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煤炭开发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煤炭行业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煤矿企业发展多种经营。第二章 开发与建设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全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需要制定,并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含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等方面的内容。第八条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省计划管理部门审查,并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第九条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报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煤矿企业,必须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第十条 煤矿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立项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第十一条 煤矿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实行法人负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煤矿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 煤矿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三条 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工程项目审批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煤矿建设工程项目中安全设施和条件的验收,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第十四条 在依法批准建设的煤矿井田范围内,不得新建各类煤矿。
对已建成的各类煤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或者关闭。第三章 生产与经营第十五条 煤矿在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以矿井为单位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购买、使用火工产品,不得安排煤炭生产用电或者提供其他生产条件。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省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登记、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煤炭生产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作业;需要变更开采范围的,应当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能力或者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开采。
开采煤炭资源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煤矿企业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第十九条 因开采煤炭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的,应当由煤矿企业依法承担复垦义务。煤矿企业可以自行复垦,也可以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垦。土地复垦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侵占或者挪作他用。
复垦的土地应当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复垦的土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因开采煤炭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造成他人损失的,煤矿企业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主要是采购方就货物、服务、工程进行采购,先公布采购要求,吸引投标人前来竞争,然后综合评审,选择最佳中标人。网络招投标流程和招投标类似,只是将交易行为放到互联网上,流程更加简单,运转周期更短,效率更高。
现在有很多网络招投标平台或者信息网站,例如 中国电力燃料管理网。其中网络招投标平台,聚集了招标人和投标人,招投标行为在平台上进行,包括招标信息发布,投标人网上注册,办理U-key,购买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然后参与开标,在平台上查看中标结果。而招标信息网站,大多只提供招标信息,方便那些有投标意向,但是信息渠道较为单一的企业了解更多招标信息,争取合作机会。
网上招标的流程,可以见大概括为浏览招标公告,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购买投标文件(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最后参加开标,中标结果在网上查看。
1.以矿井、洗煤厂的单项工程设计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招标。
2.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程阶段进行招标,如施工准备、井筒、主巷道及峒室、洗煤厂、场内工业及公用建筑、生活区建筑、公路、铁路、通讯、供水、供电等若干独立工程进行招标。
3.已包建的在建项目应按可独立划分的工程进行招标。第七条 投标单位可以单独或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但需以一个单位为承包代表;投标单位也可以将工程分包给有资格的施工单位。但均需在投标时申明并经招标单位同意。第三章 招标投标程序及要求第八条 招标项目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落实的资金来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第九条 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工程规模相应资格的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具有施工该工程项目的能力、资历、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相当的资金和赔偿能力。第十条 招标投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部(省局)提交招标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内容、招标范围、时间和招标方式等。
2.申请报告批准后,招标单位组织力量编制招标书和标底,按管理权限报上级管理部门。
3.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书。
