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是什么意思
(一)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二)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
什么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省各类型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企业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
(二)绿证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电网提供的基础数据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照项目所发电量核发相应绿证。
(三)绿证原则上可转让,绿证转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
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评估登记表。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可再生能源一般是指可循环可转化的能源,如水、风可持续能源一般是指可持久供应且较稳定的能源。
是清洁能源,也是绿色低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是中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加杠杆做乘数的工具现在已经没有了。
从2016年中央开始进行大力金融去杠杆之后,过去为房地产的经济活动提供杠杆、创造债务的“影子银行”,包括信贷之外的各种隐性债务和杠杆工具,这些结构都已经被剿灭了。所以,即便去年11月份开始,关于房地产层面的限制和约束放松,但乘数效应依然创造不出来。
2、加杠杆做乘数的利益机制也在消失。
金融领域是中国反腐的重点领域,去年中央巡视组进驻25家金融单位,所以,过去创造杠杆背后的利益机制正在被打破,没有激励和动机去加杠杆,去堆积债务。
3、家庭层面的“六个钱包”预期发生变化。
中共中央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之后,中国出现了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未来方向的变革。这个变革的目标是“共同富裕”,意味着中国未来的财税体系正在发生系统性的变化,税收主体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出现明显变迁。
征税主体从企业层面会逐渐向资产和资本的层面转移。坊间议论的房地产税或遗产税、赠予税,包括未来可能涉及的资本利得税,都有可能在这样一个社会系统变革中纳入完善的体系,这些变化会极大地影响家庭部门的跨期经济决策,房子是跨期经济决策中最主体的部分。
供给冲击,比如我们在推进双碳过程中,体制成本的外溢、形式主义的外溢在去年的煤荒电荒、拉闸限电对经济造成滞胀困扰中都表现得非常明显。
应对冲击、稳定经济的四大建议:
一、抗疫政策改善,从今天来看对于稳定经济具有全局性的意义。稳定经济的核心是稳定就业,而对就业改善重要的是改变疫情冲击下经济流量急剧下降的局面。
所以,接下来中国的抗疫政策如何从过去的行政抗疫、社会管控有效转化到科学抗疫,这对显著改善经济流量和稳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有效缓解在房地产下行周期压力释放的时间窗口下地方财政悬崖的压力。
因为抗疫对社会的管制,正在耗费巨大的财政开支,这对于处于“财政悬崖”状态下的地方政府确实是不堪承受之重。最近出台的一些疫情诊疗方案的改变,恐怕是决策接下来稳定中国经济的重要抓手。
二、要稳定中国能源基本盘,稳定煤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可再生能源的新增不计入能耗指标,原料用能不计入能耗指标,通过弹性化地处理双碳能耗,今年能耗指标的释放能增长8%以上。所以如何减少供给冲击恐怕是今年着手稳经济的重要一环。
三、针对预期信心减弱的方向,在政策方面要进行比较大的策略性调整。尽管中国正处在一个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变革的时间窗口,但阶段性策略调整恐怕是当前需要非常重视的方向。当前要以扶贫心态来呵护民营资本和私营资本的信心,这个方向恐怕我们要下大力气来做。
四、一定要重视外部条件,特别是全球格局。由于乌克兰危机事件所带来的冲击,G2战略竞争格局的天平至少在这个时间窗口出现了明显的倾斜,我们一定要重视这样一个变化给中国所带来的潜在冲击和压力。所以,我们要有含章可贞的开放态度,智慧地化解由于外部条件的恶化带来的种种压力。
一般规定
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设计同步。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网供电的照明装置替代部分电光源照明。
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设置用于系统节能效益监测的计量装置。
当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常规能源时,所替代部分的能源量不应计入本标准能耗限值内。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各类用能、用水系统及设备的监测、控制、计量统计、分析等功能,宜具备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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