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能站与能源站的区别
总的来说,两者都是以提高能效,从而能更经济和碳减排为目标。具体来说:
共同点之一:都不涵盖全部能源利用系统,而限于能源转换传输子系统。整个能源系统包括终端利用、转换传输、回收再利用三个子系统(环节)。由于各不同用户的能量利用和能量回收两个环节的内涵各自不同,宏观规划都只涵盖由一次能源转换、传输到冷热电蒸汽环节,不可能过细深入。以建筑物为例,暖通空调只决定一次能源转换传输到冷热过程的效率,而单位面积供能需求则由围护结构和余热回收所决定。对此方面要求极为严格的欧洲供暖负荷标准是20-25 W/m2。同纬度我国是50 W/m2,即使转换能效100%能耗也不可能低于50 W/m2。可见转换传输效率提高并不是能耗降低的全部内涵。
共同点之二:都是以冷热电联供作为提高转换传输效率的最主要手段。
工业和建筑物能源终端利用形式可以归纳为电、热(包括冷、暖、蒸汽)两种。冶金、化工、医药等过程工业,电/热约为2/8,“热”包括高、中温工业炉供热、蒸汽和冷。机械、电子、轻工等离散制造业,电/热大约为8/2,“热”主要是厂房供冷暖,建筑物包括住宅和三产,主要终端耗能是供冷暖和热水,电/热目前为2/8,未来有可能趋向3/7。所以工业和建筑物合起来大致是电/热各半。所以在以节能为第一要义的未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时代,必走通过冷热电联供提高能效之路。区域能源的范围是从人口聚居,产业集聚或行政区划角度考虑的。一个大的、覆盖上百平方千米的区域,可以设置几个DES/CCHP。这就是区域能源与DES的关系。例如,面积163平方千米、远期人口53万人的西安市副中心和信息产业基地的陕西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在2013年制订的区域能源规划中,就包括了两个DES/CCHP,6-8个DC(W)S,还采用了远程CHP电厂低温余热为主、包括热泵、地热等复合的供暖系统。
共同点之三:都面临化石能源替代的历史转折。2015年的巴黎协议、2016年杭州会议提出的G20 能源宣言都指出了这个发展方向。非化石能源到世纪中占比可达40-50%,到本世纪末将达80%。可再生能源本质上是低能量密度、有利于分散就地利用的,当然也可在地广人稀地区搞集中大规模水电、风电、光伏发电,但须付出超远程输送的代价。分散和集中也是相对的。百MW级太阳能热发电和第四代小型百MW级核电也都可以用作区域型DES/CCHP的一次能源。
区别:除了规模大小和区域能源对DES的包容性之外,区域能源规划还应该包括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用能。规划考虑的时间段更长,牵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内容更深。
生物质分布式冷热电多联产能源系统是可再生能源多联产系统。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是一种生物质分布式冷热电多联产能源系统,具体是以生物质燃料为原料,采用燃烧后的烟气,通过斯特林发动机产生动力直接发电,热废气通过吸收式制冷机实现制冷、供热,热交换装置实现空气预热及提供热水等,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区域供暖、区域供冷、区域供电以及解决区域能源需求的能源系统和它们的综合集成统称为区域能源。这种区域可以是行政划分的城市和城区也可以是一个居住社区或一个建筑群还可以是特指的开发区、园区等。总之,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所有一切用于生产和生活的能源,在一个特指的区域内得到科学的、合理的、综合的、集成的应用,完成能源生产、转换、供应、输配、使用和排放全过程,称之为区域能源。
二、区域能源系统
区域能源系统是局域能源网络,通过该网络向综合建筑物提供热水、蒸汽(区域供热)、冷水(区域供冷)、用电(通常称微网)、或者是综合供应。
区域能源系统可以是锅炉房供热系统冷水机组供冷系统热电厂系统冷热电联供系统热泵供能系统太阳能供能系统风电系统等等。所用的能源还可以是:燃煤、燃油、燃气、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热水系统,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源热泵系统,地能热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生物质能等。这些服务的不同形式通常是平行运行,服务相同建筑物的部分或全部。应利用当地的条件和应对当地问题,专门地设计区域能源系统。
区域能源系统要适合特有的情况,能够满足特定的当地多种需求(例如准确可靠的医院需求)或者相适应当地特有的资源条件(例如燃烧当地可用的生物质)。为了提供这些能源服务,通常区域能源系统围绕作为系统心脏的中心站建设。一旦中心站运行,能量通过管线或电线易于与建筑物连接。为了提供这些能源服务,通常区域能源系统围绕作为系统心脏的中心站建设。一旦中心站运行,能量通过管线或电线易于与建筑物连接。很像人的血管系统,通常管线以闭式方式运行,从中心站输送热水到建筑物用户,然后凉水返回心脏再加热,往复循环。区域能源系统可以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资源,通过高效率的中心站对综合建筑物(工业、商业、住宅)供冷与供热。
三、我国能源消耗现状
目前中国能源消耗高、环境压力大。世界能源平均利用效率为50 . 3 2 %,其中,我国为36.81%,印度为39%,美国为51%,日本为56%,丹麦为72%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 2 0 2 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其中节能提高能效贡献率要达到8 5%以上。2 0 0 9年国际能源署发布报告称,中国消费了32.2亿吨标准煤,而美国消费了31.1亿吨标准煤,中国成为全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2012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3 6 . 2亿吨标煤,消耗全世界2 0 %的能源(消费了全世界煤炭的一半),单位 G DP 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美国的3.3倍,日本的7倍,同时高于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中国每消耗1吨标煤的能源仅创造14000元人民币的GDP,而全球平均水平是消耗1吨标煤创造25000元GDP,美国的水平是31000元GDP,日本是50000元GDP。为解决当前问题,发展区域能源已经势在必行。
