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能源科技 > 正文

市场经济下,财政有哪些职能

美丽的指甲油
年轻的冷风
2023-02-03 18:19:19

市场经济下,财政有哪些职能?

最佳答案
火星上的帅哥
积极的紫菜
2026-01-15 00:33:21

财政的职能

一、基本概述

财政职能由财政本质所决定的财政所固有的功能和职责,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和社会主义财政本质密切联系,并受它们制约。财政通过分配与国民经济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而表现出自己的功能,并获得一定的效果。社会主义财政职能具体运用的效果,就表现为社会主义财政的作用。

二、财政四职能

现在我们就以财政四职能之说来看一下财政的具体职能。财政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一)资源配置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有两种方式来实现,即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存在着公共品、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的外在性等情况,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还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因为,在经济体系中,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数量有时是过度的,有时是不足的,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缺乏效率。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就表现在对市场提供过度的商品和劳务数量进行校正,而对市场提供不足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补充,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财政可通过采取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完善基础设施、提供信息服务等方法,促进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二、财政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如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项目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高,政府就可通过产业政策指导和集中性资金支持,防止规模不经济的产生。除了政府直接投资外,还可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以及补贴等方式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

三、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公共商品,提供公共商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一般以税收等形式筹措资金,以不损害市场机制和秩序为原则,提供公共商品。

(二)收入分配职能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在各种不同的财政手段中,实现再分配的最直接的手段有:

一、税收转移支付,即对高收入家庭课征累进所得税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补助二者相结合的方法;

二、用累进所得税的收入,为使低收入家庭获益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

三、对主要由高收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进行课税,并同时对主要为低收入消费者使用的其他产品给予补贴二者相结合的方法;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使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

五、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这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三)经济稳定职能

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平衡国际收支是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的三个方面。要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就必须采取相应抉择政策,即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即时变动财政收入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消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扩张的财政政策。同时采用“自动”稳定装置,以不变应万变,减缓经济的波动。在政府税收方面,主要体现在累进的所得税上。当经济处于高峰期时,可抑制需求;当经济处于低谷时,刺激需求,促使经济复苏。在政府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支出上,用以控制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失业人口的数量。同时还有政府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这些都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四)经济发展职能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特别是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市场欠发达,经济结构亟待调整,资本相对匮乏,企业家阶层尚未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是财政无法推卸的责任。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可以利用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

三、财政职能的协调配合

财政政策包含不同的目标,在实践中它们互相重叠,要同时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发展职能是存在实际困难的。这样,要制定有效的政策,就要协调好不同职能目标的关系。一个职能目标的实现往往会牺牲另一个职能目标,它们彼此之间都存在着客观执行结果的冲突。一般说来,政府对自愿配置要比对收入分配具有更大的兴趣,但在通货膨胀严重时,政府的注意力会转向经济稳定,而减少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重视。如果各种宏观经济问题反复出现,表明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存在缺陷。如何权衡利弊,协调运用、充分实施财政职能,统筹考虑各职能目标的相互作用,使之同时满足配置、分配和稳定发展目标,是财政政策实施的重要问题,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财政的职能之间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协调得好可以相辅相成,协调失当则会相悖相克。财政职能的一致性表现在它们都是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大环境中起作用,互为条件,相互促进。资源配置职能是各职能的前提。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职能则是优化资源配置的继续。而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发展既是前两种职能的结果,同时又进一步构成实现前两种职能的前提条件。但这些职能在实现中又会经常处于矛盾状态。财政宏观调控以财政职能作为目标,有时会处于顾此失彼的境地,削弱政策效果。

综合观察财政各职能的矛盾与协调,最终归结为公平与效率的冲突与权衡。公平与效率有内在统一性,只有依靠效率不断提高,才能提供出个性发展的物质条件,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公平不仅有利于劳动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每个人聪明才智的发挥,因此,还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但是,效率与公平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片面强调效率就可能产生不公平,同样,片面强调公平就可能损害效率。因此,政府应在基于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关系的基础上,恪守市场效率规则,改善收入分配状态,在不损害经济效率的前提下,提高社会总体的交换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我国财政职能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财政职能存在一些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传统的财政职能范围与新型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之间必然产生矛盾。财政职能过宽通常容易产生以下问题:

(1)不利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形成。国家依据生产资料所有权承担国有企业财务职能,一方面造成所有者职能与财政职能相互混淆,致使政企不分,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并进而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2)加大国家财政负担,使得国家财政难以摆脱困境。近年来在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很快,但政府的财政职能并没有相应调整,不仅没有放弃向企业提供经营性资金的责任,而且仍然通过拨款。以税还贷。弥补亏损等渠道向企业供应资金,致使支出居高不下。其结果必然是政府债台高筑,赤字庞大,财政难以走出困境。

(3)导致了现存许多财政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财政职能被肢解或弱化,财政职能范围“越位”,对不该涉足的事涉足甚至涉足过多,同时也就必然造成财政职能范围的“缺位”,使得财政本应有所作为的方面反而做得不好或者干脆不做了。目前我国财政一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保障不足的问题,如有些县连工资也不能按期发放,农业科技教育。公共设施投入不足。另一方面,也存在保障过度问题。如对事业单位全包的范围过大,财政补贴的负担过重,公费医疗吃大锅饭等等。当前的主要矛盾方面是后一方面,即仍沿袭供给型财政的财政体制,大包大揽。在这方面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向符合市场经济的财政体制转变的步伐。由此观之,调整现存的财政职能范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改革的必要举措。

