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能源短缺问题?
解决目前我国能源短缺问题主要从三方面入手:
一、加大能源方面的科技投入,积极开发节能降耗的新产品,开发清洁可再生的新能源同时加快对我国能耗,高资源浪费的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积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能源的节约,提高能源利用率。
二、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能源开发的投入增加能源的供应,同时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协调我国能源开发加大对能源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保证我国能源生产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三、市场经济具有开放性,我国应大力开拓国际能源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扩大能源的进口途径和数量。
目前已经探明的能源可以供人类使用五十年,按现在的科学发展速度,不会超过二十年人类就会开发出替代能源,所以,目前世界根本不存在能源枯竭的问题!
目前反应出的世界能源问题,是人的私欲和恐惧心理造成的。
解决办法:
1、提高人类的整体思想境界、素质修养。
2、开发新能源。例如:马上能想到的新能源——利用太阳能发电,将水电解成氢气和氧气作为主要能源,而且燃烧后产生的是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绿色环保。
法律分析:吉林省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5元/千瓦时。同时,在吉林省内的光伏产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兼并重组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和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一定的投资补助。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应对气候变化、履行我国国际承诺的重要举措,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和努力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任务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采取措施缓解可再生能源企业困难,促进可再生能源良性发展,是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更好履行我国对外庄重承诺的必要举措。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合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未来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预期现金流,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进度、期限等安排。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各地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和交易机构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域输送和各类市场交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在2021年1月底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能源派出监管机构报送2020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三、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各派出机构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监管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将加强跟踪监测,计划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督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研究提出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初步安排。
据报道,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6.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全年弃水电量515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达到96%左右;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弃风率12%,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
报道称,在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加大是2017年能源工作的一大亮点。
能源局负责人表示,虽然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有了较大幅度的缓解,但是离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去年采取的主要是相对能马上见效而且比较容易实施的措施,而今后解决问题的难度会不断加大。
截止目前弃风主要集中在几个地区:新疆和甘肃的弃风电量和弃风率都较高;内蒙古弃风率下降较大,但是因为装机量大,弃风电量还比较高;吉林、黑龙江主要是弃风率比较高。而水电主要是西南水电送出问题。
希望新能源的比重可以早日大幅提升!
2016年的一项数据显示,世界各项能源当中增长最快的是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和风能,然后是水电、天然气,核电也有增加,但是煤炭和石油基本上仍是持平的,这是一个趋势。所以,整个能源结构是在往低碳、绿色的方向走。在增速方面,全球去年能源增速大概是1%,而中国的增速则是1.3%,基本上持平。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再来谈一下中国的能源问题。
