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有哪些途径
不同煤矸石中各种化学成分含量不同,根据煤矸石中的不同化学成分含量,对煤矸石进行不同方式的资源化利用。煤矸石的现有主要利用方式有煤矸石能源利用、制作建材和陶瓷、直接利用、农业利用、制作新型材料、回收矿产品和化工利用等。
煤矸石的用处很多,除了做墙体材料、化工产品、制成工艺品等,比如综合发电是其最好的利用途径之一。
并且,他们还可建立了建材生产企业,生产原料来自电厂的生产废料。
建成了年产3600万块砖的新型环保建材厂。年产10万吨的煤矸石就地消化。每年仅运输、装卸、占地费就节省500多万元,可新增产值720万元。在当地其他产煤企业,也开始在尝试用煤矸石制砖、生产化工产品……这为当地积极探索煤矸石的利用走出了非常有效的一步
全国很多省市都在积极发展煤矸石电厂,山西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记者从山西省电力公司等山西省有关部门获悉,利用煤矸石发电是今后产煤大省山西电力建设的重要由于发展方向。为了促进资源的转化和利用,近年来山西省一个又一个的煤矸石电厂应运而生。截至到2005年上半年,山西已形成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装机容量83.5万千瓦。据介绍,山西省在汾西、沁源、古交等地已经做了煤矸石发电的“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长治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及以当地企业界人士也都专门到这些地方进行了考察,更坚定了大力发展煤矸石电厂的信心
现在,煤矸石也变废为宝,成为了循环
经济链中关键的一环。以前被废弃的煤矸石,现在被用于塌陷区的复垦、修路,值得一提的
是,更大的一部分被源源不断地运往发电厂,成为连接煤电这一发展链条中有力的保证。
去年9月,龙泉公司在二电旁边建起了加气砖厂,这下,粉煤灰有了用处,村民也有了致富
门路,他们或搞建筑,或从事装卸、运输, ... 可观,伊川鑫泓新型材料厂等6家企业上马
了粉煤灰砂浆、砌块项目,洛阳市天源实业(集团)公司则正在加紧建设煤矸石发电厂。
1 煤矸石代替燃料:化铁;烧锅炉;烧石灰;回收煤炭。
2 生产水泥: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特种水泥;生产无熟料水泥。
3 生产建筑材料:煤矸石烧结砖,质量较好,颜色均匀;煤矸石生产轻骨料,轻骨料是为了较少混凝土的相对密度,而选用的一类多孔骨料;生产煤矸石棉,以煤矸石和石灰为原料,经高温融化,喷吹而成的一种建筑材料。
4 生产化工产品:制结晶三氯化铝,以煤矸石和化工工业副产盐酸为主要原料,经过破碎、培烧、磨碎、酸浸、沉淀、浓缩结晶和脱水等生产工艺而制成,是一种新型的净水剂;制水玻璃;生产硫酸铵,煤矸石内的硫化铁在高温下生产SO2,再氧化而生产SO3,遇水生产硫酸,并与氨的化合物生产硫酸铵。
煤矸石的原矿粒度较大,其中黄铁矿主要以结核体、块状、粒状等宏观形态为主,矿物之间呈细粒浸染状,洗矸中的黄铁矿以块状、脉状、结核状及星散状四种形态存在,而硅质煤矸石的宏观形态呈黑色隐晶质结构,矿物构造为纹层状和块状。
扩展资料:
煤矸石的发热量是指单位质量的煤矸石在一定条件下完全燃烧所能释放出的能量,通常其发热量随碳质量分数和挥发分的增加而增加,随灰分的增加而减小。
我国煤矸石的发热量多在6300kJ/kg以下,热值高于6300kJ/kg的煤矸石仅占10%左右。
煤矸石的熔融性是指煤矸石在一定条件下加热,随着温度升高产生软化、熔化的现象。我国煤矸石灰分中SiO2、Al2O3含量普遍较高,因此煤矸石的灰熔点(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引起煤矸石变形、软化和流动的温度)相当高,最低为1050℃,最高可达1800℃左右。
鉴于此特性,煤矸石可用作耐火材料。另外,煤矸石还有一定的膨胀性、可塑性、收缩性,具有一定的硬度和强度。
煤矸石中复杂的化学组分经不同的处理工艺和释放机制导致煤矸石中的有害杂质对周边土壤、水环境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分析煤矸石样品中重金属的释放、迁移活性,并利用潜在风险评估法分析矸石山周边潜在的生态风险。
研究发现煤矸石样品中重金属的主要形态为残渣态,且不易发生迁移转化,但是少量的酸溶态、结合态重金属在受到降雨喷淋或长期处于潮湿状态后由于迁移转化加快从而容易造成重金属污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煤矸石
一、国外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现状
世界各国都很重视煤矸石的处理和利用,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开始进行了煤矸石综合利用,到上世纪70年代,国外部分矿区煤矸石的利用率已达100%。如美国和匈牙利等国将煤矸石进行生物复田,取得了很好的实效。美国直接从燃烧的煤矸石山中回收热能,法国对灰分较大的煤矸石进行洗选,回收了其中的可燃物用于发电,从而节约了煤炭。
在国外,煤矸石利用最普遍的方法是用作建筑材料,法国在这方面做得较为出色,从上世纪70年代起的30年中,法国人共利用煤矸石1亿多吨,主要用于制砖、生产水泥和铺路;在法国,红色煤矸石的颗粒具有抗水冲蚀能力,可用于充填潮湿甚至沼泽和积水塌陷坑,被认为是很好的填充材料,可使路基具有良好的不透水性,法国北部所有载重道路都是使用这种材料作为路基。近年来,法国还研究煤矸石在水泥中利用的新方法,即将含煤比例较高的煤矸石既作为原料又作为燃料投入窑炉生产水泥。英国煤管局在1970年成立了煤矸石管理处,将煤矸石作为一种优良、经济的材料,广泛用于公路、填坝和其他土建工程的填充物。在德国,煤矸石主要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和用作建筑材料。据报道,英、波、比、俄、日等国用煤矸石代替部分粘土生产水泥,取得了节煤、降低成本等效果。
