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生物质能 > 正文

邓州电厂还收杂木吗

饱满的大米
美丽的红牛
2022-12-24 07:29:22

邓州电厂还收杂木吗?

最佳答案
冷静的蜻蜓
甜甜的黄豆
2026-05-06 00:35:14

收。通过查询邓州电厂官网可知邓州电厂由于发电量巨大,所需要的原料也是居多,包括煤炭、杂木等燃烧物,所以邓州电厂收杂木。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独资建设的生物质能热电示范项目,位于河南省邓州市西南郊两公里处。

最新回答
孝顺的发夹
高贵的大象
2026-05-06 00:35:14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2008-01-04在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邓州市西环路邓西湖。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11381670069496D,企业法人卫青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发电、供热、秸杆收购、灰渣综合利用销售。在河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100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孤独的帆布鞋
纯真的心锁
2026-05-06 00:35:14

钉钉企典数据来源于企业征信机构,包含企业风险数据,公司官网,公司简介,更多公司招聘信息详询公司官网,更多公司电话地址企业邮箱可在钉钉企典进行查询

• 公司简介: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01-04,注册资本8251.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占武,公司地址是邓州市西环路邓西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411381670069496D,行业是热力生产和供应,登记机关是南阳市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发电、供热、秸杆收购、灰渣综合利用销售*,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是411381110000351

着急的早晨
含糊的香菇
2026-05-06 00:35:14
成员单位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代表处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花园发电厂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西藏大唐国际怒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红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大唐国际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卓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多伦水利水电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横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华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德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林阳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大唐国际武隆兴顺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分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耒阳发电厂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红壁岩水力发电分公司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益阳金塘冲水库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永州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华银城步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分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大化、百龙滩)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

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达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中日(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北京检修分公司 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大唐包头亚能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呼和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乌拉特中期富汇风力发电公司

乌拉特后期富汇风力发电公司 大唐兴安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连大唐海派新能源公司 大唐(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葫芦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朔州风电公司

大唐新能源朔州平鲁公司 大唐科右中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科左后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潍坊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长治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桂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青铜峡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曲靖市麒麟区风力发电公司

大唐开鲁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扎鲁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镶黄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呼伦贝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阿鲁科尔沁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吴忠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威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包头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亚能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中澳能源集团运营公司

大唐新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

山西分公司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 大唐恒山发电厂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山西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大唐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山西恒山风电有限公司 大唐山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大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晋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分公司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南京发电厂

大唐大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吴江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泰兴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分公司

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大唐淮北发电厂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

大唐安徽电力联合燃料有限公司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安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唐盛电力设备物资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洛阳热电厂

大唐安阳发电厂 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襄阳水电有限公司

大唐河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大唐三愚集运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大唐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钟祥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分公司

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四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大唐眉山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分公司

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芒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宾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

西藏分公司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保定热电厂 大唐王快水力发电厂

大唐微水发电厂 大唐峰峰发电厂

河北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河北大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保定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马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

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珲春发电厂 大唐吉林电力燃料公司

大唐长山热电厂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大唐长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辽源热电厂

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龙唐电力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大唐佳木斯第二发电厂

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鸡西发电厂 大唐黑龙江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黑龙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大唐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山东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胶州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胶州热力有限公司 大唐山东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潍坊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山东新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贵州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韩城发电厂 大唐渭河热电厂

大唐户县热电厂 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灞桥热电厂 大唐延安发电厂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水力发电厂 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 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宝鸡热电厂 大唐陕西电力检修承运有限公司

大唐陕西发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陕西府谷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定边风力发电厂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景泰发电厂 大唐八○三发电厂

甘肃大唐八○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连城发电厂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大唐甘肃徨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甘谷发电厂 大唐碧口水力发电厂

大唐甘肃祁连水电有限公司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武威太阳能科技示范电站

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巴里坤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达坂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公司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公司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公司 中唐电(北京)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公司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京怀中电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公司 成都中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成都公司 北京国电新时代电站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北京中唐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唐电设备监理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公司 包头中水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厦门鹭源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北京怀宁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热电工程设计院 北京大唐恒通机械输送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瑞唐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南京自动化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云南东南亚经济技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大唐(云南)水电联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海外(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大唐(老挝)萨拉康水电有限公司 大唐(老挝)北本水电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北京)煤业销售有限公司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唐大塔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

北京唐韵山庄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单身的面包
完美的香菇
2026-05-06 00:35:1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有很多,例如:

1、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内蒙古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3、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4、潮州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5、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6、北京同舟高电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同舟鑫源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天津大唐同舟同信科技有限公司

9、福建大唐同舟益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宁波大唐同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唐山海港大唐同舟建材有限公司

12、江苏大唐同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15、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16、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饶平潮电分公司

17、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青铜峡大坝分公司

18、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托克托分公司

19、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20、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员单位  

  

诚心的小海豚
任性的航空
2026-05-06 00:35:14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华电力100%)

输电及供电网络

青山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0%,埃克森美孚能源有限公司60%)

龙鼓滩发电厂、青山发电厂、竹篙湾燃气轮机发电厂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中电25%,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75%)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

