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两会重点议题是什么?
2022年两会重点议题(热点议题)是:
1、推动新技术发展和应用,尤其是对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发展建议。
2、相关的如何鼓励创新的政策会被讨论,如发展产业集群、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创新型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改变研究人员激励机制等。
3、如何推进区域规划和大城市群建设,推动京津冀一体化,缓解南北分化等也是长期热点问题。
4、由于当前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生育率降低,影响未来持续发展,如何推动人口增长预计也是热议问题。
两会议题关键词:
调查显示,反映民生期待的热词位居榜单前列。2022全国两会热词中,收入分配、住房保障、高质量教育、就业创业等热词备受网民关注,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
综合对比近年两会调查数据,收入、住房、就业等一直是网民关注的焦点议题。网民期待代表委员带来更多、更具体的议案和提案,进一步补短板、解难题、兜底线。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2022全国两会十大热词 透露出这些美好期待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网-2022年全国两会,哪些热点值得关注
易车讯 在2021“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瞄准智能网联自主创新,提出《关于提高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增强国内汽车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建议》,以及《关于加强数字生态环境下汽车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建议》;着眼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出《关于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配套,助力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以及《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电分离”商业模式政策体系的建议》。
关于提高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增强国内汽车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建议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推动汽车芯片数量的大幅度提升,车规级芯片国产化已拥有规模基础。然而,目前国产车规级芯片仍然存在整车应用规模小、车规认证周期长、技术附加价值低、上游产业依赖度高等问题。结合我国消费电子行业发展和日韩车规级芯片产业链建设经验,未来通过产业扶持政策聚焦解决上述问题,是提高车规级芯片国产化率,增强汽车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有力途径之一。单靠市场一股力量很难推动车规级芯片国产化,需要形成政府牵头,整车企业联合,针对头部芯片企业开展重点扶持的策略。
陈虹代表建议,在消费级芯片企业的扶持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车规级芯片行业的扶持力度,使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愿意用、敢于用、主动用”。出台聚焦车规级芯片的扶持政策,包括各级研发和产线投资补贴、首台套应用补贴等,降低企业投入和产品价格;并拉动保险企业设计产品责任险,对国产芯片在整车上的应用进行保障,降低整车、系统和芯片企业的应用风险。
建议制定车规级芯片“两步走”的顶层设计路线,实现车规级芯片企业从外部到内部的动力转换。第一步由主机厂和系统供应商共同推动,扶持重点芯片企业,帮助芯片企业首先解决技术门槛较低的车规级芯片国产化问题,提升其车规级国产化体系能力;第二步主要由芯片供应商推动,形成芯片供应商内生动力机制,解决技术门槛高的车规级芯片国产化问题。
建议针对具体高技术门槛芯片,推动设立整车、系统、芯片的重大联合攻关专项项目,由政府、企业分摊研发资金,共享专利,占领未来行业制高点。成立重大联合攻关专项项目,集中力量支持技术路线明确但技术储备薄弱、应用前景广泛但前期投入巨大的项目,由政府或头部企业牵头需求端和供给端,分摊研发资金、共享专利,构建需求驱动的协同创新链。
关于加强数字生态环境下汽车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建议
2020年中国汽车的总销量达到了2532万辆,其中具备一定自动辅助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的占比快速提升。据相关研究机构估算,一辆自动驾驶测试车辆每天产生的数据量最高可达10TB,数据类型包括车辆行驶数据、车身数据、操控数据、视频数据、图像数据、坐标数据等数十类。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车外数据采集、车内数据采集以及远程数据传输交换等,具有“数量大、种类多”的特点。
在数据获取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数据的采集和存储方面责任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数据的商业用途约束要求不清晰,对于数据泄漏的防范不足,对于数据违法的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应当立足产业实际,着力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体系,推进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加大保护力度。
陈虹代表建议,建立准入制度,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包括高精地图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商业用途需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管理。只有满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要求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才能进入汽车公告目录。
建议加强数据隐私保护,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对于可能存在的隐私风险具有告知义务,并且在收集、使用、转移、删除数据时给予用户自由选择权。同时,企业也需要提升软件的安全性,在分析处理数据时要进行数据和个人身份的分离,并将数据匿名化,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对于个人数据能否被使用以及具体使用目的,用户应拥有选择权和知情权。
建议制定过程审查制度,应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企业建立完备的数据安全管理和软件升级流程。同时借鉴互联网信息管理制度,智能网联汽车提供的数字服务内容也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审查,并对所涉及的敏感数据及个人隐私数据出境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建议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对于危害或滥用涉及国家安全以及用户隐私数据的行为,应制定惩罚性措施和群体赔偿机制。