五、如何发挥财政职能

胡锦涛同志10月15日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作报告时强调,要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此,党的十七大代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财政宏观调控政策,加大民生投入,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谢旭人代表说,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强调:“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财政部门是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为实现报告中提出的改革与发展目标,财政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造良好的改革与发展环境。综合运用支出、税收、国债、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工具,并与货币政策相协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是建立和完善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体系。积极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加大对重点节能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大江大湖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抓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支持发展循环经济。

三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大对重大研发项目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做好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稳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研究基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开展区域科技创新试点。大力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开展创业风险投资试点,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措施。继续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并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改革资源税制度,实行从价计征,促进资源节约。适时开征燃油税。同时通过支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支持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支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效机制。

在谈到财政如何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承担重要职能和作用时,谢旭人说,首先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并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次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第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出燃油税,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政府参与收入分配体系。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第四是积极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发展,支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五是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逐步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严格控制机关的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行政性经费支出。第六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增强财政工作的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要把日常财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在回答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财政在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方面有哪些举措时,谢旭人说,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教育方面,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研究实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时,发展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方面,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村低保工作。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改进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医疗卫生方面,大力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在住房方面,支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支持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支农惠农方面,在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落实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措施。切实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同时,综合运用贴息、农业保险、投资参股、信贷担保等各种财税杠杆,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最新回答
勤劳的八宝粥
健忘的洋葱
2026-01-15 00:33:21

配电网网架结构薄弱,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较为突出

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不到位,市场竞争不充分

调度运行和并网管理不严格,未平等对待清洁能源发电企业

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不及时,承兑汇票比例偏高

>>

——摘自国家能源局《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报告》

国家能源局

监管公告

2020年第3号

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报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9〕38号),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派出机构开展了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清洁能源消纳、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以下简称重点专项监管)。在日常监管、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一、基本情况国家能源局严格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将重点专项监管与能源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农网改造升级大排查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努力减轻基层负担。各派出机构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按照启动部署、自查整改、现场监管等步骤,全面摸底排查,深入调研督导,严格行政执法,确保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在监管工作中,国家能源局集中全局力量,组成15个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研督导和现场监管。 从监管情况看,各电网公司及各级供电企业基本能够落实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要求,注重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用电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在监管中也发现了部分企业在用电报装办理、配电网运维管理和市场交易组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存在问题经统计,国家能源局工作组和各派出机构在重点专项监管中共发现各类问题717项。本报告按照同类合并、通报典型原则,重点披露以下问题。 (一)用电业务办理时间超出国家规定时限或业务办理“体外循环”,时间信息不真实 部分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超出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业务办理存在“体外循环”,重复或滞后发起系统流程、补填或涂改时间记录,用电报装时间统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1.广东湛江供电局在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环节超时率达35%;内蒙古赤峰、山西太原、河南邓州、贵州湄潭等地区供电企业部分用电报装资料不符合逻辑,业务办理环节时间倒置。 2.天津城西、西藏林芝等地区供电企业营销系统记录时间与业扩资料记录时间不一致,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宁夏石嘴山、安徽阜阳、广西贺州等地区供电企业存在先办理用电业务、后发起系统流程的现象;新疆喀什供电公司部分低压非居民新装用电业务直至装表接电环节才发起系统流程。 (二)办电资料或环节精简不到位,线上报装系统功能不完善或推行力度不够 部分供电企业办电资料或环节精简不到位,有的增设审批、承诺事项,有的报装申请资料繁杂,有的线上办电系统功能不完善或推行力度不够,制约了“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提升。 3.福建闽侯等地区供电企业对部分用电报装项目增设“前期办电指导”环节;湖北新洲等地区供电企业要求低压用电报装必须委托台区网格员办理;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在用电报装业务办理中对110kV及以上用户增设“接入系统审批”环节。 4.河北承德、唐山等地区供电企业要求新装用户既提交纸质用电申请资料,又使用“掌上电力”APP重复提交业务申请;江苏无锡供电公司在办电报装办理过程中重复收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海南三亚供电局在个别用户用电报装时,要求提供包括管委会报装函、中标通知书、管理合同等11项报装申请资料。 (三)接电和抄表收费不规范,违规收费情况依然存在 部分供电企业违规收费或由关联企业变相违规收费;投资界面不清晰,随意扩大用户受电工程范围,将部分应由供电企业承担的费用转嫁给用户;在交费协议中对用户交费金额、方式设置不清晰或隐含预付费条件;对用户变更信息不及时导致重复收费。 6.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使用变电站间隔和既有电缆通道的用户收取租赁费,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规定;广西富川水电公司自立名目收取电能表材料费、电表押金、验表费等。 7.安徽亳州、陕西延安等地区供电企业将计量、用电信息采集、负控装置等本应由供电企业承担的费用转嫁至部分用户承担;海南三亚供电局将计量装置辅件有关费用转嫁至用户,2017年至2019年5月份累计约600万元。 8.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统一印制《低压电力智能交费服务协议》相关条款限制用户变更交费方式的选择权,且对用户交费金额、方式设置不清晰,并在办理过程中对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没有充分告知;重庆市电力公司在推广智能交费时设置隐含预付费条件,且要求预付费账户余额不得低于20元。 9.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供电分局因电量采集不及时导致部分用户用电递升阶梯,电费升高,连续两次被通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配电网网架结构薄弱,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较为突出 部分农村地区配电网架构薄弱,供电能力不足,低电压、频繁停电等问题多发频发;部分供电企业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不合理、计划检修统筹不科学、停电 抢修不及时,供电“两率”数据管理不规范、统计不准确。 10.河南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地区,河北唐山、沧州、保定等地区,湖北恩施、黄冈等地区,陕西西安、汉中等地区,广西贺州、玉林等地区,贵州毕节、铜仁等地区农村配电网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当地群众反映的低电压和频繁停电问题较为突出,投诉举报数量偏高。 11.四川省部分藏区县配电网建设投资不足,网架薄弱,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较低,频繁停电、低电压等问题突出。 12.宁夏石嘴山供电公司停电计划执行率偏低,2019年1月、5月计划检修执行率为71.43%、77.5%;陕西西安供电公司2019年1月主网停电工作中临时检修占比达50%,配电网停电计划完成率仅为39%。 (五)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不到位,市场竞争不充分 部分供电企业区别对待关联企业和其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影响和阻碍市场公平开放;其关联企业利用特殊地位,影响公平竞争;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查验把关不严,存在无资质或虚假资质施工单位违规承揽用户工程的现象。 13.湖南郴电国际郴州分公司明确要求该公司各部门直接介入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确定、材料采购、项目管理等各环节。 14.浙江绍兴、衢州等地区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与用户签订的施工合同部分条款显失公平,如要求用户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清全款、未约定质保金或质保期。 15.江苏常熟供电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当地用户(含居配)接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市场份额占比100%,河南安阳、湖南株洲等地区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电力试验项目市场占有率超过80%。 16.甘肃酒泉、河南西峡等地区供电企业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审核把关不严,个别未取得资质或资质已注销的施工企业仍在承揽用户工程。 (六)信息发布不规范,办电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供电企业对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举措宣传贯彻不到位,宣传内容与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政策不相符;部分供电企业未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个别电力交易机构未及时向清洁能源发电企业披露与市场交易相关的安全约束、出清结果等信息。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部分供电企业在门户网站、供电营业场所等处公开的《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中,对部分用电业务的办理时限规定不符合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安徽安庆等地区供电企业门户网站未公布营业网点信息。 18.甘肃兰州供电公司停电计划制定不严谨,停电时间预测偏差较大,不利于群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用电;山西朔州山阴、右玉等地区供电企业只发布计划检修停电信息,其他故障停电信息未发布。 19.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新能源交易公布出清结果耗时较长,外送交易公告时间较短;信息披露不完整,缺少关键输电通道剩余可用能力、关键设备检修预安排等安全约束信息。 (七)调度运行和并网管理不严格,未平等对待清洁能源发电企业 部分电力调度机构未明确弃风情况下风电场站调用原则,相同条件下不同风电场站弃风比例差异较大;部分电力交易机构未与部分新建机组在调试前签订购售电合同,导致发电企业不能按期结算并网调试期上网电费。

