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都有哪些?新型经济产业都包括什么
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如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
中国特别是长三角地区主要发展的新能源是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等。目前以有一定规模的是太阳能和风能。太阳能发展较有规模的如常州、无锡;风能的发展布局以长江沿岸、沿海地区为主,如太仓、张家港、南通、盐城、舟山、台州、温州等。而上海更多承载的是新能源的研发,主要在浦东地区,以及和原有产业有效结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在嘉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建议从各地级市出发,由于各区承载的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部分、方面不一致,所以相应的政策扶持差异性较大,但笼统来讲,主要包含产业研发专项扶持资金、人才引进扶持、相关项目土地等资源分配优先、税收政策扶持等。
个人理解的新型经济产业包括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低能耗高产出,技术含量高,有利于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与各区当地资源优势统一和谐发展的产业经济。仅供参考。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是清洁能源。它们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不需要人力参与便会自动再生。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完全依靠可再生能源的,如薪柴用于炊事、取暖、风力用于提水、磨面等。
可再生能源的意义及重要性
发展可再生能源能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可以有效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逐步实现能源自足;是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实现碳中和,能源是主战场,可再生能源是主力军。
同时,发展可再生能源也是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对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拉动有效投资,稳经济增长、扩就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可再生能源有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潮海浪能、水力发电、动植物油及其产生的沼气、水电解氢、氢燃料电池、超长寿命的固体电池等等很多种类。
可再生能源的特点是可再生,可持续,有些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地热能等大部分还是很环保的能源。
它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和现在我们在使用的电源、燃气、煤、电池的用途一样。
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既要重视规模化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也要重视可再生能源对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作用,更要重视与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协调。要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生物质能开发与粮食和生态环境的关系,不得违法占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粮食,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对资源潜力大、商业化发展前景好的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兴可再生能源,在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扩大市场需求,以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建立以自我创新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提高设备制造能力,并通过持续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为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奠定基础。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积极发展未来具有巨大潜力、近期又有一定市场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既要重视近期适宜应用的水电、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风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也要重视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液体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家通过经济激励政策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解决农村能源短缺和无电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同时,国家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得到更大规模的发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主要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木材
柴是最早使用的典型的生物质能源,烧柴在煮食和提供热力很重要,它可让人们在寒冷的环境下仍可生存。
役用动物
传统的农家动物如牛、马和骡除了会运输货物之外,亦可以拉磨、推动一些机械以产生能源。
水能
磨坊就是采用水能的好例子。而水力发电更是现代的重要能源,尤其是中国、加拿大等满是河流的国家。
风能
人类已经使用了风力几百年了。如风车,帆船等。
太阳能
自古人类懂得以阳光晒干物件,并作为保存食物的方法,如制盐和晒咸鱼等。
地热能
人类很早以前就开始利用地热能,例如利用温泉沐浴、医疗,利用地下热水取暖、建造农作物温室、水产养殖及烘干谷物等。
海洋能
海洋能即是利用海洋运动过程来生产的能源,海洋能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等,一些沿海国家的海岸线,就很适合用来作潮汐发电。
生物能
生物质能是指能够当做燃料或者工业原料,活着或刚死去的有机物。生物质能最常见于种植植物所制造的生质燃料,或者用来生产纤维、化学制品和热能的动物或植物。许多的植物都被用来生产生物质能,包括了芒草、柳枝稷、麻、玉米、杨属、柳树、甘蔗和沼气(甲烷)牛粪等。
5月的最后一天,上海浦东上线“智慧能源双碳云平台”,用以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开发应用,打造“双碳”示范区。
往前推10天,浙江省召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要“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多作贡献、勇当先锋,打造‘重要窗口’重大标志性成果”。
中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认为,对我国而言,碳达峰时间越早,峰值排放量越低,就越有利于实现长期碳中和目标。当前最主要的是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量,推进碳排放尽早达到峰值,并迅速转为下降趋势,持续降低排放总量,走上长期碳中和的发展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也有一些地方在碳达峰、碳中和上出现焦虑心态,一些企业做起了碳达峰概念营销,甚至有的地区“破罐子破摔”,企图借碳达峰“攀高峰”“冲高峰”,有了发展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歪心思。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认识碳达峰?碳排放怎样才算真正达峰,达峰之后又出现了增长,该怎么办?碳达峰、碳中和有望提前实现吗?需要付出哪些努力甚至代价?