国华瑞丰(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

荣成风力发电场一期

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25%,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50%、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5%)

南澳风力发电场二/三期

CLP-CWP Wind Power Investment Limited(中电50%、中国风电集团50%)

曲家沟风力发电场、马鬃山风力发电场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30%、中国神华能源70%)

北京一热电厂、盘山电厂、三河电厂一/二期、准格尔电厂二/三期、绥中电厂一 /二期

国华中电(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

荣成风力发电场二/三期

中水电中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5%、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5%)

长岭风力发电场二期

乾安网新风电有限公司(中电100%)

乾安风力发电场一/二期

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中国神华能源51%)

神木电厂

国华瑞丰(东营河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

东营河口风力发电场

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中电45%、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5%)

莱州风力发电场

香港抽水蓄能发展有限公司(中电49%、埃克森美孚能源有限公司51%)

广州蓄能水电厂

贵州中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电7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18%、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

安顺电厂二期

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

利津风力发电场一、二期

中电阳江海陵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100%)

海陵岛风力发电场

怀集水力发电厂(中电84.9%、怀集县汇联水电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5.1%)

怀集水力发电厂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中电29.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36.6%、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4.4%、法国电力国际公司19.6%)

石横电厂一/二期、菏泽电厂二期、聊城电厂

国华瑞丰(沾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

沾化风力发电场一、二期

大唐中电(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51%)

大通风力发电场

大理漾洱水电有限公司(中电100%)

大理漾洱水力发电厂

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中电70%、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

广西防城港电厂

华能中电长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5%、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55%)

长岛风力发电场

大唐中电(吉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9%、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51%)

双辽风力发电场一、二期

中电四川(江边)发电有限公司(中电100%)

江边水力发电厂

华能中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45%、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55%)

威海风力发电场一、二期

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中电79%、山东博兴环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1%)

山东博兴生物质能热电厂 TRUenergy(中电100%)

雅洛思燃煤发电厂及褐煤矿场、Hallett 燃气发电厂、Tallawarra 燃气发电厂、Iona 燃气贮存设施

瑞丰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电50%、Hydro Tasmania 50%)

Waterloo 风力发电场、Woolnorth Bluff Point 风力发电场、Woolnorth Studland Bay 风力发电场、Cathedral Rocks 风力发电场 Gujarat Paguthan Energy Corporation Private Limited(中电100%)

GPEC 燃气发电厂、Samana 风力发电场一期

Jhajjar Power Limited(中电100%)

哈格尔发电厂

CLP Wind Farms (India) Private Limited(中电100%)

Samana 风力发电场二期、Saundatti 风力发电场、安得拉湖风力发电场、Theni 风力发电场

CLP Wind Farms (Khandke) Private Limited(中电100%)

Khandke 风力发电场 OneEnergy Limited(中电50%、三菱商事株式会社50%)

和平电厂

Electricity Generating Public Company Limited (EGCO)(中电2.15%、OneEnergy22.42%、其他股东5.43%)

仁郎发电厂(泰国)、、KEGCO 发电厂(泰国)、BLCP 发电厂(泰国)、泰国小型发电商(燃气)、泰国小型发电(可再生能源)、Kaeng Khoi 发电厂二期(泰国)、Quezon Power 燃煤发电厂(菲律宾)、菲律宾小型发电商(菲律宾)、Nam Theun 水力发电厂二期(寮国)

犹豫的小白菜
可爱的墨镜
2026-05-06 00:35:14
南沙炼化一体化工程

年产180万吨蜡油加氢装置项目

重庆市奉节县茅草坝风电场一期工程、茅草坝风电场二期工程、金凤山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

玉泉营220kv变电站110kv切改(电力沟)工程(第二标段)(监理中标)

华润电力南京化工园热电扩建工程

日产48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年产15万吨甲醇调和汽油项目

湖南理昂环保能源公司生物质发电厂工程

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神华乌海煤矸石坑口发电厂(二期)工程

合成氨联产尿素项目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

松原市江南热源厂项目

烟台八角电厂(二期)脱硫工程

江苏利森生物质能电厂(一期)工程

年产20万吨麦芽(一期)项目

国电中山2×30万千瓦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徐州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项目

大唐榆林煤电化一体化(一期)工程

华润电力南京化工园热电扩建工程(更新)

大唐国际雷州火电(一期)项目

大唐祁东电厂(一期)项目

大唐国际雷州火电(一期)脱硫项目

叉河水泥厂技改(一期)项目

威信煤电一体化电厂(一期)项目(更新)

登封南变电站工程(施工中标)

能量系统优化及余热余压利用项目

同济医药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及办公楼项目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占地面积78亩,楼高10层。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区域热力管网工程

项目新建蒸汽管网双管总长度90.108千米,总投资2.1992亿元。

广西容县黄金洲水电站项目

泉州市城东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

崇福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安岳县周家庙等3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

河源柏埔永丰渔谭水电站

城北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中标)

华能九台电厂(一期)脱硫工程(十一五)

