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智能网联绿色低碳等 全国人大代表陈虹2021两会建议
易车讯 在2021“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瞄准智能网联自主创新,提出《关于提高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增强国内汽车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建议》,以及《关于加强数字生态环境下汽车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建议》;着眼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出《关于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配套,助力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以及《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电分离”商业模式政策体系的建议》。
关于提高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增强国内汽车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建议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推动汽车芯片数量的大幅度提升,车规级芯片国产化已拥有规模基础。然而,目前国产车规级芯片仍然存在整车应用规模小、车规认证周期长、技术附加价值低、上游产业依赖度高等问题。结合我国消费电子行业发展和日韩车规级芯片产业链建设经验,未来通过产业扶持政策聚焦解决上述问题,是提高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增强汽车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有力途径之一。单靠市场一股力量很难推动车规级芯片国产化,需要形成政府牵头,整车企业联合,针对头部芯片企业开展重点扶持的策略。
陈虹代表建议,在消费级芯片企业的扶持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车规级芯片行业的扶持力度,使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愿意用、敢于用、主动用”。出台聚焦车规级芯片的扶持政策,包括各级研发和产线投资补贴、首台套应用补贴等,降低企业投入和产品价格;并拉动保险企业设计产品责任险,对国产芯片在整车上的应用进行保障,降低整车、系统和芯片企业的应用风险。
建议制定车规级芯片“两步走”的顶层设计路线,实现车规级芯片企业从外部到内部的动力转换。第一步由主机厂和系统供应商共同推动,扶持重点芯片企业,帮助芯片企业首先解决技术门槛较低的车规级芯片国产化问题,提升其车规级国产化体系能力;第二步主要由芯片供应商推动,形成芯片供应商内生动力机制,解决技术门槛高的车规级芯片国产化问题。
建议针对具体高技术门槛芯片,推动设立整车、系统、芯片的重大联合攻关专项项目,由政府、企业分摊研发资金,共享专利,占领未来行业制高点。成立重大联合攻关专项项目,集中力量支持技术路线明确但技术储备薄弱、应用前景广泛但前期投入巨大的项目,由政府或头部企业牵头需求端和供给端,分摊研发资金、共享专利,构建需求驱动的协同创新链。
关于加强数字生态环境下汽车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建议
2020年中国汽车的总销量达到了2532万辆,其中具备一定自动辅助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的占比快速提升。据相关研究机构估算,一辆自动驾驶测试车辆每天产生的数据量最高可达10TB,数据类型包括车辆行驶数据、车身数据、操控数据、视频数据、图像数据、坐标数据等数十类。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车外数据采集、车内数据采集以及远程数据传输交换等,具有“数量大、种类多”的特点。
在数据获取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数据的采集和存储方面责任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数据的商业用途约束要求不清晰,对于数据泄漏的防范不足,对于数据违法的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应当立足产业实际,着力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体系,推进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加大保护力度。
陈虹代表建议,建立准入制度,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包括高精地图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商业用途需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管理。只有满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要求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才能进入汽车公告目录。
建议加强数据隐私保护,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对于可能存在的隐私风险具有告知义务,并且在收集、使用、转移、删除数据时给予用户自由选择权。同时,企业也需要提升软件的安全性,在分析处理数据时要进行数据和个人身份的分离,并将数据匿名化,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对于个人数据能否被使用以及具体使用目的,用户应拥有选择权和知情权。
建议制定过程审查制度,应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企业建立完备的数据安全管理和软件升级流程。同时借鉴互联网信息管理制度,智能网联汽车提供的数字服务内容也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审查,并对所涉及的敏感数据及个人隐私数据出境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建议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对于危害或滥用涉及国家安全以及用户隐私数据的行为,应制定惩罚性措施和群体赔偿机制。
关于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配套,助力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
我国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时间表,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发展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当前碳排放主要由化石能源贡献,氢能源普遍被认为是脱碳和未来清洁能源的重要解决方案。作为氢能源重要的使用场景、交通运输的终极绿色产品——氢燃料电池汽车,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发展,主要关键技术都已接近国际主流水平,已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一旦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运用,将为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进程做出巨大贡献。
但是,氢能产业的发展面临当前法规政策的“铁壁合围”,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各个环节发展受制于当前法规政策的种种限制。相比交通燃油、天然气等能源管理的法规政策,目前对氢能的管理主要还是“一刀切”,笼统地把氢能源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由此为氢能商业化应用增加了不少障碍与成本,导致氢能从制造端到使用端的成本急剧增加,不利于新兴战略产业的快速成长。
为此,陈虹代表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形成统一的中国氢能战略规划。从国家层面制定我国的氢能战略发展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分步实施的重点;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建立有力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氢能战略落地实施。
建议在氢能管理政策法规层面有所突破。如对氢能的上中下全产业链,单独形成专项的法规政策,在审批、监管流程上与燃料汽柴油尽量趋同。
