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怎么领取
财政部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去网上申请领取。国家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网上申请,提供所需资料,等待领取就可以。
根据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需要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才可以拿到补贴。而要纳入规模管理,则需要先将项目录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线申请补贴目录。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适应光伏行业发展实际,促进我国光伏行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文件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光伏行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成为世界光伏产品生产大国和光伏装机第一大国,培育了一批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光伏行业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
国家能源局表示,为支持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抓紧发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二是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四是抓紧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负担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五是要求电网企业做好光伏项目并网工作;六是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市场,减少弃光限电。来源:人民网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充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发[2013]24号)关要求决定进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现关事项通知:
、光伏电站价格
()根据各太阳能资源条件建设本全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各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标准见附件
(二)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高燃煤机组标杆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同)部通再能源发展基金予补贴
二、布式光伏发电价格
()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每千瓦0.42元(含税同)通再能源发展基金予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余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燃煤机组标杆网电价收购
(二)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各类基金附加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其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执行间
区标杆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9月1备案(核准)及20139月1前备案(核准)于20141月1及投运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央财政投资补贴外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四、其规定
()享受家电价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再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关管理规定
(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20家根据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发电本变化情况等素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促进科技进步降低本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三)鼓励通招标等竞争式确定光伏电站网电价或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通竞争式形网电价电价补贴标准高于家规定标杆网电价电价补贴标准
(四)电网企业要积极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必要并网接入、计量等电网服务及与光伏发电企业按规定结算电价同要及计量审核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与网电量并据申请电价补贴
(五)光伏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记载保存光伏发电项目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电价结算补助金额等资料接受关部门监督检查弄虚作假视同价格违行予查处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光伏发电网电价执行电价附加补助结算监管确保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执行位
附件:全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表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公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第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
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面对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以及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2020上半年中国光伏行业竟迎来了转折点,随着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增长多,平价时代上网时代正加速到了。
据发改委、能源局于2020年8月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定光伏平价上网项目规模为33.1GW,除了规模远超出市场预期之外,更首次超过补贴竞价项目装机规模的26GW。
2020上半年整体装机量也看到了喜人的变化,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11.5GW,同比增长0.88%。但对比起2018上半年与2019上半年所录得的-1.6%和-52.5%增速,2020上半年的同比数据却是近3年来的首次正增长;加上半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保持稳定增长情况,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同比上升32.3%、19.0%、15.7%、13.4%,因此,上下游共同发出了行业见底明确的重大信号。而近期政策利好及上游硅料价格抬升,更是加速了光伏行业持续景气的预期。
一般而言,当周期性行业进入顺周期,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更能快速得到修复或调整的机会,对于曾经处于“水深火热”企业来说,至暗时刻已经度过了,反而因此容易获得困境反转的机会,作为光伏发电领先企业协鑫新能源(0451.HK)或许会是其中之一。
公司股价自2020年6月份以来,累计最高涨幅已经超过102%,其背后的逻辑方向主要有哪些?接下来继续来看,协鑫新能源最新公布的中期业绩公告里面能否找到更多的证据。
战略转型迈出坚实一步,降负债成效显著,与中国华能集团合作下半年或有更多机会
据公告所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扣除已出售资产后,公司总装机容量约7043 MW,已并网容量约6957 MW,光伏电力销售量约3666百万千瓦时。由于自2018年起,协鑫新能源坚定不移地推进战略转型,大力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发展电站出表业务,上半年在扣除已出售资产后,光伏电站的规模有所减少,公司的收入规模因此小幅下降约14%至27.31亿人民币。