漂白龙须草浆板项目(一期)工程

平桥电厂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平桥电厂热电联产项目

信阳弘昌燃机电厂脱硫项目

姚孟电厂(四期)2×600兆瓦机组扩建工程

武当山特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

商城黄柏山风力发电项目

邯郸市纺织机械有限公司12号、13号住宅楼项目

大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

平谷再生水厂项目

铁岭市凡河新区热源厂工程

年产12万吨过氧化氢项目

大唐阜新煤制气输气管道工程

年产1000吨航空钛材项目

国电湖南宝庆煤电一体化电厂(一期)脱硫工程

漳山电厂(三期)扩建脱硫脱硝工程

大唐云冈热电(二期)扩建脱硫工程

国电靖远电厂(一期)扩建脱硫工程

国电湖北汉新公司(三期)扩建脱硫工程(十一五)

信阳弘昌燃机电厂脱硫项目

湖北汉川电厂(一、二期)烟气脱硫工程(更新)

国电酒泉热电厂(一期)脱硫工程(十一五)(更新)

白音华金山坑口电厂(一期)脱硫工程(十一五)

年产30万吨甲醇项目

年产10万吨二甲醚扩建项目

年产100万吨二甲醚(一期)工程

华电佳木斯发电厂(六期)扩建脱硫工程(振兴东北)

华能九台电厂(一期)脱硫工程(十一五)(更新)

国电延吉2×20万千瓦热电脱硫项目(十一五)

河南信阳平桥电厂2×35万千瓦热电联产脱硫脱硝项目

北海电厂(二期)扩建脱硫脱硝工程

国电吉林江南热电厂脱硫脱硝工程

华电四川珙县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华能九台电厂(二期)脱硫工程

98万吨焦化技术改造联产10万吨甲醇工程

红雁池“以大代小”热电联产技改脱硫工程

上海高桥石化公司热电事业部烟气脱硫改造项目(更新)

天生港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华能鹤岗电厂(三期)扩建脱硫项目(更新)

大唐长山热电厂2×66万千瓦“以大代小”(一期)扩建脱硫工程

年产20万吨甲醇项目

大唐长山热电厂2×66万千瓦“以大代小”(二期)扩建脱硫工程

福溪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国电双辽发电厂(二期)脱硫脱硝工程

中天合创煤化工年产300万吨二甲醚项目

大唐七台河电厂(二期)脱硫工程(更新)

国电常州电厂(二期)工程

华能白杨河电厂1×30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脱硫工程

国电常州电厂(二期)脱硫脱硝工程

重油化工项目

国电谏壁发电厂“上大压小”脱硫脱硝工程(更新)

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

750千伏永登至白银输变电工程(十一五)

西和330千伏变电站工程(更新)

聚氯乙烯、电石、离子膜烧碱项目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综合利用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

润电力菏泽电厂(一期)工程

大埔发电厂2×60万千瓦上大压小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年产100万吨捣固焦联产10万吨甲醇项目

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1、2号机组工程(更新)

华润电力菏泽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大埔发电厂2台60万千瓦上大压小综合利用发电脱硫脱硝工程

盘东北循环经济型煤焦化(一期)项目

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1、2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

年产1.15万吨聚阴离子纤维素醚项目

华能岳阳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更新)

秦皇岛发电公司1号至3号机组脱硫工程(十一五)

年产12万吨轻型纸综合技改项目

汕头市“上大压小、改煤压油”1×60万千瓦燃煤发电脱硫脱硝工程

华能大连电厂4×35万千瓦机组烟气海水脱硫工程

皖能舒城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3、4号机组项目

当阳25兆瓦生物质发电工程

96万吨焦化项目

华润浙江苍南电厂(一期)脱硫脱硝项目

新会双水发电厂“上大压小”脱硫脱硝项目

永安万年水泥(二期)配套余热发电工程

大唐山西煤电化(一期)1830项目(更新)

安徽皖能含山生物质能发电工程

钢厂二次除尘环保工程

新会双水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

烧结机易地改造工程

水泥余热发电项目

天津市西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

惠来电厂(一期)3、4号机组工程

年产40万吨二甲醚(一期)项目

催化裂解(DCC)联合装置项目

陕西彬长年产18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

天津市西南郊热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汕尾电厂(一期)3、4号机组工程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工程

日产2500吨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惠来电厂(一期)3号、4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

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

山东黄台电厂2×30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

渣油深加工联合装置项目

汕尾电厂(一期)3、4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

山东黄台电厂2×30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脱硫脱硝项目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脱硫脱硝工程

广州珠江电厂1×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改造扩建项目

松北新区集中供热调峰锅炉工程 供参考

安徽省怀宁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

华能济宁电厂2×3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

广州珠江电厂1×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脱硫脱硝项目

松藻煤电煤层气发电CDM项目

荆州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一期)工程

大唐华银金竹山发电厂(二期)1×60万千瓦机组工程

华能济宁电厂2×3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脱硫脱硝工程

宁夏宁东煤矸石电厂(一期)项目

钢管厂电除尘扩容改造塑烧板除尘器采购招标

塔什店火电厂(四期)脱硫工程

大唐华银金竹山发电厂(二期)1×60万千瓦机组脱硫脱硝工程

河北建投沙河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中电投双槐电厂(二期)脱硫脱硝工程

国华黄骅发电厂(三期)5号、6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

两条水泥熟料干法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更新)