4.投标单位提出申请,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5.有资格的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和有关图纸(只收取印刷费)。
6.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进行工程交底,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并加盖公章、密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交招标单位。在送交投标书的同时递交开户银行开具的保证金书,保证金额为总造价的1-3‰。
8.招标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9.招标单位组织评委和投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公开开标。
10.由评委会主持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11.发出中标通知书,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第四章 标书、标价第十一条 招标书的编制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招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般说明: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项目隶属关系及管理单位;投标书的格式和数量;投标书送交地点、截止日期、日程安排;开标地点、时间、方式;投标书选定方法等。
(二)投标者指南:是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编制投标书的参考意见和资料。如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工程量的估算、工期安排、施工工艺、当地材料和劳动力价格、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和交接地。施工图提交进度及税收和当地行政性规定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包括招投标双方的职责、权益、义务和赔偿,工程验收办法,以及工程价款拨付和结算等。
(四)工程技术要求:对施工技术和工艺、质量标准、工程范围和界限提出明确的要求。第十二条 标底的编制应按工程施工的要求,参考现行定额进行计算,应包括施工企业的管理费用、计划利润、劳保支出、包建风险费及价格上涨等因素,但不得超过批准的设计概算。
为便于分级管理,凡规模在9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露天)、选煤厂及配套项目,或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由国家直接投资、向国家贷款建设的煤炭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由煤炭工业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归口进行管理;其他项目由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管理。第三条 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由投资者组织实施,或由投资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单位协助办理,也可全权委托办理。第四条 投标者的勘察设计资格等级必须与规定的建设项目规模相吻合,不得越级投标。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和投标双方,都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招标和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第二章 招标条件、方式及标书内容第六条 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具备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和经过批准的地质报告及工程勘察、交通运输、电源水源等设计基础资料。第七条 招标者需向投标者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和进行调研、踏勘现场的条件并解答存在的问题。第八条 选定投标者的方式可采取公开广告招标,即投标者自愿申请并经招标者审查资格认可后通知投标者参加投标;或采取邀请投标,即由招标者邀请有资格的设计者参加投标。
参加投标者的数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为3-4个。第九条 建有选煤厂的矿井,其选煤厂的设计招标工作应与矿井同步进行,并实行单独评标和定标。第十条 矿井和选煤厂的投标文件编制内容与深度一般相当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单项工程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确定。可按煤炭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招标工作程序
1、通过广告或邀请确定投标者;
2、召开发标会议,与投标者共同商定技术专业内容与深度口径,组织踏勘工程现场,签订招标协议文件;
3、发标会议后,在统一规定时间内,由招标者及时答复投标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将答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报所有投标者;
4、投标者根据发标书要求和书面答疑文件编制投标书,按统一规定时间报送招标者。投标书应加盖公章、勘察设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的印章,密封后寄出。标函一经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投标书内容;
5、招标者在接到投标文件后,邀请投资者、有关上级管理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标领导小组,以主持、协调、认定评标工作。
同时,聘请有技术专长、业务水平高、办事公道的人士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得少于80%,评委会主任由评委推选,领导小组确认,主持评委会工作。第十二条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评委会组成后,组织评委阅读投标书;
2、投标者分别向评委会介绍各自投标书的内容;
3、评委会讨论各投标者的投标书;
4、评委会分别向投标者质疑;
5、评委会评议各投标书,但不得搞统一观点;
6、评委会委员根据统一规定的评分权重进行独立的、有记名评分;
7、评委会根据评分结果,即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中标者;
8、领导小组向各投标者公布中标者。凡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应向煤炭部或国家计委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认;
9、招标者向中标者发出正式中标通知书,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书、协议等有关条款,签定设计合同。
退还未中标者投标书;
10、招标者和中标者如需要采用未中标者投标书中某项技术,可互相协商技术转让问题。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以各投标者标书(设计文件)的设计费多少作为竞标条件。
