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2009)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状况,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有利于促进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实现的相关规划。”
第二款改为第三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款、第四款分别改为第四款、第五款。二、将第九条修改为:“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对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统筹安排。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三、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年度中督促落实。
“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四、将第五章章名修改为“价格管理与费用补偿”。五、将第二十条修改为:“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六、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补偿。”七、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用于补偿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差额费用,并用于支持以下事项: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二)农村、牧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三)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四)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五)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电网企业不能通过销售电价回收的,可以申请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助。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八、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需要。发生延期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尽快足额缴纳基金,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2‰的标准加收滞纳金,需要缴纳滞纳金。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是清洁能源。用户可以通过官网查询详情。
法律分析:2月份纳税申报日期延长到23号,纳税人要在23号前完成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税种的申报。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以下简称“三代”单位或个人)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办理2021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和已办理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的领款事宜。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三代”单位或个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办理“三代”税款手续费清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这些单位需要进行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缴,1.个体工商户;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这种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法律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以下事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农村、牧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2020年2月纳税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省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报告。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纳税申报时间为2月1日-2月28日。
车船税(保险公司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17日。
车船税(保险公司结报)为2月1日- 2月28日。
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申报纳税日历
那么,2019年,中国的能源领域正在发生着哪些故事呢?
电力体制改革加快跨省电力交易扩大
2018年12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发布会,明确下一步将着力抓好10项重点工作,不断把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次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明确为加快向 社会 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将继续组织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8年12月27日,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启动,由此拉开2019年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序幕。随着今年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正进一步加快,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正持续扩大。可以说,2019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有望取得关键突破。
油气体制改革加速管网独立取得突破
2018年,关于“油气管网独立、国家管道公司将成立”的消息频频传出。从国家对能源体制改革基本思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来看,管网分离是油气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此举有利于油气公司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要真正有效打破油气领域垄断,推动油气领域纵向产业链的市场化、专业化分工,首先要实现真正的油气与管网的分离,2019年是关键一年。
新能源车逆势上行氢能源是大势所趋
2018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导致 汽车 销量一路走低,但新能源车却保持产销量持续高速增长。氢燃料电池 汽车 因其具有良好的环境相容性、能量转换效率高、噪音小、续航里程长、加注燃料时间短、无需充电等特点,被视为很有前景的清洁能源 汽车 。目前,国内用于示范的氢燃料电池 汽车 已达200余辆,累计运行里程10余万公里。2019年氢能源 汽车 产值将迎来高速发展期。到2030年我国氢能 汽车 产业产值有望突破万亿元大关。