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

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年产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扩建工程

年产15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

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项目

中电投双槐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江夏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一期)工程

国华黄骅发电厂(三期)5号、6号机组工程

黄埔电厂“上大压小”煤代油脱硫脱硝工程

最大的发电厂,广东省电网主力电厂之一

1、2号烧结机易地大修技术改造工程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锅炉补给水系统、锅炉布袋除尘器、循环水冷却塔系统采购招标

国能安乡生物发电项目

唐山新区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

唐山新区热电厂(四期)烟气脱硫工程

建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和丰发电厂(一期)工程

巨野县博宝金属有限公司铜电厂灰综合利用项目

河南华润登封电厂(二期)“上大压小”脱硫脱硝工程

鸿山热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更新)

水泥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大唐淮南田家庵发电厂5号机组脱硫工程

河北建投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

连云港生物质能热电项目

帅风水泥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年产90万吨焦炭及其副产品项目

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年产3万吨醋酸乙烯-乙烯共聚可再分散胶粉项目

惠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6、7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

帅风水泥余热发电项目

国电中山2×30万千瓦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河南华润登封电厂(二期)“上大压小”工程

年产83万吨二甲醚项目(一期)年产60万吨甲醇工程

年产20万吨二甲醚项目

河南金达矿业有限公司商城县汤家坪钼矿(一期)项目

年产30万吨耐火材料项目

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

重庆丰都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6、7号机组工程

年产83万吨二甲醚项目(一期)年产60万吨甲醇工程

年产20万吨二甲醚项目

河南金达矿业有限公司商城县汤家坪钼矿(一期)项目

年产30万吨耐火材料项目

蒙能牙克石电厂2×33万千瓦供热机组工程

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日产4800吨熟料生产线(三期)工程

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一期)工程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华润徐州彭城发电厂(三期)工程(更新)

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

华润徐州彭城发电厂(三期)脱硫脱硝工程

首钢京唐钢铁公司大型干熄焦工程

中电投燕山湖电厂(一期)工程(更新)

扎兰屯市2×30万千瓦供热发电机组工程

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3万千瓦机组工程

中电投燕山湖电厂

年产96万吨捣固焦联产20万吨甲醇项目

日产2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

年产1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120万吨二甲醚项目

年产240万吨焦炭联产20万吨甲醇项目

年产20万吨甲醇工程

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一期)项目

日产32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二期)项目

年产300万吨水泥生产线项目

年加工20万吨煤焦油项目

年产3万吨金属硅项目

浦城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站项目

浦城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

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发电厂节能减排技改工程

大唐渭河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

大唐渭河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脱硫工程

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改建项目

年产20万吨双甘膦项目

梅林庙年产1000万吨煤矿工程

年产百万吨聚氯乙烯项目

南方万年青上高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武乡和信发电公司襄垣电厂(二期)扩建脱硫脱硝工程

大唐渭河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脱硝工程

俄霍布拉克煤矿技术改造项目

大唐淮南市2×30万千瓦机组热电联产改造脱硫脱硝工程

铅酸蓄电池循环产业项目

重庆市MDI一体化配套热电中心项目

吉林市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工程

吉林市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脱硫工程

黄石市美亚阳新煤矸石综合利用(坑口)发电厂工程

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电厂供热机组脱硫工程

西乌金山煤矸石电厂项目

临涣煤泥矸石电厂(二期)工程

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2×33万千瓦热电联产脱硫脱硝项目

海拉尔热电厂(三期)扩建脱硫工程

华电新疆西山热电(一期)脱硫工程

晋城热电厂(一期)脱硫脱硝项目

河南孟电集团热电厂“上大压小”脱硫脱硝项目

华电新乡宝山电厂(二期)脱硫工程

废弃果木枝条生物质热电项目

华电新乡渠东热电联产(一期)工程

华电新乡宝山电厂(二期)工程

华润电力五间房电厂(一期)脱硫脱硝项目

山西鲁能河曲电厂(二期)脱硫工程

大唐大安发电厂新建(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合肥天源热电(三期)技改项目

内蒙古华电包头河西电厂(二期)工程

5.5米捣固焦炉节能改造项目

华润南宁水泥生产线(二期)工程(更新)

年产150万吨甲醇项目

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一期)项目

水泥熟料基地工程

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日产28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

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项目

年产18万吨合成氨及30万吨尿素易地改造项目

日产48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年产35万吨苯酚丙酮装置项目

日产48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福安市赤路钼矿尾砂治理和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80万吨干全焦项目

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日产2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

年产20万吨煤焦油加氢项目

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燕川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干管项目(BOT)  

鹅公岭污水处理厂项目(BOT)

临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长治市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

技巧滑雪夏训场地工程

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一期)工程

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发电厂节能减排技改工程

年产96万吨捣固焦联产20万吨甲醇项目

呈贡新区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工程

镇江谏壁污水处理厂工程

葵涌沙鱼涌污水处理厂项目

平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邯郸市马头城市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加格达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

