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有什么重要意义?
1.从根本 上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不断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除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外,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是重要的战略选择,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 本要求。
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3.、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
4.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 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
可再生能源的优点
可再生能源的优点,大家都知道所谓可再生能源就是指可以二次利用的能源中国新能源产业规模上升到新的台阶中国新能源产业结构也不断优化升级。接下来我给大家分享可再生能源的优点。
可再生能源的优点11、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 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充足、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是经 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方向。
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系统脆弱,大量开采和使用化石 能源对环境影响很大,特别是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例偏高,氧化碳排放增长较快,对气候变化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清洁环保, 开发利用过程不增加温室气体排放。
3、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农村是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的地区,能源基础设施落后,全国还有约 1150 万人没有电力供应,许多农村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秆、薪柴等生物质低效直接燃烧的传统利用方式提供。
4、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 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泛,各地区都具有 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件。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利用 当地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可再生能源的优点21、可再生能源的.资源量大于常规能源, 常规能源一般指化石能源煤炭、石油、 天然气等)其储量是有限的。可再生能源 如太阳能,它的资源对有限的人类发展阶 段可以说是无限的,地球上一年中接收到 的太阳能高达8*10↑18kWh,可见其量的 巨大。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其他可 再生能源都是太阳能的副产物,所以说“ 万物生长靠太阳”是非常好的比如。
2、清洁,非常低的污染,不能说无污染 的原因在于,大规模利用可再生能源以后 ,对环境的影响有些还未表现出来,如盐 城地区,大规模风电场的出现,对于候鸟 就可能产生影响。但是,总的来说目前没 有发现明显的污染加大的现实。
3、可循环使用,这是确定的,这是由于 可再生能源本身的定义所确定的
4、目前的开发成本仍然较高,这主要是 因为,可再生能源的能量密度大多数比较 低,例如,太阳能每平方米的理论功率只 有1kW左右,生物质能的单位重量的发热 量只有煤的一半不到秸秆的发热值约为 3000大卡/公斤)等,对于低的能量密度 ,要形成规模化效应,只有规模化应用, 即遍地开花的应用才能达到。由于可再生 能源的能量密度低,它们的开发成本低
可再生能源的优点3可再生资源的优点
一、太阳能优点:
1、普遍:到处都有,可直接开发和利用,且无须开采和运输;
2、无害:开发利用太阳能不会污染环境,它是最清洁能源之一;
3、巨大:每年到达地球表面上的太阳辐射能约相当于130万亿吨煤;
4、长久:太阳的能量是用之不竭的。
二、风能优点:
风能为洁净的能量来源。风力发电机风能设施日趋进步,大量生产降低成本,在适当地点,风力发电成本已低于发电机。风能设施多为不立体化设施,可保护陆地和生态。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很环保。
三、生物质能优点:
1、提供低硫燃料;
2、提供连接能源;
3、讲有机物转化成燃料可减少环境公害;
4、与其他非传统性能源相比较,技术上的难题较少。
中国发展清洁能源,主要包括:
核电——作用和潜力大
水电——目前开发力度不够,三年没有上新项目了!
沼气——是解决农村用能的重要途径,还可以有效避免上砍柴破坏树木的行
太阳能热水器——解决生活用热水,可以替代部分化石能源。建议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安装。
风电、光伏发电——成本还比较高,接入电网也存在一定困难
纤维素乙醇——替代石油(技术上还有很多难关)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
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扩展资料:
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组,可再生能源是指“从持续不断地补充的自然过程中得到的能量来源”。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主要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随着能源危机和高油价的出现,对气候变化忧虑,还有不断增加的政府支持,都在推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激励和商业化。新的政府支出,法规和政策,协助业界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优于其他许多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再生能源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干净、污染物排放很少。是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清洁能源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世界不发达国家的20多亿无电人口和特殊用途解决供电问题的现实能源
4、世界上不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少,最终一天没用完,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我们正在使用的能源的价格也会越来越越贵,所以只有开发新能源才是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就是这个道理。
农村能源利用现状和问题
盐城市没有常规能源资源,农村可供利用的能源主要是生物质能源,此外还有太阳能和风能,盐城市生物质能源资源可分成四类:即人畜粪便、草类、农作物秸秆和薪柴。目前农村能源主要包括薪柴、秸秆、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煤炭、燃料油、电力等商品能源。2006年盐城市农业普查资料显示:盐城农村居民生活用炊事能源有较大改变,使用天然气和液化气的农户越来越多,但由于盐城位处苏北地区,经济仍相对欠发达,许多农户仍以柴草为主要炊事能源。第二次农业普查对1785114户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常住户的炊事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末,农村居民家庭主要炊事用能源以柴草为主,辅助炊事用能源以电为主;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家庭炊事能源的使用差异较大。