关于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配套,助力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
我国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时间表,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发展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决策。当前碳排放主要由化石能源贡献,氢能源普遍被认为是脱碳和未来清洁能源的重要解决方案。作为氢能源重要的使用场景、交通运输的终极绿色产品——氢燃料电池汽车,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发展,主要关键技术都已接近国际主流水平,已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一旦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运用,将为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进程做出巨大贡献。
但是,氢能产业的发展面临当前法规政策的“铁壁合围”,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各个环节发展受制于当前法规政策的种种限制。相比交通燃油、天然气等能源管理的法规政策,目前对氢能的管理主要还是“一刀切”,笼统地把氢能源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由此为氢能商业化应用增加了不少障碍与成本,导致氢能从制造端到使用端的成本急剧增加,不利于新兴战略产业的快速成长。
为此,陈虹代表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形成统一的中国氢能战略规划。从国家层面制定我国的氢能战略发展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分步实施的重点;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建立有力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氢能战略落地实施。
建议在氢能管理政策法规层面有所突破。如对氢能的上中下全产业链,单独形成专项的法规政策,在审批、监管流程上与燃料汽柴油尽量趋同。
建议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范围和碳交易的试点范围,将工业副产氢提纯、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加氢站项目纳入减排项目范围,以进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高绿色制氢项目受益范围,引导社会对于绿色制氢项目的投资积极性。
陈虹代表还建议,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对使用绿氢(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氢能)进行一定时期的专项补贴。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电分离”商业模式政策体系的建议
新能源汽车“车电分离”商业模式是国家鼓励探索的方向,主要包括快换式、非快换式等操作模式。快换技术比较适用于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主要解决续驶里程问题。“非快换式车电分离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换电频度低,一般2-3年换电一次,基于现有4S店售后检修设备即可实现电池更换,无需巨额投资,且具备兼容快换模式的可行性,市场前景将更为广阔。
陈虹代表建议,国家同时鼓励非快换式和快换式“车电分离”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协同研究,针对“车电分离”模式全面梳理和出台完善的管理政策。“车电分离”模式的顺利实施涉及产品公告、车辆登记注册、税务、保险等多个环节,建议国家相关部委针对不同“车电分离”模式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完善相应政策与流程,加快推动“车电分离”应用落地。
随着时间地推移,这一观点的准确性逐渐得到了验证。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依据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4月初时也曾预测,今年下半年的整体车市将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事实上,4月份中国汽车产销量已经均超过200万辆,可以认为基本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具体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10.2万辆和207万辆,环比增长46.6%和43.5%,同比分别增长2.3%和4.4%。4月份的月增速为今年以来的首次增长,单月销量更是结束了连续21个月的同比下降。
车市向好是大势所趋。尽管如此,我认为,若考虑到五一小长假以及6月的追加消费,2020年因疫情影响影响的车市会提前结束,而今年下半年的车市在国家刺激消费政策、网络直播售车、厂家大幅度优惠等多因素的助推下,会更早一些。
当下时至5月下旬,也恰逢全国两会期间(5月21-28日),汽车界的代表和委员为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提出了很多比较好的参考建议。有人说,这些车企代表/委员所提出的问题,主要是为自己所在的车企谋求政策利好,多少有点“私心”所在。但我不这么认为,原因有二。第一,这些主流的车企是中国车市的主要参与者,个体的发展势必对整个汽车行业发展产生影响,甚至,某些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可以认为就是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大方向的微观缩影。第二,单就这些议案/提案的具体内容来看,也确确实实是当前汽车行业当务之急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新能源汽车展开讨论。
2020年两会 汽车界70% 的话题是新能源汽车
在收集到的十位汽车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中,有7位对当下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显然,新能源汽车已然已经成为当下和未来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
