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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工程介绍

糊涂的河马
爱笑的蜻蜓
2023-02-10 02:52:14

江苏省电力条例(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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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容的蜡烛
微笑的汉堡
2025-08-07 08:58: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的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事业的领导,将电力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电力发展中的规划衔接、项目建设、设施保护等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电力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在本省派出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力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力建设、保护等工作。第四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当超前发展,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电力发展应当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布局,协调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

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参与电力设施和电力市场的建设。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低碳生活、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电力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第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电力服务。用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安全、有序用电,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电力企业和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工作,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建设、安全运行以及供电、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第二章 电力规划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能源、生态环境等规划,依法编制全省电力规划。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电力规划,编制本区域电力设施布局实施规划。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遵循安全可靠优先、开发节约并举、生态环境友好、能源结构优化、科技创新驱动的原则,统筹衔接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其他专项规划,并与交通、水利、林业等专项规划相协调。第九条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政府部门、电力企业等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电力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原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评估论证,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条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统筹兼顾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建设、电网配套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第十一条 电力规划应当推进居民生活、工业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供电企业应当为电能替代提供配套服务和技术支持。第十二条 电力规划应当引导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运用互联网、信息通信和智能控制技术等,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促进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发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力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按照规划需求配置相应的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等资源,并做好定点定线等落实工作。第三章 电力建设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

电力建设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避免或者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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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贴的季节
体贴的奇迹
2025-08-07 08:58:11

核心阅读

近日,广东、江苏、浙江等多沿海省份陆续出台“十四五”规划,积极谋划海上风电开发,明确进一步扩大装机规模,数据显示,未来五年内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将突破30GW。

日前,江苏省发布“十四五”规划,提出将“有序推进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陆上风电平价项目,打造国家级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在海上风电降本的关键时期,近两个月来,广东、江苏、浙江等多沿海省份海上风电规划已陆续出台,“十四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量预计将迎来“大爆发”,海上风电集中成片式开发“蓄势待发”。

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扩容

根据规划,江苏省未来将“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全面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并“有序推进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江苏省能源局此前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则指出,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

由此看来,海上风电已然成为江苏省未来五年里清洁能源规划发展的重点。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指出,在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省份,陆上土地资源相对较为稀缺,海上风电将成为各省份实现清洁能源转型的“必然之选”,同时沿海地区作为耗能大省,其海上风电场消纳前景也较为可观。

事实上,在沿海省份中,除江苏省外,截至目前,广东、浙江等沿海海上风电大省也已发布海上风电相关规划。今年2月,广东省能源局在相关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将进一步扩大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到202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1500万千瓦。浙江省随后发布的相关文件称,将“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保守估计显示,未来五年内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将突破30吉瓦。

规模化、基地化开发受期待

规划纷纷出台,但造价成本远高出陆上风电的海上风电,始终面临着降本难题,因地制宜地进行集中成片式开发“海上风电大基地”,是否能够成为未来海上风电降本的一大重要途径?

全产业链挑战尚存

业内普遍认为,伴随着今年“抢装潮”结束,海上风电成本的短期上涨将有望得到缓解,但从长期来看,我国海上风电行业仍面临着运输、吊装、运维等多方面难题,风电机组本身以及运维技术的可靠性都还需要更长时间的验证。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建议认为,利用海上风电大基地模式实现从叶片开发与制造、主机开发到运输、基础制造与安装、吊装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同步升级将尤为必要。

儒雅的悟空
土豪的钻石
2025-08-07 08:58:11
江苏省的销售电价是统一的。

工业用电分为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

请看以下电价表:

苏价工[2009]366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1

千伏 1-10

千伏 20-35

千伏以下 35-110千伏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一、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0.5283 0.518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44 0.829 0.823 0.814        

其中:1、中小化肥 0.401 0.386 0.380 0.371        

2、限制类高耗能 0.894 0.879 0.873 0.864        

3、淘汰类高耗能 1.044 1.029 1.023 1.014        

三、大工业用电   0.633 0.627 0.618 0.603 0.588 38 28

其中:1、离子膜法氯碱   0.615 0.609 0.600 0.585 0.570 38 28

2、中小化肥   0.263 0.257 0.248 0.233   30 21

3、限制类高耗能   0.683 0.677 0.668 0.653 0.638 38 28

4、淘汰类高耗能   0.833 0.827 0.818 0.803 0.788 38 28

四、农业生产用电 0.471 0.461 0.455 0.446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325 0.323 0.321 0.319        

注:

1、 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

生产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83分钱。

2、 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

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2分钱。

3、 原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解铝用电统一执行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4、 原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并轨后统一改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江苏省企业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9]366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类别 高峰

8:00-12:00

17:00-21:00 平段

12:00-17:00

21:00-24:00 低谷

0:00-8:00

业 非

待 1-10千伏 1.055 0.633 0.291

20-35千伏以下 1.045 0.627 0.289

35-110千伏以下 1.030 0.618 0.286

110千伏 1.005 0.603 0.281

220千伏及以上 0.980 0.588 0.276

离子膜法工艺氯碱 1-10千伏 1.025 0.615 0.285

20-35千伏以下 1.015 0.609 0.283

35-110千伏以下 1.000 0.600 0.280

110千伏 0.975 0.585 0.275

220千伏及以上 0.950 0.570 0.270

中小化肥 1-10千伏 0.438 0.263 0.168

20-35千伏以下 0.428 0.257 0.166

35-110千伏以下 0.413 0.248 0.163

110千伏 0.388 0.233 0.158

限制类

高耗能 1-10千伏 1.105 0.683 0.341

20-35千伏以下 1.095 0.677 0.339

35-110千伏以下 1.080 0.668 0.336

110千伏 1.055 0.653 0.331

220千伏及以上 1.030 0.638 0.326

淘汰类

高耗能 1-10千伏 1.255 0.833 0.491

20-35千伏以下 1.245 0.827 0.489

35-110千伏以下 1.230 0.818 0.486

110千伏 1.205 0.803 0.481

220千伏及以上 1.180 0.788 0.476

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普通工业 非优待 不满1千伏 1.407 0.844 0.361

1-10千伏 1.382 0.829 0.356

20-35千伏以下 1.372 0.823 0.354

35-110千伏以下 1.357 0.814 0.351

中小化肥 不满1千伏 0.668 0.401 0.214

1-10千伏 0.643 0.386 0.209

20-35千伏以下 0.633 0.380 0.207

35-110千伏以下 0.618 0.371 0.204

限制类

高耗能 不满1千伏 1.457 0.894 0.411

1-10千伏 1.432 0.879 0.406

20-35千伏以下 1.422 0.873 0.404

35-110千伏以下 1.407 0.864 0.401

淘汰类

高耗能 不满1千伏 1.607 1.044 0.561

1-10千伏 1.582 1.029 0.556

20-35千伏以下 1.572 1.203 0.554

35-110千伏以下 1.557 1.014 0.551

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

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9]366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类别 平段

8:00-24:00 低谷

0:00-8:00

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电

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 不满1千伏 0.5283 0.2361

1-10千伏 0.5183 0.2328

非工业

普通工业 不满1千伏 0.844 0.361

1-10千伏 0.829 0.356

20-35千伏以下 0.823 0.354

35-110千伏以下 0.814 0.351

注: 非普工业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