围绕这些问题,国内一线气候、能源、经济专家给出了一些思考。
关于“双碳”,学术界和产业界时常提及的一个说法是:欧洲主要国家约在上世纪90年代碳达峰,计划2050年实现碳中和,其间有60年时间,而中国只有30年时间,这个过程能否保证平稳和安全,是一个艰巨任务。
在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李俊峰看来,“3060”的碳排放目标的确有挑战,要付出努力才能实现,但不一定是艰苦卓绝的努力。
李俊峰提醒,正确认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首先要认识到,这个目标不是心血来潮的决定,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
从政策层面看,1992年至1994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环保局就进行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与控制策略》研究,向中央提出了减排温室气体的三项主要措施,分别是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碳汇。
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组织了关于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研究,既为2007年国务院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2009年我国首次提出减排措施提供了支持。
2013年,国家启动关于2050年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研究,提出了2030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以及本世纪中叶低碳发展的宏观战略愿景和技术路径。
2016年国家低排放发展战略研究启动,基本形成了本世纪中叶的国家低排放总体战略,也即碳中和的目标。
到了2020年,我国开始部署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问题的研究,提出了目标、技术路径和路线图。
从产业角度来看,过去30年里,人工智能技术、能源技术、交通技术、环保技术、生物技术、互联网技术、碳汇技术等一批崭新的技术应运而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发展不断更新。
尤其是经过“十一五”期间的能源双控,我国碳排放过快增长的势头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有效遏制,“十三五”期间,已有部分省市实现碳达峰或接近达峰状态。
“我们是一步步走过来的,每个时期都有相应的政策和产业积累。”李俊峰认为,中国走向碳中和是 历史 传承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 历史 传承,不会突然冒出来一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碳中和就是一个潮流,大家必须按照这个方向走。”
尽管各地区在推进“双碳”目标上表现积极,但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紧张、焦虑的心态:到底怎样才算是真正的碳达峰?万一以为到了峰值,结果之后又出现增长呢?
欧洲的碳达峰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是事后才得出什么是碳排放峰值。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发布的《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的数据,欧盟碳排放于上世纪70年代末达到最高,欧洲主要国家于上世纪90年代实现碳达峰,此后经历了长达10余年的平台期,才开始缓慢下降,目前即将步入快速下降阶段。
我国与欧洲情况不同,是人为地设定了碳达峰的时间表,从逻辑出发,要想为之后的碳中和争取时间,那么就需要将碳达峰的日子提前。但目前,我国碳排放整体仍处在爬坡阶段,还没有看到峰顶。未知之下,碳达峰恐惧症在部分地区形成。
李俊峰认为,这种焦虑心态,大可不必。
支撑这一说法的理由是,2012年至2016年期间,我国出现了二氧化碳排放的负增长,扣除2011年的数据调整和2018年、2019年两年的反弹,我国在2011年已经达到了碳排放峰值,“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主要来自于石油和天然气(约占80%)。
“碳达峰只是一个过程、一个拐点,达峰后仍会出现一些波动,包括小幅的增长、下降等反复,不必过度计较。”李俊峰认为,从能源消费增长来看,中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出现了拐点,海南省、深圳市等省市已经可以开始讨论碳中和问题了。
既然已经有省市实现达峰或接近达峰,那么,全国的碳达峰、碳中和有望提前实现吗?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之前保守估计2025或2026年就可以实现碳达峰,但以我国目前这种增长的态势来看,应该还得提前一两年,但是具体多少量达到净排放峰值比较难以判断。
“还是要取决于这几年的经济走向是怎么样的,这跟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经济增长没有准确判断,就很难判断高点。另外还得考虑到最近的产业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林伯强说。
与此同时,要提前实现目标,当前阶段一些走歪路的想法和做法也要摒弃。
