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十四五”规划建议瞄准新能源,为何风光储氢备受期待?
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成为近期的高频词汇;《关于制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相继出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等成为三五愿景提案中的高频词。地方十四五规划提出以新能源为重点,为能源产业长远发展奠定主基调。
在业内人士看来,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与中国的碳高峰和碳中性承诺密切相关。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燕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以风电和光伏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主力军,在能源转型期将发挥重大作用。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只有下限,没有上限,他说,在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划建议中,关键是要通过技术和体制创新,推动新能源的发展。其中,北京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拓展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海南省以建设清洁能源岛为目标,大力推进工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在中央提出3060目标的背景下,各地近期出台的规划建议,显示了各地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积极性,这将给光伏等新能源的发展带来巨大机遇,中国光伏产业协会副秘书长认为,未来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科学规划,通过政策机制的保障和新能源并网的支持,推动新能源更好的发展。如他所说,地方政府应该解决一些政策难点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制约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也是导致光伏非技术成本比重不断上升的重要因素。建议地方政府明确光伏用地政策,尽可能降低光伏用地成本。
在秦海燕看来,十四五期间,要明确对地方和行业的传导压力和传导任务,明确地方和重点行业达到高峰的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他强调,要把限额制度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逐年提高消费权重。建议参照节能减排指标考核办法,将非水可再生能源消费责任指标与节能减排指标紧密挂钩,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指标。地方政府应将配额制度分解到县、市政府。
张国宝——国家能源局
周凤起——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施鹏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石定寰——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
李俊峰——国际风能理事会副主席
秦海岩——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
Anil Kane——世界风能协会主席
ZERVOS,Arthouros——全球风能理事会理事长
SAWYER, Steve——全球风能协会秘书长
赵振宙——河海大学风能动力工程专业副教授、博士
王同光——风力机空气动力学专业教授、博导
吕剑虹——东南大学风力发电等过程的自动控制专业教授、博导
邬培超——风力发电叶片研究设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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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更多的,我建议你到风电领域的专业网站上去了解一下,一般都会有这些专家的详细介绍,好像有个 中国风电产业网 上面还是比较丰富全面的,具体网址不记得了,你自己去找吧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于1980年7月加入国际太阳能学会,2000年加入国际氢能协会,2002年加入世界风能协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自1979年9月6日召开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成立第一届全国理事会以来,至今已召开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产生七届全国理事会。理事长:石定寰;名誉理事长:黄孟复 毛如柏;副理事长:孔力 毛宗强 张剑 赵玉文 贺德馨 韩建功 李俊峰 朱俊生 黄鸣 王孟杰秘书长:孟宪淦;常务理事:33人;理事:109人。
2021年,随着风电政策的调整,国家不再对风电行业予以补贴,风电“抢装”浪潮退却,吊装市场一落千丈,产生了一系列蝴蝶效应。市场需求量减少,活少车多,出现大量闲置和转租现象,租赁价格直线下降,大部分地区的台班费也大幅度降低,超过100多台大吨位起重机开始待业......
那么,风电吊装市场就此陨落?其实不然。
如今,海陆两地的“抢装潮”虽都已退却,但是“双碳”目标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风力发电作为我国的新兴战略产业,被放在了我国能源转型的重点方向。当下,无论是西北边疆地区的陆上风电还是东部沿海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规模都是GW级的,投资大部分都在百亿,甚至是千亿。
这昭示着我国风电产业即将迎来新一轮拐点,吊装市场也即将迎来下一个“小阳春”。
以 政策 作为风向标,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各省份都对风电项目做出了规划。
海上风电利好政策:
2021年,山东省提出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和千亿级山东半岛海洋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浙江省提出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委员们也就海上风电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刘平提出,深远海风电开发急需配套政策支持;全国政协委员张海文提出,如何快速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全国政协委员郝振山提出,打造海上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体系。
陆上风电利好政策:
与此同时,2022年初始就陆上风电发展也颁布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仅2月份就出台30余条政策力挺风电。其中在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中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 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 ,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 探索 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并且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在部长通道新闻媒体见面沟通会上高调宣布 启动规模4.5亿千瓦的沙漠新能源大基地项目 。
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风电行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风电吊装市场也有望重回火热市场。
同时,风电机组一般为3-5年的质保期,每年有近万台机组面临“退役”, 换新和维修 是必然趋势。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预测,2021到2022年,风电运维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275亿元和300亿元。到2035年,达到寿命上限的风机数量将超过9万台,届时风电运维市场被引爆,对吊车需求将会上涨。
加快能源转型势在必行,国家对于风电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吊装行业的发展将会存在无限可能和机会......