四、我国发展区域能源的意义与必要性
1、区域能源能够控制能源消费增加过快,降低能耗
区域能源实现多种能源的科学、合理、综合、集成的应用,在需求侧——应用侧实现品位对应,温度对口,梯级利用,多能互补,可以使各种能源得到适得其所,发挥其特长,可降低总能耗,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降低单位 GDP的能耗。
2、区域能源能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革命的目标就是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区域能源科学合理用能,实现能源的对应、对口、梯级、综合利用,把一次能源多级梯次利用,把各种能源综合、集成利用,把能源“吃干、榨尽”,用最少的能源,完成更多的工作。把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从 36% 逐步提升到50% → 72% → 90%。
3、区域能源能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区域能源能够推动能源方式的改变,把能源用到合理、合适的地方。例如把供暖温度由95℃降到 75℃→ 60℃→ 50℃ 供暖不用一次燃烧能源的1000 ℃。 用吸收式热泵提升工业20 ~ 40℃余热、废热至 50 ~ 60℃,满足供热需要。
4、区域能源能够推进能源供给革命
区域能源能够督促用户选择利用效率高的能源形式。不同的产业需要不同种类的能源,例如工业冶炼、铸压必须用一次高温的能源,服务纺业的洗染可以用低品低温的余热、废热。居民供暖、地板辐射用30~40℃热水暖风机、风机盘管用50~55℃热水散热器用75~55℃热水区域能源为用户的多种选择提供了可能。
5、区域能源推进天然气的梯级综合利用,实现“三联供”
天然气是一种高效清洁的化石能源,是下一代人类社会的主打能源。但现在人们更多的是将它们一次就烧掉了,不仅能效低(仅有40%左右),而且排放污染也高。为实现天然气的综合梯级利用,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天然气的分布式能源。利用天然气的高品位——发电产生高品位二次能源再利用天然气发电的余热——低品位,为各种产业和建筑提供能源。实现汽、热、电“三联供”,梯级利用天然气能效可达90%以上。区域能源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它不仅可以自己形成独立的能源系统,同时它还可以和其他形式的能源集成为一个综合高能效的系统。
6、区域能源能够大力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
少用或不用一次化石能,少烧或不烧可燃物质获得能源,是节能减排追求的目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了这种可能:太阳能可直接转化为电能或热能风能可转化为热能地热能可转化为电能或热能等等。但是可再生能源转化的能源,多是低品位、不连续、不稳定的。人类利用可再生能源时都要考虑辅助措施或辅助能源。区域能源为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中的利用提供了这种可能和保证。
7、区域能源能够大力发掘、利用各种低品位能源
各种余热、废热及浅层地能等的低品位热的数量是人类社会消耗有效能源的许多倍,但是目前利用率很低,浪费很大。在区域能耗中,需要量最多、最大的还是低品位能源,特别是建筑用能。所以区域能源可以很好地应用低品位能源,把发掘出来的各种低品位热用于区域能源。
五、发展区域能源需要的条件
1、区域能源要求有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
能源是一种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但目前在我国还不能完全做到,因为我们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还带有一些计划经济的特点。油、气、电、热还没有完全体现它们的商品属性,还不能进行市场交易,区域能源要求建立平等、合理的市场竞争体制。
2、区域能源要求实现能源管理机制的革命
区域能源可以在一个区域内实现多种能源管理体制的协调融合,形成一个有机一体的管理体制,同时也就要求在更大范围内甚至全国建立健全适合中国特色的能源管理体制和机制。
3、区域能源推进要求能源价格的革命
区域能源是多品种、多品位能源在一个区域内的应用,所以各种能源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应该按质论价、市场定价、随行就市。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这样一个能源价格的定价机制,水、煤、气、电、热如何定价?要平衡各方利益,从长计议推进能源价格的革命。
4、区域能源要求完善能源的法律法规
能源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都应该有法律法规来指导和制约,过去我们只有行业的、条条的、地区的、块块的,供电、供热、供气的规定、规范,缺乏总体的、全面的能源法律法规,缺乏适用于区域能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完善了区域能源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推进节能减排,实现高能效。
5、区域能源应当学习引进国际能源的新概念、新理念、新观念
国际上区域能源发展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有很多理念和概念值得我们学习应用。例如城市能效、区域能效、行业能效、系统能效等等再如品位对应、温度对口、梯级利用等等,加强与国际上在区域能源方面的合作就首先要学习理解先进的概念、理念、观念。
6、区域能源推进能源国际合作
区域能源与国际合作就要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能源技术,能源的生产技术,转换技术,应用技术,运行管理技术,运营服务技术,若实现能源革命必须掌握先进的技术,改进我们的技术,革现有技术的命,包括软硬件。国际合作离不开人才的交流和培养,应该完善我们的能源行业人才培养体系,编写系统、统一的教材,特别是运营管理方面加强人才的培养,把人送出去参加国际上一些能源企业的运营管理。
7、区域能源呼唤有国际水平的能源装备
区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实现能源的综合、集成利用,对各种能源都要吃干榨尽,对各种利用技术和设备都要高效率、低排放。高品位、高温的能源转换为低品位、低温的能源比较容易实现,但将大量低品位、低温的能源转换为我们需要的能源,这需要更过的新技术、新装备。所以必须有世界当今一流的能源生产、使用、转换的装备,而且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域能源推动能源装备生产、利用的革命。例如:在燃机、制冷机、余热回收等方面的装备,再如采集井能源采集方面的系统设备等。
