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实施文件
1、补贴政策有望继续扩大
由文件的第七条“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以及第八条“加强政策保障”中可以看出,光伏补贴在维持原有的国家补贴基础上,将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引进投资,增加或维持地方政府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款项,多省或迎来新一轮的高额补贴。
2、分布式光伏前景可观
从附件中可以看出,虽然未来三年的建站规模明确而规模大,但是它始终是有限的,而且要求优先建设光伏扶贫电站,伴随着标杆电价的调整,企业或许又将引来一波波抢装潮,这并不利于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分布式光伏规模却是不被限制的,目前而言,分布式光伏的普及量仍然较低,市场相对空白,只在一些光伏大省如山东、河北有较高的普及率。同时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于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是要大于集中式电站的,所以在未来几年,分布式电站或将迎来爆发期,成为新的市场红利。
3、光伏行业向标准化运营靠拢
就目前的光伏市场情况来看,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这些因素都表明了起步早、产量第一的中国光伏市场仍处于一个百家争鸣的初级市场。
而初级市场是要迎来过度的,慢慢的会转向规模化、标准化运营。从文件的第四条“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可以看出,未来新的技术革新会给行业带来新的契机,同时也会淘汰缺少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市场开始慢慢进入良性循环。
我非常认可国家进行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行动,但要想大规模普及,不仅要考虑到清洁能源大规模项目所铺设的人力技术和资源成本。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扶持也必须要尽快跟上。
对于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仅可以促进民生生活的秩序和空气的良好,也能够保障我国的现有生活和未来发展。但在现阶段还有更多的技术难关仍需解决和突破,这也是值得注意和考虑的。
可清洁能源的使用将会造福人民群众,并减少环境污染。
我们本身和自身的环境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况,通过可清洁能源不仅可以替代燃料燃烧可能产生的有害废物,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家园,从而避免未来产生极端的频繁灾害天气对生活和出行造成影响。因此清洁环保能源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未来国家之间的能源使用甚至外太空的能源使用技术而言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前景方向。
许多可再生发电项目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影响了发电技术的运行和改进。
但不可忽视的是,相关的阻力和问题比如说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这些清洁项目虽然不会产生污染,但其发电规模和其发电设备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对于维持地区的长久和稳定发电而言,其实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目前类似诸如核能以及其他的清洁煤发电项目,也受到了国家的关注和行业的研究。
针对可清洁能源的市场推进和研发,相关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有待完善。
要想真正的促进替代行动的落实和到位,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是有待完善的。针对于某些企业的研发和分析给予一定的支持,并派遣相应的科研人员进行辅助帮助,可以更好的推进这类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落地。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今年前8个月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1—8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0%,同比上升6.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9%,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
这个“81.0%”来之不易!
——“81.0%”,来自水环境治理工程如期推进,治理步伐提速。
碧水源发布的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6亿元,同比增长311.31%;鹏鹞环保同样传来捷报: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7.5亿元,同比增加68.08%。不只是这两家从事水污染处理的上市公司,今年以来,水处理市场呈现明显向好态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各地水污染治理步伐正在提速。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天堂村三桥坡,一座投资200万元新建的花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格外显眼。过去,三桥坡的生活废水没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如今有了治理设施,村里的环境焕然一新。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如期完成水环境治理目标,各地加大治理工程投资力度,更加注重治理效益。长江保护修复、农村污水湿地处理设施等全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以广西为例,全区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532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617公里,形成镇级污水处理能力约74万立方米/日,受益人口超过550万人,覆盖度约74%。
——“81.0%”,来自饮水安全保障、黑臭水体治理等同步推进。
家住辽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堡河畔李相街道的白瑞,经常到张沙布村河边走走,看看河道治理的最新进展。
在浑南区,张沙布村支流河由于接纳农村生活排污,形成黑臭水体,对村民生活环境以及白塔堡河水质的影响日益突出。为加快解决群众关切的农村黑臭水体问题,不久前,浑南区完成了白塔堡河张沙布村支流生态治理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投资10万元的治理工程,今年9月底基本完工,白瑞对治理效果充满期待。
上半年,各地着眼群众关注的水环境问题加大投入,治理捷报频传。比如,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7月22日,天津宣布全部567条黑臭水体(含城市黑臭水体26条)治理中,已有505条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主体完工率达89.1%;截至今年二季度末,黑龙江各地上报已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40处,黑臭现象基本消除……
经过几年大规模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我国饮水保障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但县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仍相对突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农村要完成“千吨万人”(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最新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农村1076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中,已有9344个完成保护区划定批复,占比达86.8%。广大农村居民的“水缸子”更安全、更洁净了。
——“81.0%”,也来自有效处理、加强监测,避免环境消毒杀菌等因素对水质造成影响。
在疫情防控中,医疗废水增多,大范围高强度的环境消毒杀菌,个人消毒产品用量显著增加,这些因素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1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截至6月,累计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5.6万次,未发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到影响的情况。
如今,“十三五”规划中涉及地表水的约束性指标,已经提前完成。治理的脚步不会停歇,水清岸绿的美丽图景将越来越多。
“十三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科技取得重大突破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十三五”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
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何?
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分别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
第9项约束性指标也将完成——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今年1-9月份,优良天数比例为87.2%,预计到年底能够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
取得了哪些成效?