本届两会上,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建议分别有: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提出的“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的两份提案,《以汽车为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和《以产融结合新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行稳致远》;长安汽车总裁朱华荣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也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提出的《关于加快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 促进社会和谐 鼓励小型电动车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能源和动力转型升级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运营官曾毓群对新能源产业提出《关于加快电化学储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引领全球能源变革的提案》和《全力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 打赢蓝天保卫战形成全球产业高地的提案》;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方运舟提出了关于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一揽子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稳定健康发展的建议。
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我国尚未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各企业间技术、资源协同有待提高;外资品牌汽车进入中国促使行业竞争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使用、售后、接受度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发展不够成熟。
为此,曾庆洪建议:做好科学规划布局,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我国汽车产业协同,提高新能源汽车整体行业竞争力;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优势的机遇,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效发展。
政府主导创建动力电池产业引导基金
徐和谊认为,汽车产业将会是现代智慧城市的新型基础设施,成为智能城市的AI细胞。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建议政府主导创建动力电池产业引导基金,对全产业链进行创新金融支持,统筹和放大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1)建议成立由政府引导资金为主、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本为辅的专项电池产业引导基金,探索构建“电池与整车资产分离模式”下的产业运营模式,即电池与整车并未物理分离,可面向传统充电模式和换电模式。2)建议引导基金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创新模式持有管理电池资产,并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现有补贴资金共同纳入引导基金。3)建议由引导基金为主,创建动力电池资产管理运营平台(围绕网约车等特定场景业务进行率先试点),负责全生命周期电池资产产权管理和价值运营业务,包括车端使用、梯次利用和回收再循环;4)建议引导基金与电网、化工等领域国有资本共同创建平台公司,布局梯次利用、回收再循环产业。
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
朱华荣认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多方面成就,但也面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发展动力亟待转换、核心技术供给不足、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产业生态尚不健全等新形势、新问题。当前,新能源汽车仍然为政策主导型市场,存在私家车需求尚未激发等问题。为此,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朱华荣建议:审视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优化顶层政策导向;改善新能源使用环境,激发消费新能源汽车动力;继续加大对使用新能源车的鼓励。
取消NEV正积分结转的相关条件限制
尹同跃认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规定新能源正积分不可结转,在新起草的《办法》修正案中,拟规定NEV正积分可结转,但设置了仅可结转三年,每次结转按50%扣减积分数量和可结转的前置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这对于传统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尹同跃建议取消对NEV正积分结转的相关条件限制,以提高传统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此外,当前,新能源汽车大约三年就有非常大的技术突破,实际行驶寿命15万公里就面临着淘汰与报废,而其基础核心零部件系统,如电驱动、电机、电池、铝基车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复再使用价值。尹同跃建议:一、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二、出台政策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经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三、允许回收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
尹同跃还提出,中国对于碳排放较大的商用车尚未制定积分管理政策,建议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统筹制定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
发展小型电动车
王凤英认为,近年来,小型电动车技术、品质不断提升,相比中大型电动车更为经济环保,更符合现阶段大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小城镇居民短途出行需求和购买能力。小型电动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生态价值,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全面小康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受行业政策、行业认知等因素影响,小型电动车发展受到一定阻碍,市场份额大幅下降。在新的历史阶段,有必要重新思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寻求新的增长点助力整个产业持续平稳向上,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带动社会进步。为此,建议:确立小型电动车产品标准;制定以降低能耗为导向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给予小型电动车税费优惠;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凸显小型电动车优势。