20.冀北电力调度机构未明确弃风情况下风电场站调用原则,同一风力资源区、同一输电断面的不同风电场站弃风比例差异较大。 21.辽宁电力交易机构未与新建机组并网前签订购售电合同,未与发电企业按期结算并网调试期上网电费,影响发电企业效益。 (八)组织交易不规范,交易规则执行不到位 个别电力交易机构未按交易方案组织市场交易,定向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未按要求提交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新能源发电计划安排不合理,执行进度差异较大;省间外送电交易合同执行率较低。

22.新疆电力交易机构未遵循交易方案,超规模组织新能源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挤占了新能源优先发电和市场化交易电量空间。 23.蒙东电力交易机构2019年上半年组织的市场化交易均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 24.青海电力交易机构安排新能源基数电量计划无明确原则,在月度电量交易计划编制时,未根据前期各电厂基数电量完成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新能源企业基数电量计划完成进度差异较大。 25.四川省电力公司2019年上半年外送电年度交易合同执行率仅为67%,影响省内市场交易边界条件确定和发电企业发电计划制定。 (九)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不及时,承兑汇票比例偏高 部分电网企业结算上网电费、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不及时,对市场交易用户的退费管理不规范,退费时间滞后;支付购电费金额与应付购电费存在差异;向发电企业支付电费中银行承兑汇票比例较高。

26.天津市电力公司存在单月结算多个月电费情况;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对可再生能源企业支付补贴不及时;四川省电力公司对市场交易用户的退费管理不规范,退费时间滞后,所属供电企业之间差异明显,退费时间跨度最长达3个月。 27.陕西省电力公司月度支付购电费与应付购电费存在差异,且差额在年底核对清算。 28.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电费中银行承兑汇票比例较高,将用户开具的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转移支付给发电企业,自行承担比例较低。 (十)对群众投诉举报重视不够,处理质量不高 部分供电企业对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部署滞后、效果不佳;未严格落实12398热线投诉举报事项调查处理要求,内部流程不清晰、调查结果不准确、责任认定不严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针对性不强、处理质量不高。

29.新疆喀什等地区供电企业对个别用户多次反映低电压的投诉举报事项重视不够,整治问题不及时、不彻底;新疆阿勒泰等地区供电企业处理部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针对性不强,解决措施不具体。 30.湖南平江供电公司没有建立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处理台账,多项投诉举报未及时进行处理;四川泸州供电公司共性问题台账不规范,无基本信息、整改措施等内容;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部署滞后,未能有效组织所辖供电企业开展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专项监管。三、监管成效针对重点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按照闭环监管工作要求,综合运用会商通报、监管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推动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623项问题,国家能源局于2020年4月13日、15日分别与两家电网公司进行了会商通报。在重点专项监管中,两家电网公司按照监管工作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对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不断健全问题解决长效机制。截至5月15日,两家电网公司的562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其余61项因涉及农网改造、资金投入等因素,也已明确整改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将逐步予以解决。对属于地方电力企业的94项问题,各派出机构向相关企业进行了通报,并责令进行了整改。 总体来看,通过重点专项监管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各地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健全了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进了清洁能源消纳和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矛盾突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国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19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以北京、上海为样本城市参评的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排名由第14位进一步提升至第12位,连续两年保持全球领先水平,部分指标属全球最佳。