饶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徐州经济开发区大庙污水处理厂BOT工程

镇江丁卯污水处理厂工程  

厦门莲花水库工程

白龙江流域橙子沟水电站项目

乌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灌南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500万吨炼油扩能改造项目

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4#拦碴坝向上水库供水工程(施工中标)

发动机汽缸垫片技术改造项目

±660kV银川东换流站工程(勘察设计中标)

重庆市高峰生物质能厂项目

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4#拦碴坝向上水库供水工程(施工中标)

±660kV青岛换流站工程(勘察设计中标)

110千伏上堡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施工中标)

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  

硅钢加工生产线

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郑第十六加油站

金川水电站项目

山东烟台八角热电联产(一期)工程

嘉泰伟业化工公司聚苯乙烯项目

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年加工500吨高密度聚乙烯保温管项目  

巢湖港巢城港区(一期)工程

八一水煤浆热电厂(二期)工程

牛栏江黄角树水电站项目

衡茶吉铁路(衡阳至井冈山段)工程

新建风力发电机厂房

季家坪水电站工程

330千伏桃园输变电项目

开封火电厂扩建工程  

舟山电厂(二期)1×30万千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广西来宾电厂B厂烟气脱硫改造项目(法国开发署贷款)  

聚氯乙烯及配套电石工程

抚松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秸杆、果枝生物发电厂项目

季家坪水电站工程

余杭区三白潭备用水源项目

灌南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石头峡水利枢纽工程(十一五)

铜川市新耀污水处理厂工程

西和330kv送变电工程

大化水电站扩建工程

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中标)

龙岩220kV先锋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中标)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中标)

吉林长岭49.5MW风电场扩建工程三通工程(施工中标)  

揭阳市2008年新建配网工程(设计中标)

永丰南方万年青水泥配套余热发电项目  

杏林湾污水截流B片区污水处理站及泵站工程

骆驼脖子水电站及引水枢纽工程

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场一期工程35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中标)

上海市五号沟泵站工程QB2-C1标工程(施工中标)

计划2008年5月开工,计划工期为1138天  

阜阳市颍州电镀厂工程

吕梁市城北集中供热工程

内蒙古赤峰亿合公49.5MW风电场工程集电线路、箱变及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和土建工程标段(施工中标)

史各庄110千伏变电站(施工中标)

辽宁北票北塔子49.5MW风电场工程集电线路、箱变及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和土建工程(施工中标)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热电站主厂房工程(一标段)(施工中标)

山西古交发电厂二期(2×600MW)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中标)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机电工程(施工中标)

大唐新疆呼图壁热电厂(一期)工程

龙岩500千伏变电站工程(监理中标)

