电联营。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4月份,全国煤炭销量完成28900万吨,同比增加700万吨,增长2.5%。1-4月,全国煤炭销量累计完成106431万吨,同比增加3431万吨,增长3.3%。其中,4月份国有重点煤矿销量完成13381万吨,同比增加233万吨,增长1.8%。1-4月国有重点煤矿销量累计完成54475 万吨,同比增加875
万吨,增长1.6%。电厂耗煤方面,4月份全国重点电厂日均供煤337万吨,同比增加8万吨,增长2.4%,环比减少18万吨,下降5.1%日均耗煤333万吨,同比增加29万吨,增长9.5%,环比减少25万吨,下降7%月末库存6266万吨,同比增加617万吨,增长10.9%,环比增加36万吨,增长0.6%库存可用天数18天,同比持平,环比增1天。
煤电油气运供需总体平稳
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供需总体平稳,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对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区性、时段性供需偏紧的情况仍然会出现。
1、煤炭方面,迎峰度夏期间电煤需求大幅增加,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可能存在供需偏紧。
2、电力方面,全社会用电量今年以来保持较高增速,迎峰度夏期间华北、华东、华中部分地区高峰时段供需偏紧,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电力供应缺口。
3、天然气方面,受工业和发电需求持续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供需淡季不淡,迎峰度夏期间在为保障冬季供气加大夏季储气库注气情况下,局部供应还难以完全满足需求的快速增长。
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
1、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认真落实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加快优质产能煤矿建设进度和手续办理,有序实施技术改造和减量重组,尽快实现建设煤矿依法依规投产达产。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通过产能置换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尽可能多提供电煤中长期合同资源。开展停工停产煤矿分类处置,对于具备条件的严格按照程序复工复产,对于长期停工停产、恢复生产建设无望的“僵尸企业”,加快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
2、做好电力稳发稳供。要多签电煤中长期合同并严格履行,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机组稳发稳供。
3、加大油品调运组织力度。
4、推进天然气资源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5、协调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努力增加发往秦皇岛等主要煤炭中转港口的铁路运力,确保港存煤炭处于较高水平。
6、切实保障供应安全。同时,要加强调峰能力建设,促进供需动态平衡,加强天然气调峰能力建设,合理有序用气,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并落实煤炭库存管理制度,保障电煤供应。
务实推进煤电联营
要务实推进煤电联营。各地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煤电联营在破解“煤电顶牛”难题上的重要意义,在各个层次深入推进。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结合煤炭去产能和兼并重组,鼓励煤炭企业办电厂、发电企业办煤矿,以及煤炭和发电企业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形式发展煤电联营。
有关地区、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煤电联营项目相关支持政策,优先纳入规划核准、优先释放优质产能、优先安排运力、优先落实债务处置和融资支持政策、优先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试点。
央行增加千亿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为进一步释放我们的煤炭产能,中国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本次增加的1000亿元额度,将专门用于支持我们的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在我们的新增额度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以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
信号一、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要知道我们当前世界局势复杂演变,国际能源价格持续高位波动,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次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富煤的资源禀赋特点,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可根据我们企业信用状况下浮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的项目贷款。对于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金融机构发放的煤电企业购买煤炭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要求申请专项再贷款支持。
信号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我们的人民银行实施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通过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进了我们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切实的保障我们的市场供应,加快优质产能释放,加强价格和储备政策协调联动,发挥储备调节作用,强化储备和进出口调节。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促进煤炭进口。
五问“煤炭先进产能释放”
近期,针对市场煤价过快上涨、局部供应偏紧,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度微调政策,稳定煤炭价格和供应。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煤炭价格上涨、局部供应偏紧?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一问题?……就此话题,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有关负责人。
一问:当前为什么会出现煤炭价格上涨、局部供应偏紧的情况?