1.办电更省时。上海市电力公司无缝对接地方政府“一网通办”和“联审平台”,低压小微企业平均接电时间4.22天,最短仅需1天;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促请地方政府对20-200米内的配套电力外线工程占掘路实行备案制,用户办电平均时长较2018年压缩超过1/3;青海省电力公司实现低压业扩配套工程“抢修领料”工作模式,办电效率同比提升32.5%。 2.办电更省心。北京市电力公司创新运用 “互联网+”“大数据”,实现工程管理全流程电子化,用户报装接电全程“指尖”完成;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推出了“零资料”“零审核”的无感低压用电报装,市民仅需“刷脸”即可完成低压报装业务;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农村地区实现网格化、片区化综合服务,通过深化大数据应用、推广移动作业终端、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实现农村低压用户办电“一次都不跑”,偏远地区居民用电“7×24预约上门服务”。 3.办电更省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创新推行“临电租赁共享”“电能保”等供电服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9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电网公司通过提高低压接入容量、延伸投资界面,合计为用户节省投资约225亿元。 4.信息更透明。重庆市电力公司编制线上线下宣传材料,通过新闻发布会、走访沟通、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全面宣介“三零”服务举措及“掌上电力”APP,方便企业群众知政策、享便利、得实惠。 (二)推动清洁能源消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国清洁能源装机保持稳步增长,电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消纳水平不断提高,弃电量、弃电率实现“双降”,弃水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风光消纳逐年好转。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不断完善,交易组织、安全校核、电量调度等环节精益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逐步深化,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裕度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纳空间进一步拓展,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效果显著。

5.清洁能源消纳整体形势持续向好。2019年,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300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96%,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电量约169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约46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通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度挖掘系统调峰能力3100万千瓦,促进清洁能源电量增发85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消耗2600万吨标煤,少排放1.7万吨二氧化硫、1.6万吨氮氧化物。 6.资源优化配置成效显著。西北区域跨省调峰市场实现了区域资源共享和省间互济,以甘肃为例,2019年区域辅助服务市场为甘肃电网提供调峰电量25.83亿千瓦时,甘肃电网为其他省份提供调峰电量2.28亿千瓦时。东北区域开展跨省调峰支援991次,支援电量近18.12亿千瓦时,并积极协调俄罗斯、朝鲜开展跨国调峰,缓解冬季低谷时期调峰困难。 7.清洁能源消纳空间不断拓展。南方区域提前建成滇西北直流工程,新增云电送粤能力500万千瓦;加强调峰电源建设,新增抽水蓄能装机130万千瓦。东北区域加强清洁能源消纳综合管理,2019年消纳清洁能源发电量830.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5%,新能源受限电量15.5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6.55%,实现历史最好水平。 8.电力调度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华北区域实施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机制,2019年,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伏扶贫电站合计增发电量1.97亿千瓦时,增收1.56亿元,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云南开展梯级水电群精细化调度,2019年主汛期全网弃水电量同比减少92.5%,全年弃水电量同比减少158.1亿千瓦时。 (三)推动投诉举报共性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各供电企业按照监管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矛盾突出的频繁停电、低电压、停电抢修不及时、用户报装受限等12类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整改,共自查问题13551个,绝大部分问题于2019年完成整改,一大批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国家能源局严格行政执法,对重点专项监管中发现的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项坚决予以查处,对13起严重违法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195万元。

9.群众反映集中的电能质量问题得到重点解决。针对投诉举报集中的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电能质量问题,各供电企业进行了重点治理,解决电能质量问题8093个。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认真梳理电压不稳和低电压共性问题案例,开展降低故障率专项行动,完成942个低电压台区的问题治理,区域内的电压不稳及低电压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频繁停电问题数量大幅下降。河南省电力公司针对排查出的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制定专门台区改造计划,下达9.5亿元专项整改资金,集中对相关台区进行改造治理,12398热线投诉举报数量排名下降明显。 10.影响较大的部分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河南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灌溉用电费用较高问题,河南监管办将该问题列入共性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治理,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供电企业,从规划衔接、并网接入、电费收取等方面研究出台意见,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针对福建地区行业反映强烈的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问题,福建监管办开展专题调研,联合地方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辖区内的相关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11.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长效解决机制初步建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南方电网公司大力减少12398投诉十项举措》,实行客户问题“日监控、周分析、月通报”机制,打造“全客户、全渠道、全业务、全数据”的“四全”统一服务平台,投诉举报管控力度持续强化,客户问题解决能力全面提升。四川省电力公司完善投诉举报管控机制,建立三级分析例会制度,定期核查重难点问题;建立低电压精准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投诉举报问题源头治理。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制定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专项管控方案,建立共性问题台账长效分析制度,常态开展“回头看”。四、监管意见各电网公司及各级供电企业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治理,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 各供电企业要加快复制推广北京、上海等地“获得电力”典型经验做法,聚焦用户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间、提高办电便利度、降低办电成本,全面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确保完成“2020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任务;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用户对优质服务的获得感。 (二)持续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各供电企业要加大城市配网和农村电网投资建设和改造力度,将农村地区线路老化、供电半径大、电压低、停电频繁等突出问题优先纳入电网改造计划,着力解决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倾斜投资,对供电能力较差、突出问题较多的贫困地区进行重点改造,着力解决电网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要优化综合保障体系,提高电网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加强停电计划管控和停电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供电质量有关规定和标准,全面提升供电可靠能力。 (三)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综合保障体系 各电网公司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着力破解清洁能源消纳的制约因素,构建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的综合保障体系;要统筹推进网源荷储协调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清洁能源配套电网工程;要积极配合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实时调度原则和联合调度运行方式;要持续规范市场化交易组织方式,加强市场化交易合规管理和电量分解执行工作,提升交易规则、交易方案的执行刚性,提高清洁能源消纳公平性;要认真落实清洁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合理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洁能源利用率目标并适时动态调整,稳步提升清洁能源电量在能源消费中占比。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各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12398热线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认真查找服务短板,严格规范内部流程,加快投诉举报处理进度,提高投诉举报处理质量,持续提升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能力,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群众困难得到圆满解决;要重点关注和定期总结群众投诉举报中的共性问题,善于从群众诉求中发现一般性规律和普遍性诉求,注重从配网建设、投资布局、力量配备、服务能力等方面解决深层次矛盾,做到共性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批、杜绝一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响应机制,优化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科学合理制定投诉举报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共性问题处理长效机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电力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爱撒娇的麦片
贪玩的黑猫
2026-01-15 00:33:21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的比重已达到38.3%,其替代作用日益突显。而根据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信息,2019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至7.5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9.5%。其中,水电装机3.54亿千瓦(抽水蓄能为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93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8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995万千瓦。

