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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共40个城市,有谁知全部明细

紧张的冬日
笑点低的月亮
2023-02-10 00:11:39

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共40个城市,有谁知全部明细?

最佳答案
大方的冬瓜
害怕的乌冬面
2025-08-08 10:07:11

首批获得通过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天津、钦州、唐山、南京、武汉、洛阳、重庆、宁波、合肥、德州、威海、鹤壁、襄樊、铜陵、太原、株洲、珠海、深圳,西宁、建德铜陵(增补),福州,新余,等25个城市。

2010二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银川市、扬州市、涟水市、承德市、南宁市、柳州市、青岛市、烟台市、黄山、芜湖 、萍乡市,贵阳,丽江等18个城市。

最新回答
香蕉水池
标致的帆布鞋
2025-08-08 10:07:11

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虚幻的萝莉
舒适的棒球
2025-08-08 10:07:11

以下给出生态工业园区规划文本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划工作中各园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增删和调整:

摘要

1. 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概况

(1) 社区、城市、区域的情况

(2) 园区现状、产业类别、结构、主要资源等状况

(3) 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 园区建设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条件

3. 规划目标和原则

(1) 总体目标

(2) 具体目标

(3) 规划原则

4. 园区总体设计

(1) 现有建设条件分析

(2) 生态工业园区的总体框架(包括主要工业链)

(3) 生态工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4) 生态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

5. 园区工业代谢分析

(1) 主要物质代谢分析

(2) 能量流动分析

6. 园区建设项目

(1) 园区建设项目清单及说明(包括工业项目、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

(2) 园区建设项目指南

7. 园区投资和效益分析

(1) 总投资

(2) 融资渠道

(3)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8. 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 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协调办公室)、投资开发公司

(2) 园区管理制度(如果是改造现有园区,须注意与现有园区的管理制度相结合)

(3) 鼓励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补贴政策、信贷政策、排污收费返还等)

(4) 支持体系(如信息系统、新技术开发、企业孵化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等)

附件三:

循环经济示范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 总 则   一、为了推动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规范示范区申报、审批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发挥示范区建设对改善城市和地区环境、减少废物排放、大幅度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循环经济示范区是一种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示范区域。示范区一般在省、市开展试点和示范。

三、示范区建设要遵循“减量、再用、循环”原则(“3R”原则)。减量原则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或消费目的,再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尽可能多次以初始形式被使用,避免一次性用品的泛滥。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尽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资源化,产品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必须适当进行,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四、本规定适用于示范区的申报、规划编制和论证、审批和命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

申 报   五、示范区建设须由建设单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经其审查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六、示范区申报条件为:

1.设立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

2.地区经济建设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性;

3. 在企业、区域和社会层面存在循环经济的典型或雏形;

4. 具有在整个经济活动和全社会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模式或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条件;

5. 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水平,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等方面具有建设示范区的基础条件。

七、示范区申报应提交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地区基本情况、循环经济区创建意义、基本思路、基础条件、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等。

规划编制和论证   八、 示范区创建申请经过国家环保总局同意后,示范区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示范区规划(必要时应包括重要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规划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示范区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进行。

九、 规划应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编写,对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内容、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做出重点分析,以使规划能指导示范区建设实践。

十、示范区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由园区建设单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交规划送审稿,由其审查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规划进行论证。   十一、专家委员会应由工业生态、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市和区域规划以及所涉及行业的国内知名专家组成。

十二、专家论证包括实地考核、听取规划汇报、提问、讨论及评议、形成专家论证意见等步骤,专家委员会重点对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建设条件是否成熟、建设目标是否明确和合理、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循环经济要求、是否有可行的项目、是否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以及是否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等方面进行论证。

十三、 示范区规划经过专家论证通过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划开展建设。经过一段时间建设试点后,建设单位可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示范区命名申请,并由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审 批 和 命 名   十四、示范区建设单位提出命名申请后,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的规划报批稿(必要时应包括重要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 专家论证意见;

3. 示范区创建工作背景情况说明;

4. 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机构名单;

