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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如何开启绿色用能新模式

含糊的仙人掌
激动的麦片
2023-02-11 10:06:59

农村如何开启绿色用能新模式?

最佳答案
优雅的月亮
醉熏的蜻蜓
2025-07-19 07:59:36

乡村振兴要坚持不消耗资源、不污染环境,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在实践中,要探索“资源消耗不超载、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排放降解不污染”的绿色农村发展道路。只有这样,该模式才能从点到面进一步推动乡村综合振兴。

构建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提高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储存能力。比如我们的沼气池要建好用好,光伏发电也是很好的技术,可以安装温室和鱼塘。大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模式,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给。例如,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建设沼气项目,不仅可以利用废物,还可以发电生产沼气,这是清洁和对环境友好的。

在生活方式上,要倡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尽量使生活的废弃物能够就地降解成为肥料,或者回收实现资源再利用。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采暖、炊事和农业设施置换,提高能效,抵消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中化石能源排放。也就是说,柴火处理好了,做饭做饭也能实现减排,而且有专业配套的炉灶。

在农村建设方面,要统筹规划,建设绿水青山绿水的绿色村庄。乡村配套设施要服务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注重实用耐用,节能环保,避免华而不实的项目。建筑材料尽量就地取材,选用环保建材,可就地回收。建设规模宜居适度,节约空间,减少占用土地。

这样,内部和外部资源就可以共同发挥作用,激活绿色农村发展。从一点到另一点,在青山绿水之间散布更多的绿色村庄,建设新时代的生态文明,让绿水青山永远存在。

最新回答
欢喜的百褶裙
欣慰的奇迹
2025-07-19 07:59:3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其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第三条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与开发并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破坏性开发利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第五条 省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资源进行调查。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提供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所需的资料与信息。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其上一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可再生能源种类、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机构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执行情况,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第十条 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履行项目审批、选址审批、用地或者用海审核等职责时,不得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场址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投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以及其他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承担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相关工作,并对依法需经国家批准或者核准的投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第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气候特征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法制定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法制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地方标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沼气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生物液体燃料销售和推广应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监督石油销售企业按照规定销售生物液体燃料。

超帅的小蝴蝶
等待的星月
2025-07-19 07:59:36
我有这,不知道你有用不?(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与趋势)以下是标题qq350622051

1.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1) 农村居民生活用能消费总量稳步增加

(2) 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秸秆和薪柴为主

(3) 商品能源消费城乡差距较大

(4) 地域差异显著

2. 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迅速

(1) 农村沼气步入健康稳步快速发展阶段

(2) 太阳能利用技术推广速度持续快速增长

(3) 秸秆沼气技术已经成熟并逐步推广

(4) 支撑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壮大

3. 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

(1) 商品能源无法满足中国农村能源发展需求

(2) 中国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

①农村生物质能资源。

②农村水电资源。

③风力资源。

④太阳能资源。

4. 中国农村能源发展对策建议

(1) 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

(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3) 大力普及农村沼气

4) 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力度

(5)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

体贴的微笑
谨慎的百合
2025-07-19 07:59:36
一、科学制定规划,为低碳发展创造条件

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生态省建设、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统筹发展。一是将低碳经济纳入我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保障措施。二是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科技规划和科技攻关计划。三是以低碳经济的理念制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建筑节能等专项发展规划,探索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并作为各地、各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二、建立和完善鼓励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制定低碳经济发展地方性法规

建议建立低碳经济政策研究机构,为我省未来低碳经济发展做好法律与市场两个准备。

在政策制度上进行创新。一是制定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降低CO2排放、可再生能源使用政策,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贷等方面进行支持,引领和助推低碳经济发展。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建立鼓励低碳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低碳产业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项目。三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碳金融,加快碳金融产品创新。据预测,全球碳交易市场潜力巨大,预计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这是我省研究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择机争取设立气候交易所的契机。目前可在有关气候变化税(排碳税)、碳信托基金、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先行试点,以期促进低碳市场化投融资机制的建立。四是利用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高税率,逐步淘汰高碳行业。五是尽快制订企业CO2浓度标准刚性排放限值,对企业超标排放的给予处罚,低标排放的给予奖励。

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安徽省发展低碳经济促进条例》,从法律上保障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三、积极推广低碳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实施一大批低碳示范项目

一是积极推广我省低碳经济实践中的好项目,总结以往的经验,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依托先进科学技术,淘汰落后工艺,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二是跟踪国内外低碳经济发展新技术,多渠道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国内外先进适用的低碳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三是创建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城市,用低碳理念规划和建设城市、社区。四是选择重点产业、行业或单位,实施低碳经济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并由点到面,逐步推广。比如创建一批低碳企业、低碳行业、低碳建筑、低碳经济产业示范园等。五是抓住国家开展低碳经济试点机遇,积极争取国家低碳经济项目支持、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

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发绿色能源,发展绿色产业

充分利用中央批准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既要积极主动接受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又要突破陈规,坚持发展与环保统筹兼顾,重点发展高效率、低污染和低碳排放的产业。一是提高“高碳”产业准入门槛,不经改造、不达标的“三高”企业不予准入。二是调整结构,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低能耗产品,实现产业结构的低碳化。三是依据中央限制发展、降低产能的六大产业政策,在全省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逐步建立起“谁污染、谁治理”、“不达标、不放行”的有效机制。四是积极争取核电站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我省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建设水电工程,提高水能利用率。五是积极创办节能洁净、高端高效的产业和项目。在新能源开发中,要联合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产学研相结合。