中国低碳能源的“三驾马车”
首先,中国能源的头号问题还是要节能提效,因为中国的节能潜力还很大。2015年的一项数据显示,中国贡献了全球15%的GDP,却消耗了全球23%的能源。也就是说,我们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是全球能源强度的1.5倍。当然,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进步了,较早之前需要消耗全球两倍的能源强度。就此而言,我们还有50%的可降低空间。
这也是为什么国家规划到2020年要将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40%到45%,到2030年降60%到65%,这都经过了大量的论证。当然,国家所做的承诺其实是留有余地的,现在来看,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的降幅可能会达到50%左右。中国能源的浪费也很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北京堵车一项造成的各种浪费就相当于北京市GDP的7%。所以,中国要讲能源战略,首先得节能提效。
其次,能源结构仍需要调整。新能源,也就是非化石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等都需要增长。而在煤炭、石油、天然气三个主要的化石能源中,相对低碳的是天然气,所以我有一个自己的提法,叫做中国的低碳能源有“三驾马车”,就是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要靠它们三个一起“拉车”,把低碳能源的比例拉上去。
去年中国的煤炭占一次能源的62%,这已经在进步。可以肯定地说,发改委公布到2020年,中国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例降到58%;到2030年,降至50%以下;到2050年,要降至30%,煤炭所占比例一定要降下来。其实,煤炭占比巨大的问题并不是中国所独有的,1913年的一项数据显示,全球的一次能源70%都是煤炭。
当今世界的能源结构:煤炭大概占29%,天然气21.2%,石油31%,剩下的非化石能源,占18%-19%。对比来看,中国的任务仍比较艰巨。拿什么在保证煤炭使用的前提下替代它,只有前面提到的“三驾马车”:天然气现在占一次能源的6%,非化石能源是13%,而国家规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要增加到15%,2030年达到20%。到2050年,我们估计非化石能源加上天然气,应该能占到55%-60%,而煤炭降至30%左右。我们希望能提出这样一个目标,让中国的能源结构更加合理,向更加低碳的方向走。
煤炭的“去路”何在?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上述数据,也是现在存在分歧的地方:到底煤炭的比例能不能这么快地降下来?煤炭现在占我国一次能源的62%,也就是四十多亿吨原煤,但只有一半是用来发电的,剩下一半是直接燃烧的。后者中又有一部分是散烧煤,散烧煤一定要替代下来,这一点没有异议。当然,替代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保证农户等有能力使用更加清洁的能源,这是其一。
第二,钢铁、水泥等工业用煤占比很大。仅河北一省就产出两亿多吨钢铁,大家戏称,全球的钢铁第一是中国,第二是河北,第三是唐山,第四是美国,而钢铁产业需要消耗煤炭。现在这些高耗能产业已经趋于饱和,所以产业要调整,这一点不可否认,水泥亦是如此。所以,工业直接消耗的煤炭需要降低,这一块也非常重要。
第三,煤电方面。煤炭应该主要用来发电,相对集中的煤电污染可能也比较好控制。中国已经装机的煤电9亿千瓦,但却用不了这么多,现今煤电装机容量已经过剩。现在一座煤电厂一年可以运行6000小时,少一点的也达到5000小时,而前年则是4300小时,去年是4100小时,今年大约是4200小时,皆处在低效运行的状态。所以说,煤电的装机不应该再增加,因为已经过剩。
综上来看,中国已经连续三年煤炭的总消耗量在下降,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需求了。但仍有一块我认为会有争议:现在有人主张大力发展煤制油、煤制气。但煤制油在产出一吨油的同时还要产出五吨的二氧化碳,而平常消耗一吨煤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仅2.5吨,煤制气也要产生二氧化碳,且比煤制油还要多。从低碳的角度来看,为应对气候变化,是不应鼓励煤制油、气的。中国因为缺油、缺气,有一点这样的技术储备是可以的,但不应大肆开发。
此处还应提到科学产能的概念,中国如今每年产出近40亿吨原煤,什么叫科学产能?就是在保证生产安全和少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对煤炭的开采叫做科学开采、科学产能,而中国现今科学产能的能力只有不到20亿吨原煤,所以要减少非科学产能。此外,在开采以后要增加洗煤的比重,脏、差的煤不去用,这些都是煤炭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中国现在科学产能的能力不足,不得不容忍十几亿吨的非科学产煤,这就产生了很多问题,生态问题、环境问题、安全问题等等。而作为煤炭替代品的天然气,因受限于我国天然气资源的总量和能够进口的总量,还做不到高比例。
这样分析下来,我认为中国煤炭消耗不会再增加。
美国依靠页岩气革命使得它的能源独立了,中国随之产生一种说法:我们也要进入气体能源时代,但我认为中国并不会进入气体能源时代。我们要大力提倡发展天然气,增加天然气现在只有6%这个比重,现在国家规划到2020年天然气能增长到10%,2030年希望这个比例能到15%,这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天然气的概念指的是常规的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后者包括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和可燃冰等。
现在,我国三分之一的天然气依靠进口,这个比例应有所加大,因为我们自己增加开采的量还不够,所以要提高进口的比例。如果15%这个目标能够实现,加上石油的贡献,两项占比最多也仅30%多。而现今全球的能源结构,“石油+天然气”的占比是超过50%的。
全球能源结构的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以煤为主阶段、油气为主阶段和非化石能源为主阶段,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开始调整这个结构,要增加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总量,往第三个阶段,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结构走。
