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建设高效低碳的首都能源体系和“绿色北京”的重要支撑.“十一五”以来,北
(1)根据图标可得: 98+36+78.5+8+2.8=223.3. 补图如下:
(2)2010年北京市总能耗量约是: 223.3÷3.2%≈7000(万吨标煤). (3)到2015年,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北京市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 7000×(1+31%)×6%×2=1100.4(万吨). |
北京新能源指标的数量按北京近两年的指标推测,18年2月把全年所有个人用小客车指标全放出来是54000个,19年也是54000个,相关内容:1、新能源指标的意思是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得总体数量特征;2、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3、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11年4月9日 地 点:北京
二、组织机构 承办单位: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北京泰格尔展览有限公司
首席战略合作:中国能源报 能源网
特别协办媒体:《太阳能》《太阳能发电》
三、峰会主持人:
吴达成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梁岳峰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应用委员会主任
张定友 北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主任
四、主要领导、嘉宾及报告专家(拟定)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部委主管领导;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要领导、嘉宾及行业专家有:
万季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
仇保兴 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张国宝 国家能源局局长
石定寰 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原科技部秘书长
陈宜明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司司长
史立山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李俊峰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李宝山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材料处调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秘书长
赵玉文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光伏专委会主任
王勃华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长
王长贵 原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著名光电专家、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光伏专委会主任
吴达成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王斯成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光伏专家
梁俊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李斌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力行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许洪华 中科院电工所可再生能源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博导
马胜红 中科院电工所可再生能源发电咨询中心主任,研究员
李庆文 《中国能源报》总编辑
赵晓伟 北京市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
Martin schoenbauer 美国驻华大使馆能源办公室主任
Jutta Ludwing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肖艳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商务专员
常新杰 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馆高级商务官员
陈永岚 瑞典政府投资促进署驻华首席代表
莫雅 中国西班牙商会秘书长
Stephan Tian瑞中商务合作中心
清川佑二 日本日中经济协会理事长
Lee,Jong-do韩国《E2NEWS》主编
五、参会代表范围
各省市主管市长、发改委、科技厅(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基地)、科研院所、电力建设投资单位、节能投资公司等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新闻单位、大使馆代表处、国际商协会专家、国内外投融资单位、国际贸易商及有关机构代表。
联盟遵守国家法律,致力于推动低碳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对低碳产业发展实行监督和管理,组织政府、权威专家调研团对产业进行调研,向政府提供调研报告,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提供决策参考。向政府反映联盟成员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争取政府项目资金,切实有效推动产业发展。
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648号)等文件精神和联盟协议各方共同约定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联盟理事长单位),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联盟对外签署的其他文件可由相关联盟成员就具体事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联盟理事长单位签署。联盟理事会现有244家会员企业,其中副理事长企业单位22家、常务理事企业单位37家,直属行业分会11个,涉及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电力、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金融、化工、房地产等行业。
联盟的任务与职责:
1、协助联盟理事会企业单位政府高层公关;国家项目资金及专项资金审批,例如家电下乡、企业信用评级、纳入商务部重点推荐名牌出口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报批、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报批(国家工商总局)、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审批(政企联合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审批、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批、环保部民用核设备安全许可认证、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中国低碳品牌申请报批、中国节能环保品牌报批、中国低碳企业、低碳环保产品、低碳节能建筑报批、太阳能光电应用财政补助资金、节能项目审查评估、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品牌、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名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报批、环保部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认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上市运作、法律援助、择机安排国家及部委领导莅临企业视察等
2、组织理事会企业单位开展“碳交易”--CDM或PCDM项目,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协助联盟理事会企业单位危机公关