(1)以柴草为主要炊事能源的农村居民家庭超过八成。2006年末,使用柴草作为主要炊事能源的农村居民家庭有1467766户,占82.2%;使用煤的38112户,占2.1%;使用液化气或天然气的262092户,占14.7%;使用沼气的户数占0.7%;使用电的户数占0.9%;使用其他能源的户数占0.01%。分地区看,使用柴草作为主要炊事能源的农村居民家庭的户数比重超过80%的有6个县(市、区),其中阜宁县户数比重占89.7%;使用煤作为主要炊事能源的户数比重超过4%的有建湖县;使用液化气或天然气作为主要炊事能源的户数比重超过15%的有4个县(区、市),其中亭湖区的户数比重最高为22.8%。
(2)以电为辅助炊事能源的农村居民家庭达到五成以上。2006年末,盐城全市农村使用辅助炊事能源的常住户有1525756户。其中:使用电作为辅助炊事能源的有866454户,占56.8%;使用液化气或天然气的有530332户,占34.8%;使用煤的有50245户,占3.3%;使用柴草的有66600户,占4.37%;使用沼气的占0.2%;使用太阳能的有6300户,占0.4%;使用其他能源的有2437户,占0.16%。分地区看,使用电作为辅助炊事能源的农村居民家庭的户数比重超过50%的有7个县(市、区),其中阜宁县的户数比重最高,达77.5%;使用液化气或天然气作为辅助炊事能源的户数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2%)的有7个县(市、区),其中大丰市的户数比重最高,达57.5%。
30多年来,尽管政府对农村能源进行了有计划和有组织的开发, 但是直接焚烧薪柴、秸秆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改变。无论从整个农村能源消费总量还是从农村生活用能的角度,薪柴、秸秆所占比重都相当高,浪费极大。而且生物质直接焚烧, 将产生的大量烟尘和余灰,严重污染生活环境并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另外, 农药、化肥的不正确使用和垃圾等随意堆放, 使得大气、地下水、土壤等受到了严重污染, 加之砍伐、植被破坏和农民环保意识不强等, 致使农村污染高于城市。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做好农村能源节约,不仅有利于改变农民传统生活能源消费模式,减少农民对商品能源的依赖,而且能够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沼气的开发利用是解决农村能源和环境问题重要途径
为了彻底解决农村能源和环境问题, 沼气开发利用就成为农村居民使用能源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重要途径。
1、沼气是适合盐城农村资源环境的清洁环保能源。沼气是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的发酵作用而生成的一种可燃性气体。沼气的热值:5500-5800大卡/立方米。主要成份是甲烷和二氧化碳。发展农村能源不仅开发沼气、太阳能、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而且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和发展潜力。
沼气的发热值相当高,一般为20934——25121千焦/立方米,燃烧最高温度可达1400℃,高于城市液化气的热值,是一种优质燃料。沼气是一种可再生无污染的能源,只要有太阳和生物的存在,就能不断的周而复始地来制取沼气。微量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虽有毒性,但经过氧化燃烧作用,可解除毒性,所以制取沼气不会产生污染,相反传染疾病的病源——人畜粪便以及城镇有机废物,经过沼气池厌氧发酵、沉淀作用,能杀灭病菌和寄生虫卵,有效防止了疾病传染。沼气原料来源广泛,可以就地取材,人畜粪便、作物秸杆、植物的枯枝落叶、污泥垃圾、含有机物的工业废渣、废水等均可作为制取沼气的发酵原料,不需要特殊的生产条件,池温稳定在10℃以上就可产气。江苏省属亚热带和暖温带地区,年平均气温为13℃—16℃,只要注意沼气池的越冬管理,一年四季均可产气。
2、沼气工程可为生态农业、农村环境建设做贡献。沼气不仅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燃料,而且所产生的沼液、沼渣也有非常广泛的用途。沼气余渣的肥效是普通农家肥的三倍多,可有效地促进作物增产,提高产品质量;沼液可以用来施肥、养殖鱼虾、浸种。通过走“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等种养业生物链模式,改善了土壤长期使用化肥出现的板结情况,有机肥成分明显提高,农村水体污染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使农产品品质得以提升,可见沼气不仅能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而且将农户的生产、生活、种植、养殖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农业资源的再生增值和多级利用,改善农村环境,引导农民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带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沼气是技术发展成熟的可靠能源。经过20多年的摸索,农村沼气技术已经发展成熟,且为了保证建设一个使用一个,保护使用农户的利益,盐城规定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必须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统一采用“一池三改”模式,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这些规程和标准,逐村调研,逐户设计,统一施工,做到建一个用一个,切实为改善农民生活和促进农业生产发挥实效。盐城组织开展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农村“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户用沼气、大中型畜禽场沼气治理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
4、沼气开发利用成为可能的成因。盐城是农业大市,畜牧业生产是盐城的传统产业。据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06年盐城生猪饲养量达819.37万头左右,家禽饲养量达2.16亿只左右,羊的饲养量达138.19万只,牛的饲养量1.82万头。多年来,盐城畜牧业生产在全省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位置:2006年,全市生猪的产量占全省20%,家禽的饲养量占全省27.2%。在全省的生猪饲养量前10名中,盐城的阜宁、东台、滨海、大丰等四县(市)榜上有名,其中阜宁县多年来一直位居第一。
目前每年产生数以万吨的粪便绝大部分不能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建设沼气工程,可以化废为宝,生产大量的优质燃气,代替燃烧秸杆和煤,可大大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农户建一口八立方米的沼气池,可年产沼气300立方米,可基本满足一家4-5人的生活用能需求,节约燃料和电费500元左右。目前全市已新建有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近3.43万户,其中2007年新建1.24万户,不仅给农民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而且节约了大量能源支出。
沼气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其根本原因
农村新能源,无论是生物质能源还是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并不是什么全新的、重新创造的能源,实际上是最为传统的能源,一直是人类特别是传统农业社会赖以生存的最重要能源。但农村新能源的“新”表现在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工业化式”利用上,即规模化(集中化)、技术化和装备化。所谓规模化(集中化),就是将农村可再生能源(特别是生物质能源)集中到一起,集中处理、加工、转换、传输和使用。所谓技术化,就是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不再是顺手用材、靠天吃饭,而是借助一定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有效转化和贮存。所谓装备化,就是农村可再生能源的转化、贮存、传输和使用往往需要一定装备和工具。农村新能源规模化、技术化和装备化需要新型农民和新型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但是,目前作为农村新能源的沼气在推广使用中遇到一定的困难。