二、国内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现状
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以后,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发展追求的共同目标,发展中国家对环境问题也高度重视,而且为避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对矿山环境的管理和治理也逐渐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国际组织以国际公约、论坛、项目研究和倡议等方式,促进矿业环境的改善。对矿业环境问题有影响的国际公约主要有:对有害废弃物及其处理的跨国境移动控制的《巴塞尔公约》、《长期跨国环境空气污染公约》等。
随着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实和我国工业化过程的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和加强。煤矸石的充分利用和污染己经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已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支持技术革新、严格管理和执法,以提高矿山环境保护整体水平。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章为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第三十一条为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
“九五”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产业政策,都将煤矸石山综合治理和利用作为支持的重点,如《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目录)》中都把煤矸石综合利用作为鼓励发展的产业。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起开展了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开辟了一系列煤矸石的利用途径,煤矸石综合利用有了较大的发展。煤矸石的资源综合化利用可以分为资源回收和工程利用两种途径。资源回收利用是用低燃烧值的煤矸石作沸腾炉燃料进行发电;对煤矸石中的伴生矿物提取利用,如制取氧化铝、聚合铝、矾土及硫酸产品等;生产建筑材料,如制取矸石砖、矸石水泥及耐火材料和陶瓷等;工程利用则是将煤矸石作为充填材料进行复田和土工利用,如矿区塌陷地的充填复垦,公路、铁路、广场建设的基础充填等(图2-4)。但由于资源性质的因素、经济条件的制约、技术设备的差距以及市场变化的影响,目前煤矸石的利用率为10%~30%,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煤矸石开发技术研究,进一步开发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和工业化生产,以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增加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又减少污染,促进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图2-4 煤矸石资源综合化利用
三、煤矸石的资源化及利用途径
1.生产化工产品
(1)制造铝盐系列产品
铝盐在工业生产中具有广泛的用途,如硫酸铝广泛用于水处理、媒染、石油除臭脱色、油脂澄清等。利用煤矸石制硫酸铝不仅可解决煤矸石处理难题,而且也节省了铝矾土资源。利用煤矸石制硫酸铝已在山西、甘肃多家煤矿得到了应用。
(2)制造硅系列产品
煤矸石中硅含量较高,因此,煤矸石硅元素的利用是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目前主要用于制造水玻璃、白炭黑、陶瓷原料等。
(3)制取钛白粉
对于TiO2含量达到7.18%以上的煤矸石,可用于生产钛白粉。钛白粉具有很好的遮盖力和着色能力,广泛应用于油漆、造纸、塑料等行业。
(4)回收硫及硫铁矿
我国与煤伴生、共生的硫铁矿资源十分丰富,分布较广。赋积在煤中的硫铁矿经洗选后,绝大部分富集在煤矸石中。硫铁矿是化工和化肥工业的重要原料,主要用途是制造硫酸和提炼硫磺。而我国的硫产量不能满足国内生产的需要,经常进口硫磺以补充生产不足,因而在加工煤炭的同时回收硫铁矿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脱了硫的煤矸石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也便于进一步的加工利用。硫在煤中的富集方式主要有黄铁矿硫、硫酸盐硫和有机硫。因为硫的需求原因和环保的要求,对硫的回收已引起众多矿区的注意。硫的回收工艺也初具规模,方法多种多样,该技术在一些高硫矿区应用更为广泛。