不过,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8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为1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54.7%。在业界看来,导致这一局面主要因为2019年度光伏补贴政策的改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推出时间延迟,而其中根源问题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的 历史 使命似乎也已完成。

事实上,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就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包含其中尚未明确)。

以光伏为例,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2020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而鉴于此,业界推测,2020年大概率将成为我国光伏电站(户用待定)享受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财政部介绍,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2076万千瓦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二是调控优化发展速度,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每千瓦时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

有魅力的橘子
炙热的香烟
2026-01-15 00:33:21

转移支付的概念

转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又称无偿支出,是指政府或企业的一种不以购买本年的商品和劳务为目的而作的支付,即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政府,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

转移支付是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金、退伍军人补助金、农产品价格补贴、公债利息等政府与企业支出的一笔款项。这笔款项在西方国家是不计算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其原因在于这笔款项的支付不是为了购买商品和劳务,所以将其称作转移支付,有时也称转让性支付。

2. 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IMF《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政府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

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3. 转移支付的类别

转移支付又分政府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①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举例:如资料一中图1的“税收返还”;资料二中的一之6、7项即为此类。

②企业的转移支付。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通常在萧条来临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以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举例:

如企业从员工工资里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来交保险费养老费等;

企业转移支付包括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账。

因为现在各国都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即上缴“转移支付”,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不可能用税后利润去对非盈利性组织进行捐款,那样会提高商品的价格,把多承担的成本(即承担的社会责任)转移给消费者,形成的差价就是“转移支付”。

③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政府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

举例:如资料二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料一中对各省和计划单列市的转移支付即属此类。

有时,政府的某些支付不是从一些居民收入中征收上来的,如用增发货币、出卖债券所得来支付福利、救济金,它显然不带有从一些居民转移到另一些居民手中的特点。但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尽管它与前述支付款项的来源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它同样不是政府直接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务,这种支付仍然被看做是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政府财政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财政盈余等于税收减去政府在物品与劳务上的开支与转移支付之和后的余额。

注: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

资料一:

201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分布图

——哪些省份拿得多、哪些拿得少?

作者: 孙不熟

财政部首次披露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地理分布图。2015年中央财政一共向31个省份拨付了总额5.5万亿元的财政资金。

5.5万亿是个什么概念?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15.43万亿元,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6.9万亿元。5.5万亿相当于中央财政收入的80%,全国财政收入的35.6%。

5.5万亿是怎么花出去的?分三个类别,第一类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这笔资金是2.8万亿。第二类是专项转移支付,大约是2.2万亿。第三类是税收返还,大约是5千亿元。

图1  转移支付类别比例

5.5万亿中央财政都花到哪些地方去了?来看看下面这个图表,哪些省拿得多,哪些省拿得少,一目了然。

图2  各省市转移支付规模

图4  计划单列市转移支付规模

据此,我们可以发现,5个计划单列市虽然享有省一级省级财政管理权限,但在享受中央转移支付上,还是与普通省份有很大差距的。

看总量,四川获得中央财政的拨款最多,其次是河南、湖南、湖北、云南、黑龙江、安徽、新疆、河北与贵州。前十名为什么是这些省份?

第一个标准是经济发展程度。很明显,前十名中没有一个来自发达的东部地区,全部来自中西部与东北地区。所以,决定中央财政往哪拨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经济发展水平,哪里落后哪里就拨款多。

第二个标准是人口。可以看到,中部六省的拨款量,从高到低分别是河南、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山西,这个排名与中部六省的人口总量排名完全一致。所以,决定中央财政往哪拨的第二个标准就是“人口数量”,哪里人多哪里的拨款就多,比如四川、河北两个人口大省,获得的拨款总量也比较大。

第三个标准是地区因素。可以看到,按人均拨款量,前几名分别是西藏、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甘肃、贵州、黑龙江、吉林、海南,这些省份大多处在边疆地区,获得的政治考量相对较多,其财政拨款也相对较多。

比较没有想到的是重庆、天津。一般认为这两个直辖市受到中央财政的极大支持,但看2015年的数据,两地获得财政拨款,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在全国都排在中下游水平。

略微有点吃亏的是江西、山西与辽宁三个省份。东三省中,辽宁的经济发展态势最差,人口最多,但获得的拨款量却最少;山西经济也差不多是负增长,但获得的拨款量却十分靠后。当然,山西与辽宁毕竟还算富过,江西却一直是落后地区,在中部六省中,江西的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倒数第一,但无论是拨款总量,还是人均拨款量,都少于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河南、湖南、湖北与安徽。

