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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厂2022补贴什么时候到

娇气的枕头
生动的蜜蜂
2023-02-11 09:17:28

生物质发电厂2022补贴什么时候到

最佳答案
背后的星月
快乐的小土豆
2025-07-19 12:13:29

2022年年底到账。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示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确认的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本次公示项目共计6830个,其中生物质发电项目874个,国家再生能源发电补贴15亿元未能及时到位,该补贴款项按规定最迟于今年底前到帐。

生物质发电厂是位于江苏省淮安的一家主要以秸秆发电的生物质发电厂,自2009年8月5日两台机组进行大修以来,机组运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发电负荷由80%提高94%以上,2009年9月5日和11月5日平均上网电量1822万千瓦时。

最新回答
呆萌的画笔
会撒娇的板凳
2025-07-19 12:13:29

2022年空气能电补什么时候发放您好亲,2022年1月5日,村里发放了2021年度空气能电费补贴,每人补贴度数封顶为4000度,每度电补贴0.3元,因此每人最多可以拿到1200元电费补贴。

2022年6月24日,财政部官网正式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优雅的电话
狂野的乌冬面
2025-07-19 12:13:29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充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发[2013]24号)关要求决定进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现关事项通知:

、光伏电站价格

()根据各太阳能资源条件建设本全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各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标准见附件

(二)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高燃煤机组标杆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同)部通再能源发展基金予补贴

二、布式光伏发电价格

()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每千瓦0.42元(含税同)通再能源发展基金予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余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燃煤机组标杆网电价收购

(二)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各类基金附加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其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执行间

区标杆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9月1备案(核准)及20139月1前备案(核准)于20141月1及投运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央财政投资补贴外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四、其规定

()享受家电价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再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关管理规定

(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20家根据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发电本变化情况等素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促进科技进步降低本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三)鼓励通招标等竞争式确定光伏电站网电价或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通竞争式形网电价电价补贴标准高于家规定标杆网电价电价补贴标准

(四)电网企业要积极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必要并网接入、计量等电网服务及与光伏发电企业按规定结算电价同要及计量审核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与网电量并据申请电价补贴

(五)光伏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记载保存光伏发电项目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电价结算补助金额等资料接受关部门监督检查弄虚作假视同价格违行予查处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光伏发电网电价执行电价附加补助结算监管确保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执行位

附件:全光伏电站标杆网电价表

丰富的发箍
不安的黄蜂
2025-07-19 12:13:29

法律分析:10月27日起分批拨付。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安排,对于申报时间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且在《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的公示》名单内的车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于10月27日起陆续分批拨付奖励资金(第一批)至用户银行账户。对于申报时间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含)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2022年3月底前将奖励资金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