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联产40万吨聚氯乙烯配套60万吨电石项目

洛宁小水电技改工程  

瑞金万年青水泥一线配套余热发电项目

华能白山煤矸石电厂(一期)项目

库尔干河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工程

果洛州通电工程

受伤的鸭子
超级的寒风
2026-05-06 00:35:14
关于热电联产的纲领性文件,是计基础[2000]1268号;另外发改能源[2007]141号也是重要的文件,其他的文件,各省有自己的规定,但基本都是从这两个来的。给你贴一下: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主题词:热电 联产 规定 通知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 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 [1995] 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 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 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热点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 根据国家能源与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 在国务院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热电联产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热电联产基本项目及总发电容量及25兆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 2. 单机容量25兆瓦以下的热电联产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以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组织审批,报国家计委备案。 3. 现有凝汽发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工程、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和燃料结构变更与综合利用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经贸委审批;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审批,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4.外商投资热电厂工程总造价3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报国家计委审批;技术改造工程由国家经贸委审批。 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热电厂项目不予审批。 第七条 各类热电联产机组应符合下列指标:一、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应符合下列指标: 1. 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总热效率=(供热量 +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 2. 热电联产的热电比:(1)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2)单机容量在50兆瓦至20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50%;(3)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抽汽凝汽两用供热机组,采暖期热电比应大于50%。热电比 = 供热量/(发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包括:燃气轮机+供热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式汽轮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 2.各容量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第八条 符合上述指标的新建热电厂或扩建热电厂的增容部分免交上网配套费,电网管理部门应允许并网。投产第一年按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全年平均热电比和总效率签定上网电量合同。在保证供热和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供热机组可参加调峰(背压机组不参加调峰)。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开发区建设的热电厂投产三年之后;以及现有热电厂经技术改造后,达不到第七条规定指标的,经报请省级综合经济部门核准,按实际热负荷核减结算电量,对超发部分实行无偿调度。 第九条 热电联产能有效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热电厂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并以满足热负荷的需要为主要目标。地区电力管理部门在制定热电厂电力调度曲线时,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不得以电量指标限制热电厂对外供热,更不得迫使热电厂减压减温供汽,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城市热力网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各有关部门均应大力支持其建设,使城市热力网与热电厂配套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 凡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和煤矸石、煤泥和煤层气等作为燃料的热电厂,按《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国发[1996]36号) 第十二条 在有稳定热负荷的地区,进行中小凝汽机组改造时,应选择预期寿命内的机组安排改造为供热机组,并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第十三条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以提高热能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 积极支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污染小、效率高及靠近热、电负荷中心。国家鼓励以天然气、煤层气等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2. 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应坚持适度规模。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供热为主要目的,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季节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措施,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和发电容量。 3. 根据燃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具有大量稳定用气和为天燃气管网提供调峰支持特点,合理制定天然气价格。 4. 以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和余热锅炉等设备组成的小型热电联产系统,适用于厂矿企业,写字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的公用建筑。它具有效率高、占地小、保护环境、减少供电线损和应急突发事件等综合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推广。 第十五条 供热锅炉单台容量20吨/时及以上者,热负荷年利用大于4000小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为热电联产。 第十六条 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供热锅炉房。当地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得再审批其扩建小锅炉。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在供热范围内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态较好的锅炉做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小锅炉应由当地政府在三个月内明令拆除。在现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应有分散燃煤小锅炉运行。已有的分散烧煤锅炉应限期停运。在城市热力网的共热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应使用集中供热,不应再采用小锅炉等分散供热方式。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有应积极推动环境治理和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每年市政建设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第十八条 住宅采暖供热应积极推进以用户为单位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新体制。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住宅室内采暖供热系统要按分户安装计量仪表设计和建设,推行按热量收费;原有居民住宅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造,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 第十九条 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电力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必须由当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 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验收、投产必须遵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在热电厂和城市热网的建设过程中应分别接受电力及城市建设管理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热电厂热价、电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制定。热电联产热价、电价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热电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效益,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本着热、电共享的原则合理分摊,由各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指定公平、合理的价格。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文发布单位的其它文件中有关热电联产的部门,凡与本文不符的应与本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进行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建设厅(建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华电集团、中电投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神华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润集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范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对促进我国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推进技术进步、减少环境污染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制定了《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 设 部二○○七年一月十七日主题词:热电联产 规定 通知附件: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扩)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第三条 发展改革部门(经委、经贸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规划、项目申报与核准,以及相关监管工作。第二章 规划第四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应按照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工业发展状况和资源等外部条件,结合现有电厂改造、关停小机组和小锅炉等情况编制。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科学预测热力负荷,具有适度前瞻性,并对不同规划建设方案进行能耗和环境影响论证分析。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规划,并应纳入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各地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装机总量应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应在全国电力发展规划装机容量范围内负责专项规划的审定,统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五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专项规划应当实施滚动管理,根据电力规划建设规模确定的周期(一般为三年),统筹确定热电建设规模,必要时可结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第六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在大型煤炭矿区内或紧邻大型煤炭洗选设施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应考虑热电联产;限制分散建设以煤矸石为燃料的小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第七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燃料特性确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和就近消化的原则,优先安排建设大中型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在大型矿区以外的城市近郊区原则上不规划建设燃用煤矸石的热电联产项目。第八条 热电联产的建设分5类地区安排,具体地区划分方式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热电联产应当以集中供热为前提。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暂不考虑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第十条 在严寒、寒冷地区(包括秦岭淮河以北、新疆、青海和西藏)且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市,应优先规划建设以采暖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取代分散供热的锅炉,以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耗。在夏热冬冷地区(包括长江以南的部分地区)如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可适当建设供热机组,并可考虑与集中制冷相结合的热电联产项目。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除工业区用热需要建设供热机组外,不考虑建设采暖供热机组。第十一条 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工业区应当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以实现集中供热。第十二条 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第十三条 热电联产项目中,优先安排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背压型机组的发电装机容量不计入电力建设控制规模。背压型机组不能满足供热需要的,鼓励建设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高效供热机组。第十四条 在电网规模较小的边远地区,结合当地电力电量平衡需要,可以按热负荷需求规划抽凝式供热机组,并优先考虑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热电联产机组;限制新建并逐步淘汰次高压参数及以下燃煤(油)抽凝机组。第十五条 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覆盖的供热半径一般按20公里考虑,在10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8公里考虑,在8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第三章 核准第十六条 除背压型机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对热电联产建设方案与热电分产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热电联产年能源消耗量和在当地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低于热电分产的,方可核准热电联产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报告中提供上一款所需资料。第十七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是项目核准的基本依据。项目核准应当在专项规划指导下进行,拟建项目应当经科学论证和专家评议后予以明确。第十八条 热电联产项目在申报核准时,除提交与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相同的支持性文件外,还需提供配套热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当地整合供热区的方案,已有机组改造和小火电机组(小锅炉房)关停方案,以及相应的承诺文件,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具的热力价格批复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和当地其他热电联产项目运行以及近三年核验情况。第十九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在申报核准时,除提交与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相同的支持性文件外,还需提供项目配套选用锅炉设备的订货协议,有关部门对当地燃料来源的论证和批复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和当地其他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运行以及近三年核验情况。 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措施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利用多种方式解决中小城镇季节性采暖供热问题,推广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天然气、煤气和煤层气等资源实施分布式热电联产。中小城镇季节性采暖供热应当符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先进适用的原则。第二十一条 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积极探索应用高效清洁热电联产技术,重点开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煤炭气化、供热(制冷)、发电多联产技术。第二十二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在实行竞价上网的地区,由市场竞争形成;在未实行竞价上网的地区,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公布的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第二十三条 热电联产项目的热力出厂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当地供热定价成本及规定的成本利润率或净资产收益率统一核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煤热联动。对热电联产供热和采用其他方式供热的销售价格逐步实行同热同价。第二十四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上网发电。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运行时,依据实时供热负荷曲线,按“以热定电”方式优先排序上网发电,在非供热运行时或超出供热负荷曲线所发电力电量,应按同类凝汽发电机组能耗水平确定其发电调度序位。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监管、安全生产等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完善项目检查和认定核验制度。热电联产项目必须安装热力负荷实时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发电调度机构实现联网。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成投产后,由项目核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竣工检查,确认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核准文件的各项要求。受托组织竣工检查的单位,应将检查结论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竣工检查合格的项目,方可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或补贴等政策。热电联产企业与其他供热企业应同等享受当地供热优惠政策或补贴。第二十七条 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经委、经贸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年度核验。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核准要求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组织专项稽查。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的,责令其停止上网运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监管。对于应报政府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项目核准机关应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第三十条 燃用煤矸石和低位发热量小于12250千焦/千克的低热值煤的项目审批核准,应按照燃煤项目进行管理,适用本规定以及其他燃煤项目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可以帮到你