鼓励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
此外,王凤英对氢气的发展也做了建议。
认为,氢气来源广泛,适合大规模生产、储存和运输,将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与燃料电池发电相结合,可为交通运输和电力等行业提供高效清洁的电能和热能,在我国能源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能源载体作用。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在基础研究、核心材料、关键部件、制造工艺和集成控制等方面还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氢能产业链、标准和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上诸多因素制约着我国氢能产业大规模商业化推广,急需国家顶层设计规划和政策引导,解决整个氢能产业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政府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突破核心材料和关键部件的技术瓶颈,促进产品国产化;二、鼓励、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大规模产业集群的形成;三、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能源企业牵头建立稳定、便利、低成本的氢能供应体系;四、完善标准法规建设,加快氢气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后的管理细则制定;五、制定国家级顶层氢能规划,合理规划加氢站,制定长期稳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政策。
加大储能建设
作为国内最大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宁的时代曾毓群认为,新基建的蓬勃发展,对电化学储能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曾毓群委员表示,“新基建”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发力点,而储能则是这些变革的能量基础。以锂电池为主导的电化学储能场地条件限制小、选址布局灵活,近年来在安全性、能量转换效率、经济性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突破,完美适配5G基站建设备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对提升线路输配容量的要求。
过去十年,锂电池性能提高了3倍,成本下降了90%,在储能领域的商业化应用条件基本成熟。但其大规模推广还存在政策和标准上的问题,如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缺乏明确和稳定的价格机制、审批和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则、储能行业标准规范尚不完善等。
曾毓群委员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将储能纳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储能的法律地位;建立价格机制,准许电网侧储能纳入电网规划,进入输配电成本核算;完善标准和管理体系,确保储能产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建设吉瓦时级大型储能示范站,引领全球能源转型,塑造中国制造新名片。
推广工程机械和重卡的电动化
我国工程机械和重卡保有量近1500万台,这两类车辆油耗大,污染重,每年石油消耗量相当于2亿辆小轿车。快速推广工程机械和重卡的电动化,对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打造世界级的装备产业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曾毓群委员认为,在技术上,我国已经有完全能够替代工程机械领域的发动机和部分液压传动系统,在商业模式上,通过车电分离、电池租赁模式可解决用户对购置成本、里程等担心。以 5吨装载机为例,电动化后每年可节省能源费用20万元。
总体来看,国内企业虽然在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产业链上有优势,但初期发展信心不足,曾毓群委员建议,一要开展示范工程加速推广应用,二要建立相关标准法规引导技术发展,三要巩固我国核心零部件的领先地位,四要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从而引导产业快速发展,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继续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在国家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的扶持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先发优势,成为了世界的领跑者。截止至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8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46%。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由示范推广转变为产业化落地,逐步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这与国家的政策推动和扶持是分不开的。但新能源汽车产业还存在很多问题。
新能源汽车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行业技术更新快,产品无规模效应,利润微薄甚至亏损。新政策发布,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技术进步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新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企业发展也会产生压力;目前,新能源汽车几乎没有盈利空间,主要靠政策补贴支持,只有极少数企业产量达到一定规模且有实力摊销成本,可以赢取一点利润;大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2、新能源汽车关键系统供应链资源紧张,成本居高不下。由于行业发展太快,产业配套环境尚不成熟,导致新能源汽车整体供应链资源紧张,汽车厂商抢夺资源的状况也较为明显,造成核心零部件价格居高不下。3、新能源汽车品牌溢价能力不足,二手车残值率低。
由于受众面窄,产品本身不易流通,外加三电系统老化、补贴政策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因素,三年车龄的新能源汽车综合保值率仅为47.5%,整个产业体系仍需进一步提升。4、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便利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不足;已建成的充电桩主要分布在在郊县等偏远地段,中心城区的数量相对少,充电基础设施空间分布不合理;充电桩的维护不到位,部分地区出现“故障桩”、“僵尸桩”。要支持新能源汽车稳定发展,必须打破充电基础设施的制约。