5. 地方政府已有或拟给予示范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十五、 国家环保总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总局局务会批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为循环经济示范区,并授予统一规格的标牌。

十六、示范区命名格式为:示范区所在地名+ “循环经济示范省(市)”。

十七、示范区建设在其地方政府设立的领导机构领导下,按批准的规划内容和时间实施。若需对建设项目作重大调整,应报告国家环保总局并征得其同意。

监 督 管 理   十八、示范区建设单位应每季度向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与存在问题等,年终上报年度总结。国家环保总局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简讯》形式,发布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的最新信息。《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简讯》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负责承办。

十九、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区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出现以下情况的示范区,国家环保总局责成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撤消其命名:

1.示范区建设机构管理不善,不能及时报告示范区发展动态;

2.示范区中的重点企业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3.未按示范区规划的要求和目标推进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建设项目作重大调整未及时报告,使示范区建设滞后或成效不明显。

组 织 实 施   二十一、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协调推动循环经济在全国的试点工作,组织制定示范区规划指南,组织制订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对各地示范区建设进行指导。

二十二、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作为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支持单位,协助国家环保总局对示范区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循环经济国内外进展情况,定期发布全国循环经济发展信息。

二十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要求,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的示范区建设和环境监督、管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规划和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十四、示范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对示范区建设可提供以下支持:

1.示范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大战略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2.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结合地区实际,制订促进示范区快速、健康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3.有利于示范区发展的管理体制,动员和组织有关部门,支持示范区建设;

4.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利于示范区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

5.依靠企业自愿行为,按照市场规律,组织建设示范区;

6.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和培训,建立激励政策和措施。

二十五、示范区企业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在从事业务活动中,根据“3R”原则,有责任采取措施控制原材料的使用量,对可利用的产品和废物进行循环利用,对最终不能利用的产品进行合理处理处置。

二十六、示范区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资源的循环利用。按照示范区规划分期分批实施示范区建设项目,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指导和推动的原则,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运作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协助企业建立企业间的共生组织和产业链,高标准完成示范区建设。

附件四:

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试行)

循环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一种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的示范区域。它运用生态学规律把区域内的社会经济活动组织成若干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流程,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努力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对可利用的产品和废物循环利用,对最终不能利用的产品进行合理处理处置,实现物质生产、消费的“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一、 示范区的基本特征

示范区比生态工业园区的内容更丰富,影响更广泛。其主要特征如下:

1. 示范区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区,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

2. 示范区需要以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法律制度的重建作为保障。

3. 示范区具体活动主要集中在企业层面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区域层面建立共生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工业网络;以及社会层面建立废物回收和再利用体系。

4. 示范区强调在区域和社会层面上的一、二、三产间的物质循环和流动。

二、 示范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发展循环经济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相结合,促进社会经济的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

2. 基本原则

示范区的规划和建立遵循“减量、再用、循环”为内容的行为原则(即3R原则)。

(1) 减量原则。要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即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满足既定的生产或消费需求,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做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常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重量轻型化,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在生活中,减少人们对物品的过度需求,从而达到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

(2) 再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在生产中,常要求制造商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以便于更换部件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同时鼓励发展再制造产业;在生活中,鼓励人们购买能够重复使用的物品、饮料瓶和包装物。

(3) 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垃圾。物质循环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产品,二是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不同的新产品。循环原则要求消费者和生产者购买循环物质比例大的产品,以使循环经济的整个过程实现闭合。

以上原则中,减量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再循环原则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废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末端处理负荷。

3R原则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过程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再利用和再循环都应建立在对经济过程进行了充分的源削减的基础之上。

三、 示范区的规划步骤  示范区规划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 组建规划队伍:建立规划队伍,包括领导机构和技术机构。

2. 现状调研:主要调查和分析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背景、主要的环境问题;分析现有经济运行模式的特点、主要存在问题。

3. 建设目标确定:针对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见后文)中各类指标,提出循环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目标应尽可能量化和易于考核。