运行局有关负责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1~8月份,全国退出煤炭产能1.52亿吨,减量化生产控制产能约6亿吨,治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劣质煤生产取得明显成效,全国煤炭产量同比下降10.2%,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得到改观。这既是去产能的初衷,也是去产能的必然结果。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7月份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空调用电明显增加,水电出力大幅减少,火电生产大幅增加。7月、8月和9月前20天,火电同比分别增长4.8%、7.3%和12.9%,电煤同比分别增长2.7%、6.7%和14%,致使煤炭供需在较短时间内从基本平衡转向部分地区供应偏紧。市场煤价出现加快上涨的势头。6月份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价上涨10元/吨,7月份上涨30元/吨,8月份上涨65元/吨,9月份以来又上涨70元/吨,目前为565元/吨,比年初增加195元/吨。个别地区电厂、钢厂等企业用煤供应出现偏紧。
二问:怎么看待当前的煤价上涨和局部供应偏紧?
运行局有关负责人:第一,必须高度重视。煤炭供需关系出现改善,是去产能的初衷和必然结果,煤炭价格的适度回升,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但是,我们必须避免出现价格非理性上涨和煤炭供应紧张。价格过快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是助长企业的非理性行为,一些停工停产小煤矿有可能趁机复产,冲击正常的生产秩序。二是加大对下游用户的压力,不利于上下游行业和谐发展。如果煤价持续上涨,势必触发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三是给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统筹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带来困难,干扰去产能工作大局。
需要指出的是,煤炭供应特别是电煤供应决不能出问题。煤炭连接着下游电力生产、煤气供应和居民取暖等领域,关系国计民生。特别是当前已进入备冬储煤的关键时期,东北地区临近冬季供暖期,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事关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容不得半点闪失。各有关方面必须高度重视目前煤炭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在扎实做好去产能各项工作的同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符合条件的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促进市场稳定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为顺利推进去产能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问题可以解决,而且可以很快解决。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需求角度看,不是刚性需求增长带来的,前8个月煤炭消费仍下降3.1%;从供给角度看,不是没有供给能力,是主动调控了产能。对于通过减量化生产和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控制的10亿吨左右产能,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有条件有序地进行释放。因此,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并且迅速针对供应中出现的结构性问题,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煤炭供需形势的基本平稳。
第三,问题必须解决,必须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有效发挥政府作用来解决。有些企业认为,现在煤炭价格上涨,政府不应加以干预,应当发挥市场的作用。需要说明两点:其一,价格上涨的背后,反映的是供求关系从量变到质变的调整,是供给出现硬缺口的大问题;其二,如果不是去产能、控产量政策措施的实施,供需面就不会得到这么快的改善,煤价也很难在短期内出现回升。
三问: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运行局有关负责人:办法已经十分明确,就是有条件有序释放部分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适当增加产能投放。
第一,释放主体具体包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定的先进产能煤矿;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的2015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各地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申报的安全高效煤矿。其中不包括煤与瓦斯“双突”、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安全风险大、安全无把握的煤矿;考虑到煤种的实际需要和特定用户运输距离的限制,以上主体难以有效承担产能调节任务的,部分产煤省(区、市)可从2015年度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中再择优确定少数煤矿,经备案后,纳入产能调节的企业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煤矿,可以在276至330个工作日之间释放产能,没有参与产能释放的煤矿仍要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
第二,释放期限。为有效保障今冬明春供暖、供气和发电生产用煤需要,产能释放期限暂定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执行中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定释放实施和停止日期。有关地区可根据本地煤炭供需形势,对上述日期进行具体安排。
第三,调控层级。实行分级实施,有序组织产能释放。采取中央和地方两级调控。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根据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预案的要求,继续委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进一步做好先进产能的释放工作,重点平衡跨区域的煤炭供需。
地方层面,有关产煤省(区、市)根据本地平衡市场的需要,抓紧制定产能释放方案,明确参与产能释放的煤矿名称和调控产能、产量的数量,于9月30日前启动实施,并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另外,通过抓紧推进增减挂钩,引导建成煤矿依法依规有序投产。有关地区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建设煤矿抓紧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签订增减挂钩协议。对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的新建煤矿(含未批先建煤矿补办手续),适度放宽退出煤矿的关闭时间要求,新建煤矿可以在产能置换煤矿关闭前投入生产。
四问:这样的调整能否管用?