当然,本文只罗列了2015年的数据,此前的数据并不清楚,不能因此推断中央财政不偏爱这三个省份。更重要的是,中央财政向地方拨款,还要考虑到当地具体的经济发展需求。最近几年,河南、湖南、湖北、安徽等省份的经济发展搞得有声有色,其对资金的实际需求也相对较大,中央财政在拨款时酌情给予奖励也是可以理解的。

税收返还数据排名与GDP排名基本吻合,从高到低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GDP总量越大的地区,税收贡献也大,其返还数据也相对较多。

比起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更有意思的数据是各地对中央财政的贡献程度。比如,重庆2015年贡献的国税总额是1188.2亿元,比中央财政对重庆的转移支付(1319.91亿元)还少一点。除了重庆,至少还有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份的国税总额也少于中央财政对他们的转移支付。而东部发达沿海省份则正好相反,江苏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创造的国税总额远远多于中央财政对当地的转移支付。关于这个问题的数据与分析,有机会我们再聊。

当然,必须强调的是,各地创造的国税总额并非全额上交中央财政,扣除给地方留成的那一部分后才是上交给中央财政的。

目前,中央财政占据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大概是44.8%,这一比例在全球属于中游水平,如果再算上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这个比例只会更低。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比中国还高,联邦制国家相对较低,但美国、德国的比例也分别达到56%与65%。

所以,有学者将中国的财政体制形容为“财政联邦主义”,是有一定道理的。另外,中国地方政府的财力其实也不算太低,此前有关分税制的各种批评存在矫枉过正的成份。

--------------------------------------------------------------------------------

资料二:

关于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803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810.21亿元,增长5.1%。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66亿元,预算数为5909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6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2017.8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492.05亿元,增长12.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84亿元,预算数为32601.82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0392.2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889.98亿元,增长10.2%。主要是按照改革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大幅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80亿元,预算数为20872.25亿元。

(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7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1亿元,增长12%。

(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预算数为392.7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2.04亿元,增长5.9%。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04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67亿元,增长15%。

(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86.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8.9亿元,增长5%。

(5)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352.9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20.09亿元,增长9.7%。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38.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5亿元,增长4.6%。

2.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537.9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80.96亿元,增长22.4%。主要是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70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主要是根据2016年成品油销量预计增长情况等因素测算。

4.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1404.9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70.85亿元,增长35.9%。主要是2016年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加大支持力度。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亿元,预算数为1408.93亿元。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预算数为443.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9.65亿元,增长2.2%。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6.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042.7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37.59亿元,增长14.5%。主要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长。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0亿元,预算数为5142.76亿元。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426.2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03.03亿元,增长14.3%。主要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0923.6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88.43亿元,下降3.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82亿元,预算数为21405.61亿元。其中:

1.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91亿元,增长102.2%。主要是增加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资金。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76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3.补助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预算数为3.0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1亿元,增长3.3%。主要是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案件量大幅度增加。

4.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49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5.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27.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6.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9.7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7.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8.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预算数为9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3亿元,增长0.3%。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亿元,预算数为94亿元。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76.6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8.75亿元,增长19.4%。主要是支持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等支出增加。

10.特殊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1.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79.9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5.46亿元,增长4.2%。主要是按学生人数和标准据实结算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贴息等增加。

12.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52.7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3.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5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25亿元,增长13.4%。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14.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4.1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3.55亿元,下降48.9%。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15.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98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6.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29.6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35亿元。

17.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6.5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7.12亿元,下降9.7%。主要是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储备情况,2016年适当压减。

1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6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9.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5.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8亿元,下降21.2%。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20.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38.78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09.3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7.55亿元,增长19.8%。主要是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增加支出。

22.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3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7.83亿元,增长41%,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2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预算数为20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2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预算数为22.9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38亿元,增长11.6%,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25.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预算数为7.3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0.73亿元,下降9%,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26.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97.7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44.85亿元,增长12.7%。主要是提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人数增加、离退休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27.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7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28.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数为1370.1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73.55亿元,增长5.7%。主要是支持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增加支出。

29.公立医院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5.2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0.39亿元,下降0.4%。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6亿元,预算数为151.21亿元。

30.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41.2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43.6亿元,增长8.8%。主要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相应增加支出。

3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96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32.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85.6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8.48亿元,增长11%,主要是据实结算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助等项目增加支出。

3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72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34.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1.1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1.92亿元,增长9.2%。主要是增加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35.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7.33亿元,减少18.8%。主要是金太阳工程清算资金预计减少,相应减少资金安排。

36.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11.8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4.5亿元,增长4.2%。主要是增加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支出。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亿元,预算数为116.88亿元。

37.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4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8.49亿元,增长15.2%。主要是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43.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66.2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15亿元,下降3.6%。主要是原通过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安排的森林管护费补助,改为通过林业补助资金安排。

44.退耕还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68.5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39.59亿元,下降12.8%。主要是原退耕还林政策粮食和现金补助部分面积到期,相应补助资金减少。

45.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62.74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亿元,增长3.2%。主要是增加了PPP以奖代补资金。

4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16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7.7亿元,增长30.1%。主要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相应增加补贴。

47.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430.2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73.44亿元,增长20.6%。主要是根据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28亿元,预算数为558.28亿元。

48.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预算数为182.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06.06亿元,下降36.7%。主要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

49.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8亿元,增长4.9%。主要是增加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走出去”项目等支出。