新能源汽车产业才刚刚起步,面临的问题更多,成本高、品牌溢价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及新能源汽车企业底子薄等因素,2020年新能源汽车企业面临着生死存亡,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也会面临着停滞或倒退。基于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今年疫情的影响。
为此,方运舟认为对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建议:1、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汽车。2、放开城市新能源汽车限购指标。3、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拓展农村市场。4、积极推进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5、延长国补政策退坡时间,加快资金结算。6、给予金融、税费及资金支持。7、给予新能源汽车企业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助力技术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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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不少代表委员就把目光投向这一领域,对促进新能源发电产业 健康 发展,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观点。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程中的重要任务,新能源发电将成为未来电力供应的主力。”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表示。
据今年1月底国家能源局披露的数据,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 社会 用电量的29.8%。
“在规模化应用的过程中,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持续下降,已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力量。”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说。
张天任认为,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网,增加清洁电力供应,既有利于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也有利于助力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促进能源低碳转型。
不过,快速发展中也有不足之处。
“在我国全 社会 用电量稳步增长、新能源发电量再创新高的当下,仍存在不利于产业可持续 健康 发展的问题。”张天任认为,新能源发电产业有待进一步规范,推动其 健康 有序发展。
“由于上网电价执行各地燃煤基准价而且偏低,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急剧下滑甚至亏本。”曹仁贤说。
张天任则提到,部分地区对新能源电力的消纳能力不足,例如风电装机集中的“三北”地区远离负荷中心,难以就地消纳,电网发展滞后。另外,新能源电力发展目标调整频繁,各层级各专项规划不能有效衔接,出现了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脱节、新能源发电与电网规划脱节等问题。
他还谈到,新能源发电行业恶性竞争加剧,目前的项目开发方式往往将新能源资源配置给并没有意愿长期持有运营项目的主体,甚至滋生了一批专门做资源转让信息介绍的中间商。
如何推动新能源发电产业 健康 发展,代表们给出了各自的建议。
在新能源上网电价方面,曹仁贤建议,根据各地区光伏电站度电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新建项目保障性收购价格,每年核算1次,有重大变化适时核算调整,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
他还建议,加快推进绿电交易市场走向成熟,适时建立配额制的强制绿电交易市场,释放绿电供需双方发展潜力;尽快建立光伏电站储能系统价格机制。
“建议尽快出台储能专项规划,推动落实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设施的支持政策……确保新能源送得出、供得上、用得好。”张天任表示。此外,他提出应加强区域内各省级电网互联,有效缓解部分区域较为突出的调峰压力;调整国家财政补贴支持方式,促使产品合理定价,避免恶性竞争等。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南方试点清洁能源供暖,“清洁能源”供暖是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化能源适宜通过多能互补和冷热联供,发展低能耗、清洁低碳的供暖模式。
一:南方试点供暖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书周洪宇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沿长江重新划定供暖分界线”“尽快启动南方供暖问题研究”“加快发展我国南方百城供暖市场”等相关建议,周洪宇教授表示现在北方有集中供暖,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收入增加,南方供暖也是非常必要的,南方城市供暖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南方可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资源(如地热、江水源、太阳能、污水源等)和清洁化能源(天然气、电、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等),适宜通过多能互补和冷热联供,发展低能耗、清洁低碳的供暖模式。
二:清洁能源供暖我国北方的供暖方式主要还是以燃煤为主,北方的冬季长期处于零度或者是零下温度,北方家庭的集中供暖能让百姓避免受寒受冻,有益于社会稳定发展。然而南方的供暖量没有北方那么庞大,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供暖方式除了燃煤外,社会上已出现了许多利用可再生资源来进行供暖,南方地区常年的日照时间比较充足,这就有利于发展太阳能供暖;南方的河流地域分布宽广而且冬季不会结冰,就可以利用河流落差来产生电能,从而进行发电供暖;南方地区的工业体系发达,也可以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水蒸气或热能进行供暖。
三:南方供暖的必要性与北方的气候不同,南方的气候温度常年都比北方高,只有当冬季受恶劣天气影响,南方才会出现短暂几天的低温天气,而且南方的低温天气不是长期固定的,但当遇到极端低温天气时,很多南方家庭也会购买供暖设备,这就会造成当地的集中用电过度现象,造成一些地区发生“拉闸限电”的现象。但如果能实现利用地热、太阳能、污水能、工业余热来供暖的话,这就能让南方的人民群众可以在低温天气里同样享受到暖气,这无疑是能造福百姓,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感的惠民工程。
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三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2月28日
修改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二十三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