五、广泛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发展低碳经济、建立绿色生活方式,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的问卷调查显示,48%的被调查者对低碳经济略知一二,46%的被调查者对低碳经济不了解或极少了解。为此,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影像等各种媒介,普及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相关知识,鼓励人们将低碳生活方式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引导人们更多地选择低碳消费方式,共同保护地球这个我们唯一的家园。

个性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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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 07:59:36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1】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的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培养广大师生员工良好的节约环保习惯,强化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营造浓厚的节能环保校园氛围。

一、活动宗旨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综合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推动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学校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绿色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节能有道、节俭有德

三、活动时间:2017年6月23日-26日

四、宣传教育内容

充分利用电子屏、校园广播、报刊、橱窗、网络和制作宣传单、学生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在全校开展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校情宣传教育,树立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营造浓厚的节约节能环保校园氛围。

五、节能活动内容

1、6月25日“节能环保低碳校园日”组织学生在校园设点宣传,开展千名学子签名活动。与团委联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教学区、学生宿舍及校园人群密集的相关地段设点开展签名和宣传活动。

2、开展节能讲座。组织教职工及校内从商人员、基建人员,普及节能知识,培养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节能减排意识。

3、开展节能作品展览。结合国家开展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对我校的上报的平面设计类作品进行展出。

4、建立校园节能督查机制。加强对宿舍用电、教学用电、校园长明灯,长流水的检查与督查,对发现浪费现象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5、加强水电维修服务。加强对校园用水管网跑、冒、滴、漏的巡查工作,加强公共用电,教学用电、其它用电以及教职工、学生宿舍用电的节能管理,及时维修供电、供水故障,确保校园生活与教学秩序。

6、倡导节约用电用水。要对商业区、路灯及校园相关公共场所,做出规定,倡导使用节能设备,严禁在公共场所使用100w以上的白炽灯办公场所及各住户每天减少开启空调时间,禁止学生宿舍、教室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

7、实行错峰用电、用水办法。校园高峰用电用水时段,后勤能源中心做好节能工作预案,在确保师生生活与教学秩序正常的前提下,做好供电供水调配等相关事务。

8、建立节能责任制。水、电的节能管理公共区域白天由保洁员负责(宿舍由房管员负责),晚上由学生志愿者(主要在环保协会中选取)负责(教室和宿舍)。实验室由各二级学院和系部安排相关责任人,各机关处室和教辅部门由各自负责确定相关责任人。

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围绕节能活动周的主题,行动起来,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要结合夏季用电形势,加强有序用电,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倡导绿色消费,践行节约行动。

(二)学生社团各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开展校园节能宣传周的各种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到食堂、宿舍、教室等地,开展“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活动。

(三)后勤服务部门,要充分为广大师生,广大学生生活提供优质、快捷、便利、有效、节能的服务要在校园里推广和运用节能技术、低碳技术,要加强节能的有效管理和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宿舍、物业中心要组织清除学生宿舍以及校园垃圾、清除“牛皮癣”校园行动,确保师生生活质量。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节能减碳宣传教育,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新发改环资〔2017〕9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市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节能宣传周: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全国低碳日: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

节能宣传周:2017年6月12日至18日

全国低碳日:2017年6月14日

三、总体要求

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辖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要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育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活动。6月12日(星期日)为此次节能宣传周启动日,6月14日(星期二)为全国低碳日。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单位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启动活动,同时负责职责范围内节能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二)媒体宣传行动。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期间,各区辖区内宣传媒体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开设全国低碳日、全社会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访谈、宣传栏目。

(三)节能进机关行动。组织各公共机构在本单位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制作节能宣传展板,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节电、节油、节水、节约办公耗材等活动,推动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

(四)节能进企业行动。开展“进百家企业 倡节能减排”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大力宣讲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展示”等活动,在各重点用能企业间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成效普及节能技术,降低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五)节能进学校行动。组织开展各类学校“校园低碳行动”。利用校园网、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节能宣传,强化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开展“节水、节电进行时”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学校半天限电、限水,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行为习惯。

(六)节能进社区行动。选择部分社区发放节能宣传手册等活动,积极宣传节能小技巧、小窍门,推广普及节能、低碳生活用品。

五、任务分工

(一)市节能减排办

会同联合主办单位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制定社会影响力大、公众参与度高、预期效果较好的实施方案。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宣传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模式和生活习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倡导低碳消费,组织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宣传周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

(二)市党委宣传部

部署宣传媒体以“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为主题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通过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全民节能意识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倡议节能减排的公益短信。

(三)市经信委

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广节能减排低碳的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鼓励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

(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继续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形成节能减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市教育局

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六)市科技局

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低碳的科技创新意识。

(七)市环保局

要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努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习惯养成,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

(八)市建委

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要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天山网、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建筑领域节能低碳成效、知识等,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

(九)市交通局

以“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为主线,积极宣传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身做起,自觉参与节能减排,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应用,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和服务能力,唱到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十)市农牧局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节能减排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和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一)市商务局

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 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加强与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对接交流。开展社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促进旧货和闲置物流通,培养节约和绿色消费理念。开展校园绿色回收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

(十二)市国资委

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自治区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自治区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

(十三)市广电局

组织我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

(十四)市工会

深入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职工中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围绕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对标竞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术,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

(十五)市团委

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

根据各辖区(县)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中心公共场所举办2017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如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黑板报、展板,搞节能宣传知识竞赛,倡导企业等单位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习惯。

六、组织机构

2017年乌鲁木齐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党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环保局、建委、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为联合主办单位。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晚报社、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各单位门户网站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七、其他要求

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及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工作分工负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活动的统一协调与沟通工作,活动期间,各协作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积极配合,作好宣传活动。各单位、各企业内部还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低碳、节能宣传活动,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