建议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范围和碳交易的试点范围,将工业副产氢提纯、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加氢站项目纳入减排项目范围,以进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高绿色制氢项目受益范围,引导社会对于绿色制氢项目的投资积极性。
陈虹代表还建议,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对使用绿氢(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氢能)进行一定时期的专项补贴。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电分离”商业模式政策体系的建议
新能源汽车“车电分离”商业模式是国家鼓励探索的方向,主要包括快换式、非快换式等操作模式。快换技术比较适用于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主要解决续驶里程问题。“非快换式车电分离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换电频度低,一般2-3年换电一次,基于现有4S店售后检修设备即可实现电池更换,无需巨额投资,且具备兼容快换模式的可行性,市场前景将更为广阔。
陈虹代表建议,国家同时鼓励非快换式和快换式“车电分离”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协同研究,针对“车电分离”模式全面梳理和出台完善的管理政策。“车电分离”模式的顺利实施涉及产品公告、车辆登记注册、税务、保险等多个环节,建议国家相关部委针对不同“车电分离”模式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完善相应政策与流程,加快推动“车电分离”应用落地。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的比重已达到38.3%,其替代作用日益突显。而根据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信息,2019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至7.5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9.5%。其中,水电装机3.54亿千瓦(抽水蓄能为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93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8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995万千瓦。
不过,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8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为1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54.7%。在业界看来,导致这一局面主要因为2019年度光伏补贴政策的改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推出时间延迟,而其中根源问题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的 历史 使命似乎也已完成。
事实上,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就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包含其中尚未明确)。
以光伏为例,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2020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而鉴于此,业界推测,2020年大概率将成为我国光伏电站(户用待定)享受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财政部介绍,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2076万千瓦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二是调控优化发展速度,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每千瓦时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
“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保障能源安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六保”任务之一的“保粮食能源安全”做出具体部署,成为热点话题。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表示,在疫情影响之下,要把老百姓的饭碗端稳端牢,把能源安全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建议未来要压实责任、加大投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同时完善应急体系。能源方面,则要加快推进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体系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大力防治重大病虫害。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深化农村改革。恢复生猪生产。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一些国家增加粮食储备,一些国家限制粮食出口。对于当前我国的粮食安全状况,5月22日,在今年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肯定地说,中国不会发生粮食危机。
他表示,我国粮食已连续十几年丰收,2019年产量达13277亿斤,连续5年保持在13000亿斤以上。目前,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远高于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稻谷、小麦两大口粮自给率达百分之百,库存超过一年产量,够全国人民吃一年。
“疫情是一次大考。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验来看,粮油食品等重要民生物资供应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给我们今后工作一些启示。”全国人大代表、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建议,优化民生物资保障的应急管理体系及联动机制,保障特殊时期的粮食安全。
从中长期发展角度考虑,于旭波建议国家将建设民生物资绿色通道纳入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制建设中,通过切实措施确保民生物资的及时稳定供应;出台“民生物资绿色通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民生物资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明确民生物资的具体范畴,建立民生物资产品保障清单。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副校(院)长王娟玲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国出台禁止或限制本国粮食出口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对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有特殊重要意义。未来要通过压实政府责任,有效保证耕地面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
在把14亿中国人饭碗端牢的同时,工业的粮食——能源的安全保障也至关重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