而中国的能源结构也是三个阶段,却有所区别:第二个阶段并不是油气为主阶段,因为中国的油气最多就到30%多。所以,中国能源结构的第二阶段,应该叫多元结构阶段,即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核能都“给力”,在这个阶段中各能源此消彼涨,逐步过渡到第三阶段——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阶段,这个是全球的大趋势,也是中国特有的模式。
中国的能源安全观应更加长远
对于能源安全观,我提几点概念。传统的能源安全是我需要多少,供给就要满足多少,供给不足的话就不安全了。中国并不缺少煤炭,而是缺少石油、天然气,所以真正的能源安全就是围绕石油、天然气的进口来转,这对目前的中国来讲还是重要的。但中国的能源安全还有一个关键,就是中国的能源环境安全观,需要把能源的环境安全提到战略高度,保证民众呼吸到好的空气,接触到干净的水和土壤,如果这些东西不能保证,我们为什么而奋斗?能源的环境安全观如果提到战略高度的话,国家就必须改变能源的结构。
对于大型项目、校园设施或者拥有多家分厂的公司,仅仅一次能源核查并不足以覆盖所有因素。一个清晰的大纲可以帮助定义并达成能源和可持续性目标。
综合能源规划
一个完整的一体化能源管理方案将解决能源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和大型工业、制造业以及机构设施的资产的整合。这种基于长期、整体的规划,让公司优化各种能源效率和可持续性的战略得以实施。计划需要在能源和其他设施购买时就开始实施,并考虑包括使用面积,分布,测量和尽量减少废物等各个方面的因素。该计划在如何最好地利用能源资产以及如何和何时添加和有效的更换方面提供了建议。
能源管理方案还提供了详细的步骤,包括每座建筑物内或多个地点的能源和可持续系统的计划。建筑,能源和安装在其中的可持续性部件,被集成到一个统一的整体系统。
尽管能源管理方案的组成部分其实并不是全新的概念,但是把它们打包成一个综合性的一揽子计划则是一种新的理念,因为许多大公司开始寻求更明智的能源决策。这种方法让很多能源经理认识到保护、可持续设计和可再生能源的时机已经到来,原来过于单一的能源核查可能作用有限。
集成自动化
兼备各种协议的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可以明确工厂作业和过程功能。例如,一家水泥厂的离散控制自动化系统和过程功能与集中控制体系结构的结合可以极大地减少过程循环时间和每人力小时产量,还可以提高生产能力、能源用度和设备投资回报(ROI)。综合能源管理方案恰好可以拨云见日。
从每小时完成10000磅加热并冷却意大利面的食品处理过程可以发现,一旦使用了连续烹饪和冷却法可以在同样的时间内处理同样数量的意大利面,但是加热烹饪用水的成本却可以降低。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可以深入挖掘批处理加工中的连续加工方法的剩余价值,利用已经被加热了的冷却用水来节省能源。在批处理循环的过程中,维持200°F 的烹饪温度所需的能量更少了。
综合考量了设备和过程功能的能源管理方案可以为工业、制造业或者机构设施创造价值。
纳入企业目标
这种方案高屋建瓴、目光长远地考虑了公司的商业目标,为企业创造了美丽的愿景,例如环境保护、节能或者使用可持续性材料改善工作环境,为员工创造良好工作氛围。考虑及此,能源管理方案则不拘泥于能源管理,而是扩展到市场决策制定、人力资源、工厂运营和股东关系等更高层面。
对这些息息相关的能源优势进行系统分析,不难实现一个更加高效、更加具有成本效益的能源方案,达成公司的长远商业目的。
可持续发展倡议
能源价格一再上涨、能源品质问题激增和棘手的污染问题,对于能源用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越来越高。供应商正在提供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信息。美国政府机构已经要求工厂管理人员开始关注这些全新的议题。而且,提高能效和使用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确实可以带来好处。
工厂可能并未考虑能源设备的细节以及下一步应该采用什么措施来提高可持续性。工业企业是不是现在慢慢可以开始改用天然气了?或者是否市场显示从现在开始两年,这种转变将会使成本降低一半、并且提供税收优惠,而因此应该耐心等待么?
美国环境保护局的法律、规章和报告以及当地建筑法规越来越多。而很多公司并不知晓这些法规,如果要求实施这些法规,很多企业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始。
矛盾的目标
制造商可能每年有三百万美元的预算花在提升能源设备上。他可能有6个工厂分布于多个地区,具有不同的能耗和能源质量问题,包括空气质量、废水排放和处理过程、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因素。资金到底投放在哪里才好?
制造商、工业和学院设施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合同是很普遍的,以完成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每个项目单独考虑的话会缺乏整体性和长远计划,导致无法实现最佳的能源使用效率和更远大的目标。
例如,药物处理设备要想提高其可持续性,就需要增加热电联供(CHP)能力,利用废水处理厂中的沼气补偿电气和热水消耗。但是10年之前,工厂将废水处理厂升级到了富氧反应模式,不足以为CHP产生足够的沼气。如果早期就使用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就可以预见到药物处理设备能够利用CHP,这样就可以使用厌氧反应模式取而代之,产生足够的沼气。
综合能源管理方案:4阶段
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有不同,但是都有下面4个阶段性参数:
1. 调查——综合的和全面的能源管理方案的第一步就是调查。公司到底想要达成什么效果?能源管理方案到底应该考虑什么,不应该考虑什么?
这包括对能源、产量和维护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专访。还包括明确制约条件,例如经济、物理、文化、区域和其他任何可能对能源策略造成影响的方面。
此调查也包括回顾历史设备投资;回顾公司的碳使用量和排放量;搜集相关工厂、电气和机械图纸、说明书和能源自动管理系统记录。
2. 愿景——这一步要召集所有关键决策制定人员,例如执行总裁、能源总管或者工厂领导,让这些人明白并且统一愿景和目标。这些目标是否有助于在一段时期内降低能耗、控制风险、或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等?这些目标如何和公司的整体商业目标结合,包括产品线改变和扩展以及工厂扩建的相应影响?公司未来10年希望发展到什么程度,是否有制定10年计划或者5年计划?