5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4.2亿元,增长31%。主要是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元标准安排确权登记颁证支出,根据工作进度分年度安排。

5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3.2亿元,下降1.6%,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56.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0.0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8亿元,增长1.3%。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57.林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18.3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7.82亿元,增长19.3%。主要是提高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以及增加非天保工程区停伐补助、森林管护费补助。

58.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预算数为14.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6.56亿元,下降64.7%。主要是部分省份“十二五”期间的项目进展较慢,适当压减支出规模。

59.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92.4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43.63亿元,下降10%。主要是调减2015年一次性安排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60.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预算数为3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9.4亿元,增长32.9%。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对防汛抗旱的支持力度。

61.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预算数为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33亿元,增长1%,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6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36.4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63.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预算数为1960.0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969.83亿元,下降33.1%。主要是2016年车辆购置税收入预计减少,相应减少支出。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9亿元,预算数为1999.05亿元。

64.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8.9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03亿元,下降0.3%。主要是涉及新疆兵团补助资金上划中央本级预算。

65.成品油价格改革对特殊行业的补助预算数为347.9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78.54亿元,下降18.4%。主要是根据成品油价格和各行业用油量预计情况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28亿元,预算数为475.93亿元。

66. 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预算数为55.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3.66亿元,下降6.2%。主要是根据老旧船舶预计拆解数量安排。

67.界河维护经费预算数为1.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25亿元,增长20%。主要是支持将部分界河航道纳入养护范围。

68.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4.75亿元,下降41.4%。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69.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预算数为11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00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增加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工程支出。

70.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4亿元,为2016年新增项目。主要是为调动地方开展安全预防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地方予以综合奖补。

7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85.3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1.25亿元,下降11.6%。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72.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预算数为3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8.18亿元,下降35.5%。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73.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12.3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2.15亿元,下降9.8%。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74. 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10.1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79亿元,下降5.8%。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75.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预算数为22.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35亿元,增长17.1%。主要是加大对海岛及海域保护支持力度。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亿元,预算数为31.9亿元。

76.公益性地质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01.71亿元,下降58.6%。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8亿元,预算数为180亿元。

77.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数为5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78.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99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7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63.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59亿元,增长1.4%。主要是计划完成的危房改造任务量增加。

80.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21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9.61亿元,增长0.8%。主要是增加棚户区改造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

81.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14.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18亿元,增长72.5%。主要是据实结算的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需求增加。

82.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83.“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9.71亿元,下降30.6%。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84.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0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85.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补助经费预算数为0.2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0.03亿元,下降10%。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86.统借统还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预算数为19.44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05亿元,增长11.8%。主要是根据贷款项目额度增加。

87.基建支出预算数为387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99.87亿元,增长5.4%。

三、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

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预算数为5088.5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59亿元,增长0.1%。其中:

1.增值税税收返还预算数为298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3.53亿元,下降0.5%。主要根据2016年增值税收入预计增长情况测算。

2.消费税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010.92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3.所得税基数返还预算数为910.19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4.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531.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5.地方上解预算数为1350.64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0.12亿元,下降1.5%。主要是停止征收津贴补贴调节基金,相应减少地方上解。

故意的紫菜
淡然的蓝天
2026-01-15 00:33:21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业内估算此举能为可再生能源多征收190亿元补贴资金。

可再生能源相当于能源领域里的一个小孩子,必须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让它尽可能地快点长大。但补贴并不是长远之计,发展起来以后成本必须降下来。

《可再生能源法》的最终目的是让可再生能源不再依赖补贴,独立去走市场竞争化道路。现阶段可再生能源还在成长,需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但是在明年可能将会出现两个变化:一是从现行的高补贴向通过竞争方式降低补贴这个方向倾斜;二是从过去单纯追求扩大规模变成追求质量和效益。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一定要注意实际的贡献,而不是说单纯追求多大的装机规模,这个意义不大。

根据2014年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风力发电将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不再给予补贴;光伏发电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在用户侧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分布式这类也不再享受补贴。这意味着到时候上述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度电成本下降的前提下可以不再依赖补贴,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得到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较高,所以一定要想办法降低度电成本,这样才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使脱离补贴也存在一定的生存空间。另外,要解决长期存在的弃风、弃光现象以及补贴拖欠的问题,使得可再生能源投资者有一个合理正当的利润回报。要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能够顺利上网。同时要注重追求电站质量,尽可能多发电才能有更好的收益。

受伤的小甜瓜
笨笨的手套
2026-01-15 00:33:21
(一)以“保增长、促转型”为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

当前,价格上涨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但从国内农产品价格走势、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次贷危机后国际货币流动性变化趋势和美元汇率走势等因素看,我国控制物价上涨有了更加有利的国内外环境,控物价的政策效果2009年将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次贷危机对世界各国实体经济的破坏作用不断加剧,我国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已经从出口部门向内需产业传导,从沿海地区向内地传导,从中小企业向大企业传导,一些地区和行业增长速度回落过快,经济过快下滑的风险在逐步增大。建议2009年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政策目标。之所以要将“保增长”和“促转型”并列为首要政策目标,是因为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中总量矛盾和结构矛盾同样突出,解决当前经济困难不仅需要总量政策的适度放松,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才能重构中国经济增长新活力,重获中国经济新的国际竞争力。将“保增长”和“促转型”并列为首要政策目标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国应对复杂形势的思想和行动,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发展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防止为“保增长”重走粗放型发展的老路。

(二)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建议2009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同于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所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这次不仅要扩大政府建设投资,由政府配置资源来集中力量办大事,更要强调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减税费降低企业成本和居民负担,增强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积极性。

