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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2020修正)

坦率的含羞草
火星上的棒球
2023-02-10 18:28:27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2020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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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点低的戒指
勤奋的红酒
2025-07-28 01:49: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供用热管理,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和工业余热、地热等热源,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有偿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本单位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有偿使用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或者个人。第四条 城镇供热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规范服务、节能环保的原则。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供热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发展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分散锅炉供热。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水务及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自治区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供热专项规划,经技术论证,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并依法办理工程项目审批手续。第十条 从事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第十一条 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应当限期停止使用,并将供热系统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第十三条 城镇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第十四条 新建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供热系统应当安装分户控制装置、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

既有建筑不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对供热系统逐步安装分户控制装置、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

热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合格。第十五条 新建建筑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的保修责任。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为五个采暖期。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五个采暖期的限制。第三章 供热保障第十六条 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热源;

(二)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供热设施;

(三)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并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维护检修队伍及设备;

(七)有可行的经营方案、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 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热许可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六个月前向所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收回供热经营许可证;不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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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毛豆
稳重的荔枝
2025-07-28 01:49: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供热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和用热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和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有偿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热设施,是指生产、储存、输配热能的各种设备、管道及为满足热用户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各种附属设备及附配件。第四条 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级管理、属地负责,保证质量、保障民生,节能环保、稳定安全的原则。第五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供热管理协调机制,处理供热重大事项。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辖区内供热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实行供热系统能耗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价制度。

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应当有计划实施系统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建设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远程智能调控技术平台,实现热源、热网、热力站、热用户能耗的在线监测和调节。第七条 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设施管理第八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城镇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时,应当根据城镇供热专项规划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一条 热源厂区外至建筑区划红线之间的供热管网等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投资建设。

供热管网等供热设施的建设应当根据城镇供热专项规划,与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同步实施。

依据城镇供热专项规划,供热管网需要穿越单位或者住宅小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因施工造成单位或者住宅小区路面、绿植等损坏的,供热管网建设单位应当予以恢复;无法恢复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热系统由建设单位建设。鼓励供热企业通过竞争参与房屋建筑区划红线内由其负责维护、维修和更新的供热设施的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热系统,应当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供热企业意见。房屋建筑工程供热系统设计的技术参数应当与供热企业热媒参数相匹配,热负荷与供热面积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新建民用建筑的供热系统应当实行分户控制,分户控制的阀门应当设在相应公共区域。第十三条 新建房屋建筑供热系统验收合格后,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接入供热管网。

既有建筑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供热主管部门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等有关资料,符合城镇供热专项规划和供热条件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企业接入供热管网。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新建房屋建筑供热系统五个供热期的保修责任,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保修期顺延。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清爽的身影
精明的白猫
2025-07-28 01:49:20

中国最早用暖气是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东北省份。

中国供暖分界线位于北纬33度附近的秦岭和淮河一带,秦岭淮河以南的城市都是没有暖气供应的。

中国供暖分界线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中国在苏联援助下为城市居民安装集中供热系统。但当时的中国正面临严峻能源短缺,于是作为中国南北分界线的“秦淮线”就成为集中供暖的界限。

扩展资料:

暖气的益处

1、升温快、散热快

暖气片的散热方式是对流散热,通过加热周围空气,从而达到房间升温的目的。暖气片升温快,散热也快,好的暖气片一般十分钟就开始散热,半个小时基本就能达到身体舒适温度。不像地暖,需要好几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到达人体舒适度。

2、房间温度可单独控制,互不干扰

每一组暖气片上都有一个单独阀门控制暖气片,阀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暖气片里面的水流量,通过调节水流量的大小从而控制房间温度。不常用的房间可以关闭暖气片阀门,对其他房间也不会有任何影响,还节省了能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住建部:南方有必要设供暖设施

怕孤单的哑铃
自信的大船
2025-07-28 01:49:20

中国供暖分界线位于北纬33度附近的秦岭和淮河一带,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中国在苏联援助下为城市居民安装集中供热系统。但当时的中国正面临严峻能源短缺,于是作为中国南北分界线的“秦淮线”就成为集中供暖的界限。

暖气线以北(有暖气覆盖)的地区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全部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省的部分地区,以及高海拔的西藏自治区。