六、区域能源的发展与展望
在2015年6月29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城市区域能源:充分激发能源效率和新能源的潜力》报告中文版。这一报告选取包括中国鞍山内在的全球45个区域能源利用示范城市,为世界各国城市的能源利用和转型提供了参考。主题论坛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技术、工业和经济司长丽嘉诺娜表示,目前城市能源的一半用于供暖和制冷,现代化的区域能源体系,将是降低能源需求的关键。《报告》中选取了45个做区域能源最成功的城市,已经有了区域能源利用的最佳实践。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区域能源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并且可以为全世界有意试验区域能源利用的城市提供范例。
区域能源为能源与互联网相结合提供了广阔前景,区域能源为多能源同时供应给多用户的多种需求提供了可能,在一个区域实现这种功能,没有信息的支撑也是不可能的。当能源已经危及到生存和发展,能源革命的号角已响起,我们应该用互联网技术改造能源,开启能源革命。
区县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市市政公用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其管理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建设、房管、财政、环保、工商、质监、安监、价格、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集中供热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中供热保障能力,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第七条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第八条 鼓励采用热电联产、冷热电三联供、区域锅炉房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中供热,推广先进、节能、环保的供热用热技术,支持利用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集中供热。第九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集中供热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集中供热的奖励和补贴。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 集中供热专项规划是集中供热建设、管理、发展的依据。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能源发展规划,会同同级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级集中供热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级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集中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请批准。第十一条 编制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应当体现城乡统筹、节能减排、科学配置热源、长远与近期相结合的要求,合理安排热源厂(站)和管网布局,使其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热源厂(站)、供热管网等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应当符合集中供热专项规划。
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部门在审查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申请时,应当征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三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建设高能耗、高污染的供热设施。已建成使用的,应当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有利于集中供热、节能环保的原则予以改造,并逐步并入集中供热。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时设计和敷设供热管网。
城市道路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供热管网应当纳入综合管廊。第十五条 按照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建设的供热管网,需要穿越某一地段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时,产权单位或者产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相关建筑或者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经过评估予以赔偿。第十六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资金,专项用于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需要实行集中供热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区域的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既有民用建筑需要实行集中供热的,按照前款规定征求所在区域的供热企业意见。不符合集中供热条件的,应当按照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进行节能改造。第十八条 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
