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十三五规划对未来五年能源发展有哪些影响
2016年全国两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能源发展的基本愿景,明确了未来五年能源发展的方向、主线和框架。该纲要对未来五年能源发展有哪些影响?本文做出了基本判断。
如今,我国能源发展面临内外并行的“大转型期”。一方面,世界能源转型促进世界能源发展“五化”趋势明显:供求关系宽松化,供需格局多极化,能源结构低碳化,生产消费智能化,以及国际竞争焦点多元化。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新常态与能源革命推动了国内能源发展新常态。这主要表现为:能源消费增长换挡减速能源结构双重更替步伐加快能源发展动力加快转换能源系统形态深刻变化能源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同时,我国能源转型与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传统能源产能过剩严重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多重瓶颈天然气消费市场开拓困难终端能源清洁替代任务紧迫艰巨能源系统整体效率不高适应能源转型变革的价格机制亟待完善等等。
▼“十三五”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影响
2016年两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能源发展向绿色转型积极适应新常态的基本愿景。
《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能源发展的方向、主线和框架。“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一篇中的发展环境、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发展主线也将贯穿未来五年的能源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发展新体制”将为未来五年的能源发展提供战略导向与体制支撑。
“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与未来五年能源发展紧密相关。建设现代能源体系则是“十三五”时期能源转型的目标,其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能源储运网络、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以及能源发展重大工程等,或都将被列入能源“十三五”规划。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际上强调了交通运输背后能源消耗,绿色高效将是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标配特征。“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则强调了应对能源利用的外部性,提出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要求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主动控制碳排放,落实减排承诺。
“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将着力改善重点用能产业结构及能源产业自身结构“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将为能源互联网提供发展契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与能源平衡与协调发展密切相关。
“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中则提出了深入推进包括能源电力的国际产能合作,并要求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对未来五年能源发展的基本判断
首先,“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对主要品种一次能源的要求重点各有侧重。
水电方面,给出发展条件、明确发展重点。强调开发保护并重、坚持生态优先,强调重要流域龙头项目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
非水可再生方面,更加重视且地位提升。继续大力支持风电、光电发展,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积极开发沿海潮汐能资源。
核电方面,更重视安全,明确建设重点,强调自主发展。强调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
煤炭方面,空前强调清洁利用,首次提出限制开发。强调优化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明确提出限制东部、控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推进大型煤炭基地绿色化开采和改造,鼓励采用新技术发展煤电。
天然气方面,突出天然气开发,对非常规气定位有微调(后置)。强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气)。在国际市场宽松、国内供大于求的形势下,这一调整有利于积极适应能源转型与油气体制改革。
石油方面,突出炼化转型升级,强调提供清洁油品。强调推进炼油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拓展生物燃料等新的清洁油品来源。
其次,《规划纲要》中多处涉及能源传输储运基础设施并突出强调能力建设。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构建现代能源储运网络”的发展要求。要求统筹推进煤电油气多种能源输送方式发展,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能互补、外通内畅、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储运网络。
《规划纲要》也对油气煤电传输储运基础设施提出了重点要求。一方面空前重视油气储运,高度前所未有。加快建设陆路进口油气战略通道。推进油气储备设施建设,提高油气储备和调峰能力。另一方面明确了煤、电输送重点。加强跨区域骨干能源输送网络建设,建成蒙西-华中北煤南运战略通道,优化建设电网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
再次,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是“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在能源领域的重要实践。《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提高可持续自适应能力。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能源与信息等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能源发展重大工程,包括:高效智能电力系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和地区可再生能源、核电、非常规油气、能换输送通道、能源储备设施、能源关键技术装备。
能源发展重大工程集中于能源上中游领域,是能源领域落实供给侧改革的重点。这八大类能源重点工程中包括了能源开发生产、传输转换、储运设施、技术装备等各环节,既包括国内开发、进口贸易,又包括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换,涵盖了能源生产革命的主要领域,通过技术进步与能力建设有利于优化能源供给、保障供给安全。
▼政策取向更加倾向于“六个注重”
首先是更加注重把提高发展质量放在首位,着力优化存量、做优增量,化解过剩产能。对已出现严重产能过剩的传统能源行业,“十三五”前三年原则上不上新项目。其次,对弃风、弃水、弃光现象较严重的地区,要先消化存量,再发展增量。超过合理弃风、弃光率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新项目。
第二是更加注重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着力补齐短板、创新模式、构建高效智能的能源系统 :增强电力系统调峰性能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强化电力和天然气需求侧响应和科学管理,引导用户合理削峰填谷大力推广终端供能集成优化、多能互补、梯级利用。
第三是更加注重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进程。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扩大天然气消费,大力推广电能清洁替代。
第四是更加注重能源体系形态演变规律,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更多更好地发挥分布式能源系统作用。要优先通过当地发展清洁能源满足电力需求,尽量减少远距离大规模输送。同时,要优先发展分布式能源,逐步弱化大基地集中开发和输送模式。