关于供暖时间,北方法定供暖时间是每年的11月15日,到次年的3月15日,共4个月。不过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例如,哈尔滨的供暖时间为10月20日至次年4元20日;新疆地区是每年10月15日到次年的4月15日,共6个月。

扩展资料:

我国供暖主要方式为集中供暖和分散供暖方式。集中供暖能源利用理论效率高,适于长寒冷期全空间连续供热,但也存在工程建设规模大、周期长、一次投资高、供热量调节难度大、空气污染严重、无法调动节能等问题。

分散供暖有建设规模小、周期短,运行、管理灵活方便,便于计量等特点。但如采用燃煤则热源效率低、污染物控制难度大,受地域、资源、环境、建筑类型以及生活习惯的影响,适用范围受到限制,但如采用电热、可再生能源则完全不一样。

夏热冬冷地区涉及14个省(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居住建筑面积约34亿平方米、人口约1亿人,冬季潮湿阴冷,室外温度低于5℃时,人们的不舒适感要比同样室外温度的严寒、寒冷地区大,因此,这些地区有必要设置供暖设施进行冬季供暖。

如采取北方传统集中供暖方式,能耗每年将增加约2600万吨标准煤,约相当于目前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暖总能耗的17%;同时,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增加约73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约5.2万吨,烟尘排放量增加约1.2万吨;将会增加这一地区能耗总量,加剧环境污染。

根据夏热冬冷地区特点,提倡因地制宜地采用分散、局部的供暖方式;同时,提高建筑的冬季保温性能。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不提倡建设大规模集中供暖热源和市政热力管网设施为建筑集中供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供暖分界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住建部:南方有必要设供暖设施

冷傲的冷风
鳗鱼含羞草
2025-07-28 01:49:20

中国暖气的供暖分界线是以中国秦岭-淮河以北的城市(陕西北部、河南北部、山东、河北、北京、天津、山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新疆大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都建有全城规模的暖气管道网络,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运营,在冬季提供集中供暖服务,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和供暖起止日期,在各地各有不同。

秦岭-淮河以南的城市,没有全城规模的暖气网络,但存在较小规模(如一个住宅小区内、一个校园内、一个厂区内)的暖气网络。

南方不装暖气的原因:

1、潮湿气候不适合

南方地区的气候比较潮湿,尤其是冬季,经常下雨,这样的气候若是供暖设备修到了南方,没出多久便会在潮湿气候中腐坏,一来二去的修,花费大。四季南方的气候都是比较潮湿,这设备建在那,使用寿命不会长久。

2、使用效率低

北方地区最晚入冬到11月也就入冬了,而南方,起码要到12月中旬才入冬,南方冷得比北方要晚很多,到了春季,南方也升温回暖得比较快,所以寒冷的时长比较短,这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建好的供暖设备,才刚开没多久,就要关了,一年更多时间是闲置。

3、提倡因地制宜

根据夏热冬冷地区特点,提倡因地制宜地采用分散、局部的供暖方式;同时,提高建筑的冬季保温性能。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不提倡建设大规模集中供暖热源和市政热力管网设施为建筑集中供暖。

扩展资料:

我国供暖主要方式为集中供暖和分散供暖方式。集中供暖能源利用理论效率高,适于长寒冷期全空间连续供热,但也存在工程建设规模大、周期长、一次投资高、供热量调节难度大、空气污染严重、无法调动节能等问题。

分散供暖有建设规模小、周期短,运行、管理灵活方便,便于计量等特点。但如采用燃煤则热源效率低、污染物控制难度大,受地域、资源、环境、建筑类型以及生活习惯的影响,适用范围受到限制,但如采用电热、可再生能源则完全不一样。

夏热冬冷地区涉及14个省(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居住建筑面积约34亿平方米、人口约1亿人,冬季潮湿阴冷,室外温度低于5℃时,人们的不舒适感要比同样室外温度的严寒、寒冷地区大,因此,这些地区有必要设置供暖设施进行冬季供暖。

如采取北方传统集中供暖方式,能耗每年将增加约2600万吨标准煤,约相当于目前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暖总能耗的17%;同时,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增加约73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约5.2万吨,烟尘排放量增加约1.2万吨;将会增加这一地区能耗总量,加剧环境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暖气-基本信息

人民网-住建部:南方有必要设供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