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变革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中国正在按照观念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提高能源市场化程度,完善能源宏观调控体系,不断改善能源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能源立法,为增加能源供应、规范能源市场、优化能源结构、维护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
三是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应对大规模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能源供应安全。
四是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能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家能源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形成适当集中、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
六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在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十三五”是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切实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战略部署,就意味着我们要在“十三五”期间对能源生产、消费、体制、技术发展等领域开启根本性的转变。
从这一方面看,丹麦、德国等一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先进国家已经走近了世界的前列。目前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这些国家能源供应的主要组成部分。未来还将成为这些国家能源供应的主要来源。
根据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到“十三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要达到15%,也就是说,“十三五”时期,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实现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应该是我们做好“十三五”规划以及行业管理的主基调。
因此,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和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应该是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根本要求和中心思想。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首先,放开准入限制,在油气领域,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将页岩油作为独立矿种进行矿权登记管理;放宽油气储运(主要是支线管网)、加工、销售的市场准入;取消对进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限制。在电力领域,推行大用户直购电,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竞争,打破电网企业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的市场格局。在放开准入限制的同时,要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让竞争主体在同样的标准和水平上竞争。其次,要逐步实现可竞争环节与自然垄断环节的分离,放开竞争性业务,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深入研究油气管网的有效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探索电网输配分开的必要性和机制。
二是改革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而不仅仅是价格水平的调整。上网电价逐步由发电市场竞争或发电企业与大用户双边合同确定;输配电价实行政府管制,形成直接反映电网企业成本和效率的独立的输配电价,并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电网企业真实成本的成本规则;居民和中小工商业销售电价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引入峰谷电价和实时电价。改革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政府有关部门不再直接规定成品油价格,改为在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推进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政府对输送成本加强监管,井口价格和销售价格逐步由市场定价。
三是完善矿权和资源税费政策。适度提高勘探基金的征收标准,鼓励风险勘探。将资源税从价定率征收逐步由油气扩展到煤炭等领域,同时探索建立天然气和煤炭特别收益金制度,将资源溢价收归国有。合理确定资源所有者与开发主体、中央和地方资源收益比例,协调理顺相关主体利益关系。
四是注重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加快形成由市场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差别电价、差别气价等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峰谷电价。逐步形成以环境税、消费税(如成品油消费税)等为主体的绿色税收体系。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制度,大幅度修订和提高产品能效标准,加快落实“领跑者”能效标准制度。制定重点行业节能目标,落实行业责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节能指导与服务。落实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督促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完成规定任务。
五是健全碳排放政策。当前重点推行基于市场定价的碳交易制度,在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实行碳税的必要性、方式及征收范围。
环卫行业新能源转型在现在的大背景下可谓是势在必行,一方面是配合国家政策,减少碳排放。另一方面也是企业自身节能增效的一大措施。
2020 年 9 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 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加快推动能源结构根本转型,把从源头控 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行动转化为促进我国中长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新动力 和新机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更大力度推动非化石能源特 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实施新能源 汽车发展战略。
石油消费及机动车排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碳排放活动主要可以分为 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和林业及其土地利用变化。根据中国产 业信息网,能源活动为中国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占历年排放总量的 75%左右。石油消费产生的碳排放在能源消费活动中占比维持在 20%左右,在中国整体碳排放占比约为 15%。石油消费产生的碳排放大部分来自机动车排放,是中国实现碳排放控制的重要 抓手,有效控制机动车碳排放对我国实现碳排放达峰至关重要。
公共领域服务车辆新能源化是“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一环。同时,生态环境部积极将推动把达峰行动纳入中央“环保”督察,作为环保领域的环卫新能源装备的推行将成为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的重要抓手之一,史上最严环卫新能源政策有望落地。
我非常认可国家进行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行动,但要想大规模普及,不仅要考虑到清洁能源大规模项目所铺设的人力技术和资源成本。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扶持也必须要尽快跟上。
对于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仅可以促进民生生活的秩序和空气的良好,也能够保障我国的现有生活和未来发展。但在现阶段还有更多的技术难关仍需解决和突破,这也是值得注意和考虑的。
可清洁能源的使用将会造福人民群众,并减少环境污染。
我们本身和自身的环境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况,通过可清洁能源不仅可以替代燃料燃烧可能产生的有害废物,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家园,从而避免未来产生极端的频繁灾害天气对生活和出行造成影响。因此清洁环保能源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未来国家之间的能源使用甚至外太空的能源使用技术而言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前景方向。
许多可再生发电项目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影响了发电技术的运行和改进。
但不可忽视的是,相关的阻力和问题比如说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这些清洁项目虽然不会产生污染,但其发电规模和其发电设备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对于维持地区的长久和稳定发电而言,其实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目前类似诸如核能以及其他的清洁煤发电项目,也受到了国家的关注和行业的研究。
针对可清洁能源的市场推进和研发,相关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有待完善。
要想真正的促进替代行动的落实和到位,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是有待完善的。针对于某些企业的研发和分析给予一定的支持,并派遣相应的科研人员进行辅助帮助,可以更好的推进这类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