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申报
根据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需要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才可以拿到补贴。而要纳入规模管理,则需要先将项目录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线申请补贴目录。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
申请补助资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二) 秸秆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三) 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
(四) 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
以下是申请补贴的部门
1、发展和改革局—可申请项目引导资金。
2、农业部门—可申请农业副产品产业开发资金和炉具推广资金。
3、林业部门—可申请林业副产品、废弃物产业开发资金和生物质复合气化炉推广资金。
4、能源部门—可申请国家能源产品推广补贴资金。
5、新农村建设办—可申请新农村建设国家补贴资金。
6、经济局、委、—可申请能源综合利用及产业发展资金。
个别地区还要去发改委和经信委和农委去考察一下,走秸秆颗粒还是有一定的补贴的。
具体的情况,你可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到当地政府部门详询。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和相关采用先进或者适用技术,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业副产品、废农用薄膜等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源。
拓展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参考资料:国家能源局网站网页链接
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审核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排序工作。现将竞价排序结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河北、内蒙古等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34个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总装机容量2596.7208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295个、装机容量2562.874万千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9个、装机容量33.8468万千瓦,具体名单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各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网后依政策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享受国家补贴。鼓励未纳入竞价补贴范围的申报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二、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按照国能发新能〔2020〕17号文件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申报项目的各项条件和承诺,扎实做好拟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请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三、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建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截至上月底情况,并督促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并网。对于2020年底前未全容量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逾期两个季度后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如遇社会公认的不可抗力因素,建设期限经批准后可适当顺延。
四、请各派出机构加强对监管区域国家竞价补贴项目建设、电网送出落实、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我局将根据项目条件落实和建设实施等实际情况,做好名单动态跟踪管理。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能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综合司。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人事、党群、监察、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
(五)电力司。
拟订火电、核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六)煤炭司。
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七)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承担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国际合作司。
承担能源国际合作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承担机关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综合司。
国家能源局前身、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机构设置:综合处、信息政策处、电力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处、石油储备办、可再生能源处、国际合作处。 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0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国家能源局设党组,党组书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正部长级)兼任,党组成员包括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和国家发改委原能源局长赵小平。
(1)申请补贴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b.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2)除光伏扶贫、居民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原则上均须采取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通过项目业主申报、竞争排序方式优选确定国家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市场竞争配置及补贴竞价为省能源主管部门主导实施,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及流程请查阅《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358号)等相关文件,或咨询能源主管部门。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供电企业会积极协助您按照政府规定程序申报补贴。首先经省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如项目纳入了国家补贴目录,国家会按照计划下拨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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