凡在招标、投标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于评委有倾向性的判分,领导小组可提出批评并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者,领导小组可宣布评分无效,并取消其评委资格。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煤炭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煤炭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
煤炭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优先在煤炭系统内进行。第四条 煤炭工业部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行业煤炭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煤炭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招标第五条 招标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列入国家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资金落实;
(二)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三)有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
(四)工程内外部条件达到施工要求。第六条 招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承担招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有建设管理经验和组织招标的能力。第七条 招标单位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或与投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关系时,必须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具备招标单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与所承担的招标任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并经煤炭工业部批准。第八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邀请议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邀请议标,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二家。第九条 招标工程分为甲类工程项目和乙类工程项目。
甲类工程项目,指大中型矿井、露天、选煤厂以及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矿区配套等单项工程。甲类工程应一次招标,可以一次报价,也可以分期或分主要单位工程报价。中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和投资控制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可向所属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对下一期工程施工另行招标的申请,经审核后报煤炭工业部批准。
乙类工程项目,指甲类工程项目以外的工程。乙类工程项目应按单项工程一次招标。第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甲类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煤炭工业部组织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有关银行、国有独资项目的出资者或合资项目的控股方以及项目法人共同组成。
乙类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银行、国有独资项目的出资者或合资项目的控股方以及项目法人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由3—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核评标组织、评标办法和招标标底,监督招标工作全过程,协调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由招标单位提出工程项目招标方案,内容包括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名单、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方式和拟选择的投标单位等。
甲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方案,经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部直管企业审核后报煤炭工业部审批。
乙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方案由所属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部直管企业审批,报煤炭工业部备案。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主要有:
(一)招标书及投标须知,包括工程项目概况、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和地点等;
(二)工程技术说明,包括对工程范围、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技术和工艺等提出明确的说明及要求;
(三)投标书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等;
(四)主要合同条款,包括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违约罚款、索赔、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方法等;
(五)评标原则以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第十三条 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招标标底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具体编制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承担。应在开标十天前,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所属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部直管企业或煤炭工业部审定,审定后密封保存。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天,将修改或补充内容的通知送达所有投标单位。
