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
前款所称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四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建设、生产和交易,并依法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协助、配合。第二章 监管职责第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情况实施监管。
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应当制订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第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的情况实施监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并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技术标准,并通过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电网企业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制定并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示范文本。第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提供上网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要求,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日计划方式安排和实时调度,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认定。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特性、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具体操作规则,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跨省跨区电力调度的具体操作规则,应当充分发挥跨流域调节和水火补偿错峰效益,跨省跨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第九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安全运行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输电设备和技术支持系统的维护,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者减少因设备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能全额上网。
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备维护和保障设备安全的责任分界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具体原因等书面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情况、原因、改进措施等报电力监管机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监督电网企业落实改进措施。第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费结算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电费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资料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监管措施
应该说新能源行业发展前途无量。 新能源也称清洁能源。狭义地讲,新能源是指氢能、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而广义的新能源也包括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能源,如天然气、清洁煤和核能等。随着“十一五”规划的提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确立,中国迎来了新能源飞速发展的契机。“十一五”规划中将能源、资源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开发放在了优先位置上,拟定了能源长期发展规划,其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长期规划中占有重要分量,同时强调了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的原则。而《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偿并网合法化,这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打开国内市场带来实质性的帮助,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实现规模化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前景是非常好的。
以再生能源电力替代传统煤电,少用煤电,多用天然气。
未来智库报告认为,针对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碳达峰的重中之重必定要建立在对煤炭消耗的控制上。因此,终端电气化率提升和前端电力的深度脱碳是减碳降碳的关键。
对于化工行业而言也是如此。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挑战下,以再生能源电力替代传统煤电,提升企业的能效管控,推进企业向绿色化生产发展将是化工企业降低碳排放的有效途径。目前,行业领先的化工企业都在开发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来运行自身装置。
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比如,特种化学品公司赢创表示,公司正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新型能源管理系统、更高效的发电厂、绿色电力、蒸汽和天然气来确保可持续能源供应。其中上海的一工厂在2020年已实现100%使用绿电生产。
赢创还在其位于上海的多用户生产基地内安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以减少对传统煤电的购买。
(二)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
什么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省各类型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企业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
(二)绿证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电网提供的基础数据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照项目所发电量核发相应绿证。
(三)绿证原则上可转让,绿证转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
据悉,中国国家能源局10月31日对外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占中国全部电力新增装机的67%左右,目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中国新增电力的主力。
数据显示,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到今年三季度末,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6.3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39亿千瓦、风电装机1.5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2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23万千瓦。前三季度,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63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4300万千瓦、风电970万千瓦、水电820万千瓦。
此外,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断提高。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17万亿千瓦时,约占规模以上全部发电量的25%,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量分别为8147亿、2128亿、857亿和5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0.3%、26%、70%和25%;弃风、弃光率分别为12%和5.6%,同比分别下降了6.7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
中国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管理运行水平不断提高,风电、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新能源开发正在从资源集中地区向负荷集中地区推进,今年前三季度新增风电装机中约一半位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国家不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这句话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内容如下: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水电行业主要上市公司:长江电力(600900)、国投电力(600866)、三峡水利(600116)、桂冠电力(600236)、湖南发展(000722)、黔源电力(002039)、岷江水电(600131)等等。
本文核心数据:全球水电装机规模,全球水电发电量预测等
1、水电发电量居各类低碳技术之首
当前,水电是低碳发电的支柱,向全世界提供了近一半的电力。根据IEA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各类低碳技术发电量中,水电的贡献比核能高55%,也大于所有其他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光伏、生物能源和地热能)的总和。
2、全球水电装机规模稳步增长
随着“碳中和”以上升为全球议题,水电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其装机规模额不断扩大。2020年,全球水电累计装机规模达1330GW,同比增加22GW。
3、中国稳居全球水电装机规模“第一”
从不同地区的装机规模来看,截至2020年末,中国的水电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达370.2GW,占比达41%:
同时,从新增装机量来看,2020年,全球新增的22GW水电装机量中,有13.76GW是来源于中国:
4、2021-2030年全球水电将新增发电量近850TWh
在全球范围内,大约一半的水电经济潜力尚未开发,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潜力特别大。据IEA预测,2021-2030年,全球水电发电总量预计将增加近850TWh,其中,仅中国就占这一增长的42%以上,而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越南和巴西共同贡献了21%。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水力发电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