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研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省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研究拟订全省创意产业发展重大政策性文件,跟踪监督和分析研究全省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协调推动创意产业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承担委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协调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协调管理省招标与采购网。
(四)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全省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重要设施建设意见;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按规定办理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省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省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拟订年度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安排下达年度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城建环保和省属单位、政法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七)农业发展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畜牧等发展规划、计划及行业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省农业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围垦等建设项目。 (八)交通发展处
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牵头负责民航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城市地铁、轨道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解决重大交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交通建设项目。
(九)能源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能源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工作;负责液化天然气总体规划建设、协调;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能源建设项目。
(十)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研究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科技行业规划与政策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重大科技建设项目;提出并实施年度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产学研联合,推动技术创新和创业投资事业;推动信息化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十一)工业发展处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本省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全省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协调本省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省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统筹全省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十二)服务业发展处
组织拟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研究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研究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供求关系,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油、化肥、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承担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建设项目。
(十三)对外经济处
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模、投向及改革政策;组织编制全省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提出我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指导省内企业规范境外投资行为;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计划,参与全省外债管理和结构优化工作,防范外债风险;按照管理权限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项目;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参与全省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全省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招商引资政策研究;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按规定办理权限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十四)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处
组织拟订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区域经济协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和库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规划、政策和有关项目,组织相关方面向中央申报以工代赈建设等投资项目;协调、衔接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测绘等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建设;组织相关领域及项目的申报。 (十五)社会发展处
研究分析全省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和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衔接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民政、档案,以及社保、就业和收入分配等发展政策、专项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六)股份制改革与证券管理处
研究区域金融、证券发展战略、规划及体制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拟订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政策措施,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规范全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指导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全省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牵头研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方案;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十七)项目成果推进处
研究提出全省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省内企业的技术需求;牵头承办“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牵头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汇总下达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跟踪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
(十八)国民经济动员处
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市、县(区)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根据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组织对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稽察;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承担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项目联络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项目处)
联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我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并承担有关跟踪、反馈、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十一)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在2021年两会提交两份提案,分别为《关于加快电化学储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支撑国家3060战略目标落实的提案》与《关于加强对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
据国家能源局信息披露,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7.5%;其中,水电装机3.7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149万千瓦)、风电装机2.81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952万千瓦。
曾毓群表示,可再生能源发电随机性、波动性大,规模化并网影响电网稳定运行,新能源+储能模式将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并网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储能系统作为能源存储转换的关键,可以提高多元能源系统的安全性、灵活性和可调性。
曾毓群同时指出,现阶段储能政策和市场环境存在部分问题:一是缺乏顶层设计,部门规划协调性不足;二是储能市场不成熟,投资经济收益差;三是准入门槛较低,劣币驱逐良币。
针对上述问题,曾毓群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电化学储能作为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二是建立市场机制,让储能既要“有效”(有效果有价值),也要“有利”(有价格有收益);三是推进新能源发电+储能,同步制定储能电站性能和安全标准,防止低水平竞争;四是建设储能云平台,用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的模式创新储能运营机制,提高储能收益。
数据中心、5G是关系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之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统一部署,日前,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有序推动以数据中心、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其“一业带百业”作用,助力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15万个,5G基站数达12万个以上,基本形成贴近需求、布局合理、绿色低碳、智能高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数据中心和5G运行格局。《方案》还对数据中心和5G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出量化目标。到2025年,全省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普遍不超过1.5,整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5G基站能效提升20%以上。其中,新建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这意味着,作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数据中心与5G等新基建成为实现“双碳”目标重要发力点。
要智能也要节能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之下,数据中心走向规模化,成为蒸蒸日上的产业。然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开放数据中心委员会发布的《数据中心白皮书》显示,数据中心总体耗电量较高,一个超大型数据中心每年的耗电量超亿千瓦时。