4. 方案设计:包括总体框架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循环再生产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景观建设规划、重点实施项目筛选、项目详细规划、法律法规制订、支持系统设计。

5. 投资和效益分析:包括示范区建设的投资预算,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

四、 示范区的硬件建设

示范区硬件建设体现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上,主要集中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排放最小化;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企业之间建立工业生态系统或生态工业园区,实现企业间废物相互交换;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废物得到再利用和再循环,产品消费过程中和消费后进行物质循环。不同地区的示范区建设内容不一定相同,以下仅针对三个层面给出一般性介绍:

1. 建设循环型企业

2.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运用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理论,对现有工业园区分类指导,建设生态工业园,提升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档次和竞争力,引导老工业区的改造。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生态工业型经济开发区

用生态工业思想改造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对新建的开发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整体规划和选择入园企业,构建合理的产业和产品链网,实现园区工业结构最优组合。

(2) 用循环经济指导老工业区改造

在老工业区改造中引入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建立新型的工业组织形态,以循环经济指导老工业区的改造,结构调整和产品调整。

(3) 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

在资源枯竭地区,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调整资源开采型企业产品结构,建立生态工业网络,开发二次资源,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

3. 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旧物分类、回收、再造系统,城市及区域中水回用系统,生态型产业系统,信息系统等初步建设起循环型社会。

循环经济的建设范围不仅涉及第二产业,而且也涉及到第一、三产业。对于第一产业,要求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建立工农业之间的产业共生联系,形成新型生态产业。对于第三产业,要求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废物进行分类回收,为再循环创造条件。建筑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废物实现产生量最小化和再利用。消费者应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自觉参与循环资源的回收活动,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建立。  在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中,要将第一、二、三产业作为整体进行考虑,统一规划三产内部和三产之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使区域内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形成协调、优化的关系。

五、示范区的软件建设  1. 法律法规支撑体系设计

(1)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地方(城市、省)的循环经济发展条例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2)制定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

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投资、土地、排污费返还政策和其他经济激励政策;基建和技改项目审批中鼓励循环经济示范区内的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垃圾处理费,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运行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制定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激励性经济政策。制定政策明确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3)制定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的政策

绿色消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再生利用产品和经过清洁生产审核、通过ISO14001认证的企业的产品以及通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在使用中,注意节约及多次重复利用,回收废弃办公用品。通过政府的表率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

2. 技术支撑体系设计

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包括环境工程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等。要重点开发或运用生态工业的关键联接技术,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技术、水回用技术、工业废物资源化技术、生物化工联接技术;能源的梯级利用技术;开发和运用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深加工等二次资源开发技术,建立生态工业技术研发基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六、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

示范区应按照下述四类指标体系进行规划建设:

1. 经济发展指标

2. 循环经济特征指标

3.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4. 绿色管理指标

七、示范区规划文本的编制

以下给出示范区规划文本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划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增删和调整:

摘要

1. 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概况,存在的主要经济、社会、环境问题及分析

2. 建设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条件

3. 建设目标和原则

(1) 总体目标

(2) 具体目标

(3) 建设原则

4. 总体设计

(1) 循环经济建设总体框架

(2) 主要物流、能流和元素代谢

(3) 一、二、三产业循环方案

5. 产业发展规划

(1) 生态工业发展规划

(2) 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3) 循环型社会发展规划

6.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7. 生态景观建设规划

8. 重点建设项目及分析,项目清单表

9. 建设投资和效益分析

(1) 总投资

(2) 融资渠道

(3)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10. 法律法规、政策

(1) 法律法规

(2) 鼓励政策

11. 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 领导小组、实施小组、专家小组

(2) 保障措施(如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中介组织、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等)