在李俊峰看来,提前实现碳达峰,发达地区的难度不一定会很小,要防止一两个项目就突破防线;落后地区要防止“破罐破摔”,拉高排放水平。“一定要把碳达峰与稳中有降和碳中和的目标联系起来。”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能源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杜祥琬提醒,要防止一些地方借碳达峰来“攀高峰”“冲高峰”,防止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冲动,抓住产业调整的机遇,指向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窗口期和关键期,期间,中国70%-75%的地区碳排放能够实现达峰,这样才能在2030年前顺利实现达峰目标。”李俊峰说。
约50年前,美国就开启了能源创新革命,大力发展光伏、氢能,欧盟也开始通过对民众力量的唤醒,不断加快减碳技术及机制的研究。日本也在能源计划方面不断加大 科技 研发及人才培养投入,致力于颠覆性技术的创造创新。
从这些国家的实践来看,碳达峰、碳中和表面上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问题,实则是事关经济 社会 系统性变革的发展问题。它不仅涉及能源结构升级,还包括增长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关系到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国家从资源依赖走向技术依赖的重要力量。
从这个意义而言,我国目前制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绝非单纯意义上的环保竞赛,而是全新一轮的 科技 创新竞赛、绿色创新竞赛。
“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创新来解决,因此必须提高创新能力,包括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李俊峰说。
与此同时,所有的国家意志和国家努力,最终都要由地方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同样如此。
多位专家认为,要想全国按时甚至提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方面离不开长三角、珠三角等碳排放重点区域率先实践 探索 。
以海南为例,可以靠自身政策的灵活性,在交通电气、高速公路充电桩基建进行布局,同时在新能源光伏、海上风电、核电等领域施展拳脚。
再比如光伏制造产业链最完整、产量最大、企业和人才最集聚的长三角地区,可以在压降煤炭消费的同时,以应用拓展市场,加快建设世界级的低碳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高碳企业及脱碳技术的试点示范项目。
通过这些地区的经验,找到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可以为全国未来的碳中和积累经验。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央企、大型企业等率先 探索 转型之路。
另一方面,可按照空间、区位、能源和资源禀赋及产业布局比较优势,统筹优化全国不同地区在发展、资源能源和产业方面的功能,分类施策,推动各地方逐步碳达峰、碳中和。
比如,可以考虑要求中东部地区率先达峰,为西部及落后地区发展留出空间;鼓励有条件或创造条件提前达峰,允许落后地区2030年以后达峰。
再者,抓住主要矛盾,推动行业依次达峰。比如让工业行业率先达峰,特别是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排放领域率先达峰,建筑、交通等可以在2030年左右达峰,个别行业可以在2035年以后达峰。
可再生资源是指能够通过自然力以某一增长率保持或增加蕴藏量的自然资源。对于可再生资源来说,主要是通过合理调控资源使用率,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
可再生资源主要有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海洋能、光能、生物质能等。其中,来自自然界动植物的生物质能,如农作物、林木等,是永不枯竭的资源。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非常丰富,经济发展和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军事资源潜力也很大。
可再生资源的特点
1、再生性
可再生自然资源在现阶段自然界的特定时间条件下,能持续再生,保持或扩大其储量,依靠种源而再生,就是人类可以重复使用的,并且不间断能再生的资源。其特点是再生周期短,而且环保。
科学界已认定利用自然界中萜烯、植物油、碳水化合物和聚多糖为原料生产环境友好的生物塑料、水凝胶、复合材料等均属于可持续聚合物材料。天然高分子作为可持续的高分子材料,具有来源丰富、安全、可再生、可生物降解和环境友好等优点。
利用生物质生产的高分子材料,使用后埋在土壤或丢弃在江河湖海中可被微生物降解成水和二氧化碳,即使动物误食也不会窒息死亡,属于环境友好材料。
2、有限性
可再生能源泛指在一段时间内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严格地说,不是永久的资源。但是也要有限度的使用,不要以为它是可再生能源而无限度的使用。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其它储存形式。人们开始发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不可再生资源。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口的激增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对可更新资源的破坏日益加剧。因此,对可更新资源的合理保护、利用和管理,使之保持不断更新能力,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