运行局有关负责人:针对前阶段煤价持续上涨的局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及煤炭工业协会已于8月份研究制订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预案。9月上旬,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启动了预案二级响应,每天释放大约30万吨的产能。9月下旬,又加大力度启动一级响应,每天可释放50万吨产能。从实施效果看,目前电厂和港口存煤已出现回升。截至9月底,全国重点电厂存煤5600万吨,比上月末增加530万吨,增长10.4%,可用17天。秦皇岛港存煤317万吨,比上月末增加55万吨,增长21%。
考虑到目前处于煤炭消费淡季,“十一”假期重点用煤行业用煤下降,以及产能释放增加等因素,下一步,煤炭供需关系将趋于缓和,价格有望趋稳或小幅回落。
五问:为什么要坚持276个工作日不动摇?
运行局有关负责人:目前我国煤炭产能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一方面,需求负增长。2014年以来,煤炭需求持续下降,2014年、2015年分别下降3.4%、4.9%,今年前8个月下降3.1%。今后一个时期,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特别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的空间。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预期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量至多41亿吨。另一方面,既有和潜在产能规模庞大。在建煤矿的8亿吨产能,还将陆续刚性释放。违法违规煤矿补办手续后,还将有6亿吨的产能可以释放。而“十三五”时期完成去产能8亿吨的任务,需要3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因此,276个工作日制度作为《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明确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一项重要调控措施和产能蓄水池,还要严格执行,不能出现动摇。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兼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8月16日表示,目前煤炭行业虽然取得了去产能的显著成绩,但是仍然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高质量的供给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
赵辰昕指出,重点是三个方面:第一,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我们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了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倒逼落后产能和不达标煤矿全面退出。同时,适当提高了南方煤矿产能退出标准,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通过改造升级少量提升一批“三个一批”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第二,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经济发展需要能源保障,要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在去产能的同时,一定要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我们坚持通过周例会、月通报等办法,积极推动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对依法处理到位、具备相关条件的煤矿项目,协调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实现依法建设和生产。同时我们督促山西、陕西、内蒙古几个重点产煤省区增产增供,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核增产能,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第三,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工作。针对今年以来能源需求快速增长,异常天气频发等一些新情况,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强化运输协调保障、积极推动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和市场监管等措施,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促进价格合理回归。1-7月,全国煤炭产量19.8亿吨,同比增长3.4%;目前全国统调电场存煤保持在1.1亿吨水平,比去年同期高出1300万吨,可用天数大概是18天。环渤海五港存煤处于高位,市场供需总体平衡,煤价稳中趋降。
赵辰昕表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煤炭行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积极进展。截止目前,全国30万吨以下的煤矿比2015年底减少2800多处,下降大概50%,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增加了200处左右,大型现代化煤矿已经成为全国煤炭生产的主体,行业供给质量和效率在大幅提升。
赵辰昕指出,我们想做好下一步工作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煤炭行业虽然取得了去产能的显著成绩,但是仍然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高质量的供给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需要我们继续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从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努力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去年冬季开始,我国煤炭供需格局整体偏紧,国家及地方政府频繁调控,优质产能释放进入政策机遇窗口期,自8月份开始,优质产能开始加快释放,增产效果明显。