实行集中供热的既有民用建筑不符合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在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使用的设备、管材和计量器具,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其技术参数应当与热源的热媒参数相匹配。
太阳能清洁能源是将太阳的光能转换成为其他形式的热能、电能、化学能,能源转换过程中不产生其他有害的气体或固体废料,是一种环保、安全、无污染的新型能源。
二、生物能
生物能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中的一种能量形式,一种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它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植物的光合作用,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是独特的,它是贮存的太阳能,更是一种唯一可再生的碳源,可转化成常规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
三、氢能
氢能的性能很好,有很多优点,无毒,与其他燃料相比氢燃烧时最清洁,除生成水和少量氮化氢外不会产生诸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铅化物和粉尘颗粒等对环境有害的污染物质,少量的氮化氢经过适当处理也不会污染环境,而且燃烧生成的水还可继续制氢,反复循环使用。
四、风能
风能的利用主要是以风能作动力和风力发电两种形式,其中又以风力发电为主。以风能作动力,就是利用风来直接带动各种机械装置,如带动水泵提水等这种风力发动机。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危机,各国都在加紧对风力的开发和利用,尽量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五、海洋能
海洋能指依附在海水中的可再生能源,海洋通过各种物理过程接收、储存和散发能量,这些能量以潮汐、波浪、温度差、盐度梯度、海流等形式存在于海洋之中。
六、地热能
地热能是由地壳抽取的天然热能,这种能量来自地球内部的熔岩,并以热力形式存在,是引致火山爆发及地震的能量。现在许多国家为了提高地热利用率,而采用梯级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办法,如热电联产联供,热电冷三联产,先供暖后养殖等。
七、水能
水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是清洁能源,是指水体的动能、势能和压力能等能量资源。随着矿物燃料的日渐减少,水能是非常重要且前景广阔的替代资源。世界上水力发电还处于起步阶段。河流、潮汐、波浪以及涌浪等水运动均可以用来发电。
(1)技术原则
1)建立建筑和城市环境的友好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营造以人为本、健康高效的高质量微气候环境,室内环境达标率为100%。
2)结合独特的气候环境与建筑本体特征,最大程度地优化建筑节能设计,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综合节能率大于60%。
3)通过减少再生资源使用量、减少排放量等设计优化,有效利用建筑雨污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中办公商场不低于40%、宾馆不低于25%。
4)本着因地制宜、本土材料使用最大化和绿色建材最优化的思路,提高3R建材利用率,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超过10%。
5)加强工程施工的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减少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绿色施工。
6)设置能源和环境信息综合监管平台,提高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智能化的水平,最终实现建筑节能减排目标。
(2)技术措施
上海中心大厦实施绿色建筑所采用的技术措施主要有:
1)分布式能源的利用技术。分布式能源系统是一种成熟的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它以靠近用户、梯级利用、一次能源利用效率高、环境友好、能源供应安全可靠等特点,受到各国政府、企业、开发商、运营商的关注。分布式能源系统有多种形式,独立的大中型建筑使用的冷热电三联供(简称CCHP)就是其中一种十分重要的方式。本工程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即是以天然气为一次能源,产生热、电、冷的联产联供系统,它以城市天然气为燃料,利用小型燃气轮机、燃气内燃机等设备将天然气燃烧后获得的高温烟气首先用于发电,然后利用余热在冬季供暖;在夏季通过驱动吸收式制冷机供冷;同时利用排气热量提供生活热水。能源利用率从一般的40%左右可以大大提高到80%左右,大量节省了一次能源。
2)变风量空气调节技术。变风量空调系统是利用改变进入空调区域的送风量来满足负荷变化的一种空调系统,与定风量系统相比最大的优点在于节能。①减少空调风机运行能耗,空调风机的电力消耗全年平均可降低50%以上。②利用室外新风作为冷源,降低制冷系统的运行能耗。③能量动态转移。充分考虑了瞬时负荷及内外区的热平衡。系统总送风量为各时段中所有区域要求风量之和的最大值,而不是所有区域要求风量最大值之和。前者通常只占后者的70%~90%,显著减少系统的总送风量。目前变风量空调系统主要有单风管变风量系统和双风管变风量系统两种。变风量末端有变风量箱和变风量风口两种类型。
3)热回收利用技术。大楼在运营过程中,酒店、办公等会产生大量的热空气,特别是上海中心大厦有24个直接对外营业的大空间的空中花园,在夏季会集聚温度较高的热空气,因此,热回收利用技术就是将这部分的热空气进行回收,采用热泵型热水加热器,为酒店提供生产生活热水。上海中心大厦设计成空气——水热泵系统,采用带ECM电机的风机盘管机组。
4)地源热泵技术。这是一种利用地下浅层地热资源供热制冷的环保型空调系统。在冬季可把土壤中的热量“取”出来供给室内用于采暖,在夏季把室内的热量“取”出来释放到土壤中去。它的特点是环保,没有燃烧过程,无污染排放;毋需使用冷却塔,不向外排热;不抽取地下水,不破坏地下水资源。地源热泵比传统空调系统运行效率要高40%.地源热泵的污染物排放与空气源热泵相比减少40%以上,与电供暖相比减少70%以上。