优化数据中心布局以降低高耗能,成为《方案》的一大重点。根据方案,我省将重点依托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厦门软件园(三期)、龙岩文秀数字产业园等打造高速互联、数据流通、优势互补的数据中心集群,并逐步对电能利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同时,构建边缘算力体系,推进数据中心从“云+端”集中式架构向“云-边-端”分布式架构演变,稳步推进云资源池、边缘云节点、内容分发网络等应用基础设施向中小城市下沉部署,并鼓励数据中心企业积极开展AI算力服务。此前,我省数字福建云计算数据中心入选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该中心综合运用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手段,着力提升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率,其福建省超算中心(二期)、福建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可提供不小于3000万亿次/秒浮点计算能力及10.4万张/秒人脸图片检测处理能力,成为我省唯一进入这份“榜单”的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正通过“云改数转”,实现节能降本。该公司技术人员林慧晗介绍,目前电信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机房AI节能试点工作,借助AI智能运维技术,对机房静态及运行数据进行存储、清洗和建模分析,生成节能方案,并通过“云-边-端”三层架构的方式,提升IDC机房能耗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能力,实现数据中心制冷能耗降低10%,年化节电量约120万千瓦时,同时对IDC机房空调进行变频改造,机房冷量按需分配,实现节电率25%以上。
5G建设的高耗能同样不容忽视。能源研究领域专家分享的数据显示,一个5G基站的能耗是传统4G基站的3倍左右。
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认为,应该从选址开始统筹考虑,进行资源整合和技术升级。对5G基站而言,利用AI技术来精准预测网络业务与网络无线资源,自适应采取休眠等措施,在一定条件下,节省基站电力消耗。
“去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实施3G/4G/5G自适应性休眠方案,针对不同场景、不同时段,分别采用不同的节电策略。如针对5G采用自适应性休眠等策略应用,每小时节电效率达50%。”林慧晗介绍,目前公司已试点完成通过智能电表自适应性休眠功能对闲时低话务的5G-PRRU站址,实现日均节电率24%以上。
根据《方案》,我省将高水平推进5G网络建设,包括优先推动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工业能源、重点园区等核心区域5G网络建设,加快老旧高能耗设备退网和升级改造,推动智慧多功能灯杆建设等。
要节能还要赋能
电力行业是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底座之一。数据显示,2021年,福建电力负荷屡创新高,单日最大用电负荷4662.16万千瓦,同比增长10.4%。面向“双碳”目标,福建电网打造5G+智能电网项目,将5G网络引入电网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电力行业运营效率、决策智能化水平。
技术创新成为福建电网应对可持续发展诉求的杀手锏——利用5G+边缘技术,降低配网故障供电恢复时间;利用5G+机器人巡检,实现无人化值守;利用5G+无人机巡检,有效提升巡检效率;利用5G+高级计量,实现用电实时采集。这些都可以提升电网源网荷稳定性,降低电力运维成本,提升用电满意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目前,主要应用场景集中在以5G+配网控制为代表的安全生产大区控制类业务,以及以5G+智能化巡检、5G+视频监控为代表的管理信息大区采集类业务。”福建移动技术人员王柳欣说,福建移动联合国网福建电力基于电力两大类业务的研究和验证,在福州、厦门、泉州、龙岩、三明等地开展合作成功落地多个项目。
专家指出,在技术创新视角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带来显著的减排效益。《方案》提出,创新节能技术和模式,包括引入建筑信息模型(BIM)数字化建模、智能监控系统等绿色管理技术,以及推广高效IT设备、高效制冷系统、高效供配电系统、高效辅助系统等先进技术产品应用,并充分利用太阳能、风电等绿色资源,引导新型数据中心向新能源发电侧建设。
绿色新基建已在路上
“既要节能的新基建,也要新基建的节能。”省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长期看,信息技术和能源技术“双重革命”的叠加效应会进一步显现,新型基础设施对行业智能化升级改造、绿色化要素协同的减排效益将充分发挥。
在 晋江市 ,信泰(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泉州分公司打造的5G绿色智联智造项目,以5G无线专网作为智联智造的基础,实现能耗绿色监测管理,并利用5G生产可视化,提高生产协同效率。
“项目创新应用5G+MEC智联网络,实现工业数据智联,预期数据采集人员减少1人/线,模具维修成本下降30%,设备运转率提升20%,生产效率提高10%,产品不良率下降10%,运营成本降低6%。”王柳欣说,5G绿色智联智造解决方案规模化商用,将推动纺织鞋服领域利用“5G+智能制造”向高端化、差异化发展。
人们欣喜地发现,伴随绿色节能新应用的实施,在我省,像信泰这样智能化绿色化技术迭代的例子越来越多。推进数据中心、5G建设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政府、业界共同发力的方向。
根据我省“十四五”相关规划,我省将加速新技术赋能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
(一)推进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
1.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推行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全省新建公共建筑应同步设计和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
2.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全省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应根据能耗统计情况,开展节能诊断,制定节能改造计划,结合装修、环境整治和抗震加固,改造不节能的空调、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推进厦门市、福建农林大学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级示范,重点改造空调、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推进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市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重点改造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屋顶、外窗。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其它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业主投资和财政补助等方式进行。
(二)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
1.强化规划引导。各地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时,应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生态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有关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要将绿色建筑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并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规划条件核实等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落实。优先利用闲置地,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重点推进武夷新区、厦门翔安新城、福州海峡澳体片区、平潭金井湾片区、漳州碧湖生态园和三明贵溪洋新区建设。
3.推动绿色农房建设。推进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编制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指南和推广图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推广适宜节能技术,建成一批绿色村镇住宅优秀小区。各地要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合理引导建设绿色农房。
4.完善标准体系。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合理提高标准要求编制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营标准,健全绿色建筑地方标准体系;编制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及时发布绿色建材价格信息。
5.建立绿色建筑专篇制度。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在现有建筑节能专篇基础上,编制绿色建筑专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文件资料应载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具体指标和措施。
(三)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的应用。支持医院病房、宾馆、集体宿舍和农村住宅优先采用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热水;加强福州市、武平县等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建设与指导,推进建筑规模化应用。支持示范市(县)、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普及太阳能热利用。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鼓励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空调系统、照明和生活热水供应。
(四)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等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墙体、屋面、门窗和设备保温体系和材料。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的发展利用,到2015年末,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10%,屈服强度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50%。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设区市城区、县(市)城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引导规范市场消费,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大力扶持节能环保企业,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把绿色建材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与美化环境、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改造结合起来,力求双赢,做大做强。
(五) 加快绿色建筑技术创新。
大力扶持从事绿色建筑研究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关键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加快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技术产品、施工建造及环境保障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创新能力。开展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示范,集成推广绿色建筑技术。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绿色建材推广目录,推广自然采光、通风、遮阳、太阳能、高效空调、节能照明产品、节水器具、雨水收集和屋顶绿化等先进成熟技术。
(六)推动建筑工业化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动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新型建筑体系;研究建筑工业化关键技术,制定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计价定额和管理制度;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企业;鼓励福州、厦门率先建设研发生产示范基地。
2.推广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3.推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大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成套设备的研发推广力度,编制技术标准,开展试点示范。市、县(区)政府组织编制建筑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划,明确设施布局,鼓励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砌块、地砖等建材产品。
(七)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防止大拆大建。科学做好古建筑的修复工作。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拆除施工应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和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安全拆除。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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