煤有褐煤、烟煤、无烟煤、半无烟煤等几种。云南常用的是褐煤、烟煤、无烟煤三种。煤的种类不同,其成分组成与质量不同,发热量也不相同。单位重量燃料燃烧时放出的热量称为发热量,人为规定以每公斤发热量7000千卡的煤作为标准煤,并以此标准折算耗煤量。 1.褐煤:多为块状,呈黑褐色,光泽暗,质地疏松;含挥发分40%左右,燃点低,容易着火,燃烧时上火快,火焰大,冒黑烟;含碳量与发热量较低(因产地煤级不同,发热量差异很大),燃烧时间短,需经常加煤。 2.烟煤:一般为粒状、小块状,也有粉状的,多呈黑色而有光泽,质地细致,含挥发分30%以上,燃点不太高,较易点燃;含碳量与发热量较高,燃烧时上火快,火焰长,有大量黑烟,燃烧时间较长;大多数烟煤有粘性,燃烧时易结渣。 3.无烟煤:有粉状和小块状两种,呈黑色有金属光泽而发亮。杂质少,质地紧密,固定碳含量高,可达80%以上;挥发分含量低,在10%以下,燃点高,不易着火;但发热量高,刚燃烧时上火慢,火上来后比较大,火力强,火焰短,冒烟少,燃烧时间长,粘结性弱,燃烧时不易结渣。应掺入适量煤土烧用,以减轻火力强度。 (4)泥煤:碳化程度最浅,含碳量少,水分多,Mar可高达90%,所以需要露天风干后使用;泥煤的灰分很容易熔化,发热量低,挥发分含量很多,因此极易着火燃烧。 泥煤可燃性好,很容易着火燃烧,反应性强,含硫量低,灰分熔点低,但机械强度较低。因此,泥煤在工业上使用价值不高,更不宜长途运输,一般只作为地方性燃料使用。产区分布于西南各省和浙江(西湖泥煤)等地 1989年10月 ,国家标准局发布《 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 》(GB5751-86),依据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粘结指数G、胶质层最大厚度Y、奥亚膨胀度 b、煤样透光性 P、煤的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Qgr,maf等6项分类指标,将煤分为14类。即褐煤、长焰煤、不粘煤、弱粘煤、1/2中粘煤、气煤、气肥煤、1/3焦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瘦煤、贫煤和无烟煤。 根据其岩石结构不同分类,可以分为烛煤、丝炭、暗煤、亮煤和镜煤。含有95%以上镜质体的为镜煤,煤表面光亮,结构坚实,含有镜质体和亮质体的为亮煤,含粗粒体的为暗煤,含丝质体的为丝炭,由许多小孢子形成的微粒体组成的为烛煤。 根据煤中含有的挥发性成分多少来分类,可以分为贫煤(无烟煤,含挥发分低于12%)、瘦煤(含挥发分为12-18%)、焦煤(含挥发分为18-26%)、肥煤(含挥发分为26-35%)、气煤(含挥发分为35-44%)和长焰煤(含挥发分超过42%)。其中焦煤和肥煤最适合用于炼焦碳,挥发分过低不粘结,过高会膨胀都无法用于炼焦,但一般炼焦要将多种煤配合。
从煤炭一出矿,就开始了不断加价的旅程,直到送入热电厂的锅炉,价格飙升一倍。总费用主要包含坑口费、运费和中介费。坑口费就是出厂价,包括生产费和各种资源费、税费;运费包括汽油费、路桥费、人工费和其他杂费;中介费是煤炭经销商对每吨煤的加价,一般几十元不等。
煤一出矿,每吨加价近百元
11月26日,陕西神木县海湾煤矿的面煤价格是每吨530元,燃烧值能达到6000多大卡的“三八块”煤,每吨则达到670元。价位不低,但装煤的汽车仍源源不断。
煤炭经销商张林在陕西榆林、神木一带做了十余年生意,对煤价行情了然于心:今年冬季,当地的煤价每吨普遍比去年高出近百元。其中,5000多大卡的煤每吨500元左右,6000至7000大卡的煤,每吨价格600至700元。
在张林看来,近几年,煤矿资源整合,不少小煤矿关闭了,加上用煤量逐年攀升,煤炭供不应求,涨价已是不争的事实。
以最有代表性的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价格为例,已从2003年底的275元/吨上涨到2011年10月底的850元/吨以上。
张林将煤炭坑口价上涨的原因,归结为供不应求的市场作用。但在山西长治从事煤炭经销的李庚却坚信,煤炭出矿后累加的税费,与煤炭价格上涨有直接关系。
以山西长治煤矿为例,目前政策环境下,每吨煤除了直接生产费用外,还需要额外支出的费用包括:资源费、矿产资源使用费、水资源补偿费、维检费等等,合计近百元。这还不包括国税、地税等相关税费。
公路运费有时比煤价还高
11月26日,蒙阴司机殷本贵从神木运40吨煤到山东新泰,每吨运费400元,比5000多大卡的煤炭价格只低100多元。但殷本贵认为这样的运费并不贵。“这已经是今年价格的低点了,运费高的时候曾达460元,快和煤价持平了。
殷本贵拉煤跑一趟能拿到16000元运费,但最后剩下的收入并不多:往返一趟的支出就要12000多元,主要包括油钱和过路过桥费。从神木到山东,加油费近8000元,还有4000多元的路桥费。
其中,在神木地区有张板崖、盘塘等多处收费站,每次收费55元至70元不等;在山西较大的平定收费站,一次就要交费1000元左右;到河北、山东还各有一个收费站,费用都在500元上下。
事实上,除了收费站、加油站之外,依附在煤炭产业链上的行业,都想从中分一杯羹。为了找到货源,司机要向物流中介交登记费100元;路上堵车,两个司机吃顿早饭就要50元,一壶开水也能卖到5元;遇上交警检查,交几百到上千元的罚款也是平常事……“如果遇上碰瓷的,摆平还要交上几百元。”殷本贵说,这些数字累加起来算算账,运费有时比煤价都高。
除去路上的各种开销,还有大车司机的工资和车辆维修保险费用,每天约合600元。在殷本贵这样的个体运煤司机看来,以目前的情况,如果每吨煤的运费低于350元,就没账可算了,“我们不如在家玩。”
铁路运费低,但车皮难搞定
张林曾认真地考虑过运输成本,铁路运输成本要比公路运输低不少。每吨煤的公路运费400多元,铁路运费每吨只有100多元。
但用铁路运煤有一个非常让人头痛的问题——想拿到车皮,非常难。“现在铁路运力有限,先交上计划费,才能订上车皮。”张林说,一列火车停在那里,先给谁发都可以,就是拿到车皮后是否能准时将煤炭运出去,也是个未知数。
铁路运力有限,让不少煤炭经销商选择公路运输。“虽然公路运费贵一些,但是车源有保障。”张林说,有些大电厂用煤量大,有铁路专用线,一般会选择铁路运煤,而用煤量小的企业,干等车皮就不值得了。
经常给电厂供煤的煤炭经销商李庚发现,用火车运煤的损耗太大,“用铁路专线发3000多吨煤,最终到达电厂损耗三五十吨很正常,多的时候能损耗200多吨。”李庚计算了一下,将损失分摊到剩下的煤炭成本中去,铁路运输的成本优势已经大打折扣了。
煤贩子还要每吨加价几十元
“很多用煤客户不是从矿上直接进煤,而是走煤炭经销公司。”济南热力负责采购煤炭的郭毅说,有些客户用煤量小,矿上看不上眼,也有些公司为了省心,用煤直接找经销商代理。煤炭经销商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煤贩子,在买方卖方两头都积累了很多老客户。
今年,济南热力面向12个煤炭经销公司招标,最后选中了4家。这些经销公司在济南郊区有煤场,从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运回煤后储存起来,再卖给周边客户。
一般来说,煤炭经销商获取利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煤价中,也就是在生产商提供的坑口价基础上,每吨加几十块钱;另一种是直接与买家商量抽成比例。
煤炭经销商张林说,他与客户之间经常采用的是前一种方式。生意好的时候,每吨煤至少加价50元;萧条的时候,加10元、20元也做。
作为煤炭从陕西到山东的终端用户,郭毅曾多次到神木考察,并详细计算过煤炭价格:现在每吨5000多大卡的煤坑口价500多元,路上运费400元以上,煤炭经销商加价几十元,煤炭价格就像滚雪球一样,越加越高。到自家公司的储煤场时,已达千余元。其中,物流成本、税金、各环节加价,大约占到终端价格的50%。
2,山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山东范围内的各种招标信息;
3,第三方招标信息网站,比如筑龙标事通,能查全国各个行业的招投标信息,筛选山东地区就能查到山东招标信息,日更90000+标讯,投标更轻松。
如果只是查山东省的招标信息的话可以从以下渠道来进行
1、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包含了省级和地级相关招标采购信息,信息是免费查看的,但是查找起来的话比较费劲,需要你一条条去看,比较浪费人力和时间
2、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这个也是政府性质的网站,里面也会发布相关的招标采购的,也可以作为一个查询的渠道,和第一个类似,真正要用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
3、聚合类网站
现在比较受欢迎的有招标资源网,里面有全国各个地区分站的招标采购信息,你可以点击进去山东招标采购网查询,查询起来的话也是很方便的,支持关键词、地区、行业搜索,并且如果你想每天关注这个地方招标信息的话,可以设置关键词订阅,这样系统就会自动给你推了
除了山东的,其他地区的信息你也可以关注;并且,在功能上面,也是很全面的,招标、项目、企业信息等都支持查询
以上是我目前了解到的一些可以查询的渠道,你也可以都去试试看,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