“《通知》作为落实今年3月24日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核心措施,为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供了具体措施和手段。”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这也为“弃风、弃光”企业进行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不过,尽管国家一直从政策上鼓励新能源的发展,但是从现实看,“弃风、弃光”现象十分严重。
以风电为例。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弃风情况愈发严峻,弃风电量1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亿千瓦时,已超过去年弃风总量的一半,平均弃风率2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三北”地区平均弃风率逼近40%。
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时璟丽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通知》如果能够执行,对缓解“弃风、弃光”会起到很大作用,但在地方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还有待观察。
风光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
根据《通知》,风电四类资源区都明确了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其中,在I类资源区中,内蒙古自治区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以外其他地区为2000小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为1900小时。
在II类资源区中,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为1900小时;河北张家口地区为2000小时;甘肃省嘉峪关市、酒泉市为1800小时。
在III类资源区中,甘肃省除嘉峪关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区为1800小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以外其他地区为1800小时;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为1800小时;黑龙江省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为1900小时;宁夏地区为1850小时。
在IV类资源区,黑龙江省其他地区、吉林省其他地区为1850小时和1800小时,辽宁为1850小时,山西省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为1900小时。
同时,《通知》也明确了光伏发电两类资源区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
国家发改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专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俊峰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清洁发展机制的)一个项目能够帮助企业拿到大约几百万欧元的额外资金支持,大大降低企业开发项目的融资风险,提高利润率。”
李俊峰透露,预计2005年中国将获批的此类项目大约有十几个。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至少要延续到2012年。据此推算,即使保守地估计,此类项目也可以给中国企业带来至少数十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机会。
CDM的巨大商机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与非附件1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化碳(下称“CO2”)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附件1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最终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协议》的目标。其他两种温室气体减排灵活机制分别是“联合履约机制(JI)”和“排放交易机制(ET)”,因其主要涉及发达国家间的合作,和中国企业没有直接联系。
《京都议定书》第12条规定CDM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减排项目或者吸收CO2的造林项目。CDM下获得的减排单位是“可核证的排放削减量” (CERs,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s)。据报道,发达国家为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承诺,在2008~2012年的5年时间里,每年将需要通过CDM项目购买约2亿~4亿吨CO2当量的温室气体。这将需要开展大量的CDM项目才能够满足需要。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中国将可以提供世界清洁发展机制所需项目的一半以上,约合1亿-2亿吨CO2当量的温室气体。这也将给中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
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研究小组的研究表明,预计2005年CDM项目将会使得外国投资净增加19.646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将达到39.442亿元人民币。
来自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究的资料和国家发改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备选项目清单显示,仅仅从2002至2005年来看,就将约有 77.348亿元人民币(约9.319亿美元)的资金被投入到中国四个CDM项目发展中,这四个项目分别为2003年年初开工的小孤山水电站、2004年开工的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预计2005年10月投入运行的吉林洮南49.3MW风电场项目和预计2005年12月开工的云南大梁子水电站。
