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研究生可以干什么
可以到能源企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船舶设计与研究单位等企业工作。
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顺应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政策需要,能源企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船舶设计与研究等这些企业都需要响应国家政策,节能减排,研究发现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来代替现在的污染比较严重的石油和煤炭能源。
国家现在大力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培养新能源工业急需,掌握清洁能源,新能源工程,节能工程,能效政策,能源信息管理相结合和的复合型人才,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研究生就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一)增加节能减排的财政投入 财税政策对节能减排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财税政策等措施将环境污染成本内部化,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推进污染减排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二)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循环经济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模式。其根本特征是资源的综合利用,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四)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任务,也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财税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五)改革和完善税费制度在目前税费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节能减排的因素,努力挖掘税费政策在节能减排中的潜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
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公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第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
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国家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卫生综合治理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资源转化、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等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提供财政支持。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
第十九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实行招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是,不得高于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第二十二条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办法分摊。
第二十三条 进入城市管网的可再生能源热力和燃气的价格,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价格管理权限确定。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下活动: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二)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三)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四)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五)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第二十五条 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并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检查时,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不准许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燃气、热力入网,造成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造成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
(二)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是指不与电网连接的单独运行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
(三)能源作物,是指经专门种植,用以提供能源原料的草本和木本植物。
(四)生物液体燃料,是指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液体燃料。
第三十三条 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众所周知,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清华大学“碳中和经济”论坛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新一轮能源革命和科技产业革命的主战场,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减排不减生产力的重要支柱。
如此说来,我国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这可能对能源产业产生哪些影响呢?
目前,国内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产业包括太阳能、风能、核能等,近年以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发电量稳步提升。但还是可能伴随能源危机。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今年全国性的高温,我国四川重庆地区分别出现了限电拉闸等情况。主要是因为天气干旱,四川本来就是以水力发电为主的一个城市,在全面高温的情况下,他们的电量也明显供应不足。
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电源端、储能端与需求端依市场规律高效匹配,实现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供需平衡,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总的来说,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动态平衡的良性产业生态,避免产能过剩 。
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以下是我给大家带来的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1
节能减排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根据太教发财〔20__〕6号文件要求,以及国家、 教育 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节约型、友好型、廉政型”校园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原则,紧紧围节能减排低碳绿色目标任务,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为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学校事业的全面推进做出积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节能减排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负责对全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通报。
三、活动目标
1.建立健全节能减排 规章制度 ,形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创建节约型校园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学校水、电、办公耗材等费用开支比上年度减少5%。
2.通过大力宣传、强化教育、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等 措施 ,使广大师生和教职工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
四、活动时间
6月11日至17日。
五、工作措施
学校节能减排活动要紧密结合“创建节水型校园”工作而开展,教育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1.开一次会。学校利用校会升旗时间,举行20__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活动倡议,通报活动安排和要求。安排班级召开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班会。
2.上一堂课。学校组织学生收看节能低碳专题片和宣传展板。
3.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学校组织学生统一回收废旧电池活动发动学生编写节约用水好习惯、好 方法 、好措施等。
4.开展一次征文撰写和点评活动。结合语文教学实际,开展一次以节能、低碳为主题的 作文 撰写和点评活动,使学生更加深刻理解节能低碳重要意义。
5.加强学校水、电及办公耗材的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并完善节能减排相关制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并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
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学校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将加大经费投入,在人力、物力及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以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
3.检查指导,规范管理。为保证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落实,学校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管理,在工作中指导广大师生和教职工认真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措施逐个化解。
4.收集资料,及时上报。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将涌现出的典型推荐给媒体进行宣传。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2
一、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
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宣传形式:
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 事迹报告 会、专题讲座、宣讲团巡讲、技术交流会、展览展示会、现场体验活动、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和节能、节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新举措,普及节能低碳科学知识,表彰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行动: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实施方案 》。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部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行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 社会实践 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理念。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四)开展节能低碳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低碳的科技创新意识。责任部门:省科技厅。