在5月18日的二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方面介绍,三月下旬以来,能源消费下降幅度明显收窄,煤电油气供给保障充足有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数据显示,到3月末,能源生产企业已基本复工。煤炭产量稳步回升。3月中旬,煤炭日产量已超过1000万吨,已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全国统调电厂电煤保持在25天以上,供电、供热企业和港口库存均处于合理水平,电煤价格处于绿色合理区间。油气产量持续增长。一季度原油产量4857万吨,同比增长2.4%;天然气产量48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1%。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清洁化、低碳化发展是能源转型的必然方向。我今年的建议仍将围绕如何加快推进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建设来考虑。其中包括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机制,解决当下补贴拖欠的问题;作为广西代表团成员,建议加强政企协同推动广西海上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有关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电董事长温枢刚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表示,伴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迭代的加速,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已经和煤电接近。建议将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规划占比提高到25%,205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50%,为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2050年实现富强美丽的中国梦提供清洁可靠的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热控专责工程师方敏也表示,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有了明显改善,燃烧带来的污染和排放大幅度降低,空气污染和雾霾治理成效显著,这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力推广。为实现可再生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议根据疫情影响,相关部门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关于“陆上风电2020年底投产,海上风电2021年底投产”要求时限延期,对竞价光伏发电适当放宽投产时限要求,为工程安全、质量、投资效益提供必要保障相关政策。
为防范化解“卡脖子”风险,保障油气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马永生建议加快推进石油石化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加强攻关力量归口管理,加强统筹国家级试验平台建设,加强标准提升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建议针对高端材料、关键装备、核心部件等“卡脖子”项目,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能源储备能力提升也是下一步重点。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石油进口国、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原油储备能力直接影响进口量和战略主动性,今年是我们完成石油战略储备目标的关键一年,国际油价的下跌为我国提供了良好的战略储备窗口,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全国人大代表、洛阳石化总经理江寿林建议,进一步加大石油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其中包括继续扩大在石油储备、管输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加快推进已规划国内石油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采取措施调动大型企业、民间资本的积极性,鼓励“储油于商”,提高储备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究其原因,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俊峰认为,补贴缺口变大的根本原因有二:
一是征收不到位,导致入不敷出二是征收额度没有随可再生能源规模的扩大而提高。
李俊峰指出,补贴来源是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每年应征收1000亿元,但是征收比例仅75%左右,年度欠收200多亿元,长此以往而造成了历史欠账,并多年累积、滚存而成为1000亿元的缺口。在李俊峰看来,可再生能源附加的额度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及时调整,补贴出现缺口成为必然。
因此有专家提出,在控制光伏发展速度的同时,财政应适当调增基金规模,适应发展需要。如果把全社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全部收上来,所谓缺口就会大大减少。如果社会用电每度附加增加到3分钱,补贴将由此全部解决。
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着力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的缺口问题。
1、3月2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今年政府性基金总预算较上年增加4131亿元;
2、大家最关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科目,今年未单独披露,而是与其他8个科目合并披露,合并后的科目项支出规模增加3609亿,除可再生能源基金之外科目体量绝对值均很小。增加大头属于可再生能源再无疑义;
3、我们判断此次不明确披露可再生能源补贴支出规模或与存量补贴金额尚未完成最终清查,数字无法明确有关;
4、根据上述数字,我们初步估计今年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为890(上年规模)+3609=4499亿元;预期可以解决3000多亿元的存量欠补问题。
此前已有种种迹象表明补贴拖欠会解决。①十三届全国人大审议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大幅增长;②报告中指出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③财政部2022年预算表其他支出较2021年增加3600亿。
大约还需要一个季度的时间资金正式下放,资金可能来自于央行上缴。目前主管部门正在就可在能源补贴欠款事项进行系统性清查,3月底前将完成企业自查。预计最快一个季度,主管部门将对上述企业清查完毕,此后国家将一次性发放历史拖欠补贴。
一次性解决补贴缺口,绿电企业获得大量资金,绿电开发提供充足资金支持。根据国君电新的测算,当前补贴缺口大约在4500亿左右,有望一次性解决此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将极大改善绿电企业的现金流情况,获取海量新增开发资金,按照2.5:7.5的资金配比,有望撬动1.8万亿绿电投资,假设风电光伏开发资金分配1:1,可以撬动180GW风电+225GW光伏项目!
可再生能源相当于能源领域里的一个小孩子,必须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让它尽可能地快点长大。但补贴并不是长远之计,发展起来以后成本必须降下来。
《可再生能源法》的最终目的是让可再生能源不再依赖补贴,独立去走市场竞争化道路。现阶段可再生能源还在成长,需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但是在明年可能将会出现两个变化:一是从现行的高补贴向通过竞争方式降低补贴这个方向倾斜;二是从过去单纯追求扩大规模变成追求质量和效益。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一定要注意实际的贡献,而不是说单纯追求多大的装机规模,这个意义不大。
根据2014年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风力发电将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不再给予补贴;光伏发电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在用户侧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分布式这类也不再享受补贴。这意味着到时候上述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度电成本下降的前提下可以不再依赖补贴,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得到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较高,所以一定要想办法降低度电成本,这样才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使脱离补贴也存在一定的生存空间。另外,要解决长期存在的弃风、弃光现象以及补贴拖欠的问题,使得可再生能源投资者有一个合理正当的利润回报。要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能够顺利上网。同时要注重追求电站质量,尽可能多发电才能有更好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