3、定期邀请欧盟25个成员国、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及国外采购商举办行业进出口洽谈交流会
4、每年评审编制《联盟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品牌》、《联盟重点推荐行业出口名牌》向联合国采购司、欧盟25个成员国、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等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国外采购商以及欧盟商业联盟、印度商会、非洲中华总商会、英国商会、日本商会、美国商会、韩国中华总商会、俄罗斯中国总商会、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盟、加拿大中华总商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菲律宾华商总商会、坦桑尼亚农工商会 、埃及亚历克山大商会 、开罗工商会 、埃及出口促进中心 、埃及商会联盟 、埃及贸易发展中心 、苏丹商会、利比亚班加西工农商会 、利比亚的黎波里工农业商会等欧盟、美国、日本、东南亚、非洲商会组织团体及其会员企业推荐
5、进出口:每月从驻国外205个商务参赞处(亚洲地区39个、西亚非洲地区66个、美洲大洋洲地区48个、欧洲地区46个、国际组织4个、港澳2个)、联合国采购司、开发计划署,我会汇总国外各行业进口采购信息、项目招标信息、项目投资信息进行发布
6、城市投资考察:每月举办1~2次城市投资考察活动,促进企业家与城市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共享城市发展商机。优先推荐联合会理事会企业单位负责人陪同国家领导人出国考察作为随团企业代表成员
7、外交官联谊会:每年4月份,邀请各国驻华大使(每次100位左右)、我国前驻外大使(每个国家1位)与相关会员企业家在人民大会堂欢聚一堂,共谋合作
8、投资全球行:每年举办2~3次财富全球行活动,带领会员企业家走出去开展系列经贸合作活动,届时将邀请所经考察国家政要出席
9、企业融资:整合各类投资家,为会员提供更多直接融资机会,常年进行会员资本与项目对接,以及上市咨询促进工作
10、高端沙龙:每月将举办1~2次国内外政要名流小范围高端聚会活动,为相关会员企业家提供小范围合作对接机会
11、慈善环保公益:开展慈善环保公益事业,整合各界慈善家进行慈善环保公益行
12、咨询平台:协助企业进行土地、矿产等项目评估、竞标
13、加强行业自律,组织政府代表团进行行业调研,优先考虑联合会理事会企业单位作为政府代表团调研考察企业;编写调研报告并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部分内容免费提供给会员单位
13、沟通政府及有关部门与企业的联系,针对行业政策制定调研,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政策
14、组织大型公益活动、组织展览会、招商会、产品推广会、研讨会、论坛等各种形式的会议,搭建政府、专家、企业、媒体之间的沟通交流高端平台
15、组织与同类型组织的国际交往,安排会员对外经贸考察,提供项目投、融资机会,优先考虑副理事长以上级别单位
16、推动和建设绿色的创新型集约低碳工业园区,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化、生产集约化、清洁燃料供应集约化、三废治理集约化,促进联合会成员互惠互利的资源共享,促进行业与相关产业的和谐发展,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17、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建立中国低碳产业发展基金。
18、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同世界各国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联系、组织与国外进行技术交流。
19、加强联盟成员的对外宣传,建立联合会成员与消费者的良好关系。
20、为联盟成员提供信息、法律援助、咨询、培训等服务;围绕产业的发展开展咨询,举办研讨会、论证会、推介会、展览会;创办《低碳产业》会刊;组建俱乐部和沙龙;组团参加国内国际行业展览会和博览会。
21、开展本联盟宗旨所允许的其它活动。
说明:联盟下设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城市投资联盟、企业融资联盟、矿产投资联盟、光伏行业联盟、太阳能光热行业联盟、新能源行业联盟、电动汽车行业联盟、节能环保行业联盟、低碳节能建筑行业联盟、风能行业联盟、风电设备行业联盟、地热能行业联盟、生物质能行业联盟、进出口联盟、绿色生态农业联盟、锂电行业联盟等
咨询:010-62819750
如何查看个人北京新能源排号在哪里
1.使用百度APP(版本12.26.0.10)登录北京市乘用车彩票信息管理部。
2.复制个人的申请代码,然后单击“新能源批准代码”跳转。
3.粘贴之前复制的申请代码并输入验证代码,将显示索引对应的代码号,然后计算小学数学题,从今年开始,北京个人新能源乘用车配额为5.42万辆/年,每年2月26日分发一次,用上文提到的序号除以54200,再加上2020就是获得指标的年份。
拓展资料:
新能源
1.名词定义
我国可形成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电(主要是小水电站)、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是一种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发展新能源产业不仅是整个能源供应体系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它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
一般来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成熟并已大规模使用的能源,而新能源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使用且正在积极研究和开发的能源,因此,煤炭、石油、天然气和大中型水电被视为常规能源,而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被视为新能源。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过去被视为废物的工业和生活有机废物得到了重新认识,并作为能源资源利用的材料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因此,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也可以看作是新能源技术的一种形式。
人类最近开发利用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开发的能源称为新能源,与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科技水平上具有不同的内容。在当今社会,新能源通常指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氢能等, 可分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海洋能、小水电、化学能(如醚基燃料)、核能等
2.名词特点
①资源丰富,一般具有可再生性,可供人类可持续利用;
②能源密度低,开发利用空间大;
③不含碳或含碳量小,对环境影响小;
④分布广泛,有利于小规模分散利用;
⑤间歇性供电,波动性大,不利于连续供电;
⑥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高于化石能源。
一、特点不同:
1、新能源的特点:资源丰富,普遍具备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永续利用;比如,陆上估计可开发利用的风力资源为253GW,而截止2003年只有0.57GW被开发利用。
2、可再生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需要人力参与便会自动再生,是相对于会穷尽的非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
二、概述不同:
1、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
2、可再生能源的概述: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的能源。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主要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三、种类不同:
1、新能源的种类:包括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等。
2、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能源(能源资源学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