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什么是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年1月26日,欧盟向WTO世界贸易组织通报了《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提案》,将现行电池管控方式由“指令”上升为“法规”,以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变得可持续、高性能和安全。
法规调整了欧盟对电池的管控范围,将电动汽车电池从工业电池中分离出来,作为单独一类进行管控,确定监管的电池类别包括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四类。
欧盟将于2022年更新电池和废电池管理新规
新增11项电池投放市场后的管控内容新增:碳足迹、再生原材料、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可拆卸和可替换性、二维码标签和CE标签、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护照、安全性等要求,并对运营商的尽职调查和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处理提出新要求。
随着全球电池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类型电池的性能不断提升,应用场景逐渐扩展到新能源汽车、便携式数字产品、便携式电动工具等诸多领域。此次,欧盟电池法规的重大调整,合规性要求的改变将会对我国电池产品和涉及电池产品的货物贸易造成一定影响。
新法规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海关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法规相关要求和出台时间,持续跟踪立法变化,加大技术研发和新材料开发,汲取先进经验,提前做好合规各项准备;二是充分运用WTO规则,增强主动应对意识,主动向海关部门反映应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参与海关技贸措施工作,共同维护自身利益。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对于免征机动车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免征机动车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买税法》,中国的车辆购买税率为10%。
在享受政策红利后,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车型时,可享受1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折扣。加强新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电基地和沙漠、戈壁、沙漠地区输电通道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推进一批重大水电、核电项目建设,常规水电装机容量约3.8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约7000万千瓦。我国第三次延长新能源汽车免税期限。中国首次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潜力。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免征机动车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免征机动车购置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免征机动车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免征机动车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型号目录》管理。自目录公布之日起购买并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属于免税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电基地和沙漠、戈壁、沙漠地区输电通道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
不过,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8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为1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54.7%。在业界看来,导致这一局面主要因为2019年度光伏补贴政策的改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推出时间延迟,而其中根源问题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的 历史 使命似乎也已完成。
事实上,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就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包含其中尚未明确)。
以光伏为例,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2020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而鉴于此,业界推测,2020年大概率将成为我国光伏电站(户用待定)享受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财政部介绍,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2076万千瓦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二是调控优化发展速度,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每千瓦时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