(五)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行动:大力宣传并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工业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在企业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各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全省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职工中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围绕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对标竞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术,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责任部门: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六)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行动: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 经验 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责任部门:省住建厅。
(七)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行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利用视频、微博、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八)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部门:省农委。
(九)开展商务节能低碳宣传行动: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加强与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对接交流。开展社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促进旧货和闲置物流通,培养节约和绿色消费理念。开展校园绿色回收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责任部门:省商务厅。
(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行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
(十一)开展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二)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吉林。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省妇联。
(十三)开展低碳发展宣传行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活动的舆论宣传,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各低碳试点要从自身低碳发展实际出发,在全省低碳日前后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选择重点行业推选低碳先进典型,形成低碳行动热潮。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涉及部门较多,宣传覆盖面较广,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好本地区、本领域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展的一次重要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3
根据中省活动方案精神,按照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__年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__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18日是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第4个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内容
1.开一次会。各中小学校利用校会升旗时间,举行20__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活动倡议,通报活动安排和要求。安排召开一次针对教职工的专题学习工作会和针对学生的主题班会,组织广大职工师生学习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2.上一堂课。各学校要上好一堂节能低碳主题课,学习宣讲观看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知识和专题片,使学生了解节能低碳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正确树立低碳生活理念。
3.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各中小学校可以组织一次集中或分散的节能低碳实践活动,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少用一杯水、一张纸、一度电,分类回收废旧用品等,塑造强化环保理念,养成环保习惯。
4.开展一次征文撰写和点评活动。各学校结合语文教学实际,开展一次以节能、低碳为主题的作文撰写和点评活动,使学生更加深刻理解节能低碳重要意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开展。要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低碳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各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局属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环保教育和宣传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落实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局属各中小学校于6月24日前将 工作 总结 及活动照片报送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宣传周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各学校进行督导抽查,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4
一、前期准备工作
印制宣传材料、宣传条幅(“节能领跑,绿色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1_年6月12日至18日
三、活动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领跑,绿色发展”。 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四、组织领导
组 长:曹顺玉
副组长:艾显军
成 员:赵波 李垒 蒋灿 谢宇 马琼连 刘仕力 文洪清
吴恒方 吴小超 胡吉
五、活动流程
1、召开班组例会,传达《关于20__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__〕1179号)相关精神,通过QQ群、微信群等多 渠道 进行节能宣传,并组织员工学习《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__〕12号)、《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__〕353号)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文件。
2、在施工区、办公区及生活区醒目位置悬挂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横幅和贴画,进行节能公益宣传,向广大职工宣传、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
3、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办公区及生活区进行节能减排排查活动,开展以“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针对于“跑、冒、滴、漏”,浪费情节严重进行拍照。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并给予公布,限责任部门定期制定出整改计划及预防措施。
4、购买或下载相关节能减排宣传资料,然后组织员工学习资源节约的措施,让节水、节电、节气、节材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人心,同时开展节能环保培训,增强员工节能减排、环保和节约资源的知识。
5、结合 安全生产 月活动安排,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施工用电、施工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私拉乱接造成的窃电等情况和浪费水电、浪费材料、跑冒滴漏的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六、宣传总结
在活动期间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中的一些不足以便于下次活动改进。
2022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活动方案5
一、活动宗旨和指导思想:以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__全会精神为指导,综合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推动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学校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绿色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节能有道、节俭有德
三、活动时间:20__年6月__日-__日
四、宣传教育内容
充分利用电子屏、校园广播、报刊、橱窗、网络和制作宣传单、学生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在全校开展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校情宣传教育,树立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营造浓厚的节约节能环保校园氛围。
五、节能活动内容
1、6月25日“节能环保低碳校园日”组织学生在校园设点宣传,开展千名学子签名活动。与团委联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教学区、学生宿舍及校园人群密集的相关地段设点开展签名和宣传活动。
2、开展节能讲座。组织教职工及校内从商人员、基建人员,普及节能知识,培养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节能减排意识。
3、开展节能作品展览。结合国家开展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对我校的上报的平面设计类作品进行展出。
4、建立校园节能督查机制。加强对宿舍用电、教学用电、校园长明灯,长流水的检查与督查,对发现浪费现象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5、加强水电维修服务。加强对校园用水管网跑、冒、滴、漏的巡查工作,加强公共用电,教学用电、 其它 用电以及教职工、学生宿舍用电的节能管理,及时维修供电、供水故障,确保校园生活与教学秩序。
6、倡导节约用电用水。要对商业区、路灯及校园相关公共场所,做出规定,倡导使用节能设备,严禁在公共场所使用100w以上的白炽灯办公场所及各住户每天减少开启空调时间,禁止学生宿舍、教室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
7、实行错峰用电、用水办法。校园高峰用电用水时段,后勤能源中心做好节能工作预案,在确保师生生活与教学秩序正常的前提下,做好供电供水调配等相关事务。
8、建立节能责任制。水、电的节能管理公共区域白天由保洁员负责(宿舍由房管员负责),晚上由学生志愿者(主要在环保协会中选取)负责(教室和宿舍)。实验室由各二级学院和系部安排相关责任人,各机关处室和教辅部门由各自负责确定相关责任人。
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围绕节能活动周的主题,行动起来,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要结合夏季用电形势,加强有序用电,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倡导绿色消费,践行节约行动。
(二)学生社团各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开展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各种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到食堂、宿舍、教室等地,开展“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活动。
(三)后勤服务部门,要充分为广大师生,广大学生生活提供优质、快捷、便利、有效、节能的服务要在校园里推广和运用节能技术、低碳技术,要加强节能的有效管理和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宿舍、物业中心要组织清除学生宿舍以及校园垃圾、清除“牛皮癣”校园行动,确保师生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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