飘逸的蚂蚁
孤独的白开水
2026-05-06 00:35:14
关于热电联产的纲领性文件,是计基础[2000]1268号;另外发改能源[2007]141号也是重要的文件,其他的文件,各省有自己的规定,但基本都是从这两个来的。给你贴一下: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计基础[200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主题词:热电 联产 规定 通知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 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 [1995] 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 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 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热点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 根据国家能源与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 在国务院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热电联产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热电联产基本项目及总发电容量及25兆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

2. 单机容量25兆瓦以下的热电联产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以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组织审批,报国家计委备案。

3. 现有凝汽发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工程、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和燃料结构变更与综合利用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经贸委审批;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审批,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4.外商投资热电厂工程总造价3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报国家计委审批;技术改造工程由国家经贸委审批。

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热电厂项目不予审批。

第七条 各类热电联产机组应符合下列指标:

一、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应符合下列指标:

1. 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

总热效率=(供热量 +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

2. 热电联产的热电比:

(1)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

(2)单机容量在50兆瓦至20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50%;

(3)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抽汽凝汽两用供热机组,采暖期热电比应大于50%。

热电比 = 供热量/(发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包括:燃气轮机+供热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式汽轮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

2.各容量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第八条 符合上述指标的新建热电厂或扩建热电厂的增容部分免交上网配套费,电网管理部门应允许并网。投产第一年按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全年平均热电比和总效率签定上网电量合同。在保证供热和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供热机组可参加调峰(背压机组不参加调峰)。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开发区建设的热电厂投产三年之后;以及现有热电厂经技术改造后,达不到第七条规定指标的,经报请省级综合经济部门核准,按实际热负荷核减结算电量,对超发部分实行无偿调度。

第九条 热电联产能有效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热电厂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并以满足热负荷的需要为主要目标。地区电力管理部门在制定热电厂电力调度曲线时,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不得以电量指标限制热电厂对外供热,更不得迫使热电厂减压减温供汽,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城市热力网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各有关部门均应大力支持其建设,使城市热力网与热电厂配套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 凡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和煤矸石、煤泥和煤层气等作为燃料的热电厂,按《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国发[1996]36号)

第十二条 在有稳定热负荷的地区,进行中小凝汽机组改造时,应选择预期寿命内的机组安排改造为供热机组,并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第十三条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以提高热能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 积极支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污染小、效率高及靠近热、电负荷中心。国家鼓励以天然气、煤层气等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2. 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应坚持适度规模。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供热为主要目的,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季节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措施,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和发电容量。

3. 根据燃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具有大量稳定用气和为天燃气管网提供调峰支持特点,合理制定天然气价格。

4. 以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和余热锅炉等设备组成的小型热电联产系统,适用于厂矿企业,写字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的公用建筑。它具有效率高、占地小、保护环境、减少供电线损和应急突发事件等综合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推广。

第十五条 供热锅炉单台容量20吨/时及以上者,热负荷年利用大于4000小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为热电联产。

第十六条 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供热锅炉房。当地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得再审批其扩建小锅炉。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在供热范围内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态较好的锅炉做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小锅炉应由当地政府在三个月内明令拆除。

在现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应有分散燃煤小锅炉运行。已有的分散烧煤锅炉应限期停运。

在城市热力网的共热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应使用集中供热,不应再采用小锅炉等分散供热方式。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有应积极推动环境治理和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每年市政建设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第十八条 住宅采暖供热应积极推进以用户为单位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新体制。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住宅室内采暖供热系统要按分户安装计量仪表设计和建设,推行按热量收费;原有居民住宅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造,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