CDM中国之路
从2002年起,CDM项目就已经进入中国。
2002年下半年,荷兰政府和中国政府就中国第一个CDM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签署合同,合同规定CERs的支付价格定为5.4欧元/吨 CO2,而该CDM项目年平均CO2减排量约为54000吨,减排量入期为10年。投资该项目的中国企业获得了总计约人民币2.7亿元(合2700万欧元)的收益保证。
对于小孤山水电站(XHP)项目来说,项目投资者是世界银行的试点碳基金(PCF)。该项目的总CO2减排量信用额为3723000吨,CERs约为4美元/吨CO2。因此该项目中方投资公司小孤山水电公司将会得到将近1500万美元投资。
此外,由中国国家林业局与意大利环境国土资源部根据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相关规定签署的“中国东北部敖汉旗防治荒漠化青年造林项目”近期将正式实施。今后5年时间内,双方投资153万美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荒沙地造林3000公顷。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 (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今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
CDM 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 11,700吨CO2。
二、C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
1. 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
CDM项目的参与资格
发展中国家参与CDM合作首先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1. 已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2. 已经指定了一个清洁发展机制国家主管机构。
发达国家参加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需要满足的条件相对较多:
1. 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2. 已经指定了一个清洁发展机制国家主管机构;
3. 计算和记录了议定书为其规定的分配数量;
4. 设置了一个估算其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国家体系;
5. 设立了一个国家登记系统;
6. 每年均提交了所要求的最近期的年度排放清单;
7. 提交了有关分配数量的补充信息,并据此对分配数量进行了调整。
CDM的巨大商机
国家发改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专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俊峰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清洁发展机制的)一个项目能够帮助企业拿到大约几百万欧元的额外资金支持,大大降低企业开发项目的融资风险,提高利润率。”
李俊峰透露,预计2005年中国将获批的此类项目大约有十几个。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至少要延续到2012年。据此推算,即使保守地估计,此类项目也可以给中国企业带来至少数十亿人民币的融资机会。
作为新能源风电产业的工作人员,对于风力发电前景,实际发展,仍然有一定的理解。
早在20年前,中国风力来自新疆,去中国,走向世界,从建立第一个风电场到现在传播全部世界新技术,从低风速装置到海大型单位,金丰科技将直接驱动单元置于极端。
首先,风力发电前景
中国可再生能源社会秘书长秦海燕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风电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过去十年的发电效率增加了40%,价格降低了近50%,中国大多数省市。成本完全低于热功率的成本,甚至很多资源,风电都很低,风电已经下降到3美分。这意味着同样的价格不仅是纸张的提议,而且已成为一个真正的目标!
相同价格的实现也是由于近年来,安装和运营成本已经大大减少。这种减少,一方面,从技术进步,从控制成本的控制。相同价格的实现将使风力发电为补贴的发展模式,并以他们发达的方式参与竞争,将为风力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也为风电工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特别是,能源之间的区域差异以及风力资源,电力互联网接入和运输的区域差异也受到电力价格的影响。比较新闻是,随着海风动力技术的发展,海风电力的成本也显着降低。而我国的沿海地区是经济发达的地区,也是机电的地区,海程资源将富裕,并将弥补这种差异。
就我们的风力而言,风电比和火力的优点非常明显,覆盖面积小面积,无污染,风速发电低,运行低,工作强度小,工作强度小从风电产业中的消防电力中的人民,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解决问题,一方面使用旧知识教堂,一方面学习新知识,扩大思考。
2019年,我国的风力发电是4057亿千瓦时,几乎相当于四个三峡电站的产生。近年来,在LV发电的负荷和发电的快速增加中,清洁能源的水平接近和一些国际公认的平均水平。作为风力电力领导者的风力涡轮机技术,它提供全球清洁能源和节能和环保的解决方案。它促进了世界的可持续发展,晋丰人民的原因,代表整个社会的美好生活,它为整个社会为服务。和所有人类,它是一个需要长期斗争的业务。
因此,风力发展的发展前景并不是最好的,只有更好。
二,风电和维护站点
如果您想参与风电业,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在现场运营或规律性上工作非常重要。
电气设备在风电场,风扇设备,目前实施风电综合运行和维护,即三人跑步,三人进行维修,那么风电集成就业,即只有四个人可以运行,所以只有四个人可以运行,所有签约。剩下的两个要么辞职到其他项目。
因此,风力工作来自该线路,要求也越来越高。刚进入工作是初级大学毕业,它是高度的,或者是高经验,所以我想从事风电产业,我必须这样做仍然很大,你必须有足够的Quasi稍后会这样做。
从去年年初逐渐紧张,运营和维护人员陷入艰苦的时间,能源,大型材料,以及每家公司在风力发电期,每个公司都没有折腾,所以最快的方式是启用第三方人员。
选择第三方人员是一个大问题,所以我该如何选择?你在哪里选择?