愿景代表从调查阶段得到的深层次观点,包括系统能耗和输出的定量统计和直观感觉;评判优质系统的标准;总结目标和关键问题;明确机遇;考虑实现方法。
这一步也考量能源和可持续性技术的发展趋势。
而且,它明确并修改能源方案的初步印象,使其能够实现其最终目标。它也可以明确需要考虑什么不需要考虑什么,以及确定如何管理制约条件。
3.分析——此时公司将关注所有可乘之机,关注其是否与公司愿景和计划相符。它更密切地调查那些有助于降低成本和计划制定的科技,以不断引入能够带来最大效果的技术。这样一来,便形成了具有多种方法的管理方案草案。
这一步评估能源和水源的使用效率、工厂设备的提升、热能循环和水循环、控制系统、可持续性系统、基建投资结构、避免高峰和转移高峰以及现场发电,包括可重复利用能源。
4. 可交付性——最后一步将确定最后的能源管理方案。这一复杂的方案包括投资计划、能源目标、信息目标以及维护和维修目标。此方案也明确了核定预算和资源承诺。
这一步包括逐渐采用相关技术,确定如何管理资金。它将整合所需的内部通讯工具,例如在厂区内建立节约用水和关灯的文化。它包括明确方案、如何传达方案、如何有效管理方案和如何运行方案所需的一切内容。
整体能源管理
将公司所有的耗能设备都看成一体是有很大好处的。为了最优化可行性而将工厂和过程系统与公司的整体可持续性目标完美结合,对于实现最终的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大有帮助。
能源管理方案是所有高能耗工业和制造业为了降低能耗和设备成本以及提升可持续性的十分有价值的基本方案。它可以提供对工厂能耗设备长期有效的管理。
可再生资源产生“铭牌”能力的时间百分比非常低。在德国,能源转变的第一个例子,太阳能仅在 11% 的时间内产生其额定功率输出,这意味着您需要在 89% 的时间内进行备用。对于风能,这个数字要好一些,但它们也保持在 15% 到 25% 之间(取决于离岸陆上,以及每年的风量),所以同样,85% 到 75% 的时间需要备用.
由于风能和太阳能的能量密度非常低,因此您需要非常大的装置来收集能量。这意味着必须首先投资大量材料(钢、混凝土、玻璃、光伏面板、支架、电缆等)。所有这些材料都必须生产,消耗各种资源和大量能源。一个 3 兆瓦的风力涡轮机是用 200 吨钢材建造的,钢材是用煤制成的。因此,可再生能源的实际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大多数人意识到的要高。
所有技术装置的使用寿命都是有限的。在某个时间点,安装不再起作用。所以你必须更换安装。随着规模的扩大,这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例如,如果您在整个美国安装了 10 亿块太阳能电池板,所有这些太阳能电池板的使用寿命为 30 年(= 保证使用寿命 + 10 年),那么您每天必须更换超过 90.000 块太阳能电池板,以维持文明的其余部分。仅第一次安装的成本(保守估计)约为 5000 亿美元;更换面板的成本约为每天 4500 万美元。风力涡轮机也是如此。
在上面的例子中,10 亿块太阳能电池板将产生大约 250 吉瓦,但前提是太阳以适当的角度照射。这大约相当于美国电力供应的一半。因此,您将需要更多,更多。
但如果你这样做,太阳照耀的时候你的电会太多,晚上的时候你的电就不够了。好的,那么存储呢?一个严峻的事实是,即使是电池工程师最疯狂的梦想,他们也无法想出一个能够存储这么多能量的解决方案。即使是已经建成的最大规模的电池装置也只能提供所需的一小部分。见下文。
这种巨大的电池在能源方面是世界上最大的,仅可提供 50 兆瓦的电力,持续 6 小时。在那之后,它是空的。
可再生资源主要只生产电力。那么,对于汽油(汽油)、供暖、工业流程、航空、航运等众多其他消费,该怎么办?
总之,可再生能源肯定会对电力消耗产生一些影响,特别是在电力昂贵的地区(岛屿),但在我们大规模使用能源的情况下,它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全球统计数据证实了这一点:太阳能仅占全球电力需求的1% ,风能约占 3%。因此,全球计划大规模新建燃煤产能以满足需求的增长。
然而,其中主要是废物燃烧和生物燃料。
生物燃料已被证明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效率低下,应尽快停止使用。废物燃烧主要是塑料(即精炼油)
如果你在这张图中引入太阳能和风能,它们几乎看不到。请记住,在投入数万亿美元之后,几乎看不到。
然而,幸运的是,我们的能源需求有一个解决方案,它是清洁的、非常安全的、非常强大的、24/7/365 工作并且可以使用 10.000 年。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