如重庆南桐矿务局干坝子选煤厂从高硫煤矸石中提取硫精矿获得成功。入洗矸石含硫10%~31%,主要成分为黄铁矿硫。采用重介法分选选出:含硫35%、含碳小于8%的硫精矿,灰分45%~50%的泥煤和尾矿3种产品。河北开滦唐家庄矿选硫车间1985年初投产。入洗矸石含硫为3.98%,主要成分为黄铁矿硫。经洗选产出4种产品:含硫30%~35%、含碳小于8%的硫精矿,发热量14.63MJ/kg可作燃烧用的动力煤,发热量6.27MJ/kg的低热值燃料和煤矸石。
2.建筑原料
(1)制砖
煤矸石具有一定的可塑性、结合性和烧结性,经净化等工艺处理后,可用于制砖。目前,我国煤矸石砖产量已达200亿块,年综合利用煤矸石约5000×104t。煤矸石制砖不仅可以解决煤矸石对环境的污染,满足经济建设需求,同时也可保护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从根本上改变“秦砖汉瓦”的生产历史,实现“制砖不用土,烧砖不用煤”的环保效应。
例如2002年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从意大利引进一条煤矸石制砖生产线,这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消耗煤矸石30×104t,产砖1.3亿块;同时节约煤矸石占地2.5×104m2,与粘土制砖相比,还少浪费土地3.5×104m2。2006年山西大同市天源荣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亿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系列产品项目开工;同年,阳泉南煤年产2.6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投产,每年消耗煤矸石30×104t,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实现废物利用的同时,既降低了成本,又减小了煤矸石对当地的污染。其产品可用于室内地面装修和台面装修,具有防污、零级吸水率、无放射性、光泽度高等特点,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2)生产水泥
煤矸石和粘土的化学成分相近,用它代替部分或全部粘土生产普通水泥能提高熟料质量。用煤矸石制作水泥原料的生产过程与生产普通水泥基本相同。利用煤矸石制水泥,不仅可以减少成本,而且可以消化大量的煤矸石,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3)混凝土
山西阳煤集团用该地自燃煤矸石为骨料,配入矸石砂、硅酸盐水泥制成200~300号煤矸石混凝土,其物理性能和质量符合有关规定。用自燃煤矸石山生产的混凝土比普通混凝土的密度低20%,是高层建筑的优质材料。
(4)土地复垦和路床填料
充填塌陷区是一种重要的复垦方式。利用热值低的煤矸石作为充填煤矿塌陷区造地,这种利用消耗煤矸石量大,且可以把目前没有能力利用的煤矸石保存起来,等技术和经济上可行时再进行开发利用。这样可减少煤矸石对矿山环境的污染(占地、污染水源、污染大气、影响环境卫生等)。在充分利用矿区固体废物的同时,解决塌陷地的复垦问题,因而具有一举多得的效果。如安徽淮北矿务局在两个大塌陷区填埋,煤矸石复土还田,造地1600多亩,获得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另外还可用于建设用地。
煤矸石含有一定的活性物质,具有较好的路用性能和强度,可用作一般公路的底基层或作为路基。填料筑路用的煤矸石宜为强度高、风化轻、热值低的矸石。从山西省阳泉市交通局了解到,在日前通车的307国道复线建设中,交通建设部门变废为宝,用煤矸石铺路,节约资金9200多万元。据阳泉市交通局介绍,307国道复线工程全长28.8km,是阳泉市的重点工程。工程开工后,由于缺少天然沙砾,施工单位设想用堆积如山的煤矸石作为路床填料。大量的科学论证和试验表明,煤矸石作为填料时,要选用自燃、半自燃过的煤矸石,其各项技术指标需全部符合公路工程路基设计规范的要求。307国道复线工程全线采用了煤矸石作为路床填料。目前,1m3沙砾石运到工地的价格是60余元,而1立方米煤矸石运到工地的价格只有10多元,整个工程因此降低投资9200多万元。阳泉市是我国重要的煤炭产区,现存煤矸石山20余座,而且每年新增700×104t左右。大量煤矸石的存放不仅占地,还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硫,阳泉市每年需花费大量资金进行掩埋处理。用煤矸石铺路,可以就地取材,变废为宝,减少污染,节约投资。
3.生产农业产品
(1)生产有机复合肥
煤矸石一般含有大量的炭质页岩或粉砂岩,含有15%~20%的有机质,以及大量丰富的植物生长所需的稀有元素。煤矸石经粉碎碾磨后,按一定比例与过磷酸钙混合,加入适量活化剂与水,充分搅匀后堆沤,可制得新型化肥。重庆煤炭研究所、北京市勘察院、龙口矿务局和郑州矿务局等利用煤矸石生产有机复合肥,都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2)生产微生物肥料
以煤矸石等为载体,外加添加剂等,可制成煤矸石微生物肥料,主要以固氮菌肥、磷肥、钾细菌肥为主。微生物肥料生产工艺投资少,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改良土壤
利用煤矸石中的微量元素和营养成分,适当掺入一些有机肥,可有效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疏松度和透气性,提高土壤含水率,促进土壤中各类细菌新陈代谢,使土地得到肥化,促进植物生长。
4.煤矸石井下填充
煤矸石充填采矿法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地表塌陷和沉降问题,而且消化了大量煤矸石。主要包括轨道运输填充技术、注浆填充技术、压风填充技术。
5.煤矸石发电