除了风力发展的局限性外,我们将看到人员的发展情况,以及一直从事几年的同事们在说:“我在海中有很好的事情,我有一个百岁。“恢复风力很难。人们所遇到的最大困难,即使在中部管理中,大多数都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每周回到一次或一个月返回一次,前线员工基本上是两个月到三个月。因此,难以回家的风力发展。
第四,最后的摘要
风电产业没有潜力,我只能让你选择的实际情况,你必须忍受臭烟的寂寞,并成为无冰冷的电气设备,这是前线的日常生活员工。
如果你是经理,那么你可以每月回到家,但请随时赚更多的钱,开发前景也很好。
在近年来相同的比赛的背景结束后,它肯定会在下一个春天迎来。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业内专家在分析今年上半年弃风、弃光形势加剧时,除了来风较大、电力需求放缓,以及装机和电网之间不匹配这几个原因之外,矛头直指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用电量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各地火电项目建设规模依然维持较高水平的情况。并提出,火电自身装机增速过快才是导致设备利用小时总体下降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弃风、弃光、弃水的深层原因之一。
火电“逆涨”挤占新能源消纳空间
“弃风限电”作为制约我国风电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在2014年稍稍缓解后,2015年上半年的弃风数据又使这一长期痼疾重回大众视野,并且再度加码。 来自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记者,即使与弃风情况最严重的2012年比较,今年一季度的弃风电量就已经达到当年全年的一半。与此同时,高比例弃光限电问题也在局部地区显现。国家能源局在最新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信息简况》中,首次对外正式公布了全国弃光数据。数据显示,1~6月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190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18亿千瓦时,主要发生在甘肃和新疆。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弃风、弃光加剧的原因不仅仅是新能源装机和电网之间不匹配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火电机组调峰能力不足的技术问题,更主要的是电源总体规划缺乏统筹、系统运行管理效率不高。
统计显示,今年前5个月,新核准火电项目超过5800万千瓦;截至目前,各地火电项目核准在建规模达1.9亿千瓦。
“这些数字有些触目惊心。投建火电项目虽有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但长远看无异于饮鸩止渴。”秦海岩坦言,如果这种势头不加以遏制,未来几年火电与新能源之间的矛盾将变得更加尖锐。
火电与新能源间的“奶酪”是关键
火电装机规模过剩日益严重,导致火电自身博弈加剧,并对新能源消纳空间的挤占现象日益突出。有观点认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作为间歇性能源,在其快速增长的同时需要新增火电作为调峰的“保证容量”。
对此,秦海岩指出,用火电作为“保证容量”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德国、丹麦等风电发展较好国家的经验早已表明,高比例风电是可以做到的,我国蒙西电网也多次做到单日风电上网电量占全网电量比例超过33%。
而从全国整体水平来看,我国风电占比还不到3%,电网的现有调节能力完全可以应对。
“关键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利益协调的问题,弃风限电顽疾之所以 ‘久治不愈’,正是因为动了一些人的‘奶酪’。”秦海岩一语道破。
记者了解到,在供大于求的局面下,一些地区存在为保障火电年度发电量计划和大用户直供电交易的完成,以牺牲新能源上网电量为代价,优先保障化石能源电量收购的现象。致使原本就非常严峻的弃风限电局势雪上加霜。
据秦海岩介绍,今年以来,甘肃省的弃风限电情况尤为严重。从上半年的数据来看,该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全国最低,仅有699小时,同比下降185小时;弃风率为30.98%,仅次于吉林省。而就在这种情况下,还有火电企业通过“直供电”的方式,获取本该属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优先上网权,大幅挤占电力送出通道资源,致使风电企业亏损进一步加剧。
有得利就有失利,矛盾和争议总是裹挟在改革实践中。在孟宪淦看来,“风光火”矛盾是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发展中问题,不必过度解读。“随着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形势日益严峻,以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特征的能源革命已成为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中,会促使现有能源发展思维、体制机制、技术路线发生质变。而在某一阶段,发展节奏出现慢一点,快一点都是可能的。面对挑战,我们应当统一认识,坚定不移发展新能源,积极主动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孟宪淦说。 在曲折中发展起来的新能源产业,在直面困境时已经学会冷静思考,从自身情况入手解决问题。
