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再生能源处于什么样的程度
2009 年12 月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总量目标制度,但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总量目标,该法第七条规定,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总量目标是一个必须实现的国家目标,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我国是一个大国,各项情况相当复杂,并且地域差异很大,作为一个反映国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决心和力度的具体体现的总量目标应当是通过权威的立法来推动的,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各地区统一的认识和行动。如澳大利亚于2001 年4 月通过了自己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 法,在这部立法中明确提出了到2010 年全国增加9,500wh( 2%) 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产值达到40 亿澳币。从最终的效果来看,正是因为通过立法明确了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投资者才清晰地了解国家支持的重点所在,引导了投资的方向,使总量目标得以实现。不可否认,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大国,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到2010 年底,我国的水电装机已经达到2. 13 亿千瓦,世界排名第一,风电并网运行容量超过了3100 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产量已占全球产量40%、达到了800 万千瓦。我国“ 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目标是: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15%,201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1. 4%。目前,正在制定的我国能源发展“ 十二五” 规划也将可再生能源作为了重点领域,虽然规划没有正式发布,但国家能源局已透露: “ 到2015 年,风电将达到1 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 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500 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 万千瓦,年发电量200 亿千瓦时; 加上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以及核电等,2015 年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 8 亿吨标准煤”①。而世界平均水平为2010 年达到10%,2020 年达到20%,2050 年达到50%。按照目前我国的能源战略规划,我国可再生能源在2010 - 2050 年期间的发展将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种差距与中国未来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远远不相适应。考虑到规划与实际实施结果可能还存在差距等因素,这种落后会更加显著。
可再生能源是可以永续利用的能源资源,如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不存在资源枯竭问题。中国除了水能的可开发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之外,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也都非常丰富。中国太阳能较丰富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2/3以上,年辐射量超过6000MJ/㎡,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阳能大约相当于1.7万亿tce的能量;风能资源量约为32亿kW,初步估算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10亿kW,按德国、西班牙,丹麦等风电发展迅速的国家的经验进行类比分析,中国可供开发的风能资源量可能超过30亿kW;海洋能资源技术上可利用的资源量估计约为4亿-5亿kW;地热资源的远景储量为1353亿tce,探明储量为31.6亿tce;现有生物质能源包括:秸秆、薪柴、有机垃圾和工业有机废物等,资源总量达7亿tce,通过品种改良和扩大种植,生物能的资源量可以在此水平再翻一番。总之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具有大规模开发的资源条件和技术潜力,可以为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有可为。2006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为2亿吨标准煤,(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比2005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这为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国一次性能源10%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鼓励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措施,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规模和使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2007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达到了24万兆瓦,比2004年增加了50%。2007年至少有60多个国家制订了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欧盟已建立了到2020年实现可持续能源占所有能源20%的目标,而中国也确立了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比重达到15%的目标。2007年,全球并网太阳能发电能力增加了52%,风能发电能力增加了28%。全球大约有5000万个家庭使用安放在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获取热水,250万个家庭使用太阳能照明,2500万个家庭利用沼气做饭和照明。可再生能源比重的提升传递着绿色经济正在兴起的信息,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后新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将进一步促进绿色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国中长期能源规划,2020年之前,中国基本上可以依赖常规能源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能源需要,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将日益突出,届时需要可再生能源提供数亿吨乃至十多亿吨标准煤的能源。因此,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目的将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供给能力,改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多样化,切实保障能源供应的安全。可再生能源是可以重复生产的,而现在我们市场上占大部分的能源是不可再生的矿物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煤、核能等。既然是不可同生的,那就会越用越少,最后用完,除了会价格越来越贵外,能源问题还会引发人类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和冲突,如阻碍经济发展、战争、环境污染等等诸多问题。为了突破这个制约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许多国家都将开发可再生能源提高到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战略层面上来,其必要性可想而知。可再生能源有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潮海浪能、水力发电、动植物油及其产生的沼气、水电解氢、氢燃料电池、超长寿命的固体电池等等很多种类。可再生能源的特点是可再生,可持续,有些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地热能等大部分还是很环保的能源。它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和现在我们在使用的电源、燃气、煤、电池的用途一样。
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其中水力的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78亿kW,居世界首位;可开发利用的陆地风能资源约2.53亿kW,近海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有7.5亿kW,共计约10亿kW;地热资源的探明储量相当于31.6亿吨煤;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储量也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已制定出未来30~50年的能源战略规划,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中国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
中国政府本着对本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球总量的24%,新增装机占全球增量的42%,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
发展新能源的必要
新能源包括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核聚变能、潮汐能、氢能、沼气等。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
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也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煤炭清洁利用上,2016年将提高原煤入选比例,加强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灰分、硫分,改善煤炭产品质量。
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应用。另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在供热、燃料、供气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供热系统中太阳能热水器80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160000万平方米燃料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年产40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200万吨供气达到年产8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