第五是更加注重能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性,增强能源及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以全社会综合用能成本相对较低作为能源科学发展的重要目标和衡量标准,合理确定各类能源的定位和作用。逐步动态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价格水平和补贴标准,通过市场竞争促进技术进步。
第六是更加注重价格机制的灵活性、适应性和自发调节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综合效能。首先要完善科学价格制度,建立电力调峰、备用等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其次要推动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及市场交易制度,积极构建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交易市场,探索适时开征环保税或碳税,促使外部成本内部化,提高清洁能源竞争力。
相关资料: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十三五”市场前瞻与发展规划分析报告》
可再生能源对我国来讲有一些特别的意义:第一,中国幅员辽阔,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还没有纳入电网的覆盖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带动这些农村地区的发展;第二,中国的经济结构要转型,增长方式要转变,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产业和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抓手和重点;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世界面临着很多共同的新技术创新问题,中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有条件抓住机遇,在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实现较快发展。如果使用无计划无节制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非常认可国家进行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行动,但要想大规模普及,不仅要考虑到清洁能源大规模项目所铺设的人力技术和资源成本。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扶持也必须要尽快跟上。
对于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仅可以促进民生生活的秩序和空气的良好,也能够保障我国的现有生活和未来发展。但在现阶段还有更多的技术难关仍需解决和突破,这也是值得注意和考虑的。
可清洁能源的使用将会造福人民群众,并减少环境污染。
我们本身和自身的环境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况,通过可清洁能源不仅可以替代燃料燃烧可能产生的有害废物,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家园,从而避免未来产生极端的频繁灾害天气对生活和出行造成影响。因此清洁环保能源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未来国家之间的能源使用甚至外太空的能源使用技术而言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前景方向。
许多可再生发电项目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影响了发电技术的运行和改进。
但不可忽视的是,相关的阻力和问题比如说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这些清洁项目虽然不会产生污染,但其发电规模和其发电设备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对于维持地区的长久和稳定发电而言,其实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目前类似诸如核能以及其他的清洁煤发电项目,也受到了国家的关注和行业的研究。
针对可清洁能源的市场推进和研发,相关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有待完善。
要想真正的促进替代行动的落实和到位,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是有待完善的。针对于某些企业的研发和分析给予一定的支持,并派遣相应的科研人员进行辅助帮助,可以更好的推进这类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落地。
国家对节能减排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交通行业实施节能法细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年—2020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7年9月5日发布,自1988年6月1日起实施。
2、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描述现阶段能源发展现状,以及根据这一现状而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包括其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领域﹑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为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经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文/段劼 李海英 贾黎明
近期,国家发改委连续发布了《“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生物经济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规划》)。《生物经济规划》是我国首部生物经济五年规划,也是“生物经济”概念的首次提出,聚焦面向人民群众在医疗 健康 、食品消费、绿色低碳、生物安全等领域更高层次需求和大力发展生物经济的目标。生物能源是《生物经济规划》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安全一起被列为生物经济的四大重点发展领域。《生物经济规划》中提到,发展生物能源对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实现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再生能源规划》中指出发展生物质能源对于碳达峰和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选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清洁能源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客观要求。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是生物经济与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物经济规划》中将生物能源定位为生物经济的支柱产业,目标是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规划》明确提出了将推动林业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开发,包括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和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四种类型,与《生物经济规划》中提到的生物能源领域产业发展类型一脉相承。此外,《生物经济规划》还明确了林业生物能源领域产业发展可采取的工程路径,包括:定向选育、推广和应用高产、高抗、速生的油料和能源林新品种,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能源基地建设,加强热化学技术创新,推动高效低成本生物能源应用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天然气产业示范,打通生物质原料收集等重要环节,提高生物燃料生产规模建设以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的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替代燃煤,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热电联产,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等生物质能清洁取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进生物航空燃料示范应用。