“电力体制改革强调电力市场多元化,市场化的地方就要用市场化的手段去解决。”孟宪淦告诉记者,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是必然趋势,也是其从替代能源走向主力能源必须要经历的过程。而同台竞争的基础就是价格。可再生能源行业要加快提升质量和技术,逐步降低成本,同时探索形成符合市场的商业模式,最终可以不依赖扶持,与传统能源平价竞争。
对此,秦海岩表示赞同,他认为,要用合适的激励机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成本效益最佳的技术方案得到优先使用。
1月12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报告称,互联网企业具有极强的低碳转型潜力,应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作用,力争在2030年实现100%采用可再生能源目标。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下降,低碳转型也将成为企业控制电力成本的重要手段。
云计算中心资料图。新华社 图
中国互联网 科技 产业具有极强低碳转型潜力
1月12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了《迈向碳中和:中国互联网 科技 行业实现100%可再生能源路线图》研究报告,认为随着中国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 科技 行业转向100%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必然趋势。
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我国已明确提出争取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报告指,在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的大背景下,预计“十四五”期间,碳达峰压力及目标将分解到具体产业。中国互联网 科技 行业规模仍在高速扩张、碳排放持续增长,如果不采用可再生能源,仅依靠提升节能技术将难以实现碳中和目标。
报告解释,互联网 科技 企业碳排放主要来自电力使用,其中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大型互联网基础设施的电力使用为主要能耗来源。企业100%使用可再生能源,意味着其用电均来自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的能源。
据南都此前报道,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吴力波则提出,数据中心等大型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能耗很高,2018年我国数据中心的用电总量已经超过了整个上海市全 社会 的用电总量,达1500亿千瓦左右,占中国全 社会 用电量的2.35%。吴力波测算,如果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到2030年数据中心能耗最高可以达到1.4万亿千瓦,占全 社会 能耗的20%。
报告称,全球约41家率先设立长期100%可再生能源目标的 科技 企业,其中约20%已经实现了100%可再生能源目标,另外的约50%企业将实现100%可再生能源目标设置在2030年前,44%企业在2019年达到了60%或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
而目前在中国,仅有秦淮数据集团一家互联网 科技 企业设立了在2030年实现100%可再生能源目标。绿色和平项目主任叶睿琪表示:“数据中心、云计算领域的脱碳发展是中国实现碳中和的重要一环。中国互联网 科技 产业具有极强的低碳转型潜力,应该成为实现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排头兵。”
参考国际情况及中国在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雄心,报告建议,互联网 科技 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将目标定为在2030年前达到100%使用可再生能源,最晚不应晚于2050年。
绿色电力成为企业减排、控制成本重要手段
要实现100%使用可再生能源目标,企业应当如何做?报告介绍,随着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企业采购可再生能源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市场化绿电交易、“绿色电力证书”认购、分布式和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等已成为主要方式。
市场化绿电交易指不依靠政策强制要求,用户自愿从供应商处购买可再生能源转化成的电能,即绿色电力。例如,2019 年,某互联网企业位于河北张家口的数据中心通过采购当地的风电与太阳能发电,实现数据中心40%由可再生能源供电。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发布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绿色电力证书市场在中国正式启动。每张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相当于1000度电。企业购买了证书后可视为采购了相应的绿色电力,资金将用于支持发电方相应的度电补贴。
