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排放标准
江苏华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研究开发高浓度氨氮处理技术过程中没有简单地将废水中氨氮定义为污染物,而是将其定义为可回收利用的资源。实现氨氮废水中氨氮的资源化回收利用,不仅可以实现污染物的减排,同时可以利用所回收的资源补偿一部分废水处理的费用,降低氨氮废水处理综合成本。
鉴于此指导思想,我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在多年废水脱氨技术研究成果及项目实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研究开发的节能降耗技术及装备研究成果,以效率高、技术成熟度好的蒸汽汽提脱氨技术为基础,针对传统蒸汽汽提废水脱氨技术中存在的蒸汽耗量大(一般为250~300kg/吨废水),废水处理单耗高的难题,采用创新性工艺流程设计、高效脱氨技术及设备、节能降耗技术及设备等,通过研究攻关,开发了适合于多种工况的氨氮废水处理技术,并付诸工业化应用。现已完成的氨氮废水处理工业化装置已经有二十多家,氨氮废水处理量从1吨/小时到75吨/小时,氨氮浓度从5000mg/L到60000mg/L。
本公司所拥有高效节能的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成套技术特点如下:
(1)脱氨效率高:可以将极高氨氮含量(例如60000mg/L以上)的氨氮废水一次性处理至低于15mg/L(满足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最低在5mg/L以下。
(2)蒸汽单耗低:根据具体工艺路线的不同,氨氮废水处理单耗在30~180kg/吨废水,最低甚至可以低于30kg/吨废水。
(3)实现了氨氮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可以根据企业要求将废水中的氨氮以浓氨水、浓氨气、液氨或者铵盐的形式回收利用。
(4)实现了技术的成套化、系列化,以及氨氮废水处理装置的模块化、自动化。
(5)在氨氮废水处理系统中采用新型过程强化设备——超重力设备作为汽提及精馏设备,代替原有的汽提精馏塔,以解决塔设备因废水中固体悬浮物的存在而发生的设备堵塞问题。
氨氮排放量=0.568克/吨*37650. 43吨=21385克=21.4千克
BOD排放量=4.4克/吨*37650. 43吨=165662克=165.7千克
SS排放量=34克/吨*37650. 43吨=1280115克=1280千克
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0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移动源。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
农业源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进行调查。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
集中式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移动源主要为机动车,包括汽车、低速汽车和摩托车。
二、废水污染物
2020年,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53.03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3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6.69万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4.09万吨,集中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2万吨。
全省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5.82万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0.11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2.20万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3.51万吨,集中式氨氮排放量0.003万吨。
全省废水中总氮排放总量18.94万吨,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0.44万吨,农业源总氮排放量10.67万吨,生活源总氮排放量7.82万吨,集中式总氮排放量0.007万吨。
全省废水中总磷排放总量2.45万吨,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0.02万吨,农业源总磷排放量1.82万吨,生活源总磷排放量0.61万吨,集中式总磷排放量0.0002万吨。
全省废水中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合计,下同)排放总量7.22吨,其中工业源重金属排放量5.32吨,集中式重金属排放量1.90吨。
全省工业源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1078.03吨,挥发酚排放量1.12吨,氰化物排放量9.30吨。
三、废气污染物
2020年,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72万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5.51万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4.21万吨,集中式二氧化硫排放量0.0039万吨。
全省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49.80万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0.33万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27万吨,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38.19万吨,集中式氮氧化物排放量0.015万吨。
全省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18.91万吨,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9.33万吨,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8.45万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1.13万吨,集中式颗粒物排放量0.0013万吨。
全省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29.77万吨,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8.82万吨,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7.58万吨,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3.37万吨。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20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0.90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0.62亿吨,处置量0.20亿吨。
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22.17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123.92万吨。
氮指标的标准有以下三类:
国家标准: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地方标准: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
行业标准:如《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
1997 年至 2018 年的《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如下表:
以上海地方标准为例,1997 年至 2018 年总和氨氮的 最高排放标准 准越来越
严,但同时最低标准有所放宽,这说明总氮排放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对于特定
行业的排放要求也更加合理和灵活。
全国每天排放多少废气
胖纸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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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2 564.8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49.7 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 593.2 万吨,生活源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918.9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 万吨。
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98.4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2.1 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 25.4 万吨,生活源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70.7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氨氮排放量为 0.2 万吨。
2020 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318.2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53.2 万吨,生活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64.8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0.3 万吨。
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 019.7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417.5 万吨,生活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33.4 万吨,移动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566.9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9 万吨。
全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611.4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400.9 万吨,生活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201.6 万吨,移动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8.5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0.3 万吨。
全国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610.2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217.1 万吨,生活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182.5 万吨,移动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210.5万吨。
2003年,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60.0亿吨,比上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2.4亿吨,比上年增加2.5%;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47.6亿吨,比上年增加6.6%。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1333.6万吨,比上年减少2.4%。其中工业废水中COD 排放量511.9万吨,比上年减少12.3%;城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821.7万吨,比上年增加5.0%。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29.7万吨,比上年增加0.7%。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40.4万吨,比上年减少4.0%;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89.3万吨,比上年增加3.0%。
2003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9.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0.5%,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非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77.7%,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