我国国情特殊,富煤贫油少气,当前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70%,能源安全问题突出。同时,我国人口基数大,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突破,发展生物质能源不可能像国外一样使用粮食原料,必须以“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原则。依托我国46亿亩林地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是最佳选择,可以促进对化石能源的加速替代,保障国家能源向低碳、零碳方向发展,同时兼顾生态、粮食、能源和 社会 多重效益。
林业生物质能源具有可再生、储备量大、能值高、绿色低碳、能源转化类型多、安全等特点,是生物经济产业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绿色低碳能源银行。林业生物质能源不仅能促进实现碳中和,部分产业还可实现负碳排放。两个《规划》是在我国迈向“双碳”目标和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背景下提出的,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北林能源中心致力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
自2013年以来,依托于北京林业大学“国家能源非粮生物质原料研发中心”和“林业生物质能源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基地”等科研平台,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科技 部 科技 基础资源调查专项和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项目等支持下,北林林业生物质能源研发团队经过10年多系统研究,助力“能源林”写入新版《森林法》,牵头编制了《能源林培育技术规程》《油料能源林培育技术规程》和《纤维素乙醇能源林培育技术规程》等3项林业行业标准,协助国家林草局生物质能源办起草发布了刺槐、灌木、文冠果、元宝枫、欧李、山桐子等7项能源原料林可持续培育指南。在高能效先进生物质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和“林油一体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标志性科研成果,为落实两个规划奠定了雄厚的技术基础。
(1)高能效先进生物质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
为解决限制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原料短缺这一瓶颈问题,在 科技 部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项目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等的支持下,北林团队以刺槐、柠条、沙棘、沙枣、胡枝子、紫穗槐、三倍体毛白杨B301、欧美107杨、文冠果、无患子、黄连木等11个主要能源原料树种为研究对象,创新形成了高能效先进生物质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团队基于雄厚的前期研究基础,依托 科技 部“林业生物质能源国家国际 科技 合作基地”,与德国哈尔博格学院、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等一流高校的相关机构,围绕燃料型、燃油型能源原料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开展了务实合作,形成了刺槐和杨树能源林高密度超短轮伐培育技术体系,生物质收获量比原有培育模式提高20%以上;形成了立地-树种(品种)适配、合理密度确定、平茬复壮等灌木能源林培育技术体系,生物量提高35%,还可形成能-饲联产产业体系;建立了我国主要燃油树种高含油率、高皂苷含量优良种质资源筛选技术,可实现多目标利用最优种质精确选择,并形成了系列新品种;形成了无患子、文冠果等主要燃油树种种质资源经济性状与立地适配、冠形及花果精准调控等原料林高效标准化培育技术,果实原料产量比现有措施分别提高47.4%和51.0%提出了国际接轨的能源原料林培育经济、环境、能耗可持续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以上技术为保障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原料稳定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冠果高产单株
刺槐高密度超短轮伐原料林
杨树高密度超短轮伐原料林
柠条饲能兼用原料林
(2)“林油一体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为解决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原料供应不足、原料林培育技术体系不完善、产品单一、企业投资回报期长等问题,北京林业大学团队牵头,联合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龙头企业开展了“林油一体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及相关因素研究。以无患子、小桐子、光皮树等油料能源树种为研究对象,创新提出了“优良无性系种植园原料林培育模式+多联产产业链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表明:无患子无性系种植园的果实产量是实生林的2.3倍,经济效益是实生林的3.3倍,林油-皂-碳多联产产业链扭转了仅生产生物柴油的亏损局面1吨无患子干果的净收益可达3.5万元;1吨无患子生物柴油的碳足迹为-11.5t CO2eq,相比石化柴油,温室气体减排量达15.2 t CO2eq/t。除此之外,研究还形成了我国自主创新的“林油一体化”生产工艺及多联产路线图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优先享受营造林普惠财政补贴政策、国家种业和良种优惠政策、财税优惠政策等7条产业可持续发展扶持政策建议。该模式为我国乃至世界林业生物质能源“林油一体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一条优化路径,对推进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产业发展展望
十多年来,北林林业生物质能源研发团队已基本摸清了适合各主要气候区的各类型最优能源原料发展树种,并围绕这些树种构建了原料高产稳产培育技术体系,在各能源林树种主要发展区域建立了优良种质资源收集与种植试验基地,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有效带动了一大批坚定开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相关领域研发与推广应用的企业。同时,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带领下,建立了“无患子产业国家创新联盟”“国家林草刺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这些平台的建立打通了 科技 成果转化通道,形成了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良性合作和推广转化机制,在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原料树种良种选育和原料林培育、应用开发、绿色精深加工等方面实现了“政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为逐步形成有效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市场化开发机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两个《规划》的发布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提出了纲领,也为“能源中心”的 科技 创新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期间,“能源中心”制定了8大专项计划共27条具体措施,将重点在油料能源林、固体燃料能源林及纤维素能源林等方面开展理论和技术突破,并开创淀粉能源林、新型林草生物质能源等新领域,在行业标准化建设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扩大在生物质能源领域的国内外影响力,助力我国生物经济与林草生物质能源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最终为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和维护我国能源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作者单位系北京林业大学国家能源非粮生物质原料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