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安监局的领导成员
1、辽宁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才修
党组副书记、付局长 梁彦
党组成员、付局长 侯宝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少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单汝强
副巡视员 丁世彤
2、吉林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金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沛霖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赫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贵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喜忠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忠效
副巡视员 符庆珠
副巡视员 崔晓群
3、黑龙江省安监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 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国钧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宝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荣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宝君
党组书记 局长 赵政才
负责省安全监管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王昊文
负责机关政务财务、行政事务、外事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和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土资源、环保、核安全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安全监督管理一处、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国 强
负责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水利、林业、农机、军工、邮政、电信、旅游、质监、消防、气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管理二处(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联系省安全生产协会。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 进
负责省安委办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行政许可办公室。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永昌
负责省煤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陈存德
负责煤炭生产安全监管、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郑永刚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 周爱国
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科技规划工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伤亡事故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总救援师 白长安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侧重现场抢险救援,分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巡视员 陈金柱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副巡视员 罗 勇
协助王昊文同志工作。侧重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审查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
副巡视员 党海波
协助国强同志工作。侧重中直机关在陕安监机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工作。
副巡视员 田 斐
协助李进同志工作,主要协助抓好综合规划处工作。负责局工会工作;负责局扶贫工作。
据鸡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方东初介绍,井下发现了13名被困矿工的遗体,目前全部升井。由省煤监局、省监察局、省公安厅和省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进驻鸡西,开始调查事故原因。事故善后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已有7名遗体被火化。
此前,鸡东县主管煤矿安全工作的副县长张广云、县煤管局主管副局长韩天山、县煤管局哈达一分局局长田海义已被免职。
据了解,金地煤矿2005年建井,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证照齐全,属正常生产矿井。本次透水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未报,鸡东县政府在接到群众举报并组织调查后,才确认事故造成13人被困。
截至2018年01月,历届安监局局长有李毅中、王君、骆琳、杨栋梁、杨焕宁、王玉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煤炭矿业安全工作的监察等工作。
2、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国家经贸委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 2005年,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3、安监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和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组织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拟订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按规定制定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指导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继仁:1956年8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校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全评价中心主任;2009年及2011年,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辽宁省攀登学者,入选2013年度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
王继仁教授是我国煤矿防灭火知名专家,一直从事矿业工程和安全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煤炭自燃火灾和矿井瓦斯灾害防治。率领团队长期工作在实验室、奔波于现场,重点研究煤矿自燃火灾预防理论与技术。根据煤氧化自燃形成的特点,率先应用量子力学、量子化学理论对煤自燃的发生机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创立了基于量子化学的煤自燃理论,建立了煤自燃难易的判定、自燃火灾预测预报、煤阻化改性、采空区隔氧惰化等一整套防灭火技术体系,主要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作为国务院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两次承担了全国45个高瓦斯矿区会诊工作,5次参加了国家组织的重特大事故调查工作。
20余年来,在以煤矿自燃火灾预防为主的研究方向上,主持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煤炭自燃机理及预防技术基础”及面上项目2项,“七五”以来的国家科技攻关(支撑)专题“煤自燃危险性测试与评价分析技术”等14项,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成果推广项目2项,“大同矿区复杂开采条件煤炭自燃火灾防治关键技术”等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42项,遍及大同、神东、平庄等20多个矿区。主持完成的“煤炭自燃理论及其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和“大同矿区复杂开采条件煤炭火灾防治关键技术”成果分别获得2008和2012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出版了《煤自燃量子化学理论》、《预防煤炭自燃阻化机理》专著2部,主编和参编《现代化煤矿生产技术》等著作7部,授权发明专利4项,发表学术论文108篇,EI、ISTP检索47篇。矿业工程学科是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特色优势学科,作为学科带头人,王继仁教授长期工作在本学科教学科研第一线,主持制定了采矿、安全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计划,讲授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十余门,指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矿业工程辽宁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了博士、硕士生113名,其中大部分已成为煤炭行业的科技骨干和高级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形成了稳定的科研和教学团队,为我国煤炭科技进步和高级专业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王继仁教授曾任煤炭工业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日本九州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国际学术会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国家现代采矿与安全技术国际学术会议组委会副主席。现任中国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防灭火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全国高等学校安全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1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0年确定为辽宁省首批十大科技领军人才,2011年确定为中国煤炭工业科技创新人才、辽宁省攀登学者。2006年荣获国家安监总局全国煤矿安全技术专家会诊工作突出贡献奖,2012年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1982年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矿工程专业,2000年5月获工学博士学位。多年来一直从事矿井瓦斯灾害治理与利用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博士研究生9人,硕士研究生30余名。参加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有国家八五重点项目巷道积聚瓦斯安全排放控制技术和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项目交叉钻孔扩孔预抽煤层瓦斯工艺技术及装备研究等40余项,获奖7项,对全国6个矿区的30多对矿井进行了安全评价。其中国家六五科技攻关项目高沼气特厚煤层分层同采无煤柱开采,87年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七五科技攻关低浓度(采空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和钻孔采中抽放邻近层瓦斯,分别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999年岩体应力状态研究与矿井动力现象区域预测和矿井通风安全与自然发火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研究两项课题均获国家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主持的教学项目矿井通风实验坑道系统的建设开发与利用,1997年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矿井通风仿真系统及其应用技术研究 2002年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等奖。煤炭自燃理论及其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于200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