第十九条 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电力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必须由当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 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验收、投产必须遵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在热电厂和城市热网的建设过程中应分别接受电力及城市建设管理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热电厂热价、电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制定。热电联产热价、电价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热电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效益,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本着热、电共享的原则合理分摊,由各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指定公平、合理的价格。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文发布单位的其它文件中有关热电联产的部门,凡与本文不符的应与本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进行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改能源[2007]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建设厅(建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华电集团、中电投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神华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润集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规范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对促进我国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推进技术进步、减少环境污染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制定了《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 设 部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热电联产 规定 通知

附件: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扩)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第三条 发展改革部门(经委、经贸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规划、项目申报与核准,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第二章 规划

第四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应按照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工业发展状况和资源等外部条件,结合现有电厂改造、关停小机组和小锅炉等情况编制。

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科学预测热力负荷,具有适度前瞻性,并对不同规划建设方案进行能耗和环境影响论证分析。

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规划,并应纳入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各地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装机总量应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应在全国电力发展规划装机容量范围内负责专项规划的审定,统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五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专项规划应当实施滚动管理,根据电力规划建设规模确定的周期(一般为三年),统筹确定热电建设规模,必要时可结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在大型煤炭矿区内或紧邻大型煤炭洗选设施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应考虑热电联产;限制分散建设以煤矸石为燃料的小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第七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燃料特性确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和就近消化的原则,优先安排建设大中型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在大型矿区以外的城市近郊区原则上不规划建设燃用煤矸石的热电联产项目。

第八条 热电联产的建设分5类地区安排,具体地区划分方式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热电联产应当以集中供热为前提。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暂不考虑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

第十条 在严寒、寒冷地区(包括秦岭淮河以北、新疆、青海和西藏)且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市,应优先规划建设以采暖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取代分散供热的锅炉,以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耗。

在夏热冬冷地区(包括长江以南的部分地区)如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可适当建设供热机组,并可考虑与集中制冷相结合的热电联产项目。

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除工业区用热需要建设供热机组外,不考虑建设采暖供热机组。

第十一条 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工业区应当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以实现集中供热。

第十二条 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第十三条 热电联产项目中,优先安排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

背压型机组的发电装机容量不计入电力建设控制规模。

背压型机组不能满足供热需要的,鼓励建设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高效供热机组。

第十四条 在电网规模较小的边远地区,结合当地电力电量平衡需要,可以按热负荷需求规划抽凝式供热机组,并优先考虑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热电联产机组;限制新建并逐步淘汰次高压参数及以下燃煤(油)抽凝机组。

第十五条 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覆盖的供热半径一般按20公里考虑,在10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8公里考虑,在8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第三章 核准

第十六条 除背压型机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对热电联产建设方案与热电分产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热电联产年能源消耗量和在当地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低于热电分产的,方可核准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报告中提供上一款所需资料。

第十七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是项目核准的基本依据。项目核准应当在专项规划指导下进行,拟建项目应当经科学论证和专家评议后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热电联产项目在申报核准时,除提交与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相同的支持性文件外,还需提供配套热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当地整合供热区的方案,已有机组改造和小火电机组(小锅炉房)关停方案,以及相应的承诺文件,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具的热力价格批复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和当地其他热电联产项目运行以及近三年核验情况。

第十九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在申报核准时,除提交与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相同的支持性文件外,还需提供项目配套选用锅炉设备的订货协议,有关部门对当地燃料来源的论证和批复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和当地其他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运行以及近三年核验情况。

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利用多种方式解决中小城镇季节性采暖供热问题,推广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天然气、煤气和煤层气等资源实施分布式热电联产。

中小城镇季节性采暖供热应当符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先进适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积极探索应用高效清洁热电联产技术,重点开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煤炭气化、供热(制冷)、发电多联产技术。

第二十二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在实行竞价上网的地区,由市场竞争形成;在未实行竞价上网的地区,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公布的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第二十三条 热电联产项目的热力出厂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当地供热定价成本及规定的成本利润率或净资产收益率统一核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煤热联动。

对热电联产供热和采用其他方式供热的销售价格逐步实行同热同价。

第二十四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上网发电。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运行时,依据实时供热负荷曲线,按“以热定电”方式优先排序上网发电,在非供热运行时或超出供热负荷曲线所发电力电量,应按同类凝汽发电机组能耗水平确定其发电调度序位。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监管、安全生产等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完善项目检查和认定核验制度。

热电联产项目必须安装热力负荷实时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发电调度机构实现联网。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成投产后,由项目核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竣工检查,确认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核准文件的各项要求。受托组织竣工检查的单位,应将检查结论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经竣工检查合格的项目,方可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或补贴等政策。热电联产企业与其他供热企业应同等享受当地供热优惠政策或补贴。

第二十七条 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经委、经贸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年度核验。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核准要求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组织专项稽查。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的,责令其停止上网运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监管。对于应报政府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项目核准机关应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第三十条 燃用煤矸石和低位发热量小于12250千焦/千克的低热值煤的项目审批核准,应按照燃煤项目进行管理,适用本规定以及其他燃煤项目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