电站出表之后,公司对应的债务却发生了大规模的削减。例如,其与中国华能集团订立首批购股协议,出售七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约294MW,交易完成后项目约人民币15.8亿元的负债将不用再并表;又例如,于2018年和2019年公布分别向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上海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合共约1.6GW的电站资产,收回现金用作偿还债务,再加上项目相关的债务终止合并入账。令公司债务规模缩减合共约人民币94.3亿元。这些已公布的交易,累计出售电站规模接近1.9GW,负债规模下降却超过110亿之巨。
同时我们由中期业绩公告中看到,公司的负债率已较2019年底下跌约1个百分点至约80.8%,由于负债规模的快速下降,公司总融资成本较去年同期下跌约8个百分点。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半年的协鑫新能源推动了转型战略的加速,大力发展电站出表业务,在降负债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而与中国华能集团达成的战略合作,更是标志着其在该既定方向下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悉,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已公告的交易预期将于2020下半年完成。交易完成后,协鑫新能源及中国华能集团将进一步 探索 其他合作机会,以及积极推进其他批次之出售事项,双方计划在不久之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光伏电站事宜之协议。
我们判断,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集团合作模式的将带来积极的示范效应和“可复制性”,公司与国内中央直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的战略合作模式的打通,有利于协鑫与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发挥资源优势互补的优势,一方面既有机会帮助合作方找到提升项目收益的路径,对自身而言,加快引进资本,替换光伏电站项目的相关债务,以减少融资成本,以期待在光伏平价上网时代行业爆发成长之前顺利完成公司战略姿态“华丽转身”,以及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补贴发放问题的不确定性正逐步消除,平价时代协鑫新能源的轻资产模式有想象空间
2020上半年的业绩数据告诉了我们公司正向其既定发展方向顺利展开,而近期协鑫新能源股价大幅上涨,主要和两大逻辑相关,首先第一个是我们开篇所阐述过的行业见底及光伏平价时代开启的逻辑,第二个则是从近期公布的消息面判断,萦绕行业数年之久的光伏补贴发放问题或迎来了真正解决的时刻,这将大幅改变市场对光伏电站公司的因收到补贴而产生的现金流流入的预期。
为了促进光伏行业持续 健康 有序发展,国家于2020年下半年启动了大规模拨付,扩大补助项目,积极加大光伏发电被拖欠补贴的解决力度,预期将有效遏制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的补贴缺口进一步加大,让存量补贴将更快到位。2020年七月,财政部下发《关于下达二零二零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兑付所做出的具体安排,进一步明确新的办法和流程,明确了第一至七批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将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国家电网于2020年六月公布2020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协鑫获纳入2020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规模容量约1.5GW。另外,按中期业绩公告所示,协鑫新能源获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电站总规模已达到1.91GW。
由于协鑫新能源预期获纳入发电补贴的电站规模,以及相关补贴应收款项之收取机会将不断增加,因而有利帮助公司加速实现其降负债的战略调整目标。
展望未来,在行业进入新一轮景气周期之际,协鑫新能源能在光伏平价上网做什么业务,其实市场内的投资者是有所忽略的,这里说明了存在着不少的预期差或挖掘空间。我们认为,凭着协鑫新能源在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面具备强大的科研能力和雄厚的技术及经验累积,加上母控股集团在全产业链的深度布局及协同优势,协鑫新能源有望在多个环节中开创出新的商业模式,比如类似房地产行业中所采取的代建模式,加上已有的电站代运营 探索 路径,协鑫新能源完全有机会利用好的各种轻资产方式,再加上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产业运营及投资等机会。
只要行业成长性充足,只要公司在产业链有优势,实际上,协鑫新能源永远不会缺席这场即将席卷全球的能源革命。因此,公司中长期发展趋势大概率会遵循着力求快速完成调整,完成战略转型后快速以创新模式切入光伏平价时代,这两方面并驾齐驱,做好调整和寻求机会进攻,这是提供给投资者持续留意协鑫新能源未来发展的基本思路。
本条例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第三条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与开发并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破坏性开发利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第五条 省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资源进行调查。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提供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所需的资料与信息。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其上一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可再生能源种类、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机构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执行情况,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第十条 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履行项目审批、选址审批、用地或者用海审核等职责时,不得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场址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投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以及其他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承担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相关工作,并对依法需经国家批准或者核准的投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第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气候特征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法制定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法制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地方标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沼气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生物液体燃料销售和推广应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监督石油销售企业按照规定销售生物液体燃料。
一般规定
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设计同步。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网供电的照明装置替代部分电光源照明。
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设置用于系统节能效益监测的计量装置。
当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常规能源时,所替代部分的能源量不应计入本标准能耗限值内。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各类用能、用水系统及设备的监测、控制、计量统计、分析等功能,宜具备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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