此外,企业还可以在屋顶或园区内建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直接获取和使用绿色电力。例如,2020年,某企业位于上海的数据中心在墙体外立面增设太阳能电板,每年可减少消纳传统火电9万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63.3 吨。报告显示,投资建设分布式项目的收益率为8%,投资大型风电、光伏等集中式项目的收益率为9%-12%。
风能发电是目前可再生能源中技术最成熟、最具有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全球风能投资总体增长,但增速趋缓,2019年,全球风能投资总额达1427亿美元,2010-2019年间的风能投资复合增速为3.85%。在风电产建设方面,海上风电场建设加速、新增装机容量不断提高。
1、全球风能资源分布情况
风力发电是指利用风力发电机组直接将风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方式,地球上的风能资源十分丰富,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每年来自外层空间的辐射能为1.5×1018kW·h,其中的2.5%,即3.8×1016kW.h的能量被大气吸收,产生大约4.3×l0l2kW.h的风能。
风能资源受地形的影响较大,世界风能资源多集中在沿海和开阔大陆的收缩地带,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沿岸和北欧一些国家。世界气象组织于1981年发表了全世界范围风能资源估计分布图,按平均风能密度和相应的年平均风速将全世界风能资源分为10个等级。
8级以上的风能高值区主要分布于南半球中高纬度洋面和北半球的北大西洋、北太平洋以及北冰洋的中高纬度部分洋面上,大陆上风能则一般不超过7级,其中以美国西部、西北欧沿海、乌拉尔山顶部和黑海地区等多风地带较大。
2、全球风电场投资规模不断增长
风能发电是目前可再生能源中技术最成熟、最具有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早期,全球风电场项目开发主要由公民投资者驱动,首先在丹麦,后来在荷兰和德国。如今,在经历了近40年的风电项目开发后,风电在越来越多国家的能源组合规划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现在,推动全球风力发电场发展的不再是当地居民,而是公用事业公司、IPPs以及工商企业。
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全球风能投资总体增长,但增速趋缓,2019年,全球风能投资总额达1427亿美元,2010-2019年间的风能投资复合增速为3.85%。
分投资类型来看,2010-2019年,全球风能投资以陆上风电项目为主,但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增速较快。2019年,全球陆上风电项目共投资了1128亿美元,同比增长5%,海上风电项目共投资了299亿美元,同比增长19%。
3、海上风电场建设加速
据The Wind Power的信息披露,2020年末,全球风电场数量已超过2.16万个,其中以陆上风电场为主,但海上风电场的建设正在加速。
海上风电场方面,据WFO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已投运海上风电场共162个,较2019年增加了15个,这15个新建投运的海上风电场分布在中国、英国、德国、葡萄牙、比利时、荷兰和美国,风场平均容量为347兆瓦。
4、新增装机容量不断提高、累计装机容量约为585吉瓦
2020年,海上风电场累计装机容量占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92.4%,从全球风电总装机容量来看,2001年以来,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总体增长,2010年以后,陆上新增装机容量波动增长,而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保持平稳增长。2019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合计达60.4吉瓦,其中陆上新增容量54.2吉瓦,海上新增容量6.1吉瓦。
海上风电场方面,2011年以来,全球海上风电场建设加速,装机容量保持稳定增长2018-2020年之间,全球海上风电场每年的新增装机容量都保持在5000兆瓦以上2020年,全球海上风电场新增装机容量5206兆瓦。
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01-2019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也不断增长,至2019年末,已达651吉瓦,因海上风电场累计装机容量占全球海上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92.4%,若按90%的占比计算,全球风电场累计装机容量约为585吉瓦。
5、2020年在建项目情况
——陆上风电场建设主要集中在亚太、非洲地区
2020年以来,全球各国公布的风电场建设项目多集中于海上风电场的建设。
陆上风电场方面,主要集中在亚太、非洲地区,具体如下:
——海上风电场有44%的在建容量来自于中国
海上风电场方面,截至2020年末,全球共有26个在建海上风电场,容量接近10吉瓦,其中,有接近44%的在建容量来自于中国。
——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风电场行业市场前瞻及开发运营可行性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