2010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销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55%,目前全国公交车电动化比例从2015年的20%提高到目前的60%。
“十三五”以来,可再生能源装机年均增长大约12%,新增装机年度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主体。
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方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2019年卫星监测到的全国秸秆焚烧火点数比2015年下降了42%。
截止到2019年底燃煤电厂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9亿千瓦,目前,全国约6.1亿吨左右的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重点地区的39个城市列入2018、2019年“散乱污”企业清单台账的7万余家企业清理整顿开展专项排查。
截至去年底,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2%。
在战略、顶层设计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发生了什么变化?
战略部署上依法治污为主——,“十三五”期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依法治污、依法排污意识逐渐形成;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
顶层设计上“大格局”形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的机制;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相继出台。
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我们完成制修订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51项,包括4项环境质量标准、3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环境基础标准、305项环境监测标准、197项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其中配套大气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22项涉气标准。配套“水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07项涉水标准。配套“土十条”的实施,发布了49项涉土标准和40项固体废物标准。
科技研究上大放异彩——“十三五”期间,国家在生态环境科技投入方面,仅中央财政投入就超过100亿元。
大气领域:针对京津冀区域雾霾成因专项成果已公布;
水环境领域:形成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系统与应用等八大标志性成果,建成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环境管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
土壤环境领域:开展了铬、砷重金属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示范;
固废领域:大宗工业固废建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重金属安全处置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支撑了无废城市建设;
环境基准领域:首次发布了我国保护水生生物镉和氨氮水质基准,实现了我国在该领域零的突破。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十四五”即将到来之际,科学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做好下一个五年污染防治行动的开局。
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应用。另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在供热、燃料、供气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供热系统中太阳能热水器80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160000万平方米燃料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年产40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200万吨供气达到年产80亿立方米。
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山东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能源供给绿色多元、能源消费合理高效新格局,节能降耗取得显著进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壮大。 从发电装机容量看,2020年末,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水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4791.2万千瓦,比2015年末增长3.3倍,五年年均增长33.9%;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30.1%,五年累计提高18.7个百分点。从发电情况看,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823.8亿千瓦时,比2015年增长2.9倍,五年年均增长31.6%;占全省发电量的14.2%,五年提高10.0个百分点。从全国看,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019年居第16位,比2015年提高6个位次。
化解传统产能取得重大进展。 “十三五”时期,全省化解煤炭产能6460万吨,淘汰落后燃煤机组778万千瓦,压减焦炭产能2800万吨。从产量看,原油、煤炭、焦炭产量分别累计下降13.9%、23.0%、35.3%。受压煤措施和市场需求减少等多重因素影响,火电产能得到有效抑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由2015年的5288小时减至2020年的4423小时,减少865小时;火电产量仅累计增长7.4%,五年年均增长1.4%。
省外优质能源利用迈上新台阶。 2020年,净调入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达到1158.7亿千瓦时;天然气突破200亿立方米,达到205.9亿立方米,分别比2015年增长1.3倍和1.6倍,年均分别增长18.4%和21.5%,均远超火力发电增速。
一次能源产量中非化石比例大幅提高。 非化石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水电等一次电力,以及生物质等其他绿色能源,“十三五”时期,山东非化石能源占比累计提高16.2个百分点,而原煤、原油占比分别累计降低13.7和2.7个百分点。
能耗总量稳定低速增长。 “十三五”时期,山东能耗总量累计增长6.3%,以年均1.2%的增速较好支撑了GDP年均6.0%的增长。其中煤炭消费量累计下降约10.5%,石油消费量累计增长约9.6%,天然气消费量累计增长1.6倍,用电量累计增长28.2%。从全国看,山东能耗总量一直居全国首位,但占全国比重由2015年的9.1%降至2019年的8.5%;煤炭消费量由全国第2位退居2020年第3位,占全国消费比重由10.9%降至9.4%左右;用电量仍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比重由9.3%升至9.4%。
能源品种消费结构明显优化。 能耗总量中煤炭占比由2015年的76.5%降至2019年的67.3%;油品占比由14.7%升至15.5%;天然气占比由2.6%升至5.0%;非化石能源占比由2.3%升至7.2%。
能源消费行业结构偏重现象有所缓解。 “十三五”时期,从能耗结构看,工业能耗占比由2015年的78.9%降至2020年的75.6%,降低3.3个百分点,服务业、居民能耗占比分别提高1.4和1.7个百分点。从全 社会 用电结构看,工业占比由80.4%降至76.8%,降低3.6个百分点,服务业、居民用电量占比分别提高2.7和1.2个百分点;从全部工业用电结构看,六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比由54.3%降至52.0%,降低2.3个百分点。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持续提升。 能源加工转换综合效率由2015年的77.2%升至2020年的81.0%,其中火力发电效率由39.3%升至42.0%;供热效率由80.5%升至83.7%,炼油效率由93.6%升至95.5%。
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任务目标。 截至2019年末,山东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8.4%,超过“十三五”下降任务目标1.4个百分点,2020年万元GDP能耗仍保持下降趋势。压减煤炭消费任务有望完成。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为37061.9万吨,比2015年减少4100多万吨,为完成全 社会 “十三五”压减煤炭消费4352万吨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