加大对结构转型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议2009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以促进企业设备装备更新。在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过程中,会刺激投资增加,有利于资本的形成和促进经济增长。根据我们利用CGE模型测算,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名义总投资增长率提高2.25个百分点,实际总投资提高1.16个百分点,且对投资的促进作用呈逐年扩大的态势。投资增长率提高将导致整个经济产出增加和经济效益提高,可使名义GDP增长率提高1.22个百分点,实际GDP增长率将提高0.86个百分点,这种影响在未来十年都将保持基本稳定。模型模拟结果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就业劳动力增加约200万人。增值税转型对就业有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方面,使得企业资本投入增加,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会带来企业产出增加,带动劳动力就业增加。结果表明产出增加对就业的促进效应大于投资增加对劳动力的替代效应。要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内重大装备制造业振兴和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开展企业创新风险投资试点,为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议2009年中央长期建设国债发行或预算内投资规模扩大到2000亿元,重点用于灾后重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减排和结构升级等产业发展项目、支持“三农”项目等,采用银行配套贷款、吸收民间资金入股等办法,扩大国债投资带动作用。

(三)实行灵活审慎的货币政策,增强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2009年我国货币流动性局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既可能因为次贷危机进一步恶化使国内金融机构对国内经济形势和企业盈利前景预期转坏,普遍出现“惜贷”现象,同时国际“热钱”大量撤出,造成我国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交易量大幅萎缩,突然由流动性过剩转变为流动性不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严重短缺;也可能因为中国经济表现明显好于其他国家从而国际“热钱”继续大量流入我国,延续我国这几年一直存在的货币被动投放局面,造成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面对不确定性,实行紧缩或扩张的货币政策都不适宜,因此建议2009年实行灵活审慎的货币政策,货币当局要根据货币流动性变化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控制在16%~17%,取消信贷额度管理,重点加强信贷结构引导,在重视中小企业贷款的同时,引导资金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和国债项目配套倾斜,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在“促转型”中的独特作用。

(四)加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投资,稳定房地产市场

前几年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超出了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出现调整实属必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以改善供给结构和满足自住需求为导向,既要促进房价的理性回归,也要防范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导致市场过度调整。改善供给结构,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的土地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供给,大中型城市要扩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金融机构应对在施房地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保证对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项目的正常贷款,稳定房地产投资规模,保证在施房地产投资项目正常施工和竣工,防止因资金链断裂而出现大面积“烂尾楼”现象。要允许房地产上市公司和其他优质房地产公司通过企业债券市场筹集资金,鼓励房地产行业的兼并重组。前期出台的提高住宅交易环节税反而增加了购房人负担,应当及时取消。建议减免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给予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房优惠贷款利率,吸引居民在房价回落到合理水平时踊跃入市。

(五)完善消费政策,进一步挖掘消费增长潜力

要深化全党对扩大消费重要性的认识,未来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必然是13亿人民的消费需求,经济结构转型最重要的方面是需求结构从主要依靠外需转向主要依靠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要从宏观收入分配环节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议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到3000元,免征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派发红利的资本利得税,其他向城乡居民征收的各种税费要全面清理,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减轻低收入者税负,增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财政支出要向城乡居民倾斜,增加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医疗、义务教育、养老金、保障性住房、农村公路和城乡消费性基础设施的支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实行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城乡就业,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政策,根据物价水平变动提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和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税制度,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服务性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六)完善外贸政策,帮助外向型企业渡过难关

建议稳定人民币汇率,减弱人民币升值预期,消除次贷危机对我国出口的汇率传导机制,避免汇率成为美国转嫁危机的政策工具。次贷危机恶化后,发达国家未来的贸易壁垒会更多,贸易保护措施会更加频繁使用,中外贸易摩擦也会进一步增加。为此,中国政府和企业应有预见性地做好应对措施,务实、有效化解中外贸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有必要,还可联合其他相关国家,在WTO框架下联合抵制发达国家可能出现的通过贸易保护向国际社会转嫁危机的做法。可细化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不同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含量,对纺织轻工行业的鼓励类产品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重点支持自主品牌产品与高技术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增加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自主性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要对中小型外贸企业在资金、技术上予以一定支持,帮助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渡过难关。继续严格控制粮食、化肥、钢材、煤炭和焦炭等“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努力扩大重要资源、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七)抓住有利时机,理顺资源能源价格

当前,国内农产品价格上涨压力逐步减轻,国际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全面回落,为我国理顺资源能源价格、改革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了有利时机。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下决心适时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电价改革步伐,促进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主要采用经济手段解决当前电煤、成品油、供热等由价格引发的供需矛盾,做好电力、煤炭、成品油、供热等供给保障工作,从供给面保障生产生活正常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抑制不合理需求。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八)合理利用外汇资源,整合国际资源为我国扩大内需所用

我国外汇储备充裕,但人均自然资源相对不足,许多资源的对外依存度高,我国前期在国际产品定价权上常常处于被动局面。这次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资产价格调整,正好为我国提供了一个整合的机会。未来我国扩大内需所需要的资源量巨大,而发达国家这次无限制向金融市场注入货币流动性使我国外汇资产有长期贬值的可能性,必须抓紧机会将外汇货币资产更多地转换为战略性资源资产。应通过收购拥有石油资源、矿产资源的国际企业股份甚至获得相对控股权来提高我国资源保障的可靠性,增强我国对重要资源国际定价的话语权,将外汇货币资产更多地转换为实物资产,为我国扩大内需提供长期的资源供给保障。

坚强的百合
勤奋的白昼
2026-01-15 00:33:21

可再生能源补贴是记入营业外收入。

不是直接冲减成本。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