5)涡轮式风力发电技术。风力发电具有如下的优越性:一是风力发电是一种干净的自然能源;二是风电技术日趋成熟,是一种安全可靠的能源;三是风力发电的经济性日益提高,其发电成本已接近煤电,低于油电与核电;四是风力发电建设工期短,单台机组安装仅需几周。风车按旋转轴的方向划分有两种最主要的型式:水平轴式转子和垂直轴式转子。二者相比,垂直轴式转子的转轴与风向成垂直,设计较简单,不必随风向改变而转动调整方向,轮页的旋转是依赖作用于顺风和逆风页片部分的阻力差。上海中心大厦就采用了垂直轴转子涡轮发电机。
6)雨水收集处理和回用技术。雨水是一种自然资源,通过收集系统回收雨水,可用于花木灌溉、厕所冲洗、建筑物内部清洗、设备冷却等,将大大减少使用自来水。雨水收集利用技术包括收集、贮存、净化、利用等四个环节,其中,收集过程的“弃流”与贮存前的“截污”都会对降低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正在研究设置必要的“弃流”和“截污”设施,以提高利用效率。
7)绿色施工技术。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具体而言,就是实现四节一环保,即通过有效的施工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供用热管理工作。第六条 鼓励采用热电联产、冷热电三联供、工业余热、区域锅炉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中供热,支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分布式能源供热。
鼓励和扶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七条 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市、县(市)供热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新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同步建设的内容,并对既有住宅小区补建供热设施作出安排。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八条 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体现城乡统筹、科学配置、节能减排、长远与近期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热源、热网、换热站和中继泵站布局,并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
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农村社区配套建设供热设施。第九条 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供热专项规划,制订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计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分步组织实施。
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时设计和建设供热管网,实现供热主管网互联互通,多热源联网供热。
供热管网建设占用既有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就建设项目供热条件征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具备供热条件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供热方式和供热单位,并提出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应当按照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同步满足供热设施所需的用地、用房、用水、用电及信息网络等条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供热行业标准规范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审查供热分项施工图。第十二条 市、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备供热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优先使用集中供热。第十三条 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使用的设备、管材和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供热工程竣工后,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验收进行监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供热经营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换热站应当在供热范围中心区域独立设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设在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换热站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第十五条 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含室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养护、改造和调试等责任,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工程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供热期。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保修期相应顺延。供热工程保修期届满后,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设施交接协议书。供热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尚未解决的,建设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保修责任。
供热工程的保修期应当自供热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