1、煤矿联合试运转时间延长
8月初,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要求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新疆5省区对15座联合试运转到期处于停产状态的煤矿办理延期手续,同意联合试运转时间再延长1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产增供,涉及产能4350万吨/年。
2、露天煤矿连续用地陆续获批
8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和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动露天煤矿接续用地办理,有16座鄂尔多斯露天煤矿取得接续用地批复,涉及产能2500万吨/年左右。9月中旬开始,仍有露天煤矿陆续取得接续用地批复,产能近5000万吨/年。
3、煤矿核增产能方案集中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接连批复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生产能力由600万吨/年核增至1000万吨/年)、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煤矿(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核增至600万吨/年)、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公司麻地梁煤矿(生产能力由5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以上三矿井均已纳入国家重点保供煤矿范围,合计核增产能1000万吨,可以按照核增后的能力临时组织生产。
经过不完全数据梳理,自8月份开始,我国有约1.2亿吨左右的产能被陆续释放,大部分集中在晋陕蒙地区。随着先进产能的加快释放,晋陕蒙煤炭生产增量明显,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原煤产量33524万吨,与7月份相比增加了2107万吨,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44万吨。其中,晋陕蒙煤炭产量合计2.41亿吨,与7月份相比增加了1322.4万吨,增幅5.8%。
8月份,电煤消费处于旺季,煤炭供需依旧存在缺口,但是与7月份5500万吨的缺口相比,8月份的供需缺口已经收窄至3000多万吨,从全国煤炭供需情况来看,失衡格局已经开始出现明显改善。
而且,保供稳价工作仍在有序进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将持续推动产能新增、复产、增产以及煤矿延期等措施,四季度仍有先进产能有待释放,煤炭增产空间较大,供需失衡情况将继续得到改善,随着电煤消费峰期回落、高耗能企业限电停产等因素叠加,十一之后煤炭供需或将达到紧平衡状态。
一方面,经济基本面对煤炭需求的拉动力度或有所趋缓。从经济基本面看,上半年宏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不过目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均衡,巩固稳定恢复发展的基础仍需努力。
从拉动煤炭需求的基本动力看,下半年制造业投资有望继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延续温和反弹态势,不过房地产开发投资温和回落,出口总体趋缓,总体上经济基本面对煤炭需求的支撑力度或将有所趋缓。
首先,房地产开发投资或温和回落。6月份房地产投资两年平均增速为7.2%,较5月下降1.9个百分点,延续下降态势。从季节性角度来看,6月环比也弱于往年季节性均值。分项来看,新开工、施工、竣工均有所回升,环比增速均强于季节性,其中施工、竣工端回升较为明显。房地产投资高位回落可能主要源于土地购置费的下降,5月数据与6月类似,房地产投资走弱但施工、开工均走强。房地产调控方向不变,6月份房地产开发资金明显回落,房地产销售增速也有所下降,未来投资趋于回落,不过回落相对温和,首先,竣工端已经有明显走强,对投资带来支撑,其次,集中供地导致拿地节奏后移,随着后续土地供给释放,新开工仍有回升空间。
其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望继续小幅回升。上半年,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7.8%两年平均增速为2.4%,比一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16.9%,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10.7%,信息传输业投资增长9.9%,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长6.5%。广义基础设施建设两年平均增速3.9%,较5月的3.4%小幅回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整体偏弱与财政节奏后移有关,随着财政后置发力和专项债发行提速,后期仍有望趋于温和反弹。
第三,制造业投资有望继续改善。数据显示,1-6月份,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9.2%,高于全部投资6.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速为2.0%,比1-5月份加快1.4个百分点,一季度为下降2.0%。原材料制造业投资增长21.8%,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投资增长30.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投资增长26.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投资增长16.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投资增长16.3%。此外,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9.7%和16.9%。从成本端来看,5月是年内PPI高点,6月PPI已经确认回落,这意味着成本端对制造业投资的压制因素将边际缓解。从售价端来看,随着下游需求的逐步回暖,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向下游传导的压力将逐步缓解,部分耐用品价格已经处在涨价通道中。整体来看,三季度制造业投资将持续改善。