12.通过验收批准命名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序号 名 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2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4 无锡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6号 2010年4月1日 5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6号 2010年4月1日 6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7号 2010年4月1日 7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03号 2010年8月26日 8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03号 2010年8月26日 9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0 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1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2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40号2011.4.21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50号2011.4.2514广州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144号2011.12.51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35号2012.3.1916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2]158号2012.12.2617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158号2012.12.2618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3]25号2013.2.619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环发[2013]25号2013.2.620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5号 2013.2.62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2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4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5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环发[2014]145号2014.10.1113.批准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序号 名 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贵港 环函[2001]170号 2001年8月14日 2 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暨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 环函[2001]293号 2001年11月29日 3 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建设示范园区 环函[2003]102号 2003年4月18日 4 长沙黄兴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 环函[2003]115号 2003年4月29日 5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 环函[2003]324号 2003年11月18日 6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函[2004]113号 2004年4月26日 7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函[2004]114号 2004年4月26日 8 贵阳市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环函[2004]418号 2004年11月22日 9 郑州市上街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函[2005]144号 2005年4月21日 10 包头钢铁生态工业园 环函[2005]536号 2005年12月8日 11 山西安泰集团 环函[2006]198号 2006年5月18日 12 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 环函[2006]347号 2006年9月11日 13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函[2006]417号 2006年10月24日 14 绍兴袍江工业区 环函[2006]481号 2006年12月4日 15 青岛高新区市北新产业园 环函[2007]166号 2007年5月16日 1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08]75号 2008年8月25日 17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09]3号 2009年1月7日 1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19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21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04号 2010年8月26日 22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04号 2010年8月26日 23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17号 2010年9月20日 24 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5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6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7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29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0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1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2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3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4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6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7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9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0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1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3 上海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环发[2012]114号 2012年9月3日 44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2]114号 2012年9月3日 45 天津港保税区暨空港经济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6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7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8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9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6号 2013年2月5日 50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26号 2013年2月5日 5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2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3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4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6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7 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8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9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0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2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自由的跳跳糖
还单身的鲜花
2025-08-08 10:07:11
头条聚焦

甘肃2025年氢能产值将达百亿!风光发电+氢储能为主!

2023-01-05 17:08 来源:氢能汇 点击:10

2023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实现多元化应用场景示范,初步形成有规模有效益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建成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20万吨/年左右的制氢、储氢基地,建成一批氢气充装站及加氢站,开展短距离气态配送体系、长距离液氢输送和管道输氢综合互补的输氢网络体系建设。引进培育氢能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

在产业布局上,建设“一个走廊,两个示范区,两个基地”:

一个氢能走廊:沿“一带一路”通道节点城市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就近消纳体系,打造甘肃氢能走廊。

两个示范区:基于河西地区可再生能源优势,依托酒泉、张掖先行先试,建设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在陇东地区,以庆阳为核心,基于多种能源富集的优势,布局氢能—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区。

两个基地:借助建设“兰白两区”契机,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和人才优势,打造氢能产业创新基地。依托兰州、定西及周边地区制造业优势,布局氢能装备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氢能基础材料和氢能装备制造产业。

甘肃省将依托资源合理布局制氢基地,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河西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试点示范,逐步扩大制氢规模,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绿氢生产基地。在工业副产氢较多的兰州及陇东地区,根据市场需求,利用工业副产氢提纯制氢。

在氢能运输领域,推进短距离高压管束车运输和长距离低温液态运输,开展天然气管道掺氢、纯氢管道输氢等应用试点。

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布局加氢站。支持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探索四合一(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等综合站和站内制储加(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加氢站建设新模式。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布局建设“分布式光伏+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示范应用。

在应用场景拓展上,鼓励冶金行业探索绿氢冶金技术研发应用。探索液氢在航天领域的应用。在天然气短缺的市州,探索天然气掺氢及以氢作为高品质热源的应用。

发挥氢能储能容量大、调节周期长、建设周期短的优势,重点在河西地区布局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一体化示范工程,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探索氢储能与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运行的商业化运营模式,对比研究氢储能与电池储能、熔盐储能等其他储能方式单独或混合储能的技术特点和经济性。

探索布局发电领域示范应用。结合增量配电改革和综合能源服务试点,因地制宜开展氢电融合的微电网示范和氢能热电联供应用示范。在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展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等发电技术应用示范。鼓励在偏远地区开展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应用。结合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示范应用。