1、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沼气建设工程量很大。有关资料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一个百头牛场年排粪尿量达1100吨。一个千头猪场年排粪尿量达2000余吨,一个万只鸡场年排粪便达360吨,可以说一只畜禽就是一个污染源,一个规模养殖场就是一个大的污染场,盐城规模以上猪场、鸡场、肉牛场、奶牛场几千家,就有几千个污染源。一个千头猪场年排泄污水约7000多吨,污水不加处理直接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中的硝酸盐含量过高,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外畜禽养殖还对周围空气产生严重污染,空气中的氨气、硫化氢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直接对畜禽和人群产生污染,影响人畜健康。据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盐城生猪年末存栏286.15万头,羊存栏51.53余万只,家禽存栏6876.1万只。全市养殖污水排放量上几千万吨。但目前列入省级治理项目的生猪和牛存栏量仅占盐城2006年总量的个位数,并且盐城畜禽散养户只有很小一部分建设户用沼气池。从目前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的情况看,主要以沼气化进行处理。因此,在养殖业污染治理中,沼气建设工程量还很大。
2、农村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处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技术任务非常艰巨。据测算,盐城全市乡村人口601.81万人,以每人每年100公斤的污水量计算,农村生活污水年产生量达6亿吨,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才刚起步,农村生活污水还处于无序排放的状态,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技术的面很广。
3、农户劳动力外出打工规模大。目前,农民占有耕地比较少,难以容纳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兼业行为就比较突出,特别是通过外出打工获得收入就成为许多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选择,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近年来,全市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日益成为农民收入不可或缺的重要来源。2006年全市农民工资性纯收入人均2117.7元,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达39.3%,比上年增加4.5个百分点。本地就业吸纳能力逐步增强,直接增加了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农村劳务输出继续增加。2006年,全市外出从业人员122.3万人。由于劳务输出人数不断增加,农民外出劳务收入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2006年,农民外出打工得到的劳务收入人均1271.42元,占农民纯收入的23.6%。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基本上是以拥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较强体力的“精英”农村劳动力为主,而农村新能源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劳动强度,这些“精英”农民的外出无疑会使农村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缺少必备的人力资源支持。
4、农村内部出现社会分化。当前,我国农民更像是一个身份的象征,农民已经被分化为具有相当差异的社会阶层。不同农村社会群体的收入不同、就业方式不同,就造成他们对发展农村新能源具有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支付能力。
5、资金短缺,全面推广有一定困难。沼气工程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之所以目前尚未全面推广,建设资金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建设一个沼气池需费用约为3000元左右,对苏北尤其是盐城农村居民而言是笔不小的开支,需要政府将沼气建设工程作为农村基础建设工程来加以扶持。2004年开始,江苏通过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为苏北五市争取了800万元,同时江苏通过小型公益设施农村能源项目也拿出800万元,扶持试点县的沼气池建设。但分到每个试点县的资金只有10万元,按照1户补助1000元的标准一个县最多只能建100个沼气池。盐城“十一五”规划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7万个,需要建设资金达2.1亿元之巨。如此巨额的资金需求,如果不能得到政府的大力投入必将对盐城的沼气事业产生严重制约。建设资金短缺,培训专项经费更加捉襟见肘,经费短缺影响了技术的推广与普及。
6、媒体宣传不够,群众认识不充分。在开发利用农村能源上,突出存在的是比较忽视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尤其是对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功效缺乏了解,仅仅停留在“省柴节煤、点灯烧饭”的层次上,没有足够认识到农村能源利用在新的发展阶段对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致富和促进农村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把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作为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没有真正把农村能源建设列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议事日程。目前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不够,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能源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能源利用新产品、新成果信息没有完全深入到村、组、农户。
推进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必须立足长远,多策并举
1、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我国农村新能源的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推广、接受、再推广过程,才能够使广大农民认识和接受新能源。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新能源的发展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但不能因此产生消极和怀疑情绪。
2、当前农村新能源推广利用的重点是农村高收入水平群体。从收入水平的人群分布来看,2006年盐城农村人均年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20%,2006年盐城平均每户常住人口为3.59人。这样计算,大约20%左右的农户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左右,按户均农村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2500元计算,农村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为10%左右,应该是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当前阶段我国农村新能源推广应首先着力于这些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农民群体。增加农民收入水平就成为农村新能源长远发展的基础。农民收入水平的增加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利用农村新能源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可以使其更加注重能源使用质量,从而提高农民利用农村新能源的意愿。