我国已有一批煤矸石发电站在运转中,如我国自行设计实施的第一座大型煤炭矿井——山东省协庄煤矿便是一例。该矿于1993年开始兴建一座设计能力为24MW的煤矸石发电厂,目前发电量保持1.6×108 kW·h以上,年消耗煤矸石30×104t。该矿煤矸石热电厂建成后,实行热电联供,年节约原煤4×104t,少支付电费1.2亿元以上,节省煤矸石堆放占地25亩,安置待业和下岗人员733人,既节约了资源,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山西省阳泉市按照“榨干吃尽”的思路,利用煤矸石发电。按发热量计算,阳泉一年所产煤矸石的数量,相当于220×104t标准煤。目前,全市已有煤矸石电厂4家,发电能力11.8×104 kW,年利用煤矸石100×104t;正在建设的3家,建成投产后年可消化煤矸石400×104t。据初步统计,至目前,阳泉市已建起煤矸石发电厂、煤矸石砖厂、高岭土厂、商品混凝土厂等十几个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年可节约标准煤近百万吨。
四、煤矸石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展望
1.煤矸石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煤矸石资源化利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对我国不同区域的煤矸石基本特征缺乏系统的调查研究,对煤矸石开发利用缺乏系统的基础研究资料;
2)目前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不够成熟,导致煤矸石资源化较差,不足以使煤矸石产业产生投资吸引力;
3)对煤矸石堆存所产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危害缺乏量化的研究和准确估算,难于对煤矸石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客观的评价,难以提出和执行多方共赢、科学合理的扶植政策;
4)缺乏资金渠道。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在资金上得不到保证,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国家没有专项资金扶持,原有的煤矸石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已被取消,而新的融资渠道还没有形成,企业筹措资金困难,一些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建材项目难以落实,给煤矸石的扩大再利用带来不便;
5)优惠政策落实难。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煤矸石的优惠政策,在某些地区还存在落实较难和可操作性较差的问题,存在着项目审批难、并网发电难、政策落实难,严重挫伤了企业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2.促进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的方向探讨
(1)治理煤矸石的目标
结合煤矸石化学成分、矿物组成以及地方优势,选择综合利用途径,并且本着清洁生产的理念从产品生产、消费、回收和处置等环节着手,兼并相关资源化利用工艺中的高能耗、高成本环节,形成联产工艺,丰富和完善产品链,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实现煤矸石减量、变废为宝的目标。
(2)煤矸石治理,需创新思路
我国煤矸石的排放量逐年增长,增加的废弃物将占用更多土地,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各级政府部门和厂矿企业需要创新思路。
(3)实施防灭火措施
对于目前无法利用、自燃或潜在自燃的煤矸石山,应首先进行防灭火,然后通过生态建设恢复植被,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环境、社会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煤矸石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要充分认识和定量化研究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带来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益。今后应从生产方式、市场机制和政策扶植相配套入手,促进矸石综合利用方式的改进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改善,彻底解决矸石环境污染问题。随着企业环境意识的增强和研究程度的深入,可以预见,煤矸石应用的领域和规模必将不断扩大。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
前款所称综合利用,是指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建材制品(含掺合料)、发电、筑路、筑坝、回填等以及从煤矸石、粉煤灰中回收物质等。第三条 市经济委员会主管全市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
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第四条 政府鼓励和支持煤矸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并实行优惠政策。