无私的发带
糟糕的西装
2025-08-08 10:07:11

距北京600公里范围内自驾好玩景点:五台山、乔家大院、藏山、秦皇岛、烟台市、延庆等。

五台山(Mount Wutai)

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境内,隶属忻州市五台县,西南距省会太原市230公里,与浙江普陀山、安徽九华山、四川峨眉山、共称“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五台山与尼泊尔蓝毗尼花园、印度鹿野苑、菩提伽耶、拘尸那迦并称为世界五大佛教圣地。

五台山属太行山系的北端,跨忻州市五台县、繁峙县、代县、原平市、定襄县,周五百余里。在北纬38°50'~39°05'、东经113°29'~113°44'之间,由一系列大山和群峰组成。其中五座高峰,山势雄伟,连绵环抱,方圆达250公里,总面积592.88平方公里。

乔家大院

位于山西省祁县乔家堡村。它又名在中堂。属于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具有北方汉族传统民居建筑风格的古宅。

整个院落呈双喜字形,分为6个大院,内套20个小院,313间房屋,总占地10642平方米,建筑面积4175平方米。整个院落是城堡式建筑,三面临街,四周是高达10余米的全封闭青砖墙。大门为城门式洞式。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更是使乔家大院俨然成为晋商大院的代表,电视连续剧《乔家大院》的热播,再一次勾起人们对这座清代民宅的回忆。拥有独家出版权的上海辞书出版社也推出了《乔家大院》同名长篇历史小说。

藏山(cang shan)

古名盂山。国家级AAAA风景区,坐落在太行山西麓,山西省东大门的阳泉市盂县城北18公里处苌池镇藏山村东的重峦叠嶂中,东临石家庄,西接太原市,南望娘子关,北倚五台山和西柏坡,造化神奇,独钟灵秀。

相传春秋时晋国大夫赵朔被晋国公杀害,赵朔死前将遗腹孤儿托付给门客程婴,程婴舍去己子,携赵朔的孤儿赵武潜入盂山藏匿15年之久,后人就把盂山改名为藏山,并立祠祭祀,距今已有2600多年的历史。为山西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秦皇岛

简称秦,又称港城,河北省地级市,世界级汽车轮毂制造基地和中国最大铝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北方最大粮油加工基地,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中国海滨城市,东北亚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是东北与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秦皇岛港是世界第一大能源输出港,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秦皇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因秦始皇求仙驻跸而得名,两千余载的岁月长河,留下了夷齐让国、秦皇求仙、魏武挥鞭等历史典故。秦皇岛曾协办北京亚运会和北京奥运会,是中国唯一协办过奥运会和亚运会的地级市。

秦皇岛是低碳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2012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十大最佳休闲城市之一;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国十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创建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烟台市

山东省地级市,地处山东半岛东北部,东连威海,西接潍坊、青岛,南邻黄海,北濒渤海,与辽东半岛对峙,与大连隔海相望。

烟台全市土地面积13745.95平方千米,海岸线长909千米,濒临渤海、黄海,有岛屿63个。辖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金山港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长岛县,以及龙口、莱阳、莱州、蓬莱、招远、栖霞、海阳7个县级市。截止2015年底,烟台市人口701.41万,少数民族47个。

烟台是环渤海经济圈内重要节点城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骨干城市、 中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中国海滨城市,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重点建设港口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 烟台与威海同为中国著名的“雪窝”。

延庆县

地处北京市西北部,为北京市郊区县之一。东邻北京怀柔区,南接北京昌平区,西与河北省怀来县接壤,北与河北省赤城县相邻,县城距北京德胜门74公里。平均海拔500米以上,气候独特,冬冷夏凉,素有北京"夏都"之称。

2013年9月,延庆以独特的地质遗迹、历史人文和生态环境资源,北京延庆地质公园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名录,被授予"中国延庆世界地质公园"称号。

延庆县是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理念,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ISO14000运行国家示范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国家生态县"等荣誉称号。成为"全国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同意撤销延庆县,设立延庆区。