3、农村新能源利用要尽量采用劳动力节约型技术。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比较富裕的农村劳动力的机会成本比较高,如果农村新能源利用所耗费的劳动力数量比较大、劳动强度也较高,就会抑制那些最具有利用新能源能力和意愿的农民进入农村新能源领域。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妇女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农村新能源利用技术也应根据农村的这一发展趋势来进行技术推广。
4、加强教育、宣传和培训。农村新能源不仅技术含量较高,还需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这对许多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来说,无形中就存在一个门槛,使得许多农民对新能源望而却步。因此,通过对广大农民对农村新能源的教育、宣传和培训,可以提高农民利用新能源的自觉性。
5、加强农村新能源服务体系的建设。当前,我国农村能源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业开发、社会化服务等方面都没有形成自己的发展体系。乡级服务站已基本上没有了,县级农村能源办公室的级别也很低,而且一般以提供沼气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为主,服务范围窄,工作力度小。要发展农村新能源,必须加强农村新能源的科研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新能源利用要与村庄整治相结合。目前,我国许多地区正在进行以“归村并点”为主要方式的村庄整治,村庄整治不仅可以为农村新能源的规模化利用提供条件,还可以通过新能源管网建设与村庄整治相结合,降低发展农村新能源的固定资产投资,吸引更多的农民利用新能源。
6、把发展生物质能源作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一个尝试。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与农村、农民之间形成更紧密的经济联合体。这不仅能有效解决生物质能资源分散性、易变质性与大工业生产集中性、连续性的矛盾,还能促进农村新兴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7、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要优先考虑农村能源的需求,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建议国家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实施农村生物质能源利用惠民工程,从农民需求入手,以提高传统生物质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农林剩余物能源利用为重点,着力加快省柴节煤炉灶的升级换代,大力普及沼气使用,积极开发秸秆气化、秸秆致密成型等小规模、分散性、直接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生物质能源产业。(作者单位:江苏省统计局盐城调查局/盐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普及科学用能和技术推广应用知识。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科研开发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并支持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单位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的研究,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
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部门应当在项目安排、创新奖励、政策及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研究开发农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技术以及沼气贮运、沼气低温发酵、秸秆发酵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固化和炭化等生物质资源转化技术,并给予政策及财政支持。第九条 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等形式,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成果的转化。第十条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地方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规定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推广应用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服务,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建立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社会化服务活动。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工作。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政府设立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给予保证,并在农业技术推广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项目。第十四条 推广应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当努力降低相对成本,提高相对效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协调发展。
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当在推广地区经过实地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推广目录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推广。
鼓励单位与个人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活动。第十五条 生产、销售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转让的技术,应当实用、安全、方便,易于群众接受。
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生产、销售、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负责,并向用户传授安全操作知识,提供售后服务。
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
全世界都在发展可再生资源的原因是:
首先,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我们目前依赖的很多能源,根据科学家的估算,只能再使用不到一百年,有些甚至几十年后即将耗尽!
其次,可再生能源采取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环境的破坏要比传统能源减少很多,有利于维护自然环境和人类的和谐发展。
最后,可再生能源要从研发到全面推广还需一段时间,当普罗大众都可以使用可再生资源时,价格也会下降很多,性价比高的能源会是大众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