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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税务征期时间安排是什么

调皮的缘分
粗暴的小土豆
2023-02-03 00:20:09

2022年1月税务征期时间安排是什么

最佳答案
孤独的大船
苹果山水
2025-07-30 13:47:57

1.起止时间:由于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所以1月份报税工作开始时间为1月4日,顺延至1月19日结束。

2.具体安排:

(1)1月5日-11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2)1月1日-15日:申报缴纳成人高考招生经费、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3)1月1日-19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核定征收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工会经费代收。申报后三日内按季度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备注: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4)1月10日-25日:企业社会保险费。(备注:1月10日为发起批量扣款日。)

(5)1月10日-25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6)1月7日-25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然人)。(备注:1月7日、18日银行批扣,11-17 日、19-25日工作日查询缴费(享受补贴人员应在本月15日前工作日内完成缴费)。)

(7)1月5日-2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然人)。

(8)1月1日到2月28日:2021年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年度汇算清缴。

(9)1月1日至3月31日: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年度汇算清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

(10)1月1日到5月31日: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11)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纳2022年度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最新回答
健忘的高跟鞋
沉默的香氛
2025-07-30 13:47:57

2020年2月纳税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省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报告。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纳税申报时间为2月1日-2月28日。

车船税(保险公司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17日。

车船税(保险公司结报)为2月1日- 2月28日。

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申报纳税日历

明理的面包
沉静的康乃馨
2025-07-30 13:47:57

法律分析:2月份纳税申报日期延长到23号,纳税人要在23号前完成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税种的申报。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以下简称“三代”单位或个人)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办理2021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和已办理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的领款事宜。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三代”单位或个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办理“三代”税款手续费清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这些单位需要进行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缴,1.个体工商户;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执着的大象
大意的红酒
2025-07-30 13:47:57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核定征收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工会经费代收。本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6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本月是大征期,有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抄报税后要到电子税务局申报,再到税控系统清卡或反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热情的时光
知性的羽毛
2025-07-30 13:47:57
三月一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到3月31日)企业所得税(年报)、财务会计报表(年报)、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车船税(全年可申报)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税务做账报税深圳注册公司企业企业所得税企业年报工商年报一般纳税人报税附加税。

忧伤的铃铛
花痴的时光
2025-07-30 13:47:57

2022年11月征期已经到来,按月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应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深税” 移动办税平台、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税途径。

据介绍,11月1日至11月15日,可办理的涉税业务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若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拨打深圳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若办理发票业务、个税业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业务等,可登录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