限制因排放或堆存煤矸石、粉煤灰而造成的废渣污染和资源浪费。第五条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煤矿和燃煤电厂,应当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新建的扩建工程实行“三同时”的若干规定》,做到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煤矿、燃煤电厂,都应当同时修建供综合利用单位去渣场装运煤矸石、粉煤灰的机动车道;已经建成的煤矿和燃煤电厂应当结合技术改造项目,修建通住渣场的机动车道。第六条 排放单位应当综合利用单位提供下列方便: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并不断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的质时量;
(二)支持综合利用单位进厂(矿)直接取用粉煤灰、煤矸石,并免费提供装车服务;
(三)根据需要适当配备挖载机具和专用车(船),为去渣场装运煤矸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单位提人供装车、代办运输服务,可按成本适当收取费用。第七条 对未经加工的煤矸石、粉煤灰一律实行无偿使用,排放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综合利用单位收费或变相收费。
对经脱水、分选、干燥等加工处理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煤矸石、粉煤灰,加工成本低于排放堆存成本的,不得收费;加工成本高于排放堆存成本部分,可按照综合利用单位利益大于排放单位利益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分组。
有关收费争议,由市经济委员会协调处理。第八条 装运煤矸石、粉煤灰的专用机动车(船),经市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核定车(船)数量、型号、号牌,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减免有关规费。
专用机动车(船),必须具备密封或防污染装置并印制专用标志。第九条 煤矸石、粉煤灰排放单位、综合利用单位应与有关科研单位密切合作,扩大综合利用领域。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科研项目,有关单位应优先安排科研经费。第十条 建材生产单位应根据煤矸石、粉煤灰的质量,积极推广利用,为建筑应用提供品种齐全、质量可靠的煤矸石、粉煤灰建材制品。
燃煤电厂周围的砖瓦厂都应积极掺用粉煤灰。运距超过20公里的,每运一吨粉煤灰可由燃煤电厂向砖瓦厂补贴1元,按规定进入成本。第十一条 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可以使用煤矸石、粉煤灰及其制品的,应当选用煤矸石、粉煤灰及其制品。第十二条 建设、施工单位对设计使用煤矸厂、粉煤灰及其制品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使用或擅自修改设计。第十三条 各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完善质量监督检测手段,保证产品及工程质量。第十四条 煤矸石、粉煤灰制品的价格,由生产单位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定价。第十五条 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建设的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项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第十六条 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单位的计划用电负荷,由电业部门优先安排。第十七条 建设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性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规定执行零税率。第十八条 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建立市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基金来源:
(一)燃煤电厂未完成省市有关部门下达的粉煤灰综合利用计划部分,每排放一吨粉煤灰缴纳基金2元;计划外未利用部分,每排放一吨粉煤灰缴纳基金0.3元;
(二)煤矿除利用部分外每排放一吨煤矸石缴纳基金0.05元;
(三)其他可纳入基金的资金。
基金的具体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由市经济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明确提出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并将城市生活垃圾列为一种生物质燃料。
4、 垃圾焚烧行业盈利模式较为清晰,其主要收入包括处理垃圾的政府补贴、上网电价、供热收入、售渣收入等,其中集中发电和供电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其税收优惠政策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