天然气供需仍处紧平衡
中国已于2017年超过韩国成为世界第二大液化天然气(LNG)进口国,超越排名首位的日本已隐约在望。
2019年,国家层面为天然气保供做足了准备。天然气产量和供应量再创新高,储气能力建设进展明显,预计全年天然气增产100多亿方、增供300多亿方,冬季取暖期供应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日均增加约1亿方。预计2019年全年,天然气供应量将继续稳步增加,但随着治理大气污染、“煤改气”的继续推进,天然气供需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
光伏步入平价时代光储一体渐成趋势
在经历了前两年的突飞猛进后,维持新能源装机的可再生能源基金不堪重负,补贴缺口巨大。光伏的未来取决于是否能平价上网,降成本能力成为该行业核心竞争力。
2019年已经开始“以点带面”,开启光伏平价时代。随着储能技术的快速提升和成本的不断下降,“光伏+储能”将在未来能源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2019年有更多企业布局这一领域。
风电产业全年回暖海上装机稳步向前
2018年风电行业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和分布式风电发展步伐,在此前连续两年装机量下滑的态势下,实现了局面的扭转。海上风电曾是行业发展的短板,经过3年多的发展,无论是在可开发资源量上,还是技术政策层面上,我国海上风电目前已基本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目前,风电企业经历两轮周期洗礼,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十分明显。预计2019年风电装机规模将呈现全年回暖的状态,达到30GW左右的水平。
配额制艰难出台鼓励新能源发展
2018年末,国家能源局再次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函,这是继2018年3月、9月以来,配额制第三次征求意见。可以说,艰难出台的配额制将为新能源发展增添一大驱动力,从地方政府、电网公司的角度,形成新能源发电量、输电量的考核压力,从而鼓励新能源的发展。预计,2019年度配额指标将于上半年发布。
国网混改再提速特高压迎建设高峰
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将在2018年、2019年两年间核准9个重点输变电线路,共涉及“七交五直”12条特高压线路,这是继2012年大规模规划建设特高压之后的又一个建设高峰。2018年末,国家电网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前期增量配电、交易机构和抽水蓄能电站等混合所有制改革 探索 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混改”范围和力度,推出向 社会 资本首次开放特高压建设投资等一系列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除国内市场打开外,特高压海外市场前景也十分广阔。一般而言,特高压建设周期在2年—3年左右时间,这意味着2019年会成为交货大年,2020年设备厂商或将迎来业绩高峰。
“三弃”问题有缓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情况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保持下降趋势。预计201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弃电量和弃电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到2020年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促关联产业发展
煤化工市场重回快车道
在2018年12月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强调,科学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等示范项目。在国家能源安全和油价缓慢回升的形势下,煤化工市场正在重回快车道。目前,我国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技术尚属新行业,煤化工项目投入和产出规模大,对带动关联产业发展和促进地方经济活力影响深远。同时,由于煤化工项目涉及水资源消耗、土地占用、环境污染,以及产品质量标准、定价、市场准入等问题,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面临着产业政策不完善、重视不足等问题,一些核心技术、设备也受制于人。
但作为国家支持的能源行业发展方向,预计2019年,煤制油、煤制气产业政策将逐步完善。
(二)省级电网企业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即实际销售给转供单位的电量,不含趸售给各级子公司的电量);
(三)省级电网企业对境外销售电量;
(四)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
(五)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不含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地方独立电网的电量);
(六)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电量。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交易电量,计人受电省份的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但是,也不要一看到某个行业板块好,
就匆匆忙忙上车,
即不关心板块估值,不考虑当前泡沫到底有多大。
这种“无知者无畏”,遭受回调20%-30%,甚至亏掉50%,也别觉得奇怪。
投资记住一定要牢记一句话:“好生意,好公司,好估值。”
小白、散户买基金,最容易犯的错:
忽视估值,忽视短期泡沫,
看见上涨,就只看行业利好的消息,匆匆忙忙追涨,全然不顾“高处不胜寒”,
看见下跌,就只看行业利空的消息,惶惶不可终日,最后在恐惧中下车。
新能源现在的泡沫有多大?
新能源的两个核心产业,光伏和新能源车。
先谈新能源车,反应新能源车行业现状的中证新能源车指数,
历史平均PE是46.89,最新90倍,一个翻了一倍。
比指数诞生以来94.87%的时间都要高。
光伏指数出来晚,目前没有什么参考性。
那么,我们来看光伏行业的几个核心企业的估值情况。
隆基股份,目前PE50倍(TTM),历史平均只有25。
通威股份,目前PE57.42倍(TTM),历史平均也只有25。
都已经高估了。
如果你风险偏好保守,也没法长期扛30%以上的回调,那么,现在最好的决策就观望。
回到长期投资,“胜率高,风险低”投资一定是:
坚定选择“好行业,好公司”,选择牛逼的基金经理,
耐心等待出现“好估值”的时机。
买入之后就不轻易卖出,
用张坤的一句话讲:没打算长期持有,就一分钟也不要买入持有。
那么,新能源是不是好行业,好赛道?
下面重点——
网叔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新能源行业解读:
一、什么是新能源?
能源是现代工业文明的基础,是动力所在。
传统能源除了水电,主要是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等。
化石能源会带来两个问题:
(1)环境污染;
(2)不可再生,在未来某一天会消耗殆尽。
所以,世界各国度拼命要发展新能源。
为了发展新能源产业,我国也是不遗余力,疯狂补贴,最典型的就是光伏产业。
所谓新能源,关键字在一个“新”上。
哪里新了?
(1)可再生;
(2)清洁,污染小。
广义的新能源主要包括:光伏、风电、核电、潮汐、地热等。
放到投资领域,我们讲的新能源,主要包括:
(1)光伏;
(2)新能源车。
这两个,最近炙手可热。
二、光伏的投资机会
光伏,就是用太阳能发电。
投资光伏,就是投资围绕“太阳能发电”形成上下游产业链中的上市公司,以及以这些公司为投资标的基金。
1、买光伏,过去赚不赚钱?
