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工程介绍?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天津市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根据天津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而修定。其中,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可再生能源应用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天津市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般规定
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设计同步。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网供电的照明装置替代部分电光源照明。
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设置用于系统节能效益监测的计量装置。
当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常规能源时,所替代部分的能源量不应计入本标准能耗限值内。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各类用能、用水系统及设备的监测、控制、计量统计、分析等功能,宜具备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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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充放电装置的日本IKS公司在第27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上展示了纯电动汽车充放电系统。这是一个可以实现“V2H”的充放电系统,也可以和太阳能电池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联动。系统采用可双向交换10kW电能的功率转换装置,采用10.7kWh锂离子充电电池系统。除了电网提供的电力外,还可以将太阳能电池等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储存起来供给EV,或者将太阳能电池的剩余电力反向流入电网。而且系统还支持EV放电,所以在电力紧张的时候也能给电网提供EV电力。据IKS介绍,目前公司已经开始使用由5个这样的充放电系统组成的50kW系统,并在大阪进行了实证测试。紧急情况下,电动汽车可提供50kW的电力,作为电梯的应急电源。IKS参与EVS时,决定通过OEM的方式向瑞典企业提供该系统,将于2014年春季左右在欧洲销售。在欧洲,太阳能电池和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剩余电力飙升。如何使用这种力量非常伤脑筋。因此,面向电动汽车的电力存储和供应系统是欧洲电力公司非常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