第四,民间投资稳步恢复。数据显示,1-6月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5.4%两年平均增速为3.8%,比一季度加快2.1个百分点。其中,农林牧渔业民间投资增长25.1%,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21.1%,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17.2%,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增长14.7%,社会领域民间投资增长11.0%。预计随着一些惠企政策的陆续出台与落地实施,民间投资面临的外部环境会得到进一步优化,将对民间投资增长起到推动作用。
第五,出口总体趋弱。6月出口再度回升,在进口超预期的情况下,贸易顺差创年内单月新高,表明出口端仍延续强势表现。展望未来,全球PMI有见顶迹象,同时国内PMI新订单回落趋势渐渐产生,这些都意味着未来出口的大方向是趋弱的,但是一如我们年初的判断,出口会下行,但实际动力的走弱可能会比较缓和,不存在失速风险。
另一方面,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煤炭消费将受到一定抑制。
一是预计全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4亿千瓦左右。预计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7亿千瓦,同比增长7.7%左右其中,煤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水电3.9亿千瓦、并网风电3.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1亿千瓦、核电544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5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3%,比2020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及比重将有望首次超过煤电。
此外,从季节因素看,上半年由于水电出力不足,火电增势超过预期,从来拉动煤炭需求增长超预期。据悉,总体上今年来水预期不及常年,加之下半年将经历迎峰度夏、度冬高峰期,预计季节性因素对煤炭需求的支撑力度较大。
综上,下半年,煤炭需求的基本面动力或将有所减缓,不过季节因素有利于支撑需求,预计煤炭需求增长总体将呈放缓趋势。
(二)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将不断增强
煤炭生产有望保持增长。后期,各地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煤炭企业科学组织生产,稳定煤矿生产,重点产煤省区将带头落实煤炭增产增供责任,加快释放优质产能,大型煤炭企业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最大能力组织生产。有关部门将加快推进煤矿手续办理和产能核增进度,促进优质煤炭产能释放。不过,由于近期发生多起煤矿安全事故,各地将继续开展煤矿安全检查,部分地区煤矿将会停产减产,部分煤矿生产将受到制约。此外,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不确定因素也可能影响部分地区煤炭生产。总体来看,随着煤炭优质产能加快释放,预计煤炭产量将保持增长,我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将不断增强。
煤炭铁路运量将保持增长。按照有关部门决策部署,煤炭运输结构调整将继续推进,铁路部门将在确保煤炭运输保障的基础上加大“公转铁”力度,做好运输保障和应急运输,深入挖掘煤炭外运通道运输潜力,增加铁路运力。后期面对旺盛的用煤需求,铁路部门将加强与煤炭生产和消费企业沟通对接,持续加大煤炭装车组织力度,加大晋陕蒙新等煤炭主产省区煤炭外运力度,优先装运电煤,增加电煤装车比例,重点保障存煤明显偏低的电厂,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兑现,确保煤炭产运需有效衔接,保障用煤旺季煤炭供应。综合来看,预计后期我国铁路煤炭运量将保持增长。
煤炭进口将有所增加。1-6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量同比继续下降。随着沿海地区用能用电企业开工率提升,预计沿海电厂煤耗水平将逐步提高,电煤需求量将保持增长。而清洁能源发电出力增加以及东部省区能源双控等因素将制约沿海地区煤炭需求增幅。为满足电厂和民生用煤需求,各方将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增加煤炭进口,判断后期我国煤炭进口量将有所增加。
(三)判断后期煤炭供求关系略显偏紧,煤炭价格将高位运行。
依据上述对煤炭供需两个方面的分析结论,预计下半年我国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将继续改善,但经济基本面对煤炭需求的拉动力度将有所放缓。同时,新能源发电出力增加将制约火电出力,不过季节性因素将支撑煤炭需求,预计煤炭需求增长将呈放缓趋势。供应方面,煤矿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增产保供,有关部门也将全力稳定煤矿生产,多措并举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预计煤炭产量将保持增长态势,加上煤炭铁路运量增加,预计后期国内煤炭供应将总体稳定。在煤炭需求旺盛局面下,各方将多措并举增加煤炭进口,后期煤炭进口将有所增加。综合来看,后期支撑煤炭需求的基本面因素将有所减弱,煤炭需求有望保持增长,煤炭供应将稳中有增,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煤炭供需将会偏紧,市场价格或将高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