2013年,国内光伏行业崛起后,投资光伏就非常赚钱。
A股共有227个行业(申万三级)。
2013年以来,光伏行业涨了444.37%,在227个行业中排名第15。
也就是7年4.44倍,
2013年投10万,现在54.4万。
2016年以来,光伏行业涨了124.3%,
在227个申万三级行业中排名第8,大幅跑赢沪深300指数(35.16%)。
是近5年最赚钱的行业之一。
不到5年翻1倍,2016年投10万,现在22.4万。
我们再来看看2016年以来这个行业主要个股的涨幅:
福莱特涨了11倍。
炙手可热的隆基股份涨了10.5倍。
涨得非常猛。
2、光伏的未来怎么样?
光伏行业的增长空间非常大。
2019年,国内光伏发电2238亿KWH(1KWH=1度电),仅占全国总发电量(7.33亿度)的3.1%。光伏行业规模并不大。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更是明确提出:
2050年光伏将成为中国第一大电源,发电量占到全国用电量的40%。
所以可以明确肯定,光伏取代火电已是大势所趋。
不仅中国这样,欧美其他国家也是这样。
那么,欧美国家的光伏从哪来呢?
从中国进口。
2019年,海外新装光伏90GW,其中66.8GW是从中国进口的,
占到74.2%。
中国的光伏产业,大有可为。
二、新能源车的机会
新能源车是指以电力或者氢能驱动的零排放汽车,清洁环保。
简单讲,就是不烧油的车。
目前新能源车主要是电动车,用的是锂电池,技术已经非常成熟。
1、买新能源车,过去赚不赚钱?
2016年以来,新能源车指数涨了58.51%,涨幅比不上光伏设备124.3%的涨幅。
涨幅落后,主要是权重股涨幅落后,比亚迪仅涨了295.9%。
宁德时代虽然涨幅超10倍,但2018年才上市,贡献不大。
2、新能源车的未来怎么样?
国务院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按照这个目标测算,
2025年新能源车产量有望超过570万辆以上。
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37万辆,占比5.4%。
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有3倍以上的增长空间。
三、新能源行业有哪些基金值得关注?
1、指数基金
光伏行业指数目前只有一个,光伏产业指数。
跟踪光伏产业指数的基金有两个: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ETF、银华光伏50ETF。两只基金差别不大,从中选一个就可以了。
中证指数公司和国证指数公司都推出了新能源汽车指数。
两个新能源汽车指数的成分股大部分重复,区别在于权重不同。
从过去3年的涨幅来看,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涨幅更大,权重配置更贴合市场,优选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ETF。保守一点的,可以两只指数基金都配置些。
2、主动基金
这些都是过去业绩表现出色,当前持有新能源股较多的主动基金。
不过,过去一年新能源是风口,不少主动基金都配置了新能源股,未来有可能减持。建议选择新能源主题的主动基金,他们持仓更稳定些。比如:
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华夏能源革新...
3、现在可以投吗?
可不可以投看估值。
新能源车的市盈率(PE)是71.88,PE百分位是91.83%,估值比过去10年中91.83%的时间都高,极度高估。
光伏产业指数推出时间较短,估值百分位参考意义不大。但龙头个股估值已经超过50倍,是历史平均水平的2倍。
总的来说,持续大涨后,新能源行业估值已经很高,谨慎参与。
四、风险提示
1、新能源企业不赚钱
新能源行业,听着高大上,妥妥的科技企业,但是并不怎么赚钱。
衡量一个行业赚不赚钱,第一个指标叫净利率(净利率=净利润/营收)。
新能源行业净利率最高的是光伏行业,也就5.94%。卖出去100块钱产品,赚5.94元,产品盈利能力不强。
衡量行业赚不赚钱,另一个重要指标叫ROE,中文名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企业净资产)。
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企业的投资回报率。
新能源行业投资回报率最高的也是光伏行业,但也就6.88%。投资100块钱去建新产能,投产后,每年也就赚6.88元,投资回报率不高。
2、估值过高,泡沫巨大
前面已经说过了,再提醒下。
新能源汽车估值极高。市盈率(PE)高达71.88,PE百分位是91.83%,估值比过去10年中91.83%的时间都高。
极度高估。
------------
热门行业解读系列:
热门行业解读(一):开年暴涨7%,光伏的神话2021年还能延续吗?
热门行业解读(二):一年涨120%,白酒2021年还能高歌猛进吗?
热门行业解读(三):疫情又反复+持续震荡,医药股会二次爆发吗?
热门行业分析(四):2021年,以半导体芯片为主的科技的风口要来了吗?
热门行业分析(五):开年行情火爆,“牛市旗手”券商能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