认真的枕头
大力的服饰
2025-08-08 10:07:11
新能源行业总体前景都是很不错的,新能源行业是我国未来几十年发展重点。

随着“十二五”即将结束,“十三五”发展目标与纲领陆续出台。近日,据媒体报道,“十三五”期间低碳环保将是主线。与此同时,在冬奥会的助力下,张家口将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为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提供清洁能源,并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上述利好事件下,预计我国新能源产业即将迎来爆发期。

新能源主要包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与汽车新能源等。近年,在传统能源供应日趋紧张,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新能源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十三五期间国家依旧“主打”低碳绿色,从产业角度来看,光伏、风电与核电等清洁发电产业将获得利好。

光伏是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简称,指的是可以将太阳能辐射转换为电能为用户供电的系统,分为并网与独立式,并网式具有成本低、环保等特点,正成为光伏行业主流。并网式发电又分为地面电站与分布式光伏,我国太阳能市场以地面电站为主,分布式光伏只占有20%市场。不过考虑到地面电站需要大量土地,我国东中部地区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并不适用地面电站,因此分布式光伏近年被大力推广。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第一季度,我国并网式太阳能发电装机为1758万千瓦,为去年同期的4.4倍,西部地区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对其贡献巨大,而受融资、并网以及商业模式等因素困扰,我国分布式光伏进展缓慢。不过,光伏“十三五”规划即将出台,预计在政策影响下,光伏累计装机目标可能由最初的100GW进一步上调,分布式光伏难题将逐步解决。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陆地与海上可开发与利用风能共计10亿瓦,业界统计如果风能被全部开发,可以满足我国目前的用电需求。我国是全球风电装机增长速度最快、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风电并网装机已达到7500余万千瓦。不过,作为世界风电第一大国,局部地区弃风的“生长痛”也困扰着业界。

对此,业界认为,解决弃风问题要追根溯源,理清上游规划环节,加强管理与科学规划,让风电发展和电网消纳均衡同步建设远距离、大容量的电力输送通道,构建全国乃至更大范围的风电消纳市场。根据国家规划,风电十三五累计装机目标大概率将上调到250GW,风电行业有望破局。

核电采用核裂变的方式释放巨大能量发电,与光伏和风电相比,核电具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又不存在水电季节性等弊端,因而正成为我国重点推广的新能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的《2015-2020年中国核电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役核电机组数量达23台,从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事故与事件在建核电机组为26个,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在建机组质量受控。2015年一季度我国核电发电量占比约为2.7%,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0.2%,这为我国核电产业发展带来想象空间。

随着沿海核电项目不断建设、内陆核电释放开启信号,预计至2030 年,国内核电总装机量将达到1.5~2亿千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6%至8%。

自由的火车
失眠的心情
2025-08-08 10:07:11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 〔2013〕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又有哪些呢?以下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一)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以绿色、节能、环保为指导思想,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建设用地要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2.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修订工程预算和建设标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监管。

3.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切实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发展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4.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

(二)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超额完成任务。

2.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继续推行“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

3.开展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以建筑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等为重点,在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探索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

4.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制定具体改造规划。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有条件的地区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制定改造方案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面的意见,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条件许可并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研究采用加层改造、扩容改造等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减少扰民,积极推行工业化和标准化施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严把规划、设计、施工、材料等关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节能改造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居民对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三)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

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撤并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热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地推广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推广“吸收式热泵”和“吸收式换热”技术,提高集中供热管网的输送能力。开展城市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热损失,降低循环水泵电耗。

(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太阳能资源适宜地区应在2015年前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研究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适宜推广地区名单。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

(五)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推行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推进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实现监测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研究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行业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行惩罚性价格。公共建筑业主和所有权人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试点。

(六)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

科技部门要研究设立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高效空调、热泵、雨水收集、规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

(七)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烧结空心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到2015年末,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10%,屈服强度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45%。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质检部门要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规范市场消费。质检、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八)推动建筑工业化。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快建立促进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换性。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快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提高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九)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地级以上城市要因地制宜设立专门的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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